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李世民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就已经发觉这是一个愚蠢的问题了。
魏征的穷,可不是某些御史,为了标榜自己清如水明如镜,刻意营造出来的穷。魏征的穷,是真的穷。现在扒下魏征的官服,他里面的衣服必定打着补丁,他就是这么穷。
魏璎珞低下头,声音越来越小:“民女离家出走的时候,把钱和首饰都留在家了,只带了几个馒头。民女深知,离家出走已是不孝,再带走钱财,就更对不起父母了,所以只带了几件衣服,其余都留在家了。”
听到这话,众人心里也是一叹。能说出这样的话,可见魏征这个女儿,还是懂事的。但即便是这样,也不会有人站出来声援魏璎珞,因为她离家出走这件事,违背了‘孝’。
在古代,孝是什么?孝就是父母之命不可违,孝就是父母在不远游,即便父母做错了,离家出走,也不是一个子女应当做的事情。
情有可原,但事不可为!因此对于魏璎珞,众人也只能是一声叹息了。
既然问了,自然要问清楚。李世民继续问道:“万年县禀告,找到你的时候,你人在京东集。你去那里做什么?”
魏璎珞抿着嘴唇不语,好半天,才开口道:“民女想去找王婆。”ωωω.χΙυΜЬ.Cǒm
“王婆是何人?”
“是京东集市令的妻子,也就是……逐鹿侯的岳母。”
“你找她做什么?”
“想问逐鹿侯府在哪。”
哇喔……
围观群众表示惊喜,还有这么大一个瓜呢?魏征的女儿离家出走,想去投奔李牧。难道说,这个魏璎珞对李牧暗生情愫?好一出大戏!
李世民也没想到会问出这么一个结果,不由也八卦了起来,追问道:“你问逐鹿侯府在何处,可是想投奔李牧吗?你是魏征的女儿,投奔他,不怕人言可畏么?”
魏璎珞鼓起勇气,抬起头道:“陛下请容民女解释。民女去寻逐鹿侯,绝对与私情没有牵扯。此事的起因,还要从今日的大唐日报说起。”
魏璎珞一鼓作气,把今日早上的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民女离开了家,才知道自己无处可去,也没有能力赚得一口饭吃。直到遇到了这些工匠们,民女恍然发现,其实民女还是能做一些事情的。比如教授这些工匠们识字,民女想,既然逐鹿侯能作出《师说》这样的文章,提出‘是故无贵无贱,无长无少,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是故无贵无贱,无长无少,道之所存,师之所存’这样的思想,必然也是有意想要做些什么。民女既然离家出走,总得想办法养活自己,便打算去找逐鹿侯,毛遂自荐……做、做一个女教授。”
似乎是为了表明自己有这个能力,魏璎珞急声解释道:“陛下,民女从小读书,四书五经全都读过。不敢说有多少文采,但是教人识字,还是可以做到的。”
“想做一个女教授……”李世民听了,第一个想法是这女子真是敢说,但是转念一想,她能有这样想法,也是迫于无奈。有此胆魄,确实也非凡。百官听到了,神情各不相同。有人钦佩,有人冷笑,怀疑者居多。
李世民看向马车,问道:“李牧,你可作了《师说》?”
李牧咳嗽一声,恹恹道:“回禀陛下,昨日下午,牡丹夫人请臣帮忙盘账,得了点空闲,就写了一篇送去了报社。此事陛下当知情,昨日臣说过,要教一教孔颖达,何为、为师之道。”
好大的口气!
孔颖达也是山东士族,不少御史听到这话,都忍不住想要出声。但是想到如今还都跪在殿上,若此时出声攻击李牧,定讨不了好果子吃,只好忍了下来。
李世民也好奇李牧作了什么文章,他听到魏璎珞说的这两句,觉得不凡。但文章,不止一句两句。一句两句做得好,不代表文章好。
李世民每日都是下了朝才看报纸,今日的报纸正好还没来得及看。既然说起了李牧的文章,便让高公公去把报纸取来。李世民拿起报纸扫了一眼,眉头一蹙,不由正色了起来。
李世民以治国见长,历史中对他的文采少有描述,也不见其长。但凭李世民的出身,从小到大也不乏名师相伴,他的文采,其实是说得过去的。至少识货,李牧的这篇文章,李世民一看就知道,孔颖达败了,且败得彻底!这篇文章,道尽了为师之道,不要说孔颖达,即便是孔圣在世,怕也是挑不出任何毛病。
李世民读完文章,喟然一叹,道:“逐鹿侯不愧是朕之麒麟儿,天赋奇才,当世无双!尔等三番五次欺负他,在他患病之时,都不肯放过。你们这些嫉贤妒能之辈,难道不觉得惭愧吗?”
