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亲,表面上看似是一种臣服,但实际上,却是一种妥协的体现。纵观历史,大国与小国之间是不存在和亲的,哪怕是‘宗室女’,也绝不可能。和亲通常只发生在一种情况下,即中原大国面对即解决不掉,又疲于应对的对手,在对方释放出善意的时候,给的一个台阶。
而往往对请求和亲的一方来说,这也是一种‘胜利’的体现,即,我有这个能力,逼迫你把公主嫁给我。
和亲的公主,命运往往是悲惨的。蛮夷之地,女人被视作财产的一种,兄死弟及,父死子继,一个和亲的公主,往往要侍奉几代蛮夷可汗,命运可想而知。
中原王朝历来都不轻易的和亲,士族也把和亲视为耻辱。此次西突厥东进,各方伺机而动,在危机解除之后,都退兵请罪,唯有吐蕃和高句丽两国没有退兵,吐蕃兵屯松洲,而高句丽兵临渤海,大有不同意和亲就要大起干戈之意。
因此,两国使节的一举一动,大唐方面都极为关注。吐蕃方面还好些,行事低调不用太过操心,而高句丽方面,则废了不少力气,这高句丽世子飞扬跋扈,到处惹是生非,礼部为了帮他擦屁股,每天都要牵动不少人手。
这样折腾了几天,礼部上下竟不约而同地开始想李牧了。若是逐鹿侯在的时候,岂能容这等人嚣张?倒不是为国为民的事儿,就逐鹿侯那个性格,他就不允许有比他还嚣张的人在长安城存在!
……
鸿胪寺‘客满’,各小国的使节,不得不自己找地方住。倭国的使节早早就搬了出来,也幸亏他们搬出来得早,以一个很便宜的价格租住了一个院落,要是再晚些,他们这点钱肯定租不到房子。
如今房租上涨了,他们也做了一回买卖,把院子的一半儿,租了出去,所得的租金,比他们原本的租金还多,不但白住了房子,还富余出了一部分零花。
租他们房子的人,正是新罗的使节。唐朝时期的半岛和倭国相比,半岛是要发达很多的。无论是礼教文化还是武力方面,都要全面的领先。知道元朝末期,倭国才隐隐地压过一头。
新罗虽只占半岛南部一角,但他们的财力,却还是要比倭国强不少。新罗的使臣名字叫做金春秋,他的父亲是真智王之子伊湌金龙春,母亲是真平王之女天明夫人。在被骨品制度所支配的新罗社会中,金春秋属于没有王位继承资格的真骨。
所谓‘真骨’,指的是新罗的特殊制度,骨品制。二百年前,新罗用武力统一辰韩各部,为了巩固其特权地位,制定了等级制度,称为“骨品制”。贵族按血统确定等级身份及相应官阶,不同骨品不通婚姻,骨品世袭不变。世袭血统决定了人的受尊敬程度,根据不同等级分别制定出担任官职的最高限度,达到一定骨品等级的,才可以授予一定的官职,因此,人的仕途受到个人在骨品制中所具有的等级身份的制约,一个人能否有所成就,可以说完全是靠投胎了。
真骨位于骨品制的第二等,约等于大唐的公爵,但不是说一个人是‘真骨’便是公爵了,只是代表他有做到公爵的资格,也是他的‘上限’。
真骨之上,便是‘圣骨’。唯有‘圣骨’血统,才能够继承王位。这个制度最先的初衷,是为了保护王权,但是如今却成为了一个桎梏。
不知是否是诅咒,自确立了这个‘骨品制’之后,王室的血脉就不兴旺。每一代都仅有数人,这就导致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有继承权的‘圣骨’体弱多病,而没有继承权的真骨等,情况就要好得多。
到了这一代真平王,终于发生了让王室担忧的一幕。真平王无子!新罗马上就要面临王室无人可继的局面了!
