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有一口两界钟>第十一章 路遇
  问:一个现代人去了古代,应该怎么挣钱?

  答:造玻璃、肥皂、白糖、水泥等都可发家致富。

  只要读过几本穿越文,基本上就能熟悉那些穿越者在古代发家致富的套路。

  但是李牧并不缺钱,他在现实中的财富,足以购买大量的黄金和白银,想要花钱,直接从现代社会买点白银,便足以使他成为这个世界的土财主。

  他现在需要的是一个正经来钱的门路,一个遮人耳目的营生,而且不要太麻烦,他这人最怕麻烦。

  像是什么烧制玻璃啦,制作香皂啦,那肯定得需要一定的人来制作,还必须得有作坊,有作坊得有工人,还得买地皮,做器具,非常麻烦,李牧根本就不想干。

  “最省事的生意,就是两界倒卖。把现代社的商品拿到这里来贩卖,最好是这个世界原来就有的东西,那才是真的省事……不过现代社会的很多东西都无法拿到这里来,古今通用的东西毕竟不太多。”

  李牧将自己想要做的生意仔细想了一遍,发现自己要贩卖的东西,一是在这个大殷朝必须是已经有了,且普及性很高大家都知道的东西,二是不能太过暴利,以免惹出事端,三是得在现代社会物美价廉,而在这个世界,却价格不低才行。

  他想了好几种可以贩卖的东西,都被他自己给否定了,最后不知怎么的,想到了江明月,想到了江明月,就想到了她现在的明月银楼。

  “卧槽,我可以卖珠宝首饰啊!”

  李牧顿时有了想法:“在这里开一个首饰店就行,就卖一些普通的珠宝首饰,一次进货,就足够卖上好长时间!”

  这大殷朝,除了黄铜饰品普通百姓还能买得起外,金银饰品和珍珠、宝石饰品,就不是普通老百姓能够买得起的东西了。

  而在现代社会里,除了黄金外,银饰品和珍珠饰品,还有黄铜饰品,价格都极为亲民,普通百姓都完全都消费得起,尤其是珍珠饰品,除了海珍珠贵点外,一般的淡水珠,极其便宜,当然更便宜的是玻璃制品,简直便宜到不行。

  清河县城地方不是太大,居民消费能力并不太高,如果李牧一次性多买点金银饰品什么的,估计能支撑首饰店开张好多年。

  他那定主意之后,便决定去街面上逛一逛,看看附近有没有合适的店面,如果有合适的,直接盘下来就是了。

  正要出门时,忽然想到了胡芸娘的话:“我这狐妖丫鬟说我气血升腾犹大日横空,在修行人眼中十分醒目,我现在外出,是不是太过招摇?万一再引来一些修士来,可就不太好了!得想个办法收敛一下气血才行。”琇書蛧

  他家传的古武叫做什么九转元丹诀,据说共分为九层,全都记载在一本兽皮册子上。

  但是李海川只教给李牧修习第一层,至于第二层,按照李海川的说法,从第二层开始,祖上的这门功法就开始胡编乱造了,里面修炼的法门根本不是人类能够炼成的,完全属于臆想中的神仙方术,连画符炼丹都出现了,简直令人喷饭。

  要不是这家传武功真的对修炼者身体有好处,李海川早就将老祖传下来的兽皮册子扔了,这老祖留下的功法,真的太不靠谱了!

  李牧也曾翻阅过那个兽皮册子,里面写的东西半文不白,看着极为吃力,说的都是些内息搬运以及画符炼丹,真气运转的法门。

  当时看上面写的东西时,只觉得好笑,并不以为意,现在想来,可笑的应该是自己才对。

  这门九转元丹诀,自己才刚开始修炼第一层,而且在这大殷朝的世界里修行时间不足俩月,如今便能一拳打断大树。

  这要是多修炼一段时间,将这门功法突破到第二层、第三层时,那自己得发生多大的变化?

  “下次返回现代社会,必须得回老家翻看一下那个兽皮册子。”

  李牧总觉得大殷朝这个世界,与现代社会所处的世界,有着某种自己不知道的联系。

  现代社会的世界,在上古时期,应该是发生了很大的变故,才使得灵气枯竭,修行衰微,以至于李牧家传兽皮册子上记载的功法竟然无法修炼,但是到了大殷朝这个世界里,才绽发出本该属于它的光芒。

  “册子里似乎有一篇专门写了收敛精气神的运气之术。”

  一想到兽皮册子,以往翻看册子时看到的内容,竟然缓缓的从李牧的脑海里映现了出来。

  在这个世界里,练功有进步之后,不但身体好了,就连记忆都提升了不少,几年前看的东西,现在略一回想,竟然全都能在脑海里浮现出来,甚至一些小细节都没有遗漏。

  “这一篇好像叫做敛气术,似乎很容易的样子……”

  李牧按照脑海中浮现的兽皮册子上的功法,以意领气,气走百脉,达于全身,最后全都汇集到丹田之内,精气神三宝全都收敛了起来。

  练习了几遍之后,隐隐觉得自己念头没有刚才那么散乱了,似乎这门敛气术有点作用,这才腰悬长剑,向外走去。

  刚走到大街,就看到前方涌来一大群人,敲锣打鼓,好不热闹。

  李牧好奇之下,找人询问了一番,才知道是城中张员外的儿子科考得中,中了举人。

  今天是这张员外的儿子返回清河县城的日子,张员外这才雇了一帮人,去门外接自己的儿子回家。

  李牧身材高大,不用踮脚就能从人群中看到大街上一名骑着大马的青年男子,沿着长街缓缓行走。

  这男子有二十七八左右,披红挂彩,骑在马背上,不住向围观众人双手作揖,以表感谢。

  在这男子身后有一辆马车缓缓跟随,此时车内坐着的人似乎想要掀开一侧窗帘透透气,于是车窗处就露出了一张如花俏脸。

  这张面孔的眼睛对着长街上围观的人快速扫视了一番,这才缓缓放下了窗帘,重又将自己与车外众人隔开。

  “这女人的眼睛怎么死气沉沉的?”

  人群中。

  李牧自从看到了车窗处显露出的女子面孔后,就隐隐觉得不太对劲。

  那那掀窗帘的女子面孔煞白,双目冰冷阴森,完全不像是活人应该有的样子,以他的胆识,也不自禁的生出一股悚然之情,后脖颈汗毛倒竖。

  李牧看向缓缓驶远的张公子和他身后的马车,心中又是吃惊又感好奇:“这个张公子到底带回来个什么东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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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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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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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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