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唐西域少年行>第九十二章:一石激起千层浪(一)
  五月底的松漠都督府(今内蒙古赤峰一带)一碧万顷、气候清爽,比赤日炎炎的长安要宜人得多。

  夏风吹过,契丹王庭牙帐前绘着白马青牛图腾的王旗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一面唐军大纛,上书斗大的“安”字。

  战旗猎猎、营帐点点。

  大腹便便的安禄山披挂着能工巧匠特制的宽大铠甲,骑在一匹高大神骏的辽东战马上,远远观之倒有几分猛将之风。

  “高掌书记,此战缴获可清点完毕?”大睡方醒的安禄山精神焕发。

  “节帅,此战共俘获契丹、奚等部民众三万余人、良马两万多匹、牛羊无算、金银珠宝价值百万贯。只是逃了一干契丹头领,少了几颗为节帅加官进爵的头颅。”幽州掌书记高尚才思敏捷、做事干练,是安禄山须臾不可离的助手。他与远在长安执掌幽州进奏院的严庄乃安禄山麾下两大心腹幕僚。

  “彻底灭了契丹,某日后怎么讨圣人欢心?怎么招徕精通骑射的勇士?让他们替某喂肥牛羊、调教好勇士,吾需要时自会前来收割。”安禄山熟稔养寇自重之道。

  “节帅高明,那缴获呢?”

  “依惯例,马、牛、羊收归军用。战俘挑拣精壮编入曳落河,剩下的老弱病残送去长安献俘,哄圣人开心。另外,记得献俘时押送三百名少女、五百匹骏马和二十万贯钱给庆宗,用以结交朝中权贵。”安禄山如巨蟒般将数额巨大的战利品一口吞下、吃干抹净。

  “节帅,时至今日,究竟谁才是值得我们攀附的朝中权贵呢?”高尚意有所指。

  “除了圣人,自然属李相权势最大。”安禄山正色道。

  “王鉷已死,李相之威远不如从前……”高尚提醒安禄山朝堂格局已变。

  “李相确实败了一阵,可他的反击也足够杨国忠和东宫喝一壶的!”安禄山从腰间掏出一封信,递给高尚。高尚瞄了眼信封上的花押,便知这是严庄从长安寄来的密信。

  “李相奏请圣人封节帅为平东郡王!?圣人不日即将下诏!”高尚大喜:“恭喜节帅!贺喜节帅!”

  “此乃李相安抚某之蜜饵,以报吾分润军功于盛王,真正的杀招在后面。”安禄山人虽痴肥,脑子却并不糊涂。

  “举荐文武双全的边将入朝为相?”高尚一时有点摸不准李林甫的思路:“既已封王,何必拜相?”

  “高掌书记,放眼天下十一节镇,哪位边将称得上文武双全?反正某只是个粗鄙胡人。”安禄山阴笑道,脖颈上的一圈肥肉随之颤动。

  “北庭王正见!出身太原王氏,世人皆视之为儒将。”高尚豁然开朗:“一箭双雕,既削弱东宫之根基,又威胁杨国忠拜相之途,实在老辣。”

  “出征前王正见摆了某一道,胡乱找些腌臜东西冒充猛油火骗人。如今天道不爽、报应来了。李相虽衰,却仍不可轻易得罪,汝记得拟信时叮嘱庆宗和严孔目,要多去平康坊走动。”安禄山识字却不通文墨,所有来往信件均由高尚代笔。

  “兽王虽老,余威犹在,难怪李相能把持朝堂十余年。”高尚感慨道:“节帅,中枢对于边镇又是封王又是拜相,究竟意欲何为?”

  “封王乃圣人之意,欲图激励边镇拓边;拜相乃李相之谋,意在借刀杀人。对吾而言,封王足矣,何必拜相?离了曳落河,某连个安稳觉都睡不好!”安禄山深知兵权乃根本所在。

  “节帅真乃天生宿慧,不必读书却尽知人心权谋。”高尚赞叹道。

  “文绉绉的话有屁用,某少年时就在边境市集当牙郎,帮人讨价还价,什么样的阴谋诡计没见识过。别人都以为朝堂权贵如高居云端的神仙人物,可在某看来,他们的心思与市集中的商人并无二样,逃不出贪权逐利四字。”安禄山自有一套识人辨人的本领。

  “节帅一语道破天机。”高尚点头附和的同时继续往下看信,读到末尾,他忽然有点诧异:“王霨?”

