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唐西域少年行>第三十二章:嫣然一笑颜如玉(上)
  天宝八载,元月十七日辰时。太阳刚刚从东方的地平线上跳跃而出,晴朗和煦的晨曦照耀着庭州城内外,一扫前几日的阴沉之气,使人在寒冬之际,感到了一丝丝不再遥远的春意。

  西大寺西侧的马球场边上,身着红色窄袖马球服的王珪,披着一袭柔滑似水的黄貂裘,得意洋洋地斜躺在马车里,享受着兰香和荷香的按摩。

  这黄貂裘是闻喜堂的周掌柜去年特意从河东云州求.购的,华贵无比,可比小野种常披的烂狐裘要名贵的多!

  想起前日小野种在火场受伤之事,王珪依然忍不住嘴角飞扬、喜不自胜。当崔氏抱着昏迷的小野种哭哭啼啼的时候,王珪在一边拼命憋着,生怕自己会笑出声来。

  可惜的是,小野种居然如此命硬,三番五次都有惊无险。在碎叶城外从惊马上坠落不死也就算了,这次在火场被燃烧的灯楼残骸拍中背部,竟然也只是昏迷了半夜。难不成真有神佛庇佑着小野种不行!?

  不过王珪知道小野种得意不了多久了,他虽然不知道王沛忠过去的威名,但明白母亲这么多年来都十分信任王沛忠的能力。

  既然王沛忠说过,不日将采取行动彻底了解此事,那小野种肯定不可能再蹦跶几天了!

  若小野种死了,自己一定要把那突骑施小婢女要过来好好折磨一番。为了个突骑施贱婢,小野种居然敢亮出匕首对着自己,他心里还有没有“孝悌”二字!还知不知道自己才是太原王氏长房的嫡长子!

  想到父亲对崔氏和小野种的宠溺,王珪不禁恨得牙痒痒!那崔氏竟日妖妖娆娆地缠着父亲,宛若青楼里的胡娘,丝毫没有大家闺秀的端庄之气。说什么自己出身于清河崔氏,也就是唬唬别人罢了。

  清河崔氏荣列五姓七望,门楣之高贵、底蕴之深厚还在河东裴家之上。若真的出身清河崔氏,即使只是偏房的庶出女,也不会轻易沦为侧室,更不会和娘家毫无来往。那崔氏定然是出身低贱之极,却敢冒充清河崔氏族人,实在可恨!

  至于那小野种,更是令人无语!也不知道崔氏贱人给父亲大人灌了什么迷魂汤,让父亲那么护着小野种!自从小野种出现之后,父亲对自己的关心就日益淡薄。

  别的暂且不提,就说这次班师回程捕获天马之事。通体金黄的天马品相神骏,自然要呈献给圣人骑乘用,这一点毋庸置疑;从捕获的野马中择选数十匹最优良者补充圣人的飞龙厩,也是题中之意;将其余野马留在瀚海军中,满足征战所用,也无可厚非。

  可为什么小野种能拥有一匹人人称赞的小红马,而自己才得了一匹普普通通的黑鬃黑尾的红骝马?王珪感觉心里非常不平衡!

  若小野种死了,突骑施婢女和小红马都要拿过来,想到这里,王珪心里恨意滔天、急不可耐!

  只是王沛忠做事神神秘秘的,对究竟什么时候采取行动始终不透漏半点风声,真是烦人!

