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早,阿妍取了特制的草料去喂马,却不见了黑马,在庄里找了许久也没找到。
阿妍和阿卉自幼精心伺养黑马,阿妍心知除了自己,庄中只有阿卉能指挥得动黑马,跑去问阿卉,阿卉初时不肯说,阿妍气极找来母亲,阿卉才吞吞吐吐说了原委。
阿妍自幼住在庄中,总是觉得不自由,听到莼之骑了黑马独自出庄的消息,与其说心痛黑马,不如说嫉妒他能出去,因此心情不好,没好气地说:“你让青玄骑黑叔去中都?娘去临安都舍不得骑。何况外面那么乱,根本不安全。”
阿卉伶牙俐齿回道:“如果你要失忆了,也会想回家看看娘吧?不安全也是要看的。”
杜婉如叹口气:“阿妍,算了。外面是不太平,莼之这孩子,有黑马陪着,会安全许多,何况现下庄中……希望他能平安回来。”却不再说下去,庄中如何。
阿卉见婉如并未批评自己,冲阿妍得意地做了个鬼脸。
阿妍在母亲那里碰了钉子,气冲冲地到园子里去练功,但精神不集中,总归练不成。于是坐在一株松树下,强迫自己入定,却听得头上乌鹊叽叽喳喳叫得好不热闹,抓起一把小石子,烦燥地冲头顶抛出去,一群乌鹊轰地飞起,四处散开。
阿妍又抓起一把石子,正要冲着旁边几株树抛去,突然见天宝拎着什么,畏畏缩缩地走过来。
阿妍正是十五六岁情窦初开的年纪,不是不知道天宝热切的目光表达了什么样的意思。她自幼观察父母的生活,觉得母亲不甚快活,母亲那么美丽文雅,父亲却是个不靠谱的人,嘻皮笑脸,满嘴胡言乱语,无非会种点奇花异草和草药,会替人治病,虽然他对母亲十分好,但他长相土肥圆,母亲嫁给他,实是委屈之极。早就下决心,决不接受父母的安排,嫁给他们认为正确的人。
她知道父母给自己定下了一门亲事,对方是陌上花家的大公子花陆离,也听说花陆离人材武功俱佳,虽然知道嫁给他并不委屈自己,但这门亲事是父母定的,她还是从心底觉得深深的厌恶。环境所限,她身边并无青年男子,唯一一个对自己有着热切好感的就是天宝了,这又让她觉得十分伤自尊,此时见天宝一付上不得台面的样子,哼了一声,将手中石子一抛,转身就走。
天宝正是到藏书室来给莼之送水的,这天他突然想起来,虽然莼之天天都吃了东西,但并没有喝水。他一直在藏书室用功不回房睡,想来是为了躲自己。心中又羞愧又后悔,希望通过自己送水递食物,能和莼之重归于好。也盼他不将实情说出。
内心深处,天宝还十分恐惧,莼之再不回卧房睡觉,庄里的人很快会发现异样,这样不用问,也不用莼之说一句,所有人都会知道是自己伤了玉瑶。自己无论如何解释,可能都难逃厄运。当时将玉瑶一剑穿心,只一瞬间他就清醒了,低着看时,那柄沾满鲜血的利剑,正被自己牢牢握在手里。
几乎是本能的反应,天宝把剑塞到了玉琪手里,而自己迅速地躺到了远处。他觉得无论如何,也不会有人对玉琪怎么样的。没想到莼之看穿了自己的心思,开始不理自己了。
但天宝又觉得莼之有些过份:自己是为了救莼之,不是有心的,根本别无选择。自己,还是个好人。
此时见阿妍对自己的表情,虽然与平时并无两样,天宝的心却一阵狂跳,总觉得,阿妍已经知道了真相,不仅知道了自己捅伤了玉瑶,而且知道自己诬陷了玉琪。见阿妍走开,舒了口气,低着头慢慢向前走。
阿妍走了两步,突然停住脚步,猛地回头:“青云,你过来。”
她的头发一甩,天宝几乎闻到了空气中传来的香味,过去阿妍如果主动叫自己,天宝能高兴好几天,此时,天宝却觉得身上热一阵凉一阵,仿佛心头压上了一块沉重的石头,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阿妍小姐,你叫我?”天宝硬着头皮问道。心中盘算,如果阿妍问玉瑶的事,一概推说不知。
谁知阿妍并没有问玉瑶的事,而是问:“你有多久没见过青玄了?”
天宝犹豫了一下:“昨天傍晚我还见过他。”
“晚上他没回房睡?”
“他……这几天在用功读书,一直睡在藏书室。”
“他根本不在藏书室,他昨晚骑了我的黑马出庄去了!”
天宝大吃一惊,半晌没说话,转念一想,若是莼之走了,对自己实是天大的好事,又想,莼之多半是因为无法原谅自己,但又不想揭发自己,也不愿留下来面对大家的质询,才一走了之。
在天宝短暂的人生经历中,奔波劳碌的时间占大多数,在鹊庄生活的这些日子,实是他一生中最安宁幸福的时光,虽然他偷听到几个大人的谈话,担心过自己真是曼陀公子,要被血祭九鼎,但内心仍存希望,觉得这根本不可能,自己怎么会是什么身份尊贵的人?再说了,自己和莼之一样,可以碰云瞳而没事,那就证明,自己和他一样,是华阳观中的道童转世。因此,要他主动离开鹊庄绝不可能。推己及人,他觉得莼之做出这样的决定,又重新在外漂泊,十分艰难。不由羞愧之极,说不出话来。
阿妍见他傻乎乎的不说话,心中料定他是知情的,问道:“你怎么不说话?你知道他要去哪吗?”琇書網
天宝摇摇头。
“那你知道他家在哪吗?他说要去看他娘,他娘在哪?”
天宝大吃一惊:“他要去看他娘?他说他父母双亡啊,难道,难道……”天宝不敢再说下去,心想二弟十分重情义,定是因为被自己伤了心,说不定想到他娘坟前自尽。
阿妍见他半天不说话,气不打一处来:“怎么啦?说呀!”
“师弟,师弟他父母早亡,他说回去看他娘,不会是要到他娘坟前自尽吧?”
阿妍将信将疑:“他为什么要自尽?”
“想来,想来,我也不知道,想来……”
“好了别说了!我们快去找娘。”
两人刚走了几步,阿妍突然说:“慢着,别去了。”转身对天宝说:“我们出庄去找你师弟,你敢不敢?”
“我和你,就我们俩?”天宝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阿妍眼睛闪闪发光:“对,就我们俩。朱碧姐姐是十二岁就开始闯荡江湖,我娘是十五岁,琪姑姑也是十五岁,我也已经十五了,可以闯江湖了。”抬头看看天:“今夜三更,你在这里等我,我们出庄去闯江湖去。不,我们出去去找师弟去。你不许和任何人说,否则,我杀你灭口,再毁尸灭迹。”
天宝迟疑地站在原地,没有说话也没动。
阿妍见他犹豫,摇摇手腕上的金铃:“我有天剑门最厉害的功夫和凌云飞波,你怕什么?我会保护你。”
“我不是怕,我是,我的意思是,”天宝艰难地咽了口唾沫:“不和你娘、你爹说么?”
阿妍翻个白眼:“和他们说了还出得去吗?你是不是怕?你怕就不要跟我去了,我自己去。”
“我不是怕!我是怕,是怕……”
“还说不是怕?怕得都结巴了。好了,今夜三更,你带两身衣裳,在这里见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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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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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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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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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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