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略>第13章 鸟儿出笼
  山麓之下,溪流潺潺、碧波粼粼,几只白鹤正在水中觅食,一双修长细腿立于水中,羽白色中头顶一点朱红。

  此刻,它们正用那淡绿灰色的细长尖嘴嗅的可食之物:或鱼或虾,或水中软虫。

  亦或淤泥之中,那鲜鲜的根茎与水草嫩叶。

  偶有欢愉之时只见鹤头仰空,细长的鸣管发出一阵高亢而又洪亮之音,吓得水中鱼儿立刻摇尾而返,竟一时不知所归。

  鸟中之贵,仙境之形,亦得新食果腹。

  ……

  凌云山顶,一名青年正在专心练剑,他一身白衣白靴,修长秀雅的身段透出一股英锐之气,眉宇间棱角分明、五官俊美,黑发如墨、随风飞扬,手中长剑肆意挥动。

  那双坚毅的双眸清澈明亮,却不见一丝杀气.

  难道?这就是练剑的最高境界?还是尚无境界可言?

  “师弟,师弟……”,一个甜美的声音打断了少年的专注,他握住剑柄稍做定神,而后猛地将其抛出,剑随风驰、风随剑动。

  不偏不倚,刚刚插入那扎于地面的剑鞘之中。

  此举一气呵成、轻松自如,甚是洒脱。

  “师弟,你就别练了,这么多年了过去了,除了轻功还算勉强,连我这个弱女子都不敌,整天练啊练的,哎……”说话的正是仲姝,与仲逸同龄,她已是十八岁的“大”姑娘了。

  薄薄纱裙之下同为洁云之服,仲姝的个头却比仲逸矮了半头,高髻之下,双瞳盈盈,肤如鹅羽,绛唇贝齿。她身材轻盈,步伐轻快,一笑一颦间全无习武之人那般寒气。

  “师姐,我没听错吧?你?弱女子?”仲逸指着剑柄,得意笑道:“此招如何?”,经师姐一番数落,也算是为自己挽回点面子。

  “就这?以后但凡遇敌手,你就与人家比这个去吧,到时……”,说着,仲姝吐吐舌头,扮作断头之状,看的仲逸仰头大笑。

  “差点忘了,有正事呢,师父叫你回去”,说完,仲姝便拉着他往回走:“看样子师父有重要的事,一会可得小心”。

  融洽与亲密自是凌云山处那种素素之情,亦是岁月痕迹的完美沉淀。

  ……

  卫叔叔?果真又是他,他的出现,便是那个特有的风向标。

  “逸儿,算起你初次上山,至今已整整十年,仲启与仲姝自不用说。长大的鸟儿终究要自己去觅食。为师曾说过:会有那么一天,你们还是要到山下那个世界去。

  “师父不能留你们一辈子,凌云山亦不是你们最终的归宿。这些年所学所得能否有所获,那就看你们的造化了”。

  时隔数年,凌云子却音容未变:“你们可以下山了”。

  从师多年,唯有此次不能细细聆听。

  未解其意,仲姝却泣而有声道:“不,师父,我不下山……”。

  仲姝落泪,此次仲启与仲逸却未能安慰。

  在他们眼里,凌云子亦师亦父,这么多年悉心教导,岂是说走就走?

