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点上看,古人今人的心理还真是差不多的。
李牧也莫名多了许多感慨,常常一人独坐伤神。他想起了他的上一个春节,也就是前世的最后一个春节。
那时候在干什么呢?
李牧努力回想,记忆如同碎片一样拼凑起来,逐渐还原。
那是他分手后的三个月,女友对他说,你这个人啊,哪里都好,我也爱你,可是我们不能靠爱过日子。在这个城市,你永远也买不起房子,我们难道要一辈子住在租来的房子里么?我很爱你,但是我的年纪不小了,总得为未来考虑一下。
在那个瞬间,李牧才第一次感受到。作为一个游戏公司的高级副总监,其实远没有别人眼中那么风光。一个孤儿一辈子的努力奋斗,也许不如在这个城市游手好闲长大的孩子,因为他们坐拥这个城市占地之后的四五套房产,靠收租也能快乐一生。李牧也是这个城市长大的孩子,但他是个孤儿,他什么也没有。
李牧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笑了笑,然后帮已经是前女友的女友提起行礼,放入出租车的后备箱。
再然后,他开始了无休无止的加班。聚拢了自己全部的财产,终于按揭了一个小房子。可惜,还没等入住进去,他就猝死了。
并且,在他猝死之前的三天。他得知了前女友离开他的原因并不是什么房子啊,这些好像都市小说烂大街的桥段。她就是移情别恋了,喜欢上了一个说唱歌手。这种感觉,还不如为了房子——
“哎呀……愁啊!!”
李牧哀嚎一声,惊动了车顶上的独孤九。这家伙闲着没事,就喜欢坐在车厢顶上,也不知是不是有什么奇怪的癖好。
独孤九倒吊着身体,撩开帘子看向李牧,问道:“大哥,你叫什么?”
“小九。”李牧看向独孤九,半开玩笑问道:“如果大哥跟你说,我其实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你信吗?”
“唔……”独孤九想了想,竟然点了点头。
“啊?”李牧吓了一跳,难道穿越者的身份即将暴露?这可不太妙啊!
“大哥是我见过、听说过最聪明的人。有人说大哥是谪仙人,仙人么……应该就是另一个世界的人吧。”
“胡思乱想!”李牧长出了口气,道:“世上哪有仙人,要是真的有。那他怎么不显灵一下,直接给我变出一座金山出来?”
独孤九回答不上来,非常干脆地放弃回答,腰腹用力,嗖地一下又折了回去。
李牧叹了口气,从床上爬起来,抓起虎皮裘披在身上,从马车上下来。
不远处,学生们正四人一个小组在锯木头。看到李牧走过来,都喊一声‘校长’,然后低头专心顾着自己的事情。今日已经是他们进谷的第十天了,还能继续留在这里的人,还有九十八个。与第一天相比,又少了几十人。
现在还能坚持下来的,已经都没磨掉了脾气。因为十天的山谷生活,已经让他们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无论你有什么想法,都违拗不了李牧的想法。无论他的想法是对还是错,都只有遵从这一条路。
李牧这厮,坏的冒泡。就算他压根没打算听从你的意见,他也会让你说完,还一副虚心纳谏的模样。就比如第一个受害者马周,他在第五天的时候,对山谷的学习与生活,提出了意见八条。李牧表现出非常有兴趣的样子,详细认真听了两个时辰。马周非常激动,还以为自己得到了赏识。滔滔不绝地说,连口水都不喝。结果呢,说了也白说,什么改变都没有。
仅此一次,马周就彻底老实了,一句废话也没有,让干什么干什么。
十天下来,还剩下的学生们,多少都被搞得有点‘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了,他们习惯于看到李牧面无表情,甚至臭脸的样子,这样多少心底还能安心些。但只要李牧笑意盈盈,学生们一整天都会提心吊胆,生怕中了李牧这厮的奸计而不自知。就像进入山谷的第三天,因为一个纨绔子对来授课的木匠言语不敬。李牧知道此事之后,笑意盈盈地说无妨。但他晚上放饭的时候,在食物里下了巴豆……
那可真是一个臭气弥漫的夜晚啊!
这厮最恶心的地方就在于此,他真生气的时候,不会告诉你错了还是对了,也不给你辩解的机会,他就是要搞你,没有任何理由的搞你。而且是只能他搞你,你不能搞他那种搞。这谁顶得住啊!
在这种情况下,十天还能留下九十八个人,已经是一个巨大的奇迹了。
“大家手里的活儿都放一放!”
李牧喊了一声,众人动作一停,都看了过来。
李牧爬到木头堆上,嘴角微微上扬,众学生心里顿时一哆嗦,心提到了嗓子眼。
来了,这个笑容,他又想干什么!
“大家不要紧张,眼看着也到了黄昏时分。今日呢,我不回城里——”
“哎——”齐刷刷的叹气声,李牧的脸色顿时难看了起来,道:“你们都是什么玩意儿,老子陪你们在这里吃苦,你们还不知足?”
