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唐技师>第464章 发横财
  “王大哥!”

  进了坊门,李牧一眼就看到了正要往外走的王虎,从马上下来,笑着打了声招呼。王虎赶紧还礼,他打量李牧的气度,已与他临走之时,大不相同了。他随李思文走的时候,李牧才来长安城不久,虽然已经是侯爵,但其思维与地位,还没有完全的匹配,没有身居高位者的从容与气质。

  王虎与之来往,还当他是在定襄做县丞时的李牧,还未意识到尊卑。

  但此时的李牧,已经习惯了侯爵的身份。且他这段时间做的事情,或通过商贾之口,或见于李思文与他的信件,都传到了定襄。王虎自然是知道,李牧在长安城,如今是什么样的身份地位。

  十七岁的从三品,古往今来,也就只有十二岁拜相的甘罗可与之比拟了吧。此时李牧的气度,与当初不可同日而语。王虎只是李绩的亲兵,如何敢当这一声“王大哥?”

  “侯爷折煞我也,叫我王虎即可,不敢当一声大哥。”

  李牧笑道:“王大哥怎么还疏远了,无论我身居何位,咱们都是在定襄城同生共死过的兄弟,怎么就当不得了,以后切莫提这样的话了。”

  王虎见李牧不似作伪,只好应下这一声,心中不免多了几分感慨。

  他是见过李牧落魄的样子的,当初在定襄城,李牧做县丞,带着一群流民修葺城墙,每天早出晚归,定襄毗邻沙漠草原,风沙极大,每日都弄得灰头土脸。

  谁能想到这样一个年轻人,短短十个月不到,竟然已经是从三品的高位了。

  “王大哥,你们这是刚到?怎么不歇歇脚,你随我来,今日我请客,咱们不醉无归!”

  “不不不。”王虎缓过神来,连连摆手,道:“酒今日就不喝了,我尚有老母在堂,这许多日子不在身边伺候,已经是大不孝了。如今回来了,自然要先陪伴母亲,还望侯爷能体谅则个。”

  “哦,既是孝心,我不便阻拦,反正也不是一日两日就走,以后再聚也是一样。”说着,李牧把手里的缰绳递给王虎,道:“走路太慢,骑马去吧。”

  王虎归心似箭,也没有客气,道了声谢,翻身上马走了。

  李牧目送一段,回过头,忽然面前出现一个全身披挂的小将,好一个英姿飒爽。李牧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道:“来者何人?”

  “姐夫,是我啊,我是根生!”

  “根生?”李牧上下打量了一下,蹙眉道:“你是根生?怎么长这么高了,还壮了,哎哟哟,都长胡子啦!”李牧摸了下自己一根毛都没有的下巴,多少有点没底气,含混不清道:“挺好,没少胳膊没缺腿儿。见过父母没呐?见过你姐姐没呐?”

  “见过啦!专门在这儿等你的!”白根生的性格,比走的时候,要开朗得多了。不像从前那般憨傻,多了几分机灵。忽然他看到了李牧身后戴着面具的独孤九,微微蹙眉,道:“姐夫,这是……”

  “这是我的义弟,你没见过他。他叫独孤九,也是你的哥哥。”

  “哦。”白根生笑了笑,抱拳道:“白起见过哥哥。”

  独孤九下意识回礼,被李牧挡了一下。李牧皱眉看着白根生,道:“小子,怎么走了几个月,名儿都改了?你不是白根生么,怎么改叫白起了?你知道谁是白起么?这个名儿是随便叫的?”

  “姐夫,白根生这名字太像村夫了。我如今已经是队正了,我们将军说了,我的未来不可限量。早晚有一日,我也能成大将军。你不要小瞧人,我这几个月可是看了不少书,我当然知道白起是谁,我就是要做这样的大将军。以后不要叫我根生,我改名叫白起了,我爹都同意了的。再说,我姐不是都改名了么,凭什么她能改名,我就不能改名,我就要改!”

  “哎呦喂!”李牧抬手就是一巴掌,扇在了白根生的后脑勺,骂道:“真是出息了啊,敢跟你姐夫顶嘴了?还拿你姐说事儿,你跟你姐能比吗?你姐嫁了个好夫君,她的好夫君我御赐从三品军侯,为她挣下从三品的诰命,这才改了名字。但就算是改了,在家里不还叫巧巧呢么?你小子一个没品没级的队正,芝麻大点儿的小官儿,还摆上谱了!你来跟我说说,哪个将军看出你未来不可限量了?我倒要看看是哪个瞎子竟能混上将军了!”