  算了,不想和小野种相关的烦心事了,反正他也活不长久了。王珪翻了一下身,换了个姿势卧在马车上,让兰香和荷香给他捶捶腰背。

  翻身的时候,王珪抬头看了车窗外,太阳已经斜斜地挂在东边天空许久了,可期盼中的玉人还没有来,实在令人心焦。

  放在往日,王珪绝不会如此勤奋早起。以他的身份,州学的教习们巴结逢迎还来不及,谁敢约束他的作息时间。

  因此,只要父亲大人不查问,他平日常常是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然后带着仆役去州学里应个卯。

  但今日与佳人有约,王珪还是非常努力地战胜了自己的懒惰,早早起床,在一众家仆和牙兵的护卫下,叫上小伙伴们,提前来到马球场等候。

  其实这场马球赛安排得十分仓促,完全是临时而为之。

  昨日下午,王珪被裴夫人叫过去闲聊了几句。

  裴夫人先嘱咐几句,说庭州城近日不太安宁,出行要多带人手,注意安全;然后又说去西大寺祈福的时候,发现附近有个马球场,依山傍林,是游玩的好场所,明日不妨去打几场马球玩玩。

  王珪听得云山雾绕、一头雾水,一方面要自己注意安全,一方面又交待西大寺附近适合打马球,母亲的话怎么自相矛盾啊?

  裴夫人发现王珪的疑惑,恨铁不成钢地点了点他的脑袋说道:“要记得约上咱们庭州城里的小县君啊!”

  此句话一出,王珪顿时心头一片敞亮。原来母亲大人是费尽心机给自己创造机会啊!

  联想到之前母亲大人亲自去阿史那副都护家里登门贺喜,并耗费重金打造纯银鞍鞯和特制马球杆送给阿史那霄云,王珪顿时明白了母亲的一片苦心。

  对于明艳大方的阿史那霄云,王珪还是挺心动的。虽然她非出身五姓七望之家,但一身兼有西突厥王室和大唐宗室的血脉,也高贵异常,非常人可以企及。

  且最妙的是,因父亲大人与阿史那副都护关系融洽,来往颇多,王珪与阿史那霄云自幼便相识。

  虽因年龄上差了四五岁,算不上青梅竹马,但平时里两人也是兄妹相称,熟悉得很。

  元日大朝会的时候,圣人更是亲自下诏,敕封阿史那霄云为素叶县君,这让她的地位更是水涨船高。

  圣人的敕封说明阿史那副都护和李夫人都简在帝心,前途不可限量。

  日后若能娶阿史那霄云为妻,既可抱美在怀,又能兼得太原王氏、河东裴家和西突厥旧部的支持,还可以和大唐皇室有所牵连,那可真是人生一大乐事啊!难怪母亲对此事如此上心!果然还是母亲最疼爱自己啊!

  不过王珪知道,庭州城内,有同样盘算的小郎君可以说是车载斗量。

  远的不管,单说日日跟在自己身后的高仙桂,每次见到阿史那霄云就紧张地直流口水。据闻高仙桂的母亲松夫人最近也常和李夫人攀扯,想必是在觊觎自己的霄云妹妹!

  更可笑的是,前段时间,兰香和梅香闲聊过后,居然说小野种也对阿史那霄云喜欢得不行!这个小野种,癞蛤蟆还想吃天鹅肉啊,真是自不量力!这个时候,王珪恨不得小野种今日就暴毙身亡!

