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落支作为联系人,自然是要做介绍的。他满面笑容地来到王普跟前,先行了礼,然后道:“上使,我王为表歉意,自清晨便等在此处,见上使未起,不敢打搅,已经等了约有一个时辰了。”
王普也赶忙道:“林邑王实在是太客气了……哦,错了,错了,该叫安南王才是。”
一声‘安南王’,令林邑国王大悦,用眼神催促孤落支,让他赶紧介绍,他已经等不及要与唐使交谈了。孤落支也是一个会做人的,便道:“王上,这位便是大唐副使大人,出身中原五姓七望之首的太原王氏,深得大唐皇帝陛下的信任。”
林邑王微微有些不悦,怎么出来个副使?本王亲自来此,正使怎么不来相见?
若是邻国使节,此时他恐怕已经要暴怒了,但面对大唐,他还是识相地收起了脾气,副使也是大唐的副使,比邻国的正使,也要尊贵得多。
林邑国王与王普恭敬见礼,道:“小王见过天朝副使,这几日多有怠慢,还请副使大人不要责怪才是。”
“好说好说、”王普笑呵呵道:“贵国的事务,与我大唐无干,我等奉皇帝陛下旨意,来真腊购买稻种,只要有稻种,真腊还是林邑,都一样。”
“小王明白。”昨天孤落支已经把这些话说了的,如今印证了一遭,林邑王更加放心,道:“一切就依上使昨日之语——呃,小王有一些事情,想与正使大人商议,不知能否一见?”
“自然可以。”王普笑道:“只是我们正使大人,生性豪放,喜饮美酒,昨日豪饮到半夜,恐怕还未起来,我这就去叫他。”
孤落支忙解释道:“王上不曾见过正使大人,那可是一个大大的英雄啊,身高丈二,我从未见过如此高大的巨人。”
林邑国王有些不信,在林邑,真腊,扶南这些地方的人,个子普遍矮小,五尺已经算是高大了。像这位孤落支,也就四尺多一些,还不到五尺。林邑国王倒是显得高大,也不过五尺出头,按李牧前世来说,一米七的个子。
“既然上使还没起,那小王再等等。”
“不必等,我去叫。”王普返身进入迎宾楼,来到李重义的房间,见他早已经起来了,正在穿戴自己的铠甲。
在初唐这个年代,所谓‘甲’,多指的是皮甲。南越之地,也有藤甲,而只有最精锐的重装骑兵,才会穿金属锁甲,但也不是全身,护胸,护腿而已。这不仅仅是因为造价的考虑,更多是因为人的力气有限,如果穿了全身的锁甲,重量超过数十斤,一般的人穿戴了都站不起来,何况是打仗了。
但对李重义来说,完全不是问题,他天生力大无穷,百八十斤的铠甲穿在身上,跟穿皮甲没什么两样。所以李牧才给他打造了全身铠,这一套铠甲穿在身上,身上要害全部护住,可谓是严丝合缝,除非有人能够用巨力震碎李重义的骨骼,让他失去战力,或者耗尽他的力气,让他力竭,基本上是不可能伤到他的。
但这玩意有个缺陷,就是穿戴起来非常慢。毕竟是铠甲,不如皮甲轻便。李重义自己穿,得半个时辰,有人帮忙能快些。现在就是李崇义和另一个锦衣卫在帮他穿。
王普帮不上忙,在旁边对他说外头看到的情况:“我刚刚看了,跟随林邑国王来的,有数十仪仗,还有十几个大臣,那些大臣没有介绍,但看他们的神色,似乎都比这个叛国的孤落支要位高权重。在院子外头,又来了不少兵丁,看起来像是他们的禁军,这些人都穿着藤甲,手持弯刀。”
李重义嗤笑一声,道:“藤甲算什么?这些家伙穿不起皮甲么?”
“现在是笑话人的时候么?”王普急道:“咱们不过十余人,对面可是上百人,院子里就这些,外头还不知有多少?咱们跟城外的人联系不上,难道你真的打算咱们十几个人,去绑架他们数百人么?”
李重义把头盔扣上,通过漏出的孔,王普只能看到他黑白分明的眼睛,看不到他的表情:“我没打算绑架他们数百人啊?我只绑架林邑国王一个,你认清楚了么,那人确实是林邑国王?”
“假不了,察言观色,我还是看得出来的。”
“那就行了,你们都不要下楼去,在这儿等着,我一个人去。”
王普急道:“你说什么胡话,昨日我不是说了,生死一起,你一个人怎么行,我如何跟你大哥交代?我跟你一起去!”
李崇义也叫道:“大哥,我不怕死,我跟你去!”
“到了这个时候,没有商议的时间,都听我的,崇义,把所有人都叫到二楼来,你们在窗口等着,我去去就回!”
说着,李重义提起血狱修罗,径直从楼梯下去了。他本来就又高又重,穿上铠甲更重了,每一步都踩得楼梯吱嘎吱嘎,每一步都犹如闷雷,通通地打在人的心上。
林邑国王与众大臣听到这样沉重的脚步声,心里头有些紧张,这时李重义走出迎宾楼,迎着阳光,血炼战甲仿佛镀上了一层黄金,耀眼夺目。
林邑国王情不自禁地羡慕,瞧瞧唐人的甲胄,林邑就算是再有五百年,也制作不出来。
“小王见过唐使……”还没等他的话说完,忽然一道风声自他耳畔掠过,紧接着一股鲜血迸到了他的脸上,血腥之气溢满鼻间,当时就懵了。
劈死的正是孤落支!
在众人还没反应过来时,只见李重义三步并作两步,奔到林邑国王跟前,薅住他的脖领子往后一扔,林邑国王就像是炮弹一样,射到了迎宾馆的二楼!
众人这才反应过来,大臣们四散奔逃,兵丁们拔刀出窍。
李重义双手持斧,一人面对上百人,放声大笑:“来,与我一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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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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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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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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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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