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真不错,策马扬鞭、迎风而上,绝对的一番享受。
辽阳城外,一块硕大的草地上,仲逸与托雅并排骑行,之后是程默和老陈头的徒儿喜子。
几名锦衣卫校尉只能远远跟在后面,算是赶路之人。
好在这里视线足够好,放眼望去,足以看清仲逸的——行踪。
“你的骑术,真的……有那么好吗?”。
女真人善骑射,这是众所周知的,托雅虽不太经常外出,但对程默说的仲逸‘超高’的骑术,还是表示怀疑。
先入为主,初次见面,仲逸的出口成章、妙笔生花,已经让她断定为:这是一个文人,一个十足的文人。
早年间,托雅也随其父去过北直隶一带,对大明的读书人还是比较熟悉的,甚至还会模仿他们诵读一番诗词,也正是因为此,她才渐渐迷上读书。
在她看来:仲逸几乎具备了一个读书人所有的条件,只是隐隐间,似乎又觉得那里有些不对劲。
‘是读书人,但不止是读书人……那么简单’,这是托雅对仲逸的基本评价。
“你一个外来之人,遇那些地痞却丝毫不惧,能在如此短的时间之内出一‘佳作’,最后又能自掏银子给他们一个台阶下,也为我们解了后顾之忧”。
马背之上,托雅与仲逸保持着相同的节奏,不紧不慢道:“说你是商人,商人岂有自做这种亏本的买卖?说你是个书生,似乎却更懂江湖险恶,全然不像个书呆子”。
仲逸不停的点头,就是不说一句话。
‘你是个……官吧?’。
沉默片刻,托雅终于下定结论:“你身上有一种不可压倒的权势所在,将那些地痞视作蝼蚁而已,这是我的第一感觉”。
末了,她反问道:“你是个什么官?不过,肯定是文官吧?”。
仲逸微微笑道:“那你觉得我是个什么官?什么文官?”。
对大明的朝廷规制,托雅多少知道一些,她是一个喜欢瞎琢磨的人,看了几本书,也听过不少说书人的故事,对大多数事儿,算是个一知半解。
“嗯……,知县嘛,不应该是你这个年纪,太年轻了,御史之类的,也不太像,那要老成持重的”。
托雅自言自语道:“不猜了、不猜了,反正是个官、文官,但不是什么大官,也不是什么厉害的衙门”。
还真别说,勉强算是猜对了。
“行啦,你见过那个文官会有闲心来这里陪你骑马?又会自告奋勇的为你家店铺题字呢?”。
仲逸笑道:“我并非要做亏本的买卖,而是不在乎那些小钱,一旦做起大买卖来,是不会马虎的”。
“驾……”,一声皮鞭声。
‘那个做大买卖的,先追上本姑娘再说吧’,托雅快马而出,将仲逸甩在身后。
仲逸无奈的摇摇头:是个有个性的女子,只是比起当初任性刁蛮的袁大小姐来说,已经算是很好应付了。
毕竟身后有程默和锦衣卫的人,骑行速度不能太快,不过要超过这个才刚刚学会骑马的女子来说,还是绰绰有余的。
当骑马不再是为两军阵前厮杀时,风景与心情还是很重要的,显然,今日是个不错的选择……
“行啦、行啦、行啦,不比了,服了服了”。
托雅好不容易追上仲逸后,彻底没有了继续前行的力气。
二人的骑术,简直差了十万八千里。
“写文章是把好手、骑术过人,你还会什么绝活?”,托雅缓缓下马后,在斜坡一处草地上躺下,仰面朝天。琇書網
仲逸将马儿拴好,轻轻拍拍双手,随意坐了下来。显然,他还是有些意犹未尽。
“想不到你的骑术还算可以,至少,比我想的要好些”。
仲逸笑道:“我没有什么绝活,只是会一些恰巧你不会的而已”。
托雅懒懒的说道:“其实,我也不是不喜欢骑术,只是不喜欢被人管着,看似处处有自由,却处处不自由,这样的日子还有什么意思?倒不如看些诗书,那里边才是另外一个世界,自由自在的……”。
有托雅这样想法的,无论男女,应该还有不少人吧?
女子能读书的少之又少,但往往有的时候,越是不让做什么便越想做什么,自古也有不少才女,也有不少女扮男装的,无非都是传统的偏见而已。
男女有别,这个偏见,仲逸目前还无法得以改变,但他却据此能判断出:这里的年轻人有什么真正的想法?
这一点,真的很重要。
除了骑射、牧马,就真的在没有其他的收成?
食物的来源决定生存的方式,生存的方式又往往能影响到人的思维,很深的思维方式。
在环境和习惯以外,连同父母、亲戚的影响外,对一个人影响最大的还是读书,当然,这需要一个好的引导。
在此之前,仲逸早已下定决心:只有自己足够强大,就能立于不败之地。改变别人远不如改变自己,敌人会有很多,但自己却只有一个。
你战胜我、我战胜你,这必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我要战胜你,而你却无法战胜我,这就是我要的结果。
身为翰林院的侍读学士,大明的臣子,仲逸来此处‘走走’、‘看看’,为的正是知己知彼。
小看了这个差事,远比想象的艰难许多……
“哎,还没问你,你叫什么名字,来自何处?”。
见仲逸在哪里发呆,托雅不由的转过头来,饶有兴趣道:“这个……要讲实话吆”。
“在下姓仲,山东布政使司、济南府人”。
仲逸指着远处的行人,向托雅说道:“该回去了吧?你爹爹一直叫喜子在后面跟着呢”。
托雅循声望去,却见程默与喜子正说着什么,不由的仰头大笑。
“你什么时候离开辽阳?能不能教我读书?”。
托雅无暇理会身后,继续说道:“能看的出来,我爹爹还是比较听你的话,就劝劝他,读一天算一天吧,这可不是我一个人的请求哦”。
不是一个人?
她继续道:“我的几个好姐妹、兄长,都想学学,那怕是会写个书信什么的也好……”。
话未讲完,仲逸便起身回道:“承蒙姑娘信任,仲某在辽阳还住些日子,你所说的事儿——全答应啦”。
“好,够爽快,今晚饭菜我请了,酒肉管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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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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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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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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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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