  王珪正翻来覆去诅咒小野种之际,忽然听见车窗外传来高仙桂略微有点紧张的声音:“珪兄,来了,来了!”wWW.ΧìǔΜЬ.CǒΜ

  听着高仙桂含糊不清、紧张颤抖的话语,王珪心里大乐。

  这高仙桂,按辈分和排行算,和风头正劲的安西四镇节度使高仙芝是族兄弟关系。

  但无论是上看还是下看、左看还是右看,高仙桂矮胖的身上,都找不到丝毫和姿容俊美的高节度使有一丁点类似的地方,这让人感觉特别的滑稽。

  “高兄,说话要说清楚,不然谁知道你说的是什么意思啊?你光说‘来了,来了!’到底是谁来了啊?”王珪还没有从马车上下来,就听见有人懒洋洋地打趣道。

  不用猜,这副对什么事情都无所谓的腔调,肯定是北庭监军张道斌的侄子张德嘉。

  张道斌身为内侍省的太监,自然没有子嗣。但人性就是这样,越没有的东西越渴望,越得不到东西越想要。自古为寺监者,或为养老、或为弥补,多热衷于收养螟蛉义子。

  当然,对太监而言,最便捷最可靠的,还是收养自己的侄子或侄孙,多一层血缘关系的保障,终究比外姓人可靠得多。

  张德嘉是张道斌幼弟之子,从小失怙。那时张道斌已经在内侍省崭露头角,得到高力士的赏识。于是便把张德嘉收为己出,接到长安城中来。

  后来张道斌办事得力,为圣人和高翁所欣赏,权势日重,又收了不少义子。但张道斌最在意的,还是自己的亲侄子张德嘉。

  因此,奉旨前来北庭担任监军的时候,张道斌送上厚礼,求得高翁的同意,给张德嘉荫了个从九品的将仕郎,以磨练的名义把他带在了身边。

  张德嘉生性懒散、调皮,但和王珪、高仙桂还算处得来。三人身份相近,此刻又都在北庭州学中求学,故常在一起游猎嬉戏。

  王珪披紧黄貂裘,扶着家仆的手,从马车上走了下来。站定之后,他遥遥朝东望去,只见在由庭州西门城楼和西大寺组成的巍峨剪影中,一行车马正逶迤而来。

  队伍最前列,有一匹浑身佩戴着银色鞍鞯的小白马,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宛若天马下凡。不用猜,这自然是阿史那霄云的坐骑白练驹。白马如龙、美人如玉,沐浴在冬日晨曦之中,让人感到心旷神怡。

  车马行进的速度很快,片刻功夫,王珪就看清了白练驹上身姿矫健的阿史那霄云。

  由于今日约得是打马球,所以阿史那霄云穿了一身白色的紧身窄袖马球服,外面罩着一袭银白色的貂裘,更是将她衬托得一尘不染、白衣飘飘宛若姑射仙人。

  美色在前,明艳如牡丹始开、圣洁若白莲初绽,王珪也不禁看得目眩神迷。站在他身后的高仙桂更是不堪,口水已经又习惯性地流了出来。

  唯有张德嘉,自知自己身为内监义子,身份尴尬、高攀不起,故从不曾对阿史那霄云有任何非分之想。此时,三个小伙伴中,也只有他还能保留一份清醒。

  但即便如此,阿史那霄云的明丽也让他恍惚之间觉得似乎冬日已尽、春回大地、百花盛开。

  马队越来越近,白练驹身后,忽然窜出了一匹通体赤若火燃的小红马,它调皮地轻松一跃,超过了白练驹,并回头嘶鸣不已,显然在挑衅白练驹不如自己。

  看见小红马之后,王珪脸色一变。他昨天下午得到母亲的耳提面命之后,回到自己的住宅,就立刻挥毫写了封请柬,派人给阿史那霄云送去。他知道阿史那霄云酷爱马球,应该不会拒绝的。

  果然,家仆很快就带回了阿史那霄云的口信,表示一定参加,且她会动员王绯、雯霞等人一并前来。至于如何分组、按照什么样的规则打,等到明天现场再定吧。

  王珪听了也不曾多想,反正他在意的只是阿史那霄云,其他人谁来他并不关心。

  不过出于一点小私心,他还是又给阿史那霄云回了封信,说期望明天能够和霄云妹妹并肩战斗,他觉得红色的马球服会特别适合。

  片刻之后,王珪收到了阿史那霄云的口信,很简单,就三个字:“知道了。”

  王珪认为这是阿史那霄云默许自己的建议了,心里美得不行,所以今天就直接穿好红色马球服过来了。

  至于高仙桂和张德嘉,王珪都是通知他们准备好红白两色的马球服。

  但王珪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阿史那霄云居然把小野种也叫了过来。这感觉,简直如同大快朵颐之时忽然发现碗里藏了只苍蝇一般,实在令人憋屈。

  而阿史那霄云白衣胜雪的打扮,显然不会身着红色马球服的,这让王珪也特别失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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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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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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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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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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