但是最终,该做的交换,他还是一定会做的。李牧并未把这些事情放在心上,到了他这个层次,看的都是宏观的事情,所谓些许秘法,谁会他都无所谓,只要能按时造出来他所需要的东西就行了。
再说,他也不是跟王瑞绑上了。如果王瑞不能按时造出了他所需要的兵刃,什么灌钢法,锻钢法,他完全可以随时教给其他人,王瑞还敢呲个牙不成?
傍晚,婉拒了王瑞的再三挽留,李牧执意回到了扬州城。年过完了,李牧的时间又被安排得密密麻麻,所有的行程,都是出自魏璎珞之手,想要临时找他,除非是李世民,其他人谁也没有那个面子。所以说王瑞求到魏璎珞这里,也算是找对了人,毕竟是她管着李牧的每日行程。
没办法,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今天多干点活,是为了明天的早日退休,李牧一直拿这句话鞭策自己,但其实心里也没底,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真正地放下手里这一摊,躲到流求颐养天年去。
“小九,你看看这个。”工作室内,李牧变戏法似的,递给独孤九一枚寸许的子弹。
没错,子弹。独孤九也认识,他知道李牧有一只被他自己称之为‘枪’的东西,随身带着,使用的时候会发出炸雷一样的声音,杀伤力巨大,李牧对外宣称‘一阳指’的玩意,就是这个叫‘枪’的东西。
只见它跟人的食指差不多长短,整体用纸壳包住,一头尖一头粗。
独孤九皱眉,道:“这东西为何是纸壳做的?我记得你的那把枪,子弹是铜的吧?”
“自是为了节省成本、”李牧弯腰从条案下面,拿出一把长枪来。和他怀里那把精美的短枪截然不同,这把相对粗糙很多。没有那么精致,独孤九接过手里把玩了一下,道:“还是这把实用,少了花里胡哨的东西,省了不少人工。”
他说的很中肯,李牧手里那把,可谓是极尽奢华,枪管用的是黄金,握把用的是象牙,再辅以精致的镂空雕花,旁的不说,就这料,这工时,就值千贯以上。子弹还是铜的,正常人谁用得起?也就李牧这种不拿钱当钱的家伙,才会造这么个东西出来。
“使用的时候,只需用牙把弹尖咬开,将里面的火药倒进火池里。弹丸在纸壳中间,挡住了剩下的火药倒不出来。”李牧对独孤九是可以无限信任的,讲解的非常详细:“然后关上火门,把剩下的火药和弹丸,用通条塞到枪管里就行了。只要火药没有潮湿,发射就不会受影响。”wWW.ΧìǔΜЬ.CǒΜ
独孤九来回把玩,眉头微微皱起来,道:“这东西有什么用?若是两军阵前,你还没发一枪,我都已经射三箭了。”
独孤九说的不是扯淡,李牧拿出来的这把‘枪’,还处在很原始的阶段,跟后世的枪来比,几乎全身都是缺点。李牧不是搞不出来更好的枪,能搞,但没有必要。
“你说的对,两军阵前,确实不怎么好用——”李牧说着笑了,道;“但他也不是用在两军阵前的啊,这是用在船上的。”
“船上?”独孤九听得更加糊涂了,道:“船上何用?在海上也会打仗么?”
大唐周边的海域,此时还没有敌人,后世给中原带来巨大麻烦的倭寇,此时还造不出来二百石以上的船,海战就更是多余了,大唐的千石船打旁边驶过,带起的浪花都有可能把船掀翻了。
“凡事都得未雨绸缪,现在没有仗打,难保以后也没有,若没有准备,肯定是会吃亏的。”李牧指了指挂在墙上的‘世界地图’,对独孤九道:“吐蕃以西这片海港,住着阿拉伯人,他们的航海术也十分发达,与咱们大唐不遑多让。如果以后我们在海上遇到了他们,势必会起冲突。”
独孤九看了一眼李牧所指的位置,距离大唐何止万里,他无法想象,乘船能够抵达那么远。但李牧既然说了有必要,那就一定是有必要的事情,他也不跟着犟嘴。只是端详了一下手里的枪,独孤九还是纳闷,道:“大哥,这玩意的射程,应该不比弓箭远吧,为何不用弓箭呢?”
