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略>176 文章两篇
  “北国之土,高山连绵、幽谷谧谧、苍翠蔽日。山下有河、河中有水,清水连连、溪流相映。此山此河,山河相依。山中小院木亭、河中鱼虾虫草:实乃一景。

  此处,是我家。

  ……”。

  家中之事安顿妥当,仲逸便从扬州起身回京,按照与师姐当初合意:入京之前,先到凌云山拜见师父凌云子。

  因为时间所差,仲逸并未收到仲姝从京城寄来的书信,否则此刻他早就奔赴京城了。

  师徒再次见面,仲逸顾不得其它,首先遵照凌云子嘱咐:下次见面,务必要以‘凌云山’为题,仲姝与仲逸文章各一篇,念于凌云子听。

  为使师父无从笔迹看出到底是谁所写,仲姝将仲逸写好的文章再次誊写一遍:如此一来,两份皆是她一人笔迹。

  此举虽是仲姝一时起了玩心,不过确实倒有几分乐趣。

  方才念完一篇,见师父并不言语,仲逸便拿起第二篇开始继续念道。

  “……

  山中有茶香、尊者可独饮,对弈亦一人。山下有清湖,湖中可觅鱼。米香与鸡汤,天下鲜美皆在此,此乃平生一餐最难忘。

  白衣宛如云、青丝如浸墨,唇如樱花、齿如雪,最是容颜难相忘。前世未谋面,今生不曾见,眼前之人真笑颜,此乃平生才懂:为何心要动?

  从此有兄长,尊者亦师又亦父。

  此处,是我重生之地。

  山之高,高入云霄可见巅,水之深,深入暗渊终现底。人之高,曲曲数尺之体,上可射得云中雁,潜水十尺可觅宝。

  志之高,高于云而沉于渊,高可穿云再登峰,淀而隐隐终难侧:腹中装万民、胸中有山河。清风徐徐、羽扇微微,笑谈间,千军万马来相见。

  此乃:凌云山”。

  ……

  仲逸终于将师父嘱咐任务完成,只是仲姝还是想错了:当初他所誊写的那份,仲逸压根就没有念。

  无须笔迹:只需短短几句,到底是他二人谁写,自然一目了然。

  只是,方才第二份所念并非之前写好,仲逸手中所拿的只是一张-------白纸。

  方才那篇竟是他即时所作。

  “逸儿果真文采了得,都能做到出口成章了”,凌云子笑道:“姝儿写的也不错,为师甚感欣慰”。

  此处是凌云山,容不得半点含糊,仲逸立刻如实道出其中原委:“并非弟子有意瞒着师姐,而是其中提到她……”。

  “逸儿无须解释,我们都知道”,一旁的卫缨立刻笑言:“快说说,你祖父、爹娘一切可好?该为洛儿道喜了吧?”。

  “家中一切安好,祖父已为小儿取名:一凡”,仲逸面露难色道:“弟子从扬州临走之时,祖父与爹娘曾叮嘱:为日后小儿不再受当年陆家庄之事所扰,还有弟子在义中村的经历,恐他日后问起,一时又无法解释……”。

  “无须解释,孩子姓陆,是陆家新的开始”,凌云子打断他的话:“陆家庄之事对你影响深远,无论义中村,还是凌云山,日后都不必再向一凡提起”。

  末了,凌云子微微叹口气:“当年之事,你也无从抉择,就不要让孩子背负这些无畏的往事,平平常常的生活,对他来说或许是最好的……”。Χiυmъ.cοΜ

  “是,师父”。

  仲逸重重点头回应,心中一阵热流涌过:按祖父与爹娘之意,孩子的姓氏等与师父商议之后才可定夺,没想到师父早就想好。

  想起当年在凌云山学艺之时,师父很少在他面前提到陆家庄之事,可在下山之时,却精心为他安排去了蠡县,其实师父心中从未忘记过。

  此次,也不例外。

  仲逸在京城与罗龙文、严磬周旋,而这些人正是当年陆家庄之事的幕后重要之人,况且文泰还在刑部,他与陆家的关系自是人人皆知。

  凌云子本名姓仲,对仲逸而言,他亦师亦父,无论从济南府已经做成的户册,还是出于安全考虑,仲逸这个名字,确实合理不少。

  但为让一凡最大程度免受当年之事所扰,凌云子甚至特意叮嘱:在家中,尤其是孩子面前,必须要以“陆仲逸”自居。

  原来,这一切师父早就深思熟虑过。

  卫缨在一旁跟着乐,不免说道:“陆一凡,一生平平凡凡,大富大贵咱不图,只要一生不会大起大落、平平安安才是真的”。

  卫叔叔所言,仲逸未尝不知:若非当年陆家庄之事,自己绝不会到义中村。在义中村时,若没有那场瘟疫,没有那个该死的神婆,自己亦绝不会到凌云山。

  若是没有凌云山,这个世上就不会有一个叫“仲逸”的人。

  如今,当年参与陆家庄之事的人大多死去,就连那个在牛头山遇到的仇佶,都被他一掌毙命。

  若是没有师父的部署,或许仲逸早已将所剩的罗龙文、严磬一一结果,甚至严氏都可立马来个了结。

  不过,那只是报的一家之仇,这些人身后那些肮脏之事,便永远无法解开。

  这一切,从开始,就注定了当年那个叫“难难”的小男孩,一生不会再有田间劳作的耕农生活。

  不管愿意与否,仲逸已踏上这条路。

  但是他的孩子,就无须再来一次了。

  师父凌云子用心良苦,却只是寥寥数语。

  大爱无言,多说无益。

  ……

  “先去见见你穆大娘,用过饭后再说”,凌云子向仲逸打趣道:“快将这个好消息告诉她,她可惦记许久了”。

  一脸喜色,仲逸快步奔向后厨。

  “是吗?我就说,定是个大胖小子”,穆大娘才盛好一碗汤,听到这个消息,立刻乐得合不拢嘴:“什么时候带上山来,让大娘看看”。

  “是个小子,但一点都不胖”,仲逸笑道:“现在孩子太小,日后师父下山时,你可同去,在扬州府好好呆一段时间,天天可见孩子”。

  “好好好……”,穆大娘立刻吩咐道:“先用饭,今天一定要多吃”。

  穆大娘刚端着一盆鸡汤向外走去,仲逸急忙帮忙准备碗筷,这时,却听穆大娘停下脚步,嘴里却念叨:“乖乖,今儿是什么日子,好事都赶到一块了”。

  闻听此言,仲逸立刻放下碗筷,向门外奔去,急忙将穆大娘扶助。

  仲逸抬头望去,果真好事连连:师兄与师姐回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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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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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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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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