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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我在明末有空间>第5章 身体在恢复
  粮食现在不急着带出去,自己目前根本不能动弹,如果现在带出去,压根不知道咋去解释,难道说是天上掉下来的?

  别说军户们不信了,他自己都觉得扯蛋。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还是决定暂时不动粮食。伤好之后再说吧。

  但快递点的快递和分拨中心的快递,可以先打开试试,嘿嘿嘿,后世自己太节约,存了三十来万,送了好几个购物狂欢节的快递,自己收到的快递一只手都能数的过来,大多数还都是app上种树浇水获得的免费水果。

  现在倒是可以体验体验剁手党们的拆包裹的乐趣了,心里还是期待能拆到一些有用的东西。

  “咦,对了,三轮车里好像有一箱红薯。”

  李胜忽然想起,自己装车的时候,有一箱挺重的包裹,因此他还特地看了看面单,物品一栏就写着红薯,应该是这位客户的家人从老家寄给他的,简直太感谢了。

  估计寄件人做梦都想不到,自己的寄的红薯,能寄到大明朝去吧,哈哈。

  粮油基地仓库里虽然粮食多达三百万斤之多,但是李胜自然明白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道理,后世的红薯经过各种杂交改良以后,单亩产量更是高的吓人。

  李胜虽然没做过农活,或多或少新闻里也看到过,有些地方的某些红薯品种,亩产量甚至高达六,七千斤以上,虽然这箱红薯不知道是何品种,不过就算一半,也就是三千斤应该没什么问题。

  这东西在明末简直就是神器啊!比几百万斤粮食还重要。粮食吃完了就没有了,这红薯种下去,就算吃完了粮食,也不用担忧了。

  深吸一口气,稍微平静了兴奋的心情,李胜将三轮车车里的包裹都拿了出来,随意扔在地上,反正在自己空间里,也没人来偷包裹。

  空间里既没有太阳,也不会下雨,随便放着也不怕有什么问题。

  在快递的最下面翻到了那箱红薯,小心翼翼的给搬了下来,再拿出一把美工刀,呲溜一下划开了包裹的胶带,一个个洗的干干净净,又粗又大的红薯整齐的堆在箱子里,李胜高兴的拿起一个,亲了又亲。这些可都是宝贝。

  整整56个红薯,每个都有一斤左右,怪不得这么重。

  小心的放在一边,李胜又对其他包裹下手了,购物狂欢节刚过,包裹里最多的就是衣物,而且普遍都是女性的包裹最多,10个包裹里面衣服开出5件,内衣两件,化妆品1件,剩下那个就是红薯了……

  果然,网上说得没错,老马成功的背影后面,必然有一群败家娘们当后盾。

  一边拆,李胜一边恶趣味的想着,不一会,三轮车上的一百来个快递就拆完了,大多数都是衣服,化妆品,有几个手机,不过手机对他而言没什么用处了,明朝可不支持漫游。

  都是些新手机,里面也不可能有什么能利用到的信息。

  看着一地的衣服,李晨算了算时间进来也很久了,想了想,就退了出来,整个屋子里一丝光亮都没有透进来,李胜在里面待了好几个小时,估计现在已经是半夜了,而王楚则在李胜床下面,铺上了一卷破草席,席地而睡,当然,李胜是看不到的,毕竟头动不了,不过听这呼声,应该就在自己床下。

  一天的时间经历了这么多事,李胜的神经也紧张了一整天,不一会,进入了沉睡。

  这一觉他睡的很香,梦到了后世,也梦到了现在,嘴角微微上扬,微笑。仿佛在跟21世纪的自己挥手告别。

  三天后

  这三天在王楚的细心照料下,李胜的身体有了不小的好转,身体虽然还是不能动弹,但是自己已经能清晰的感觉到四肢的存在了,平日里就是有点小尴尬,天气炎热,每天王楚都会帮他擦洗好几遍身体,他可没什么龙阳断背之好,毕竟两个大男人,或多或少有些尴尬,而且王楚好像并没有意识到这点。

  “算算日子,总旗今日应该回来了。”

  此时正值午时,本就是盛夏,一天中最热的时候,李胜家门口屋檐下,他和王楚正在这里纳凉,屋里透气性不强,比较炎热难耐,他让王楚把他背了出来,借了把藤椅,两人悠闲着纳凉。

  “对了,你说我爹拿着一把刀走的?他不会去打劫了吧”

  李胜望着远处,整个堡内,一副破败模样。

  “总旗可是个好人,怎会干那些流贼干的行当,不过俺可听说过,诚哥你出事前几日,卫所指挥使大人派了好几波人来你家呢”

  “咦,这事我怎么不知道?”