“好问题!”李牧笑道:“好处有三,其一,弓箭想要射的准,首要是臂力,其次是眼力,二者缺一不可。而这枪,是个人就能扣动扳机,不存在臂力的门槛。瞄准也容易,瞧见这两个豁口没有,对上了,目标就对上了,不存在打不中的可能。”
“其二,弓箭相比子弹,可是要长很多,海上多风浪,弓箭射出去之后,被风刮一下准头就歪了,而子弹则不会受到多大的影响。”
“其三、”李牧又拿出两把枪,放在了手边,道:“像你说的,我打一枪,你能射两箭。但谁说的,我就只有一把枪了?我备上五把枪,都装填好了放在旁边,这样就可以连续不断的射击,速度比你射箭可快朵了吧?而且我这多省力气,射箭时间长了,胳膊不酸麻么?”
独孤九是一个武痴,武痴的好处就是,他不会认死理,错了就是错了,对了就是对了,不会因为死要面子不认错。他也乘过船,想想了一下李牧说的话,好像确实有道理,便点头,道:“大哥说得对,这东西在海上,确实是好过弓箭。”
“明日你便去找侯大将军来了,这事儿还是得与他商议一下,虽说随便找个铁匠,都能制造出来,但毕竟是犯忌讳的东西,还是让他以兵部采买的方式,让东厂来造吧。”
“东厂?”独孤九愣了一下,旋即想起李牧说的东厂,不是死太监的那个东厂,而是长安东城兵工厂,说起来,东厂设置的初衷,本来是东城兵工厂的保安来着,现在却越俎代庖,顶替了这个名号,想来也是有趣的紧。
“小九,你看看这个。”工作室内,李牧变戏法似的,递给独孤九一枚寸许的子弹。
没错,子弹。独孤九也认识,他知道李牧有一只被他自己称之为‘枪’的东西,随身带着,使用的时候会发出炸雷一样的声音,杀伤力巨大,李牧对外宣称‘一阳指’的玩意,就是这个叫‘枪’的东西。
只见它跟人的食指差不多长短,整体用纸壳包住,一头尖一头粗。
独孤九皱眉,道:“这东西为何是纸壳做的?我记得你的那把枪,子弹是铜的吧?”
“自是为了节省成本、”李牧弯腰从条案下面,拿出一把长枪来。和他怀里那把精美的短枪截然不同,这把相对粗糙很多。没有那么精致,独孤九接过手里把玩了一下,道:“还是这把实用,少了花里胡哨的东西,省了不少人工。”
他说的很中肯,李牧手里那把,可谓是极尽奢华,枪管用的是黄金,握把用的是象牙,再辅以精致的镂空雕花,旁的不说,就这料,这工时,就值千贯以上。子弹还是铜的,正常人谁用得起?也就李牧这种不拿钱当钱的家伙,才会造这么个东西出来。
“使用的时候,只需用牙把弹尖咬开,将里面的火药倒进火池里。弹丸在纸壳中间,挡住了剩下的火药倒不出来。”李牧对独孤九是可以无限信任的,讲解的非常详细:“然后关上火门,把剩下的火药和弹丸,用通条塞到枪管里就行了。只要火药没有潮湿,发射就不会受影响。”
独孤九来回把玩,眉头微微皱起来,道:“这东西有什么用?若是两军阵前,你还没发一枪,我都已经射三箭了。”
独孤九说的不是扯淡,李牧拿出来的这把‘枪’,还处在很原始的阶段,跟后世的枪来比,几乎全身都是缺点。李牧不是搞不出来更好的枪,能搞,但没有必要。
“你说的对,两军阵前,确实不怎么好用——”李牧说着笑了,道;“但他也不是用在两军阵前的啊,这是用在船上的。”
“船上?”独孤九听得更加糊涂了,道:“船上何用?在海上也会打仗么?”
