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都是丈人在门口等女儿,但李牧是在门口等老娘,心情复杂,难以言说。其实整座逐鹿侯府的人,也就他一个人心里别扭,其他人都没觉得有什么,这种事情在唐初的社会中,是非常常见的事情,天底下又不是只有李牧一个嫁老娘。
终于,远远望见了莒国公府的马车,在马车前面,还有一位骑着骏马的白衣公子引路。婚礼那日李牧没有参加,不认得这白衣公子是何人,李知恩眼睛尖,道:“主人,引路的那位是唐府的小少爷唐观,长得俊秀吧。”
李牧耷拉着脸瞪过去,道:“俊秀个屁,小丫头片子懂什么?你给我记住了,他这个模样,叫做娘娘腔,这种男人是最靠不住的,以后给我离他远一点!”
“哦……”小丫头鼓了鼓嘴,趁着李牧不注意,吐了下舌头,躲到他身后去了。
说话的工夫,车马已经到了府门口。离得近了,李牧看得清楚,这个叫做唐观的小子,长得确实是挺帅,要是换上后世的衣服,完全就是一个所谓的‘小奶狗’的样板,李牧瘪了下嘴,对这小子的第一印象直线下降。
“兄长,初次见面,小弟唐观,请兄长多多指教。”白衣少年从马背上下来,一鞠到底,礼数做足,脸上的笑容也是如沐春风般,让人看着更来气了。
这种来气,倒不是说这个人有什么讨厌的地方。而是完全地出于嫉妒心理,就像后世很多女孩子,自己腰上有游泳圈减不下来,看到别人发马甲线的朋友圈,多半也会酸溜溜地说一句瘦有什么用……其实就是嫉妒。
李牧也是嫉妒,他也很想长成唐观这样,但是无奈这一世他出身边陲,日晒风吹,把他吹得黑不溜秋,现在还好些,他在突厥大营被俘的时候,脸都是爆皮的,更没法看。他与唐观之间的区别,差不多类似于后世务农的小伙和偶像男团成员,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李牧按捺住心里的嫉妒感,也拱了拱手,道:“贤弟客气了,兄长我山野村夫出身,能指教你什么?愧不敢当,请进请进,就当自己家里一样,不必拘束。”
这时孙氏和唐俭也从马车上下来了,李牧赶紧过去见礼。孙氏年岁并不算大,再加上已经嫁给了唐俭,焕发出了第二春,容颜气色更胜往昔,加之锦衣华服的映衬,已经看不出在马邑时候的模样了。李牧不禁在心中感慨,这人靠衣装马靠鞍,确实不是说说而已啊。
酒宴早已备下,把一应人等迎入府中,即刻开席。
看得出孙氏在唐府过得很是舒心,眉梢眼角都是喜色。唐俭也是真心喜欢孙氏,吃饭的时候,眼睛都在她身上流连。李牧看在眼中,心里也替孙氏高兴。若按照门当户对来说,孙氏和唐俭怎么都不可能走到一起,但眼下俩人如胶似漆,不得不令人感慨因缘的奇妙。
“儿啊,娘想到一件事,想要跟你说说。”
酒过三巡,孙氏忽然开口。李牧赶紧放下碗筷,道:“娘,有什么事您就说,儿子照做就是了。”
“娘昨日跟观儿聊天,说起了他读书的事情。娘就想到了你,儿啊,你现在是县侯了,可你没读过书,大字不识一个,这怎么行啊。娘打算让你也去弘文馆念书,你意下如何?”
“我……这……”李牧张了张嘴,不知道说什么好。原来的李牧,确实是不认字。但现在的李牧,认字啊,还认得不少呢,常用字三千五,基本全认识啊,大学本科毕业,总不是白读的吧。虽然唐朝的字,有些繁体跟后世不太一样,但是看着猜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了,阅读起来也没障碍,怎么能说是不识字呢?顶多是不会用毛笔,写得难看而已!wWW.ΧìǔΜЬ.CǒΜ
可是这话又不能说,怎么解释?孙氏印象中的李牧,就是不认字啊!
见李牧说不出话来,众人都以为他是不好意思,尴尬了。唐俭赶紧帮忙圆场,道:“以前不识字,情有可原,学就是了,李牧这么聪敏的人,用不了一年半载,肯定把《千字文》背熟的。”
李牧听到这话,心里更是火大。唐俭所说的《千字文》,就是后世电视剧里面私塾里念的那个。南北朝时期梁朝散骑侍郎、给事中周兴嗣编纂、一千个汉字组成的韵文。隋末唐初之时,已经是少儿的启蒙读物了。唐俭看似是说了句好话,但却无形之中把李牧与黄口小儿列为同等了。
李牧咬牙道:“娘,您有所不知,这些日子以来,儿子已经自学了不少。现在除了字写还得难看些,大部分的字都已经认得了。”
“真的?”孙氏皱眉道:“娘不信,也没见你读过书啊,你跟谁学的?”
李牧只好编瞎话,道:“我是跟思文学的,您不在跟前,怎么知道呢。”为了让孙氏打消想要送他去读书的念头,李牧又道:“儿子现在不但认字,还会作诗呢。”
“作诗?”一直没说话的唐观听到这两个字,忍不住出声,语气惊讶。他正在学习作诗呢,弘文馆的教授留了作业,要以‘边塞’为题,作一首诗。限七日工夫,已经过去了五日,四十来个学生只有两个人交卷,其他的都没作出来,这作诗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么?李牧说自己识字也就罢了,竟敢说自己会作诗,这牛皮也吹得太大一点了。
唐观心里不服,有心让李牧出个丑,便道:“兄长既会作诗,正巧愚弟这里有个难题。弘文馆的教授留了作业,要以边塞为题作诗,愚弟斟酌数日也不得句,兄长既然会作诗,还请兄长赐教。”
他此时的心理,大概与李牧嫉妒他长得帅是一样的。李牧瞥了他一眼,心中气绝,这小子忒不识趣儿了,我这么一说,你就这么一听得了,跟着起什么哄啊!想跟我较劲?老子是八岁就能背诵唐诗三百首的人,还能让你吓唬住了?
李牧转身看向唐观,道:“边塞为题是吧?太过于简单了。张口就来,你听好了。”
唐观笑吟吟地,心中却断定李牧不会作诗,等着他出丑。
李牧清了下嗓子,朗声道:“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汉下白登道,胡窥青海湾。由来征战地,不见有人还。戍客望边邑,思归多苦颜。高楼当此夜,叹息未应闲!”
最后一句念完,白巧巧、孙氏等人还好些,因为她们听不懂。唐俭、唐观、还有站在白巧巧身后的李知恩,全都是一脸惊呆的表情,如此佳作,真的是一个刚识字不久的人作出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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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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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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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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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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