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唐西域少年行>第十八章:万国衣冠拜冕旒(下)
  “众卿平身吧!”天子自己却并未坐回御座,并伸手挥了挥,制止了欲图继续往下念礼单的户部尚书,而是转向阿史那旸,笑语道:“阿史那卿,朕有两年没见到你了吧?”

  “启禀陛下,是一年又十一个月。上次得睹天颜还是天宝六载春,臣奉旨前来述职的时候。”阿史那旸非常恭敬地回奏。圣人和阿史那旸之间的君臣相得的局面,鲜于向刚刚兴奋的心情又低沉了点。

  “阿史那卿和王卿一战灭突骑施、收碎叶城、获汗血马,居功甚伟,朕已命政事堂议功封赏。”圣人对阿史那旸格外重视:“朕记得卿家长女已近及笄之年,朕现在就封她为素叶县君,以彰卿之功绩!”

  “碎叶之役,皆王都护运筹帷幄、冲锋陷锐之功,臣毫无建树,不敢当此厚赏!臣女寒门薄祚、蒲柳之姿,不堪陛下垂怜。臣乞请陛下收回成命!”阿史那旸的坚辞让鲜于向感觉有点恶心,“凭空捡了这么大个便宜还惺惺作态,真虚伪!”

  “碎叶之战,卿有三功。一为战前筹谋,擅捕战机;二为督促各部,壮我军威;三为留守北庭,安定后方。卿虽未亲临战阵,但论此三功,并不亚于王卿,卿万不可过谦!卿之爱女,乃阿史那之裔、大唐宗室之后,贵不可言,区区一县君,当得起。”圣人没有再给阿史那旸推辞的机会,“李相国,朝会之后即拟诏,册封阿史那霄云为素叶县君!”

  “臣遵旨!”李林甫立刻抢在阿史那旸有所表示之前,将圣人的口谕承接了下来,阿史那旸也只好无奈跪拜谢恩。此时,鲜于向朦胧之间觉得,阿史那旸似乎并不是由衷地欢喜。

  “册封之事已定,阿史那卿,现在可否容朕鉴赏一下西极天马?”圣人心情很好,居然打趣了阿史那旸一句。

  “臣恭请陛下出殿检视天马!”阿史那旸的语气很快就恢复了一贯的温文尔雅。这种温润如玉的气度,让鲜于向都觉得被折服了。

  “天马不可在殿内逼仄之处观,自当在天地之间鉴赏,众卿都来吧。”圣人一边说,一边大步向殿外走去。群臣纷纷离榻,跟随着圣人走到了含元殿外的走廊上。

  鲜于向正在往外走的时候,忽然听见有人得意洋洋地在自己耳边调笑道:“仲通兄,某从不敢忘君昔日之恩啊!今日之报何如,可抵当年一饭之恩否?”

  鲜于向还未来得及回应,就听见了隆隆的马蹄声。人群急着向前拥挤,将鲜于向和杨钊分开了。鲜于向也赶紧向前挤了挤,从位一袭白袍的异族武士和那个高鼻深目的小娘子之间穿了过去。急于看天马的鲜于向根本没有发现异族武士如刀的愤怒眼神。

  马蹄声越来越响,还不时传来潇潇的马嘶声,在栖凤阁下的龙尾道上回荡着。忽而,一匹亮若闪电的白马从东龙尾道上一跃而起,向前窜了三丈远,越过了数十台阶,直接跨到了含元殿前的走廊上。

  白马浑身未配鞍鞯,却如同有人操控一样,落地之后迅速放慢了马速,左转向殿前小跑而来。白马身后,则是黑色、红色、黄色等诸多颜色的马群,纷纷在白马的带领下跃上了走廊,并放慢了马速。

  数名龙武军立刻将天子紧紧保护起来,手都放在了腰间横刀之上。“无妨!”圣人风淡云轻的说了一句,双眼盯着威风凛凛的白马,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鲜于向盯着奔腾而来的马群,不禁向后退了一步,感觉像是撞到了什么人。他回头一看,只发现白袍武士冷冷地盯着他。

  马群速度逐渐减慢,缓缓走到了人群之前。鲜于向定睛一看,虽然他不是特别懂马,也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些马甚为神骏,皆是千金难买的宝马良驹。但让鲜于向不解的是,不是说北庭敬献了“一匹”天马吗?现在怎么来了“一群”?且记得进奏院打探的情报说,天马通体金黄,而非白色啊!