大唐周边的海域,此时还没有敌人,后世给中原带来巨大麻烦的倭寇,此时还造不出来二百石以上的船,海战就更是多余了,大唐的千石船打旁边驶过,带起的浪花都有可能把船掀翻了。
“凡事都得未雨绸缪,现在没有仗打,难保以后也没有,若没有准备,肯定是会吃亏的。”李牧指了指挂在墙上的‘世界地图’,对独孤九道:“吐蕃以西这片海港,住着阿拉伯人,他们的航海术也十分发达,与咱们大唐不遑多让。如果以后我们在海上遇到了他们,势必会起冲突。”
独孤九看了一眼李牧所指的位置,距离大唐何止万里,他无法想象,乘船能够抵达那么远。但李牧既然说了有必要,那就一定是有必要的事情,他也不跟着犟嘴。只是端详了一下手里的枪,独孤九还是纳闷,道:“大哥,这玩意的射程,应该不比弓箭远吧,为何不用弓箭呢?”
“好问题!”李牧笑道:“好处有三,其一,弓箭想要射的准,首要是臂力,其次是眼力,二者缺一不可。而这枪,是个人就能扣动扳机,不存在臂力的门槛。瞄准也容易,瞧见这两个豁口没有,对上了,目标就对上了,不存在打不中的可能。”
“其二,弓箭相比子弹,可是要长很多,海上多风浪,弓箭射出去之后,被风刮一下准头就歪了,而子弹则不会受到多大的影响。”
“其三、”李牧又拿出两把枪,放在了手边,道:“像你说的,我打一枪,你能射两箭。但谁说的,我就只有一把枪了?我备上五把枪,都装填好了放在旁边,这样就可以连续不断的射击,速度比你射箭可快朵了吧?而且我这多省力气,射箭时间长了,胳膊不酸麻么?”
独孤九是一个武痴,武痴的好处就是,他不会认死理,错了就是错了,对了就是对了,不会因为死要面子不认错。他也乘过船,想想了一下李牧说的话,好像确实有道理,便点头,道:“大哥说得对,这东西在海上,确实是好过弓箭。”
“明日你便去找侯大将军来了,这事儿还是得与他商议一下,虽说随便找个铁匠,都能制造出来,但毕竟是犯忌讳的东西,还是让他以兵部采买的方式,让东厂来造吧。”
“东厂?”独孤九愣了一下,旋即想起李牧说的东厂,不是死太监的那个东厂,而是长安东城兵工厂,说起来,东厂设置的初衷,本来是东城兵工厂的保安来着,现在却越俎代庖,顶替了这个名号,想来也是有趣的紧。孤九是一个武痴,武痴的好处就是,他不会认死理,错了就是错了,对了就是对了,不会因为死要面子不认错。他也乘过船,想想了一下李牧说的话,好像确实有道理,便点头,道:“大哥说得对,这东西在海上,确实是好过弓箭。”
“明日你便去找侯大将军来了,这事儿还是得与他商议一下,虽说随便找个铁匠,都能制造出来,但毕竟是犯忌讳的东西,还是让他以兵部采买的方式,让东厂来造吧。”
“东厂?”独孤九愣了一下,旋即想起李牧说的东厂,不是死太监的那个东厂,而是长安东城兵工厂,说起来,东厂设置的初衷,本来是东城兵工厂的保安来着,现在却越俎代庖,顶替了这个名号,想来也是有趣的紧。在却越俎代庖,顶替了这个名号,想来也是有趣的紧。在却越俎代庖,顶替了这个名号,想来也是有趣的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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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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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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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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