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日午后,宗武终于等到远方而来的------客人.
吴风,果然还是来了。
看来,吴氏兄弟这路标做的不错。
他身后跟着四个男子,皆是在北漠无名山见过面的。
看这架势,这四人的身手,应不在吴安、吴卫之下。
“说来也巧,我一个徒儿家中有人得了重疾,众人一时无法医治,老朽也只能拖着这把老骨头来了,路过此处,见有人烟,就上来看看”。
双眼如刀子般扫过,言语间依旧那般随和,吴风依旧微微笑道:‘在这山野之中呆惯了,见木屋小院就忍不住’。
末了,他特意问道:“我那两侄儿吴安、吴卫二人,去哪儿了?”。
还惦记这事,怕是少了两个得力助手吧?
“哦,他们二人啊,刚去后山打野兔子去了,一会就回来”。
“这后山的野兔子啊,特别肥,特别奸滑,很难打的”。
宗武缓缓走上前去,意味深长道:“林某我不才,只能打些老兔子,一箭射出,都是把老骨头,无味的很,无趣的很啊”。
此言一出,吴风立刻双目怒视,都是明白人,点到为止。
看来,宗武已识破了一切。
同样,吴氏兄弟也必定像兔子一样,被打掉了吧?
“此处虽有山有水,不过俗山俗水而已,院中杂草才被铲除,房屋简易粗陋,怕是许久未住过人吧?”。
吴风猛地抬头,声音立刻提到一个高度:“看来,你师父定不在这里,也没有必要留你在这里”。
体内运气,双掌发力,吴风是要施展,他那瞬间移位之术了。
宗武缓缓后退几步,剑柄缓缓出鞘。
“宗武,你这是做什么?退下”。
二人正在对峙之际,却见一个发须灰白老者缓缓走出木屋,步伐轻快,神态自若,手中羽扇摇曳,言语微微:“有朋自远方来,这岂是待客之道?”。
“是,师父”。
宗武急忙收剑后退,神态异常恭敬。
“仲云寒,你可认得我?”。
吴风一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而眼前之人稳稳站立。
不会错的。
凌云子本名仲云寒,知道这个名字的,至少是在他上凌云山之前。
而吴风一眼就能认出来,说明二人确有过交往。
“这么多年了,还是这么不争气,要找老夫,却用这种手段”。xiumb.com
‘凌云子’言语依旧,举止依旧,就连那微微摇扇、轻轻捋捋胡须的模样,都是那么的像。
这简直比凌云子还要凌云子。
只是,仲姝不敢确定:这个吴风,到底还有没有其他的名字,所以不便直呼其名。
当初,凌云子考虑仲姝一个女子身,有些场合抛头露面不适合,才传她易容之术,没想到仲姝对此极具天赋,甚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莫说外貌,就连声音,只要多听几遍,就能琢磨出来。
说来也怪,这世上偏偏就有这样的人,莫说男女之音,就连方言,甚至于动物叫声。也能模仿的惟妙惟肖。
这其中,似乎就有天赋的因素吧?
神态间,就不用说了,所谓画虎画皮难画骨,论起模仿也是如此,能模仿到这个境界,是极为罕见的。
恐怕,连凌云子也没有想到:有一天,他的弟子,会模仿他自己。
既然仲姝替师父与眼前这个叫吴风的人接招,也要顺便将当年之事打听清楚。
吴风冷笑道:“所谓兵不厌诈,你我所学谋略之术,通过你的弟子找到你,只不过略施小计而已”。
见宗武脸上一阵不悦,吴风便更得意起来。
“说起来,也要感谢你的这位弟子,若没有他,恐怕也没有今日的见面。上次北征时,我就看出他的剑术有些熟悉,原本打算派人盯上,没成想朝廷与鞑靼再次开战,我预料他很快再回来北漠”。
吴风笑道:‘他是个好武之人,来北漠,必定会到无名山,这个不难推测’。
“老匹夫,你休要得意,此处就是你丧生之地”。
宗武立刻拔剑而上。
“退下,这里岂轮得到你说话?”,仲姝威严十足,宗武只得遵命。
“说吧,这次,你又是打算用什么伎俩,做些什么勾当?”。
仲姝一脸不屑,言语间却冰冷如霜。
“仲云寒,你别总是一副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
吴风也不绕圈子:“快把兵书拿出来,都这把年纪了,就不要再给自己找事了”。
兵书?果真还是兵书。
仲姝继续道:‘给你?理由呢?’。
“仲云寒,你别得意,当年,我是不如你,但我们还未分出胜负,老天总算开眼,我比你年轻啊,我不会归隐啊。只要你将兵书交出,我依旧可以飞黄腾达、大权在握”。
吴风似乎胜券在握:“当年在军中,早就听说你有一部兵书,集谋略、兵法、制衡之术为一体,共计十一篇,现在总该完本了吧?”。
原来如此。
什么合著?什么取长补短?
