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唐技师>第27章 尧舜之辩
  李世民不想听他卖惨,道:“朕说的是圣人经典,你胡扯些什么!”

  “臣只是心里太过委屈,抱怨两句。”见李世民又要发怒,李牧赶紧把话拉回来,道:“刚才臣之所言,绝非信口雌黄。臣确实是这么想的。而且臣也不是张嘴就说,臣是有所依据的,臣研究过。”

  李世民也忍不住笑道:“你什么时候研究起圣人经典了,既然你说研究过,那朕考校你一下,致君尧舜,语出何典?”

  李牧不慌不忙,道:“回禀陛下,致君尧舜,语出《孟子》。伊尹耕于有莘之野,而乐尧舜之道焉……汤使人以币聘之,嚣嚣然曰:‘我何以汤之聘币为哉?我岂若处畎亩之中,由是以乐尧舜之道哉?’汤三使往聘之,既而幡然改曰:‘与我处畎亩之中,由是以乐其尧舜之道,吾岂若使是君为尧舜之君哉?吾岂若使是民为尧舜之民哉?’,不知臣说得可对。”

  李世民愣住了,百官愣住了,就连孔颖达也愣住了。不是李牧说得不对,而是李牧说得一分不差,这实在太奇怪了!

  李世民问道:“你读了《孟子》?”

  “臣读了。”李牧答道:“臣不但读了《孟子》,臣把能找到的书都读了。”

  李世民不信,道:“你竟如此好学?”

  李牧闻言,不好意思地笑了,道:“臣并非好学,臣是预感到有朝一日用得到,为了不像孔祭酒一样被人说得哑口无言,故此臣便找书来读了,《孙子·谋攻篇》中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臣深以为然,早早做了些准备。”

  “还会引经据典了。”李世民看到李牧这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好气又好笑,道:“你知道会与孔卿家争论?若没有这场争论,这些书不是白读了?”

  李牧肃然道:“陛下此言差异,圣人经典,句句振聋发聩,何言白读啊?”

  “你刚不是说,圣人之言无用么?”

  李牧立即否认:“臣没有说过!”

  孔颖达抓住了机会,指着李牧道:“陛下看见了吧,逐鹿侯睁着眼睛说瞎话,他刚说完学子们所学的圣人经典不能致君尧舜,现在就要改口了!”

  李牧把孔颖达的手推开,道:“孔祭酒,不是我说你啊,你这喜欢指人鼻子的毛病是得改改了。《礼记》中哪一个章句,教你指人鼻子说话是遵礼的?你为孔圣后人,当律己才是啊,倚老卖老,岂不惹人笑话?”

  “我……”孔颖达紧紧抿着嘴,生怕一口鲜血喷出来。恨恨地看了李牧一眼,道:“你否认不得!”琇書蛧

  “我没有否认,那句话是我说的。”李牧面向李世民,道:“陛下,臣之所言,并不冲突。《孟子》中原文所表达的意思是,孟子认为,伊尹辍耕出仕是因为想以自己的智能德行,辅佐商汤使之成为尧舜一样的贤君。故此才有了致君尧舜之语,但孟子可从没有说过,学了孔孟之道,便能够致君尧舜。而且臣所看过的各种典籍中,也从未有过一处记载孔孟二圣说过类似的话。臣才疏学浅,还要请教孔祭酒,你看过的哪本典籍中有过类似记载啊?”

  孔颖达被问懵了,他努力回忆,还真就没找到孔孟说过类似话的记载。

  李牧笑道:“既然孔祭酒也想不出,那便是没有了。臣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认为学习孔孟之道便能致君尧舜的人,都是一些自命不凡之辈。就连孔孟二圣都不敢说能够做到致君尧舜,他们以为读几本书就能做到,岂不是荒谬么?!”

  孔颖达听李牧这样说,登时激动了起来,道:“你竟敢非议孔孟二圣!”

  “孔祭酒莫要激动,我没有非议孔孟二圣!我说得都是事实,当年孔圣周游列国,可做到致君尧舜了?孟子游说于齐宋之间,可做到致君尧舜了?”

  孔颖达无法回答,嚅嗫半天,嘴硬道:“那是因为未遇明君!”

  李牧笑道:“这倒奇怪了,既然孔孟之道可致君尧舜,为何还挑人呢?”

  “……”孔颖达答不出,百官也答不出,他们甚至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他们恍然发现,致君尧舜说了这么多年,竟然没有人去深究其意。

  李牧见把孔颖达问得没话可说了,洒然一笑,道:“孔孟之道,源自孔孟二圣。二圣自己都做不到致君尧舜,尔等圣人后代、门徒,口口声声致君尧舜,说你们荒谬,难道委屈了么?”