  “王霨怎么了?他不就是受王正见偏爱的庶子吗?也不知他娘有多大本事,将一本正经的王正见弄得五迷三道。”安禄山对王霨有点印象。

  “同罗部南下前,帮杨国忠洗清嫌疑的关键证人是王霨;王焊谋逆,又是他协助李相弄清安西牙兵尸首为何出现在金城坊。此子不简单!”高尚将一连串朝堂争斗前后联系起来,发现王霨的身影处处闪现。琇書網

  “既然如此,就让庆宗和严庄择机摸摸他的底细。”安禄山肥大的手掌重重一挥。

  “诺!”高尚看出安禄山并未将王霨放在心上,毕竟只是一名初登朝堂的少年郎君。可他却觉得,此子入京以来,周旋于各大势力之间,所作所为与其父王正见东宫党的身份有所差异,实在耐人寻味:“回信时得交待严庄费心查查。”

  风吹草低,野花星星点点。

  安禄山与高尚商谈如何瓜分缴获之时,距离他们万里之遥的河中,阿史那旸骑着一匹额阔尾高的白色大食马,飞驰在怛罗斯城南的辽阔草原上。簇拥在他周围的则是河中军的一众高官和三千名装备精良的轻骑兵。

  “虏塞兵气连云屯,战场白骨缠草根。”水流淙淙、小河在望,阿史那旸忽然勒马停步,抚须吟诵。

  “节帅,若某没记错,此诗乃三年多前的恶战结束后,时任安西掌书记岑参所赋。”河中长史兼葛逻禄小叶护谋剌思翰熟知汉家诗赋。

  “当日为黑衣大食军围困于此地,若无节帅、王都护和李兵马使率兵来救,某怕是早已化身为缠草根的嶙嶙白骨。”河中判官窦屋磨重回当年战场,心有余悸。

  “战罢沙场草犹绿,可怜碧血沃春泥!”阿史那旸一声长叹:“某走马上任以来,夜夜金戈铁马入梦,却始终不愿重游故地,实因当年之战太过惨烈!若非忽都鲁将会面之地定在此处,今日吾还不敢来此。”

  “节帅,某虽不懂什么诗赋,却也觉得节帅所吟远胜岑判官。”

  一片悼念昔日大战的庄重氛围骤然被这句阿谀奉承之词打断,窦屋磨忍不住扭头瞥了眼,发现拍马屁之人果然是监军鱼朝恩。

  “令人恶心的阉人!”窦屋磨竭力避免脸上露出厌恶之态,心里却在不停地诅咒无耻的鱼朝恩。

  鱼朝恩本是长安内侍省中一名不得志的内给事,因设立河中节度使时,内侍省有头有脸的太监都嫌河中过于遥远,不愿前来任监军,才让他抓住机会。

  任职以来,鱼朝恩也明白自己人生地不熟,行为还算收敛,最多也就是借各种机会弄点小钱。但他有个令人作呕的毛病,为了拍阿史那旸的马屁而附庸风雅,使得河中军上下都不怎么喜欢他。

  “鱼监军所言不免有点夸张,不过节帅的‘草犹绿’、‘沃春泥’俨然已有大家风范。”谋剌思翰与爱憎分明的窦屋磨不同,说出的每一句话都不会得罪任何一个人。

  神情郁郁的河中节度副使高舍屯翻了个白眼,也不知是厌恶鱼朝恩还是鄙视谋剌思翰。河中兵马使李定邦则始终默默守护在阿史那旸身侧,毫不关心诗赋的优劣。

  “鱼监军之言过矣!吾不过忆起昔年苦战,随口感慨两句,如何能与岑判官这样的方家相比。某之诗文,较北庭杜长史尚不如,遑论岑判官。谋剌长史的赞词更是担当不起。”阿史那旸内心清明,并未被马屁拍晕。

  “高节帅当年浴血沙场,在此地鏖战大食叛军,可朝堂上竟然有卑鄙无耻的小人欲图陷害他和李相,实在令人愤慨!”高舍屯有感而发、怒火冲天。

  “高副使,某得知长安剧变,立即起草奏章为令郎和高节帅作保,但奏章还未发出便收到家书,说陛下圣明、慧眼如炬,令郎安然无恙,高节帅蒙受的冤屈已澄清,李相也未受王焊谋逆牵连。巨案已结,高副使何必再怨天尤人。”阿史那旸淡淡道。

  “多谢节帅不吝援手!犬子在家书中盛赞素叶郡主、雯霞小娘子和霁昂郎君,若非他们齐心协力救护犬子,王焊一案恐将殃及高家全族。”高舍屯诚心诚意致谢。素叶居在拓枝城开有分号,高仙桂等人寄送家书甚是便捷。

  “小女与仙桂郎君自幼相识,在庭州时就常一起狩猎、打球,为令郎奔波也是应有之义。”阿史那旸似乎随口回道,谋剌思翰听后若有所思。

  “素叶郡主身世高贵,更深受贵妃娘子宠爱,犬子顽劣不堪,能与郡主为友已是天大的荣幸。”高舍屯也明白阿史那旸的弦外之音,委婉点明自己的态度。

  “高副使过谦了。”阿史那旸轻轻一笑,不再多言。

  “节帅、高副使,某元日赴长安觐见圣人,偶遇霨郎君新店开张,郡主和仙桂郎君都去捧场,甚是热闹。霨郎君还和京兆府暗斗一场,教训了目中无人、横行霸道的王准,实在厉害!”谋剌思翰有意揪住这个话题不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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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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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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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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