真平王年三十四,若他身体健康,也未必不能生下一个王子,但坏就坏在,他的身体孱弱,如今已经病入膏肓,金春秋临走的时候,面见真平王,真平王就已经快不行了,面色惨白,说一句话,要缓三口气。他到了大唐,甚至不知真平王是否还在世。每每思虑至此,他都忍不住想要哭泣。
王的音容笑貌,他都记得非常清楚。
次日便要启程,半夜,宫中内宦传旨意,王要召见他。
金春秋不敢怠慢,跟随内侍来到王的寝宫,特许靠近床榻三步之内。这是非常大的礼遇,金春秋感激涕零,但当他看到王的面容时,他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了,眼泪瞬间流淌了下来。
只见真平王已经瘦得皮包骨了,双眼窝内陷,已经没有什么肉了。内侍扶着他坐起来,他招了招手,示意金春秋来到他身边。
金春秋赶忙过去,真平王用断断续续的虚弱声音说道:“我已经不行了,活不了几天……我没有子嗣,爱卿,我来问你,若是本王死了,你以为这宗室之中,谁人有资格继承王位?”
“王上——”金春秋吓得魂不附体,赶忙跪在地上。他不过是‘真骨’血脉,又仅有三十岁,在朝堂之上还属于是少壮派,可谓是人微言轻,如何敢谈论这件事。
“无妨,又没有让你决断,只是随口一问,爱卿不敢回答么?”
“这——”金春秋犹豫了一下,道:“回王上的话,如今圣骨血脉,唯有王上,葛文王为圣骨血脉,若王上……当由葛文王继之。”
“呵……”真平王笑了一声,道:“连爱卿这个年纪,也这样认为,看来果然是如此了吧……”真平王剧烈咳嗽一阵,吃下一丸药,平复了下来,继续道:“可若本王不想让他继承王位呢?”
“这……”金春秋不知该如何回答了,想了一会儿,斟酌道:“王上,制度如此,规矩如此,恐难改变。”
“若是本王还有一个女儿在世,又当如何?”
女儿?
难道王上想让女子继承王位,这如何使得!
脑海中瞬间便产生了这样的想法,但是看到真平王的脸色,金春秋没敢说出来。真平王也没在再问他,咳嗽了一声,自顾地说道:“本王继位以来,深感王室人丁凋敝。便下定决心,想要调查清楚,到底是为何?调查了很多年,排除了一个又一个可能性,看了很多医书,询问了很多大夫,最终本王找到了原因。”
“这缘由,便是在这骨品制上!”
“因为骨品制的限制,不同骨品之间不能通婚,这就导致了,彼此结亲的都是亲属。本王翻看了历代御医堂的病录,发现了端倪,本来一代仅有数人得的病症,到了下一代的时候,就增加了很多。而且不止一人,不止一家。本王由此推断,近亲联姻,才是导致血脉凋敝的罪魁祸首。果不其然,本王和王后本是表亲,我们二人一无所出。”
真平王淡然地说着,好像在说别人的事情,但是金春秋的脑门儿却已经冒汗了,这可是王室秘辛啊,他听了这密辛,会不会被灭口啊?
“本王二十岁那年,百济犯边。本王乔装成一个郎将,与高句丽人作战,得一位高句丽的医女所救,养伤期间,我俩产生了感情……”真平王停顿了,似乎陷入了回忆之中,过了好一会儿,才继续说道:“后来本王辗转回到国内,收到了她的一封信,她已经有了身孕,又过了一年,本王又收到她的信,她为本王生了一个女儿。”
金春秋恍然大悟,原来这个女儿是这么来的。
“这些年虽然没有再见过面,一直有书信过来,只是,一直是本王收到她的书信,而她从未有地址留下,本王也联络不上他。直到前年——”
“本王再次收到她的信,她让本王到边境的一个小村等她。本王欣然而至,却没有见到她。只有一个十多岁的小女孩,手里抱着一坛骨灰,戴着当年本王送给她的玉佩——”
“她就是我的孩子,她叫高月。她的母亲,原来是高句丽的宗室女。”真平王难忍悲痛,哭泣道:“她已经死了,我收到的信,是她的绝笔。”
“她是被父兄逼死的——”
真平王哭了一阵,良久才平复情绪,继续讲道:“我把她安葬在了初见时地方,带着孩子回到了王宫。王后因无子嗣,便憎恶这个孩子,让人下毒害她。躲过了几番之后,本王无奈,只好在宫外寻地安置。但不想王后竟和葛文王串通一气,把消息透露给了他,可恨我的弟弟,竟然派人掳走了我的孩子,还以此为要挟,逼我退位——”
“本王岂能如他们所愿!”