众人互相看了眼,长孙冲站了出来,他是李牧的徒弟,也是现在这一批学员中家世最为显赫的人,被公推为‘学生会长’,代表学生们发声。
经历了十天的折磨,长孙冲已经是换了一个人一样。他也创造了一个奇迹,成功跃升为大唐减肥史上的一个传奇。十天,仅仅十天,二百斤的长孙冲瘦了四十斤,像是一个吸饱了水又被捏了一下的海绵,整个人‘缩小’了一圈儿。当然,其中也有第三天吃的巴豆的功劳。
“恩师,学生们主要是担心恩师在山谷休息不好。恩师还是回到城里吧,学生们一定更加努力干活,不负恩师的教诲。”
“唉!”李牧长叹一声,红了眼睛,道:“我的徒儿,终于开窍了啊。对嘛,就是要这样,撒谎的时候,眼神要真挚,你已经有我三成功力了,以后要更加努力啊,演技还是有些许的破绽。”
长孙冲抿了抿嘴,不出声了。他知道再说什么,都是狡辩,还不如不说话,不说不错,越说越错。
“回去。”
李牧指了指,长孙冲老实地回到了原位。
“你们不必这么紧张,如果你们不做错了事情,本校长也不会收拾你们。但是,如果你们挨了收拾,也不要怪本校长,本校长可是一个随和的人,出了名的与人为善,谁要是跟我处不好关系,那一定是他的问题,必须要从自己的身上找原因,记住了吗?”
“记住了!”
学生们伸着脖子大声喊道。这也是血与泪得出的教训,校长训话,必须大声回答,否则视为不敬。不敬校长,生儿子没有小丁丁,这可是写在校训里面的话。
“来,大家都坐,把你们前几天练习木工技能时候做的板凳搬过来,都乖乖地坐好。今天,本校长给你们讲故事。”
这个时代,还没有专门讲故事的人。大家平时听到的故事,大多是记载在县志或者史书的“附录”中的一些志怪故事,也就是后人称之为‘短篇小说’萌芽的‘唐传奇’。
唐传奇、宋话本,元杂曲,明清小说,构成了中国小说史的沿革。
直到大唐日报创立,市井之间才有了‘读报人’这个角色,某种意义上成为了‘最早的说书人’。
大家都没听过别人讲故事,所以今日听李牧说他要讲故事,学生们的好奇心都瞬间爆棚,暂时忘了被李牧支配的恐惧,都一个个坐在小板凳上,瞪圆了眼睛,等着听李牧的故事。
一个羊也是赶,两个羊也是放,李牧把巡逻的锦衣卫和工匠们也都叫了过来。大家用砍掉的木屑和树枝升起了一团篝火取暖,阿大和阿二支起架子准备烤肉,都围拢到了一起,等着李牧开腔。
李牧把氛围撩拨到了顶点,才清了下嗓子,道:“今天要讲的这个故事,是我在读《三国志》之后,产生的一些灵感,现在分享给大家,我姑且说之,你们姑且听之,故事是我瞎编的,大家不要跟《三国志》里的人物一一对照,没有什么意义。史书本就是一个后人撰写的玩意儿,真真假假都未可知,太计较了,就没有意思了。”
学生们齐齐点头,李牧笑了笑,继续道:“有道是: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及秦灭之后,楚、汉分争,又并入于汉。汉朝自高祖斩白蛇而起义,一统天下,后来光武中兴,传至献帝,遂分……”
李牧讲得就是《三国演义》,这部书他前世十几岁的时候,看过至少二十遍,算是他青少年时期的床头书,不说倒背如流也差不多少,基本剧情全都记得。他在这里讲这个故事,除了给学生们解闷之外,也是想通过《三国演义》诸多人物的人生轨迹,给学生们夹带一些他的理解,也就是所谓的私货。
这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洗脑方式,穿越之前,他手机里的小视频平台,时不时就能刷到几条某老师讲座的视频。看似宣传国学的背后,讲着讲着就开始卖假药,从销量上可以验证,这种伪装文化人的洗脑方式,效果不是一般的好。
李牧一边口若悬河地讲,一边吃着独孤九为他切好的烤肉,喝着度数不高的状元红,享受着学生们如痴如醉的崇拜目光,这感觉简直不是一般的好。
“……三人救了董卓回寨。卓问三人现居何职。玄德曰:“白身。”卓甚轻之,不为礼。玄德出,张飞大怒曰:“我等亲赴血战,救了这厮,他却如此无礼。若不杀之,难消我气!”正是:人情势利古犹今,谁识英雄是白身?安得快人如翼德,尽诛世上负心人!毕竟董卓性命如何,且听下文分解!”
“……”
“……”李牧看着众人迷茫的目光,道:“听不懂啊?下回分解!”
“这就结束了?”一个声音嚷嚷了起来,不满道:“董卓到底死没死啊!大哥,快点讲后面的事情啊!”
何人这么大胆,竟敢使唤老子?李牧寻声看过去,见是李崇义,无奈道:“小老弟,天都黑了没看到?再说,你是我大哥还是我是你大哥,你让我讲我就讲,岂不是很没有面子?”
“可是大哥,董卓到底死没死啊!”
“不告诉你!”李牧气死人地丢下一句,对众人说道:“想知道下文如何,就给我好好努力学习,好好的干活。兴许哪天我心情好了,再给你们讲一段儿。这么说吧,这么长的段儿,还能讲个一百回左右,本校长乃是大唐第一才子,我的才学,还需要赘言么?”ωωω.χΙυΜЬ.Cǒm
这话众学生可没有一个不服气的,李牧的诗词文章,他们早都有耳闻。大唐崇尚诗文,哪怕是对头,也不会睁着眼睛说瞎话,贬低对手的才学。李牧如今表现出的能力,自称第一才子,至少这些学生们都是服气的。
李牧说‘下回分解’,也没人敢逼他,而且确实时候不早了,若不早些休息,明天早上起不来,可就出大事了。众学生吃了些烤肉,都各自洗漱,回到帐篷老实睡觉了。
但是今夜注定是一个失眠的夜晚,大部分人的心里都在合计:董卓到底死没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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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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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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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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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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