  李牧向李世民施礼,道:“臣以为,孟子所言,乃是一种期望,想要表达的意思是,我尽我所能,让我所侍奉的君主,尽量像尧舜一样贤明。这种期望恰恰说明孔孟二圣清楚他们所侍奉的君主不是尧舜,也成为不了尧舜。”

  “尧舜之所以是尧舜,是因为他们是尧舜。此乃天赋,非人力所能干预。国子监读书的学子,为何学业有好有差?也是这个原因。有的人天生擅长做木匠,有的人天生擅长做铁匠,非让他去读书,自然读不好,这便是天赋的差异。纵观历史,哪一个明君是所谓的贤臣教出来的?没有,一个都没有!哪怕贤臣能教出一个好太子,但若这太子本性邪恶,他继位之后,也会荼毒天下,前朝炀帝便是一例。”

  “臣以为,贤臣造就不了明君,但明君却可造就贤臣。贤臣之所以为贤臣,或是因为他纠正了君主的过失,或是因为他们解决了百姓的疾苦,但若君主无道,贤臣刚说一句话,还没来得及做事,君主便把他杀了?还哪有贤臣?”

  “这便如同微臣,臣本布衣,躬耕于马邑……”

  李世民本来听得入神,听到这句,皱眉道:“好好说话,朕是让你背诵《出师表》么?”

  “陛下恕罪,臣读书读得太多,太杂,一不小心就串了。臣的意思是,臣本来是马邑小城的一个毛头小子,侥幸立下一点功劳,若非陛下知人善任,让臣到工部任职,臣的才华哪有机会施展。臣的才华不得施展,就不会有贞观犁,不会有马蹄铁,不会有印刷术。这不正是印证了臣的话,明君乃是天赐,先有明君后有贤臣么?”

  这一记马屁,拍出了一个新的境界,李世民颇为受用,百官也是甚为折服。拍一个马屁容易,但如李牧这样,把马屁拍得如此理论深厚,一般人还真做不到。

  李牧一直偷瞄着李世民的神色,见他受用了,趁热打铁,道:“臣方才说,孔祭酒对臣有误会,臣便借此机会解释几句。臣是讨厌门阀士族,但臣要说明的是,臣只是讨厌其中一部分人。臣讨厌崔玉言那样的人,但臣尊重王侍中这样的人。这其中的分别,是臣读了《史记》之后才明白的。”

  “你还读了《史记》?”

  李牧道:“臣读过,臣在《史记》中找到了‘士’的来源。上古部族时代,‘士’为部落中有特殊能力之人。可能是武士,也可能是巫师,可能是一个会捕鱼的人,还可能是一个会打猎的人。把他们称为‘士’,因为他们出类拔萃,百姓需要仰仗他们的能力,因此尊重他们。”

  “到了先秦时代,这些‘士’为了让他们的后代也享有如同他们一样的地位,便产生了私心,把自己拥有的知识和能力,只传授给自己的子嗣或者亲近之人,由此产生了‘士族’。”

  “士族势力逐渐累积,超越了平民,成为了士大夫。士大夫受到帝王封赏,变成了公卿。朝代更替之间,又形成了门阀。”

  “如同远古的‘士’受到百姓尊重一样,士族也引领百姓生存繁衍,同样值得尊重。但是其中有一些人,只因生在门阀士族之家,便天生成了门阀士族的一员,他们身无寸功于国家,身无寸功于社稷,身无寸功于百姓,却也同那些有功的士族一样享受着特权,便如崔玉言这样的人,只是门阀士族中的蛀虫罢了,臣认为不值得尊重。”

  “但若像王侍中这样真正有才能的士族,还是值得尊重的。”

  李世民细想李牧的话,觉得颇有几分道理,想了想问道:“那依你看来,学子们该如何教导才能成为有用之才?”

  “臣不知道,因为臣没有教导过学生。但臣知道,如现今这般教导,肯定是教导不出人才的。陛下请看满朝文武,哪一位是如孔祭酒这般的老师教出来的?若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圣人经典只会照本宣科,刻板执拗,不知变通,这样的人才,陛下要来何用?”

  孔颖达实在是忍不住了,道:“逐鹿侯,你休要恃才傲物,你这样说是不把天下学子放在眼中么!”

  李牧转过头看向孔颖达,道:“能入我的眼,自然就入了我的眼,入不了我的眼,难道还硬塞进去么?”正说着,李牧忽然看向孔颖达头上方的殿梁,道:“诶呀?奇也怪也,孔祭酒,我能听到你的声音,但是看不到你在哪?孔祭酒,你人在何处?”

  孔颖达再也承受不住,突然眼前一黑,仰面摔倒,咣当一声砸在地上,声音比之上次更大,彻底昏过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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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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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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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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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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