  更多人事不关己,不像鲜于向那样胡思乱想,只顾得上欣赏骏马。五颜六色的马群,让人们眼花缭乱。而懂马、爱马的都在窃窃私语,点评各匹马的优劣。

  漠北、西域以及东北藩国的朝集使们更是暗暗将这些马和自家国内的马匹比较,琢磨大唐的国力和骑兵的战力。但越琢磨越心惊,马群里的每一匹拿出来,都能作为这些藩国的镇国之宝的,而天可汗随随便便就拉出了一大群宝马,不觉个个心惊胆寒,对大唐更是敬畏。

  望着藩国臣属敬服的神情,圣人满意地点了点头,身旁的阿史那旸随即轻轻击了一下掌。

  鲜于向听见了轻微的掌声,正在诧异居然有人敢在君前失仪的时候,就听见东龙尾道上响起了如龙如鹤的皋鸣之声,长嘶未落,但觉黄光一闪,一匹毛发胜金的身影腾跃而起,如同乘着暴风骤雨破海而出的蛟龙一般,向前飞出了四丈多远。

  令人更加惊叹的是,金马在飞到了抛物线的最高点之际,竟然还有劲力在空中轻轻一转,径直向殿前落来。走廊上的马群仿佛受到了巨大的威压,顿时骚动不安。阿史那旸立刻吹了个唿哨,并上前安抚了一下领头的白马,马群才慢慢安静了下来。

  鲜于向只觉得一刹那的功夫,走廊上的马群就自然而然地从中分开,而天上的黄马已经前蹄着地,潇洒地落在了马群刚刚分出的通道上。黄马大摇大摆地向前走了两步,满不在乎地朝周边的骏马打了几个响鼻,吓得其他马匹纷纷避让,然后才不偏不倚,恰好在圣人面前停住了脚步。

  众人还未反应过来之际,只见黄马腹下穿出了一个武士,跪拜在圣人面前:“北庭牙兵队正马璘参见陛下!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马爱卿平身!”圣人朝身旁的高力士瞥了一眼,高力士轻微地点了一下头。

  “操控天马若等闲,真乃勇士也,马卿之英姿,令朕难忘!”圣人和颜悦色地夸了马璘一句,让鲜于向又嫉妒又不解:嫉妒的是一区区队正,居然得到圣人的赞誉;不解的是,这马璘究竟何德何能,能够让圣人不吝赞赏。

  “启禀陛下,天马乃马中之王,非陛下不能骑跨,末将不敢僭越。只因顾虑天马性骄,不加拘束恐冲撞陛下,故不得不紧贴于天马腹上,以防万一!故末将不配陛下之赞誉,唯乞陛下赦免末将冒昧之罪!”马璘按照事先排练好言辞,中规中矩地完成了自己的表演。ωωω.χΙυΜЬ.Cǒm

  “汝一片赤诚之心,何罪之有?平身吧。”圣人对于马璘甚是和蔼:“若是非要寻卿之罪,确实有一条罪,那就是,尔等皆小瞧朕了!区区畜生,岂能惊到朕!朕骑马扬鞭,大胜吐蕃马球队的时候,汝曹还未出生呢!”

  “微臣惶恐!此皆微臣安排不当之故,于马队正无关!”阿史那旸立即跪倒在地,替马璘求情。

  “阿史那卿谦谦君子,只是未免有点古板了。朕不过是眼热马卿技艺高强,想起朕年轻时罢了!”圣人看了高力士一眼,高力士立刻俯下身来,将阿史那旸和马璘同时扶起。两人岂敢真得等名满天下的高翁来扶,赶忙站了起来。

  “朕知马卿在碎叶一战中救下了前来朝拜大食国的公主和使者,立下奇功,故赐勋武骑尉,升职为校尉,仍在北庭节度使辖下效力。李相国,朕越权了,替你决定了个七品勋爵的任命,汝可得多包涵啊!”鲜于向发现圣人见了天马之后,心情非常好,不断和臣属开玩笑。

  “臣更加惶恐了!勋爵官职,皆出自陛下,也均应由陛下裁定,臣平时不过经陛下授命,替陛下分忧而已!天下只有越权的臣子,而从无越权的君父,陛下言重了!”李林甫笑着回应了圣人的玩笑。

  “那马卿的事就这样定了!有了相国的背书,马卿就不是斜封墨敕的了。”圣人对李林甫的回答很满意。

  马璘正要再次跪谢,却被圣人打断了:“马卿勿急,朕还有一赏。王卿和阿史那卿都说汝骑射无双,而骑射之威,离不开宝马良弓。朕知汝已驯服飞霜,故将飞霜赐予马卿,并许你在兵部武库中挑拣一套趁手的兵甲。”

  鲜于向这时才听明白,原来刚才领头的白马早已被驯服,刚才想必是这个叫马璘的武将,躲在马腹下操控天马的同时,指挥着白马带领马群,营造出一幅万马奔腾却又敬畏天子之威的情景。

  “阿史那旸看起来温润如玉,居然也心机百出!争圣宠果真不易啊!只是不知道安禄山那边还会有什么花样。”鲜于向感到自己需要更深入地认识阿史那旸这个看起来温和质朴的人。

  圣人对满脸喜色、跪拜在地的马璘笑而不语,然后走向金马,摸了摸灿若锦缎的鬃毛,大声喊道:“跨上这匹天马,朕还能再战胜吐蕃的马球队一百次!不,一万次!!”