李世民把报纸递给高公公,指了指魏征,道:“把报纸给魏征,魏征,你来读一遍,让朕的满朝文武都听一听。一个十七岁的孩子,识字不过半年,读孔孟不过三月,他做出来的文章是什么样子!”
高公公把报纸递给魏征,魏璎珞不忍父亲受辱,央求道:“陛下,民女可以代替父亲读吗?”
“老夫用不着你!”
魏征冷声说道,竟是翻脸无情。魏璎珞不敢言语了,她从语气中听得出,父亲这次是真的生气了,悲从中来,低下头,又哭了起来。
魏征把报纸展开,粗略看了一遍,也不得不佩服李牧的文才。这等文章,确实当世无双,李牧狂妄自大,说自己有状元之才,如今看来,他确实有狂妄的资本。
明年的赌约,想必是要输了。
虽然已经到了这样的境地,但是魏征仍有傲骨。赌得起,便输得起。玩砸了,也得撑着,不就是羞辱么,认了就是!
魏征深吸一口气,不悲不喜,中气十足开口读李牧的这篇《师说》。在读到‘师者,传道受业解惑者也’之后,满朝文武鸦雀无声,都在认真听。
“……是故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读完这句,便是最后一句,魏征迟疑了一下,仍是继续读道:“孔圣后人孔颖达,年五十有六,好为人师,却不通为师之道,问于余。余嘉其好学,作《师说》以贻之。”
果然狂妄!
满朝文武再一次达成共识。
你李牧也知道孔颖达五十有六,且是孔圣后人?那为何如此不给颜面,在报纸上登此文章,与当面羞辱有何区别。你这样说话,难道不怕天下文人士子,唾你的脊梁骨么?
但是转念一想,就凭这篇文章,好像天下文人士子也没什么好不服的。就算有火气,恐怕也得自己憋着。
跪在地上的山东御史们再次气炸,李牧竟然敢说山东大儒孔颖达好为人师,却不通为师之道。终于有人忍不住,出声道:“逐鹿侯未免太过于不把人放在眼里,孔祭酒乃是孔圣之后,若论经义典籍,天下谁敢说能超过他。你竟说他好为人师,却不通为师之道?何其狂妄!”
李牧没有言语,高公公可逮着这个跟李牧修复关系的机会了,阴阳怪气地哼了一声,道:“这位御史,咱家不懂什么是狂妄,但是,咱家去请逐鹿侯的时候,正遇孔祭酒亲自拜会逐鹿侯,立于门外,执弟子礼。不知这又算是什么?”
“这,这不可能!”
高公公冷笑一声,道:“可不可能,你去问孔祭酒。咱家是陛下身边的人,可犯不着撒这种谎!”
高公公这话,算是说到关键处了。谁人不知道高公公乃是李世民的心腹,他只有一个主子,那就是李世民。其他人,他犯不着巴结,也不可能为之撒谎。
听到这个小插曲,众人除了羡慕李牧的文才,也不禁对孔颖达十分钦佩。
一般人若被李牧如此羞辱,定然十分不忿。但孔颖达不愧是孔圣后人,竟能反思自己的不足,甚至登门求教。这样的气度,怎么能不让人佩服呢?
李世民也是非常高兴,道:“孔爱卿无愧孔圣后人之名,李牧也不愧少年英才。此事当可传为佳话矣,好了,耽搁了这许久,也该有个了解了。如今事情已经清楚了,今日弹劾李牧的两件事,皆是无中生有的诬告!让朕的麒麟儿受委屈了,你们这些嫉贤妒能之辈,每一个都要受罚,只是……”
李世民心虚地看了马车一眼,轻咳了一声,道:“如何处罚你们,朕还没想好。但处罚是免不了的,卢智林还有你们这一群人,还有……魏征,朕决不轻饶!朕说过,李牧若做错了事情,朕也要罚他,如今你们诬告,朕也要罚你们,朕……”
“陛下!”
忽然马车里传出李牧的声音,显得更加的虚弱。李世民忙从龙椅上下来,来到马车跟前,急忙问道:“李牧,你的声音为何……你可是撑不住了?”
高公公赶紧挡在李世民前面,提醒道:“陛下,逐鹿侯染了风寒,为陛下龙体着想,还是不要再靠近了。”
李世民勃然大怒:“你给朕滚开!李牧乃是朕之麒麟,朕愿与他同甘共苦!岂能因他生病,就畏之如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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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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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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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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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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