这个吴风就是来抢东西的。
抢凌云山的东西,抢师父的东西。
此人,当诛。
“听说,听说可不是谋者所为。况且,将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用着不顺手吧?”。
仲姝向宗武递个眼色,看样子,也没有继续谈下去的必要。
“仲云寒,看来,你真是不想安度晚年了,那就休怪我不客气”。
言毕,吴风稍稍后退半步,他身后四名随从,立刻上前。
“老匹夫,做强盗,你的下场,不会比后山的野兔子好半分”。
话音未落,仲武立刻拔剑而起,剑锋直逼吴风。
“嘶嘶”利刃与刀柄摩擦的声响,四名随从立刻迎了上来。
仲姝收起羽扇,剑柄在手,却迟迟不出鞘。
一旁的吴风自然知道当年凌云子的功力,他不能不出手。
又不敢轻易出手。
高手间过招,比的不是刀法剑术,更不是腿脚,那怕一个眼神,一个动作。
心灵间的对话,才是至高境界。
当然,这些话要细细品来,才能领会:若只是所谓的‘手中无剑,心中有剑’,那岂不是用意念可以杀人?
从这一点上讲,仲姝无疑是合格的,即便是模仿凌云子,也勉强能过关。
只是,这样的场合,最终还是要动手的。
“千户大人,我们来了”。
就在二人正在出手之际,却见周百户等人从山坡上冲过来。
“千户大人,山下还有三人,不过都被我们解决了”。
周百户命人立刻与宗武形成一道交叉掩护防线,并将山下的情况告知于他。
自从宗武做了千户以来,千户所人马天天强训,果真有效果。
此外,他们这些人皆是两次参与鞑靼之战,数次参与抗倭之战,如今又是十人协同作战,杀伤力自然不容小觑。
宗武大喊一声,一剑穿进眼前男子胸膛,他向周百户吩咐道:“解决掉两个,剩下这两人,就交给你们了”。
周百户再次握紧手中的刀柄:“千户大人,保证完成任务”。
宗武不时朝仲姝这边望去,生怕吴风瞬间移位袭来,师妹剑术虽高,但唯恐不敌。
“宗武,你我双剑合并,吴风也只能对付一人,师父与卫叔叔曾说过:瞬间移位极耗内力,我先拖住他,再伺机下手”。
仲姝并未称呼宗武为师兄,更未将男音变为女音。
此举用意十分明显:即便吴风今日不死,他也不会知道凌云子还有个女弟子,更不会知道她的容貌。
但此时,吴风已知晓眼前的这位‘老者’:并非凌云子。
不过,现在似乎晚了些。
令人意外的是,吴风并未立刻展示他那瞬间移位之术。
但高手毕竟是高手,此人,不使任何兵器。
宗武专攻下盘,步步紧逼,剑锋所指要害,寸步不让。
仲姝腾空而起,直面而来。
此举,如同当初吴氏兄弟二人的招数,但不同的是,吴风身边再无其他人可用,更无人破此局。
仲姝双脚落地,稍作休整,之后猛地腾空而起,犹如云雀升空,扶摇直上。片刻之后,一道身影垂下,剑锋直指吴风头骨。
这时,一道身影瞬间滑过,犹如影子般快速移动,当宗武转身时,却见吴风再次移开他的视线。
一声清脆之音,利剑穿入土块,剑体瞬间弯曲,而后再次弹出。
吴风猛地抬头,以为仲姝再次俯视而下,却不知那柄利剑已直穿心腹。
再次移位,吴风躲过仲姝的剑锋,却不知一旁的宗武,已再次袭来。
“啊……”。
一旁的吴风发出惨叫声后,左臂被利剑刺入。
几乎在同时,周百户等人已将那最后一名随从解决。
仲姝见状,再次挥剑而上。
“小心……”。
宗武见吴风右手闪出一只铁镖,正欲向仲姝抛出,他急忙大喊一声。
“去死吧”,宗武剑柄旋转,一阵骨肉摩擦之声,吴风左臂已断。
右手抛出的铁镖,也偏离方位,远远向山坡下飞去。
原来,他使的兵器,不是刀剑,而是-----暗器。
卑鄙……
“千户大人小心”。
周百户等立刻围了上来,但宗武还是未能躲过吴风顺势击来一掌。
只是因为才断左臂,这一掌顶多也就三成的功力。
“快,保护千户大人”。
周百户立刻命人摆开阵势,将宗武堵在身后。
同时,仲姝已绕到吴风身后,令他首尾难顾。
