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第一日的接风酒宴之外,李牧再也没有参加过任何欢迎仪式或者朝议。一来是他不喜欢政治,不想涉足其中,二来也是太忙了,内务府新设,李世民除了给了一份圣旨算是支持外,其他的事情,连问都没问过一声。
衙门口从哪儿开?用什么样的人?吏部总得给调派几个书吏吧?钱呢?好歹是个衙门口,朝廷一文钱俸禄也不打算发么?
种种疑问,都只有一个答案。
没有,什么都没有!
现在李牧才明白,为什么李世民那么大方,连官员任免的权力都下放给他了。敢情是要当甩手掌柜,而且他这个掌柜,还是不出本钱的那种!
这种行为实在是有够卑鄙,却正合李牧的心思。他宁愿自己搭钱换自由,也不想干点什么事情都被人管着。如今正是沉稳发育的阶段,守住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把内务府搞好了才是正经,这也是他不参与其他事情的原因。朝廷上的事情,任何一个方面,都是某个势力的地盘,他若是像八爪鱼似的到处伸手,惹了众怒,对内务府的发展可就大大不利了。
由于要接待使团,长安城巷道的修葺工程便要延后了。工匠们因此闲了起来,李牧便把工匠们调派到了他的山谷去打基础了。工匠们也都是乐意的,干活他们才有工钱,何况是给李牧干活。在工匠们的心里,李牧如同他们的再生父母一样,就算是不给工钱,他们心里也是愿意的。
山谷被李牧正式命名为“逍遥谷”,逍遥二字,取自李渊给他取的表字,也符合他对这座山谷的期待。这几日实地调查的情况,让李牧颇为高兴。这座山谷,简直是太符合他的要求了。
首先是气候,长安城气候干冷,雪少,风却不小,迎面吹来,像刀子割似的。但在这座山谷之中,却不是这样。有四周的山作为遮挡,风刮不进来,相对温度要比长安城高不少。李牧甚至找到了一个没有结冰的泉眼,由此可见,这里的温度也就是零度上下。
在这样的温度下,冻土层很钱,一点也不妨碍基础施工。
然后是布局。一条小河把山谷分为两半,河流的尽头,便是灞水。在这里,可以修建一个小船坞,往来也可,运送货物也可,能够节省不少人力。山谷南侧,土地平整,适合耕种。山谷北侧有密林,可以作为遮挡,东侧地势高,适合建造房屋,西侧沿河处,可以建设作坊等,方便运输。
总而言之,这是一处非常好的地方,而且足够隐秘,有点桃花源的感觉了。
对于这座山谷,李牧是非常重视和认真的。如何设计,成了一个难题。为此李牧琢磨了很久,最后还是打定主意,以副职系统为核心,进行建设。
在《大唐群侠传》这个游戏中,副职系统的玩家,发展之路一点也不比正常的游戏玩家轻松。
初级技能的时候,只能在传授技能的NPC旁边做学徒,慢慢的提升技能等级。到了中级之后,还要有钱,才能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店铺,或者加入帮派‘上班’。但无论是哪种选择,其实都是普通人。真正的氪金玩家,是不会这么辛苦的。
氪金玩家,会直接买一块“建帮令”和一块“建城令”。先建帮派收人,然后申请建立城镇驻地,唯有这样,才真正算是服务器中的一号人物。帮派的‘聚义厅’和城镇的‘衙门’可以随着帮派和城镇等级提升。等级越高,帮派成员打怪的经验加成就越高。而‘衙门’的等级越高,在城镇中练习和使用副职的熟练度提升速度就越高。这也是大帮会滚雪球式壮大的最吸引人的条件,要知道,无论是正常游戏玩家,还是副职玩家,等级越高,提升就越难。这个时候,一点点加成都显得弥足珍贵了。
这本是一项耗资巨大的事情,但通常来说,一个服务器开了之后,第一批氪金的玩家,通常收获要比投入更多。这就是大家都踊跃加入他的帮会带来的群体效益了。这样也就直接导致了,早氪金早赚钱,越氪金越发财。这也是游戏公司,最愿意看到的局面。
穿越之前,作为副总监及数据平衡组的负责人,李牧为此也没少出力。
如今,他也要这样做了。
如果按照游戏玩家对比,李牧现在可以说是一个十足的氪金玩家。所以他打算绕过副职玩家的必经之路,直接从顶点开始。逍遥谷对应游戏里的城镇,内务府就是他的‘帮派’,李世民赠予他山谷的圣旨就是他的“建城令”,而他自己雕刻,拿到吏部去备案的“内务府总管大臣”印,就成了他的“建帮令”。
一切都是这么完美,李牧站在逍遥谷东山的高坡上,向下眺望,看着工匠们清理杂草,挖掘地基,脑海中忽然浮现出他十五年前第一次接触电脑,玩的那款“红警”游戏,他笨拙地操纵基地车展开的那一刻,从今往后,这里便是老子的基地了!