  “吾皇威武!万岁万岁万万岁!!”众臣纷纷跪拜。鲜于向俯下身子的时候叹了口气,自己花费心机折腾出来的灵犀望月,还是被北庭的天马给比下去了。不过,多少总算得到了圣人的肯定,倒也没有一输到底,站起来后,鲜于向再次平复了自己反复躁动的心绪。

  “恭贺陛下喜得天马!”肥胖的安禄山拨开人群,又跪拜在圣人面前:“臣想趁着龙颜大悦的东风,讨个巧,觍颜再给陛下献个宝。”

  “轧荦山,汝也是一方节度使了,怎么还如此粗鄙无文!”圣人被安禄山的插科打诨逗得哈哈大笑。

  “陛下,小臣本就是目不识丁的胡人,心里只有对陛下和贵妃娘娘的一片赤诚之心,确实没有什么文墨!”安禄山顺着圣人的话大拍马屁。鲜于向心里骂道:“无耻之尤!”

  “那就献上你的宝贝吧!”圣人也放心了威仪,和安禄山开起了玩笑。安禄山朝后挥了挥手,一个小黄门急忙拎着个罩着薄丝锦的鸟笼走了上前。

  安禄山左手接过鸟笼,右手开始将丝锦罩向上提。锦罩尚未提起,就听见鸟笼里发出了幽幽的女声:“某这是到哪里了啊?”众人大惊,圣人也愣了一下。

  锦罩揭开,只见精巧的鸟笼里有只白羽通透的鹦哥,鲜于向见了浑然不解:“一只鹦哥怎么能和天马比?”

  只见安禄山打开了鸟笼的小门打开,白鹦哥一展翅,飞了出来,在走廊上盘旋着,然后落在了圣人的肩膀上。高力士大急,挥着手里拂尘准备将鸟挥走。

  “陛下金体万安!臣妾有礼了!”白鹦哥在圣人肩上频频点头,仿佛在叩拜。

  憨态可掬、嘴舌灵巧的白鹦哥将威震天下的九五之尊逗得乐不可支,伸出手抚了抚白鹦哥的羽毛。

  “谢谢陛下!谢谢陛下!”白鹦哥巧舌如簧:“怎么不见贵妃娘娘呢?臣妾还要服侍娘娘呢!”

  “轧荦山,你这宝献得好!朕就借花献佛,把这鹦哥送给贵妃!”圣人听到鹦哥不断叫“贵妃娘娘”,更是开心。

  “这天下万物都是陛下的,是臣等借陛下的花献给陛下了,还讨了顿赏,算来是臣沾便宜了啊!”安禄山的巧舌更胜白鹦哥。“夜明犀不但比不过天马,看来连只鹦哥也比不上了,胡儿真是可恶!”鲜于向对安禄山频生恶感。

  “恭喜陛下!连得重宝!先贤有云:天赐珍贝以飨圣君!如今珍宝频现,臣再次恭贺陛下!”右相李林甫见圣人笑得开怀,就锦上添花了一把,也让鲜于向见识了什么叫“老而弥辣”。

  在众臣的朝贺声中,圣人率先回到了殿内。户部尚书念毕,礼部尚书开始诵读藩国贡献。鲜于向对于藩国进献已经毫无兴致了,心情的频仍波动,让他倍感疲惫。

  “……拔汗那国进献狮子一对,南诏国进献白象一对,渤海国进献东珠三十颗,大食国进献宝刀十把……”抑扬顿挫的唱诵,伴随着越升越高的朝阳,传遍了含元殿的每一个角落,也将大唐的威仪展现得淋漓尽致。

  含元殿里的衮衮诸公,在盛大的元日大朝会的熏染下,都坚信大唐的荣光,将如日月之辉,永存不坠。只有极少极少的人,看透了繁华背后的黑色漩涡,开始苦苦思索。所幸的是,在此时空中,稚嫩的蝴蝶已经开始扇动动美丽的翅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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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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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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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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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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