真平王剧烈咳嗽了好几声,继续道:“本王一面虚与委蛇,以保全孩子性命。另外派人四方探查,终于探查到了一点线索。在一个贩卖奴隶的人贩手中,发现了那枚玉佩。顺着这个线索追查下去,得知那孩子已经被贩卖到了大唐。”
真平王拉住金春秋的手,道:“这次你出使大唐,一,是为了请求大唐援助新罗,抵御高句丽。其二,便是想让你帮本王寻回女儿,继承王位。本王选你做使节,便是看中你年轻,与朝中各方势力牵扯不深。若你帮本王寻回女儿,本王便让你做宰相。”说着,他拿起一道旨意交给金春秋:“旨意在此,新王登基之时,便即可生效。”
从一个小小使节,一步登天成为丞相,这是连升了多少级,金春秋自己都算不过来了。他接过旨意,只觉得烫手,喃喃道:“若是,若是臣……”
“若你寻不回,我也有一道旨意给你。”真平王又拿出一道旨意,递给金春秋,示意他,道:“你打开看看。”
金春秋打开旨意,登时吓了一哆嗦,这道旨意上竟然写着,真平王因无子嗣,愿献土与大唐,希望大唐接管新罗并善待百姓。还有遗愿两个,一是想让王后殉葬,二是,他调查得知,他的弟弟葛文王并非王室血脉,恳请大唐出兵诛杀。
这一道旨意,真真是鱼死网破之抉择了。金春秋感受到了真平王的决心,若是寻回了女儿,他要让女儿继位,若是寻不回,他宁愿新罗国祚至此为止,也不想让他的弟弟葛文王继位!
真平王注视着震惊中的金春秋,道:“你已知道本王的秘密,若你不肯答应,你和你的族人都活不了。你也不用想着出宫之后便投靠葛文王,本王还活着,谁也乱不起来。爱卿,你做个决断吧。”
“臣……”金春秋明白了,今天真平王让他来这儿,就没有给他选择的余地,他答应是九死一生,不答应,便是十死无生!
为了活命和丞相之位,他唯有选择答应。
说了这么多话,真平王似乎是疲惫了,声音也小了很多:“爱卿,本王调查得知,那个人贩把奴隶,都卖给了大唐长安城口马行的一个叫做阴三儿的人,你找到他,也许就能知道我女儿的消息了。”
他示意了一下,内侍拿出一个匣子,交给了金春秋。入手沉重,金春秋便猜到了里头的东西了。
“这里有黄金一百两,若有我的女儿的消息,应当足够赎身了。”他叹了一口气,气若游丝道:“本王会努力的活着,若你回来之前,收到了本王已死的消息,就用剩下的钱,好好安顿我的女儿吧。就当是,本王求你了。”
说完这句话,真平王便像是睡着了一样,再也没有说话了。内侍仔细看了一会儿,示意金春秋出去,金春秋磕了三个头,起身走出了寝宫。
次日启程,出城之后,便遭到了杀手追杀,幸亏真平王早有准备,王宫护卫击退杀手,护送一行从水路出发,自登州港上岸,一路来到长安城。
护卫进门来:“大人,查到了阴三儿的住处。”
金春秋从回忆中缓过神,起身道:“事不宜迟,带上礼物,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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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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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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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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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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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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