  但这里是凌云山:谁也无法改变凌云子的决定,这就是凌云山的规矩。

  ……

  偏偏月圆之夜,同为一片天,或许举步数十里,便是另外一道风景。

  桌前放着两封书信,凌云子双膝盘腿而坐,他依旧气闲神定、面无异色,丝毫不见抉择之难、离别之怅。

  “启儿、逸儿,为师与几个老友故交还有些交情,这里有两个去处,你们选择”。

  说着,凌云子将桌前信封往前推了推。

  “林啸义,数年前你们有过一面之缘,他现在已是三品都指挥使司指挥佥事”。

  凌云子将目光转向另外一封书信:“还有一人叫樊文予,刚刚赴任七品知县”。

  凌云子将手中羽扇轻轻一拂,一丝清醒之风略过,令人耳目一新:“谁愿去指挥使司?”。

  仲启静默,片刻后仲逸却抬头道:“师兄为长,师兄当先选,徒儿无异议”。

  仲启犹豫片刻:“师父,徒儿愿去指挥使司”。

  凌云子微微点点头。

  “如此甚好,可是?”。

  仲逸望着仲姝,而后转过头向师父问道:“我与师兄都有去处,那我师姐?”。

  “这正是为师要说的,姝儿也要选择”。

  凌云子笑道:“你愿与谁同去?你师兄,还是师弟呢?”。

  此刻,若仲姝再说她愿继续留在凌云山,那便是违背师意了。

  “师父,这……”。

  显然,仲姝没有他师弟那般利落。

  仲启望着她的师妹,毫无迟疑道:“师父,我愿照顾师妹”。

  仲逸收回方才的眼神,转而对仲启道“师兄,你能力见识远在我之上,师姐跟你我自然放心,可指挥使司到处都是军士,师姐一个女子恐有不便……”,

  仲启笑道:“师妹深得易容之术,女扮男装就行”。

  仲姝……

  “姝儿,若一时无法做出决定,先回房去,待明日再说”。

  凌云子示意,卫缨自然领会,他带仲启与仲姝走出屋门,只留仲逸一人。

  ……

  “逸儿,身世之谜是你心中难解之结,下山后,要妥善处理此事”。

  凌云子叹了口气,他眉头微皱,心事重重般。

  仲逸心中一颤,涌动着热血的神情。

  凌云子眼中满是关切,全无平日那般峻色:“人伦之缘、自有定数,能否相逢就看造化了”。

  一个难眠之夜……

  ***********

  “前面便进入蠡县地界,距县衙还有一百多里,夕阳西下,我们在此休息一晚,明日一早继续赶路”。

  傍晚时分,卫缨指着一家客栈向他们三人说道。

  客栈不大,但收拾的还算干净,一楼酒菜伺候,进门便是。客房要上二楼,此刻无非吃住歇脚,亦或两者皆有。

  楼上楼下人来人往,店小二单手托盘,木盘中两三菜肴一壶老酒,他们左穿右过、躲躲闪闪,手中之盘却是稳稳当当,菜未滑动,酒未溢出,动作之娴熟绝非一朝一夕。

  众人三三两两吃吃喝喝,偶有划拳助兴,嬉笑打骂,场面十分热闹。

  “四位客官里边请,吃饭还是住店?本店上好的酒、上好的菜,上好的客房等您来”,门迎小伙计口才了得,看样子亦非一朝一夕可得。

  卫缨将包袱扔到桌上,随意坐了下来便道:“二斤羊肉、两盘凉拌菜、四碗素面、半壶老酒”,不知何时他已将碎银取出,示于店小二面前继续道:“再安排三间上房,晚上就在这儿歇了”。

  “客官,其实你们四个人有两间房就就够了,二人一间绰绰有余”,店小二倒是想的挺周到。

  “费什么话?难道非要告诉你爷睡觉鼾声太大,遭的人家嫌弃不成?那位小兄弟心情不好,一晚絮絮叨叨不停,我俩各自一间”,卫缨指着仲启与仲逸道:“他俩住一间”,而后一副不耐烦的样子:“放心,不会少你的银子,快上酒上菜”。

  开店揽客,人来人往,平日里什么人都有,店小二原本想博个好感,为他们省钱,自己也可落点好处,没想到碰了一鼻子灰,只得“嗯嗯”几声,而后接过银子怏怏离去。

  “店家,两只整羊、八坛老酒,肉要刚宰的收拾干净,不剔骨头,大料备好,快点,爷一会还要赶路”,说话的是一个满脸胡腮的中年男子,他身后站着两个同样凶巴巴模样的壮汉,看样子皆非善类。

  仲启见状正欲开口,却被一旁的卫叔叔瞪了一眼。

  片刻功夫,几个伙计便抬着酒肉出来,门外一辆马车停在那里,看样子是要将酒肉带走的。

  “那个,铁三爷,是不是把上次所赊之账……?”,掌柜的语气微弱,不像是要账的,倒像是欠别人钱似的。

  “怎么着?我看你这店是不想开了,信不信老子一把火烧了你这破店?”说完这三人便扬长而去。

  “没法干了,没法活了……”,掌柜的哭丧着脸,垂头丧气的瘫坐在凳子上。

  饭后店小二将他们带到房里,时间尚早,仲姝便回房独自“絮絮叨叨”去了,卫缨便唤的仲启与仲逸到他房里。

  “客官,给你们打了桶热水,刚好泡泡脚,走一天累了……”,店小二拎着半桶热水走了进来,眼神中似乎意犹未尽,多少惦记着那点额外的“好处”。

  “好好,来,这几个钱给你,辛苦了”,看到有人给赏钱,店小二急忙道谢,眼神中满是欢喜。

  卫缨却趁机接过话茬道:“小二哥,今天来店里的几位壮汉是什么人?看样子你们掌柜挺惧怕这些人啊”。

  “哦,这个嘛,那小的就给你们说说”,店小二将赏钱装好,而后慢道:“你们是外地的吧?我们蠡县有个叫黑山的山寨,寨中的铁氏兄弟,那可是说一不二的主儿……”。

  不知何时店小二已离去,看着还在发呆的仲逸,卫缨却严肃道:“看到了吗?这地面上什么人都有,到了各自的去处,你们万不可轻易行事,多想想师父的教诲”。

  仲启、仲逸频频点头……ωωω.χΙυΜЬ.Cǒm

  次日清晨,四人稍作准备便匆匆上路,一路快马加鞭,中午时分“蠡县”两个字终于出现在他们的视线里。

  “师弟,你多保重,有什么事托人捎信来”,一副踌躇满志的样子,仲启想尽快赶到指挥使司的兴奋丝毫不减。

  卫缨吩咐仲启与仲姝调转马头准备出发。

  一夜斟酌,仲姝最终决定跟随仲启同去。

  “卫叔叔,我们都下山了,师父他……,你多多陪陪他”,仲逸突然哽咽道。

  “逸儿,快去吧,相见之时,自会再见”,卫缨反倒安慰起他来。

  “师弟,你包袱里有地址,记得来书信,我们一定会来看你的,到时咱们一起去拜见师父,你一定要当心啊……”,已是女扮男装的仲姝终究还是心细女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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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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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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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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