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洪荒之鸿蒙大天尊>第35章 元生宙(下)
  “这就是洪荒中第一只虫子?”

  李重霄看了看这只不停蠕动,普通人如果不用放大镜,根本看不到的虫子,又看了看碧蓝无云的青空,不由道:“天道功德呢?”

  “洪荒第一只虫子啊!”

  “天道功德呢?”

  “洪荒中第一个生灵啊,不应该有天道功德嘉奖吗?”ωωω.χΙυΜЬ.Cǒm

  说着说着,李重霄自己都不由笑了起来。

  这只是他自己无聊时的吐槽,就一只虫子,天道给他嘉奖个锤子功德。

  前世的洪荒小说胡编乱造,只要是个活的,第一个降生的生灵都造化无穷,什么天地间第一只狐狸啊,天地间第一只熊猫啊,尽是些无中生有的产物,连蚊子都出了一个蚊道人,口器凶利,生生把西方净土八宝功德池里最大的一朵功德金莲,从十二品吸到了九品。

  这可能吗?

  不过洪荒第一个生灵,还是一只虫子,确实意义非凡就是了。

  李重霄当场给这只虫子起了一个吊炸天的名字——创始元虫。

  这只虫子就是除了那些先天神魔以外,一切后天进化种的老祖宗。

  管你以后多吊,是横行诸天,还是挥手覆灭一片大千宇宙,反正你祖宗是一只虫子。

  李重霄对这只‘创始元虫’抱以重望,希望它可以冲破生命的界限,真正符合万类之祖这个响当当的名头。

  然而——

  这只被李重霄寄以厚望的虫子,活了没三天就凉了。

  整只虫都干了,失去活性。

  李重霄:???

  我给你取了这么牛逼的名字,你还没活够三天就死了?

  创始元虫这个吊炸天的名号还没有威震六维洪荒,就湮灭在历史尘埃中,可悲可叹,可歌可泣。估计除了李重霄,就没人知道原来天地间还有这么一位虫物,乃洪荒第一生灵。

  几天后,又是一只虫子诞生了。

  这只虫子跟‘创始元虫’还有点差别,扁扁的,有点像叶子,浮在水里不知道在干什么。

  又几天过后,这天地间第二只虫子就步了‘创始元虫’的后尘。

  接下来一段岁月,就进入了生物大爆发的阶段,大量植物,大量各色各样的虫类生物从大海里诞生出来,活动在广阔无垠的海洋。

  几百万年时间,生命的脚步就占据了整个洪荒万海。

  这些虫类的生活习性,生活地域各有不同,也就产生了各种千差万别的进化,有些通过触角感知,有些通过四肢,虫足,有些更彻底的则进化出来了眼睛,五感,有的沾满了利齿,有的虫足锋锐,以其他虫类充斥。

  几千万年后,第一批虫类从物竞天择的进化场中杀了出来,有的进化成了无骨软体生物,有些则进化成了最古老的鱼虾,有的进化出了硬壳,有的则进化出了身体毒素等等……洪荒万海一下子热闹了起来。

  洪荒天地也仿佛多了一些生色,不再那么单调。

  李重霄也挑选了一些生物进行仔细长期的观察。

  发些一些生物,在进化的岔路后,出现了千万种方向,从而变成种种不同特征的生物,而有些生物,却走进了进化的死胡同,彻底消失在了生命演变进化的道路上。

  一亿年后,第一只海洋生物爬上陆地,变成陆行生物,驰骋洪荒大地。第一只海洋生物飞上天空,变成飞行生物,长出了翅膀,能够低空飞行,水空两栖。紧接着越来越多不同种生物出现在洪荒大地上,天空上飞满了各种奇形怪状的生物,大地上更是百舸争流,万花齐放。

  也许是受洪荒天道运行的影响,也许是受冥冥之中的指引,亦或者进化路上的必然,总之洪荒天地开始出现李重霄熟悉的生物。

  恐龙。

  一种强大野性十足的生物,它的脚步遍布海洋大陆和天空。

  无论在那种环境下,都是最顶尖的猎食者。

  当然除了恐龙之外,还有一些比恐龙更恐怖的生物,他们的进化方向朝当初补天的混沌生灵靠齐,出现了一些极为特殊的进化特征。

  混沌。

  夔。

  这些明显不应该出现在早期进化路上的巨兽,出现在了洪荒大地上,如果说恐龙是顶尖的猎食者,那么这些凶兽巨兽就是没有天敌存在的无敌存在。

  不过这些凶兽数量稀少,还不算很多,不然足以对其他生物造成灭种危机。

  比如凶手之中也算是无敌的‘混沌’,无头无面,如滚球,长有四翅,能腾空万里,也能深浅大海,张口鲸吞万万生灵,不知其有几庞大,对于洪荒生物来说,几乎相当于神明一样的存在。

  不过这类凶兽生物,基本一出生就处于物种顶端,被某种潜在进化因子影响,已经走到物种进化顶端,触摸到天花板,不具备再次进化的潜力,而洪荒万类却还有着巨大的进化潜力。

  “真是……残酷啊……”

  李重霄感慨道。

  他小酌着自酿的灵果酒。

  这酿酒当然肯定是没有所谓天道功德的。

  他酿完酒什么异象也没有,就是单纯的灵果酒。

  李重霄屹立在六维洪荒的高度上,观察这些生物的进化演变,万类万灵在最残酷的进化场中谋求一条正确的进化之路。无数生灵,消失在进化路上,留下来的都是天生符合某种特征的生灵。

  这些进化物种,有些是纯粹的后天进化衍生,最适合物种留存,适应环境,适应洪荒的优胜略汰,而有些则是比较接近混沌生灵的特征。

  李重霄将这些进化物种分类,一类名为后天种,后天进化而来的物种。而一类则名为天生种。顾名思义,天生种就是天生地养,大势造成的物种,这些物种的生命特征,十分接近后世神话传说中的那些神兽,故此李重霄将其命名为天生种。

  而那些盘二代,则属于第三种,先天种。

  这三种生灵,只要是在洪荒进化场留存下来的,都可以是说天道青睐的生灵。

  “元生宙要结束了。”

  “下一个时代就是凶兽时代了吧……”

  “混沌的……最后反扑。”

  “不知道厮杀到最后,这些元生宙的进化物种,能有几个留存下来。”

  将葫芦里的灵酒一饮而尽,酒水洒在衣襟上也毫不在意,喃喃道:“快了快了。仙道,鸿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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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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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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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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