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平日里被道德礼仪束缚,不曾释放出来。
心里坐着一尊佛,佛下镇着一头魔。
一旦佛陀金身毁,便有魔头闹山河!
李牧身为习武之人,自然也有好勇斗狠的一面,只是在现代社会被法律束缚,难以显现出来。
但来到大殷朝后,他便知道现代社会相对和平的生活方式,在这个世界里根本行不通。
他来此界之后,便已经有了对敌杀人的心理准备!
李牧自幼跟随父亲李海川习武,拳脚和器械都练的极为精熟,平常爷俩也没少对练过,拆招对打,都几乎成为条件反射的动作了。
华夏古武真正的精华之处,就在于冷兵器的运用。m.χIùmЬ.CǒM
不过随着现代科技的兴起,热武器的普及,冷兵器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李牧虽虽然精通不少冷兵器,但也只能练着玩而已,在现代社会中,完全没有实战的机会。
直到今天他在这大殷朝的世界里,遇到了这几个欲要杀死他的入户盗贼,才让他第一次体会到了冷兵器实战到底是什么感觉。
“竟然这么不经打!”
在院内扫视躺在地上的几具尸体,李牧身子微微颤栗,有兴奋也有恐惧,但片刻之后,便冷静了下来:“杀都杀了,得想想如何善后。”
“嗯,这种事情还是不要惊动官府为好,一是出了这么多人命,纵然我杀人有理,估计也得惹一身骚,说不定还有牢狱之灾。”
“二是,这些盗贼在发现我回来,竟然还有胆子对我出手,想要杀了我,可见他有杀死我而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信心,这几个人背后应该有一个有能力压下人命案件的大势力。我若是报官,那肯定会引来这个势力的报复。”
李牧脑子里念头急转,已经想好了怎么处理这件事。
当下在院内取出一个铁锹,开始在后院花园里挖坑,他现在力气极大,一会儿就挖出一个大坑来。
这才返回前院,开始摸尸。
在这些尸体身上一番搜寻,翻找出几个钱袋和一些害人的小物件,令李牧感到惊讶的是,这些尸体身上都带有一枚雕刻着狼头的铜牌,铜牌背面雕刻有数字,似乎是这些人的身份代号。
“看来他们还真是某个组织的人物。”
摸尸之后,李牧看着几枚铜牌,面露思索之情:“不过其成员居然沦落到盗窃别人财物的地步,这个组织的实力想来也不过如此,不足为惧!”
他刚才拔剑杀人,只是呼吸间,便斩杀了这七八个的盗贼,几乎没有一合之敌,这种情形别说这些盗贼没有想到,就是李牧自己也觉得难以置信。
他在这个世界修行家传武功,也就修行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平日里就知道自己力气增加了不少,但一直没有与人实战过,并不能准确的了解自己的实力。
直到今天拔剑杀人,出手如风,身子跳跃如飞,长剑挥动下,竟然呼吸间就杀了七八个人,比杀鸡都容易。
到了这个时候,李牧才对自己现在的资质有了一点清醒的认知:“我只是练了不到两个月,就能轻松杀死这么多人,要是多修炼几年的话,岂不是天下无敌了?难道老子就是那种传说中万中无一的绝世奇才?还是说,这是因为我家传武功厉害的缘故?”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李牧的实力增长之快已经超出了常人的想象,他本来以为这个世界的武功高手也会像自己一样,只要修炼了武功,就会拥有超出常人的实力。
可是今天这些盗贼,一看就知道也是有功夫在身的,甚至有可能练习多年,但在面对李牧时,还是被李牧秒杀。
这样看来,并不是所有人都像李牧这样,一旦修炼功夫,便突飞猛进,大多数还是正常人。
李牧之所以实力飙升,要么是资质惊人,要么就是家传的功夫分外与众不同。
现在发现自己杀的这几个人,乃是某个组织的成员,李牧倒也不惧,只要给他一段时间成长,这种下九流的帮派,完全用不着害怕。
真要是遇到实在难以抗衡的对手,他还可以从此界遁走,返回现代世界。
摸尸完毕,李牧将这些人的尸体全都拎到后花园,扔到坑内埋了起来。
“有了这些尸体滋养,日后我这花园的树木,长势定会越来越旺。”
将埋的坑踏平之后,李牧走到门口,将马车拉进院内,拴马桩上拴着的马儿,也被他牵到院子里。
刚才入门之时,斩断马套,是担心有人驾车将车上东西拉走,现在马套断了,马儿无法拉车,李牧只能自己亲自拉车。
好在他现在力气极大,倒也不觉得劳累,将车子拉到院内之后,又将马车上的桌椅板凳、被褥铺盖、院内的锅碗瓢盆,全都放回原来的位置。
回到卧室查探时,只见自己带来的钢枪、钢锏等东西,都还在床下放着,未曾被人动了位置。
想来是自己这个拔步床太大,盗贼短时间难以拆卸装走,同时以前也曾在卧室内查探过,觉得里面已经没有东西留存,这才没有再次搜寻东西。
否则的话,床下暗格里的兵器和银两,肯定会被他们拿出来。
此时天色已黑,李牧忙活了半天,已然饥肠辘辘,便决定去外面弄点吃的。
此时做饭极为麻烦,须得先买劈柴,再拉风箱烧锅,很是繁琐,李牧懒的开火,感觉不如出去买点吃的。
当下在腰间插了几把飞刀,又穿了防刺服,长袍罩体,腰悬长剑,走出了院门。
他刚杀了几个盗贼,此时警觉性极高,生恐再遇到什么特殊情况,手持利器,心中也能安稳一点。
这清河县晚上没有宵禁,晚上有一个小小的夜市,其中就有几个卖小吃的摊子,李牧在夜市内买了些烧鸡、鸭子,猪头肉,这才返回院内。
后花园中有一凉亭,凉亭内有石桌石凳,李牧便拎着肉食来到小亭之内,取出带来的五粮液,先倒了一杯酒,随后将这杯酒洒在了地下:“一路好走!下辈子别在为恶了!”
在这凉亭不远处,就埋着今天被李牧杀死的几名盗贼。
若是寻常人,知道自己旁边就埋着刚杀死的人时,大都会心生惊悚之情,但是李牧与众不同,他的逻辑是,你都被老子杀死了,我还怕个鸟!
活人我都不怕,难道还怕死人?
他本是现代社会的守法良民,来到这大殷朝后,一朝杀人,心态顿时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豪兴大发,不惧鬼神。
此时独坐凉亭,先以美酒祭奠了被杀的几个盗贼,也算是对死人尽了礼数,这才自斟自饮,大口吃肉。
正吃的舒爽时,就看到明月映照之下,斑驳花丛之中,簌簌然钻出一头白毛狐狸来。
这狐狸来到凉亭台阶下,人立而起,对着李牧尖声细气道:“先生,你看我像人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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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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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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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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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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