  “是我呀!”李思文颠颠跑了过来,手里还抱着一个珠光宝气的皇冠,笑嘻嘻道:“大哥,我可不就是根生口中的将军么?你忘了,定襄是我的领地,我就是折冲都尉将军啊。我也没说错,他的姐夫是李牧,那自然不可限量啊,哈哈……”见李牧面色有变,李思文赶紧打岔,把话题转移到了皇冠上面,道:“大哥你看这个冠冕如何?不错吧?你猜猜,我是从哪儿搞来的?”

  李牧结果皇冠看了看,没看出什么来路,不过看上面的宝石个头都不小,料想价值肯定不菲,道:“猜不出,哪儿来的?”

  “大哥,说了你可别羡慕我。”李思文忍不住嘴角上扬,嘚瑟道:“我虽没你本事,但我有一样还行,我的运气好呀。我不是另盖新城了么,盖新城是不是得挖地基?挖地基的时候,你猜怎么着,我挖出来一个墓穴!这个皇冠,就是我从墓穴挖出来的,你看这宝石,能值不少钱吧?”

  李牧听到这话,手一哆嗦,皇冠掉在了地上,哭笑不得道:“你、你小子可真是……刨坟掘墓啊你?缺不缺德?”

  “我可不是故意的啊!”李思文赶忙辩解,道:“谁让它在我新城底下了,我还没嫌晦气呢!”他弯腰把皇冠捡起来,擦掉上头的尘土,道:“我猜这肯定是从前某个突厥的首领,在咱们中原抢走的东西,陪葬在了他的墓穴里。过了不知多少年,落到了我李思文的手上,这也算是物归原主了。我把这些财宝挖出来,换成粮食再运回定襄,养活那些流民百姓,难道不比在地底下埋着好么?”琇書蛧

  这话李牧还真没办法否定,李思文同志的觉悟还是很高的。只是苦了这个墓主人,死了不知多少年,还让人刨出来了,攒了一辈子的财宝被洗劫一空,而且这劫匪还没有一丝的愧疚,说起来多少有点可怜。

  李牧蹭了蹭鼻子,问道:“你给人家埋上没有啊,挖了人家的墓,再不给埋了,可有点不仗义了。”

  “埋了埋了,我能差事儿么、”李思文一本正经道:“流民里头有个人以前是突厥人的法师,我叫他处理,他按照突厥人的习俗,火葬了。”

  “……”李牧已经不想说什么了,抿了抿嘴,问道:“然后呢?”

  “一半撒向天空,一半撒向河流了呀。”

  得嘞,不但是刨坟掘墓,还顺带手挫骨扬灰了。

  李牧瞬间有点头疼,这真是我一手带出来的兄弟么?怎能没人性至此啊!李牧叹息一声,勾住李思文的肩膀,问道:“挖出来多少财宝,快带我去看看。”

  独孤九听到这话,差点一头栽倒在地上。听刚才说话的意思,他还以为李牧得训斥李思文几句,谁想到竟然是这样!他现在有点明白,为啥李牧把李思文当最好的兄弟了,敢情俩人就是一丘之貉!李思文这厮虽然没心没肺,但他胆大包天的时候,活脱就是一个缩小版的李牧,区别就在于,李牧是心里有底才去干,而李思文是上了头就干,根本不考虑有底没底。但俩人无耻的样子,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的。

  白根生跟在后头,听到独孤九的叹气声,嘿嘿笑了,道:“哥哥,习惯就好,我们将军在定襄的时候,比现在还不要脸,在这里他已经收敛很多了。”

  独孤九呆道:“为何?”

  “因为我姐夫是最不要脸的啊,他都是跟我姐夫学的。”

  “……”独孤九已经彻底无语,不想说话了。

  来到凤求凰的后院儿,李牧算是开了眼界了。打开一箱子,金银财宝,再打开一箱子,玉石器具。他随手拿起一个玉碗,晶莹剔透,竟然找不到刀斧的痕迹,宛如天然一般。这等水准的玉器,搁在他前世,随便也是几个亿的价格啊!

  怪不得现在市面上都没这么好的东西了,敢情都让前人埋在墓里头了。

  李牧啧啧称奇,道:“挖的好啊,贤弟啊,让此等宝物重见天日,你的功劳大大地啊!”

  “小事小事。”李思文谦虚道:“我也只是尽了绵薄之力罢了,不过我已经组织了一个挖掘队,找了有经验的牧民做向导,在定襄附近大肆寻找,一旦找到了无人认领的墓,就给它挖开看看。我是这么想的,建设定襄需要钱呐,如今这年头,找谁要钱谁能给啊,还得是自力更生。这些宝贝埋在地下太可惜了,是该给它们找个识货的主人了。大哥,你觉得能卖上钱么?”

  “能能能,太能了。过几天,咱们就搞个拍卖会……”李牧随手打开另一个箱子,里头竟然是一箱画轴。

  “这是什么?”李牧拿起一个打开,吓到结巴:“兰、兰兰兰亭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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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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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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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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