“姓吴的,你的人已被我们解决,今天跑不了了”。
周百户单手一挥,众人缓缓举刀而上,仲姝见吴风并不所动,想必又是要使那瞬间移位之术。
此刻,还加上了暗器。
“嗖嗖”,连续几道声响,一个身影却腾空而起,之后猛地向山下移去。
这个速度,恐怕连师弟仲逸都做不到。
原来,吴风将最后的内力用在了逃跑上。
“不用追了,以此人秉性,他必定在山下备好马匹,况且他已断了一臂”。
仲姝吩咐众人:“快将你们千户大人抬到屋中,疗伤”。
……
“师妹,这个吴风的功力在你我之上,下山以来,若论一对一,他是我从未遇到过的高手,此人不除,定后患无穷”。
好在吴风的力只使出三成功力,宗武又有内功护体,伤势不重,用些药,再调理一番,也就无甚大碍。
“师兄言重了,此战,吴风身边近十名亲信随从被杀,他自己也断一臂,况且他只是来此处,并不知凌云山在何处,不足为虑”。
仲姝笑道:“现在看来,吴风的这些徒弟中,还是那吴安、吴卫二人武功最为高强,但好在已被我们提前合而围之。否则,方才胜负难料了”。
“此人蓄谋已久,定不会善罢甘休,今日之事后,恐怕在北漠无名山也不会再落脚,卷土重来也未可知”。
宗武心有不甘:“若师弟在就好了,此次定能将那姓吴的碎尸万段”。
这时,仲姝并未言语。
当初在刑部大牢时,仲逸对此事早有部署,师兄还不得而知。
此事说来话长,以师兄的脾气,还是再缓缓吧。
她到隔壁房中再次检查周百户等人的伤势,因有软甲在身,他们伤势无大碍,皮外伤不足为虑。
因宗武的千户所远名在外,圣上又寄予厚望,故此,朝廷曾打造一批软甲。
在皇帝看来:若是用一副软甲留住一个对朝廷忠勇之士,这个代价是值得的。
但不是每人都有这样的待遇,一个千户所,不足五十套,而且还是宗武这样屡建战功的千户所。
此甲,为专门用于执行秘密差事的将士所用。
没想到,此次却派上了大用场。
在凌云山时,仲姝曾学过医术,虽没有她那易容术出神入化,但一般的外伤还是可以医治的。
这时,宗武已缓缓来到众人面前。
“诸位兄弟拼死相救,林某感激不尽,兄弟们无甚大碍,如今危难已解除,你们休整一日,明日便各自回乡省亲,不得耽误朝廷规定的日子”。
末了,他叮嘱道:“今日之事,不得向任何人提起”。
周百户立刻上前道:“千户大人放心,兄弟们都是跟着你,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生死考验过,知道该怎么做”。 蓝星,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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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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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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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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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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