  “那几日俺跟你天天在海里寻着鱼群,怎么可能知道,俺也是这两日听隔壁婶子说的”

  李胜顿时有点明白了,自家老爹拿着刀肯定不可能是去卫所打架了,谁那么虎,虽然卫所没落,做为世袭卫指挥使,多年强取豪夺积累的良田至少有数万亩,下属五个千户所,其下又有各十个百户所,克扣下来的响银,拿来私养一些亲兵是轻而易举的,那看来老爹应该是去卖刀救子了呀。

  就咱家这小小不入流的总旗官家里还能有宝刀不成?而且还能入得了堂堂卫指挥使的法眼。琇書網

  事出反常必有妖

  李胜倒是一直相信,黄鼠狼给鸡拜年,肯定是想吃鸡。

  “待会应该就回了,王楚,你去打点水,待会我爹回来。给他擦擦。”

  反正爹也快回来了,到时候再问问吧。

  噔…噔…

  接近傍晚,马蹄声才从屋外渐渐传来,直到李胜家院坝门口,刚好止住。

  “王楚,出来接一下。”

  一声洪亮,有些嘶哑的嗓音朝着院子里嚷着。

  李胜和王楚一对视,心知是李大勇回来了,王楚连忙奔到了院口,到了一看。一只枣红马满身大汗,气喘吁吁,马背之上坐着的,正是外出买药的李大勇。

  一身破烂衣衫早已解开。系在腰间,光着膀子,一滴一滴的汗水,顺着瘦弱壮实的上半身缓缓流下。

  而在马鞍的中间,一边挂着一个麻布口袋,沉甸甸的,李大勇拿起一个麻布袋,顺手扔给王楚,还没等王楚回应,剩下一袋也落到了他身上,压得王楚一个踉跄。差点没站稳。

  “你这小子,区区一石米而已,就接不住了,你去通知一下堡里众军户,都来分点米,咱先去把马还给副百户。”

  “好勒”

  王楚一手提拉着一袋,明时一石大概150斤,王楚这小子,虽然有点吃力,不过没什么问题,咧嘴笑着一边朝外走着,一边说道。

  说完李大勇双腿一夹,正准备架马离开,余光暼到屋檐下的李胜,连忙猛的拉住缰绳,把起势的枣红马硬压了下来,跨下的枣红马,不满的的打着响鼻。

  “二娃,你能动了?”

  李大勇跳下马,牵着缰绳,走进院里,满脸喜色。李大勇的心里,顿时感觉路途的劳累,瞬间消失一样。

  这一路上。心里最牵挂的还是自己家孩儿,一来一去三天日子,路上也是紧着赶路,坐骑脚力不行,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生怕这期间李胜出点什么事,副百户家的枣红马也得赶紧还回去,副百户还好说,他家的婆娘出身大户人家庶出的女儿,兴许是从小受过不少的气,为人很是刻薄。

  “爹,我好多了,现在手脚知觉都恢复了。我看啊,你还是先把马还回去吧,你身上有银两吗?大方点,多给一点。”

  李胜头现在能微微动一点,侧过头,第一次认真的看着这一世的父亲,身高不算矮了,放后世标准的180身高,就是人过于消瘦,长期的劳作,皮肤晒的黝黑发亮。两排肋骨因为瘦显露出来。

  这就是这一世的父亲,也许是古人的含蓄,不善表达,也许因为行伍出身,但是李胜却能从他的各种行为中明显的感觉到满满的父爱。

  也许是被李胜盯着不好意思,李大勇黑脸一转,又从马肚处取出一袋东西,放在李胜身旁,跃上马背,手拉缰绳“爹的事不用你说,上面有大夫写的药方,医嘱,你识字,看明白了,待会告诉爹,爹先去马儿还了。”

  说完一夹马肚,疾驰而去,先前李大勇背着的刀,马背上也没有看见,看来这些个东西,都是拿它换回来的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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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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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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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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