感慨完毕,李牧指了指脚下的平台,对旁边跟着的公孙康道:“这里建一个亭子,就叫‘东坡亭’,督促人早点完工,等春天回暖了,本侯好带夫人来欣赏风景。”
公孙康急忙记下,心中暗自盘算人手。
李牧看到他的神色,皱眉道:“怎么,有难度?”
“呃……”公孙康低下了头,不敢看李牧的眼睛,道:“确实有些难处。”
“说!”
公孙康硬着头皮道:“物料的方面倒是其次,主要是人手。侯爷,前些日子议定,把一部分工匠分给宇文规带走去修路,然后又把修葺长安城巷道的事情提上了日程,如今还要兼顾山谷这边,这人手确实不够了。”
“不够……”李牧沉吟了一下,道:“哪边都不能停,如今高昌使团在长安,巷道的工程可以停一个月,这一个月先在山谷这边,人手,我去想办法。你把活儿安排好就行了。”
“是!”公孙康应了声,便不再说话了。他一点也不怀疑,李牧能不能解决问题,在他的印象中,李牧说过的话,还没有办不到的时候。
二人从山坡下来,李牧忽然想到了什么,道:“设计房屋的时候,在附近给我建一个猪圈。”
“猪、猪圈吗?”公孙康一愣,忍不住小心提醒,道:“侯爷,猪肉骚臭,是贫民百姓吃的东西,侯爷身份尊贵,怎么能吃猪肉啊——”
“让你建你就建,废话这么多?”
见李牧皱眉,公孙康忙把话憋了回去,道:“侯爷息怒,下官一定办好。”说着话,又把这一条也记在了他的本子上。
李牧之所以想起养猪,还是因为刚刚的“东坡亭”,他取这个名字,是因为想起了苏东坡,本来是为了恶搞一下,忽然又想起了东坡肉,继而想起了养猪。
猪可是个好东西,但是这个时代,却没几个人吃。李牧特意研究过为什么会这样,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猪肉腥臊。李牧尝过猪肉,确实是腥臊。
那么为什么会这样呢?通过询问养猪的人,他得到了答案。原来猪这个动物,欲望是十分旺盛的。尤其是公猪,在它成年之后,除了吃饭睡觉,脑袋里都是交配的事情。腥臊,就是难免的事情了。
而他前世吃过的猪肉为什么不会这样呢?那是因为,前世的猪,大多数都没有成年就出栏了。而且,只要是公猪,没多大点儿的时候,都要挨一刀儿,这一刀挨了之后,它们就无欲无求了,也就不会产生腥臊。
还有一点就是,由于腥臊,有钱人不吃猪肉,只吃羊肉、鹿肉。而穷人呢,又很少能养得起猪。人吃的都不够,哪有猪吃的东西,所以就保有量来说,大唐的猪还没有牛多。
但李牧却明白,一个健康的人,没有肉食的摄入,是会缺少很多东西的。当然不会致死那么严重,只是体格不会特别的结实就是了,大唐是个尚武的国家,李世民又是一个雄图大志的君主,未来少不得要打仗。那么如何强健体魄呢?只能是多多吃肉。
羊肉吃不起,牛肉不敢吃,猪肉又腥臊又少,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作为“心怀天下”的内务府总管大臣,李牧决心从自己做起。开展一个划时代意义的研究——“阉猪试验”。
他要养一批猪,研究出阉猪的方法,这样一来,猪肉便不腥臊了。而猪的繁殖速度,要大大快于牛羊,如此一来,用不了几年,等粮食产量提升起来了,猪的保有量就能爆发式的增长一波了。
就算达不到人人都有肉吃的程度,至少前方将士的肉食问题可以得到解决,这对战力的影响,绝对是很大的提升。
改变世界,从我做起。
李牧上了马车,还在感慨,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我竟然成了一个有如此情操的人?若人人都如我一样,大唐何愁不富强啊!
“大哥,咱们回家么?”
独孤九跳上马车,扬鞭问道。
“不,去西市口马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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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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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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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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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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