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斟酌之后做出来一个决定:“雷横,大军撤离之后,本将军给你留下两天的粮食和五百士卒。这些都可以让你去挑选。如何带兵本将不管,但唯独一条,至少拖住卫人三日不能让其反应过来,掩护大军退兵。甚至你可以在约定的三日之后,向卫人投降。”
“这岂不是落了我军的威风?”雷横还想着据理力争一番,他根本就没有想过要留下来。
威风?
如今的赵军还有什么威风可言?
对于庞爰来说,带着主力安全的退回到赵国才是他最为重要的任务。一旦在卫国损失过大,赵国就危险了。当然这话他也不过是猜测而已,真正能够对赵国做出评判的也只能是国君而已。因为赵国就军事实力来说,独自面对魏国一直无法自保。这是国力上的差距,很难在短期之内扭转过来。但是国君可以选择邦交来增加赵国的筹码。比如说联合齐国、韩国、甚至中原诸侯避之如虎的楚国,通过结盟来共同对付魏国。但这是国君的权力,而不是他一个将军可以去揣摩的。至于为什么选择雷横,还不是因为他没有了价值。
要是雷横身上没有伤,庞爰也不会将他留下。毕竟雷横是一员虎将,只要给他足够的士卒,他还是有一番作为的人才。不像周兴,周兴的部署损失殆尽之后,基本上没有了太多的价值。因为他是周人,换一支军队,根本就不会有人听他,而他降服士卒需要比赵国出身的将领更长的时间。庞爰想了想,觉得把周兴留下也一样。至于雷横?算了,大军撤离需要速度,带着一个累赘,恐怕对雷横对赵军都不是什么好事。
想到这里,他干脆一言决定道:“周兴你也留下,帮助雷横弹压军营。营地内重伤员也留下由你们照看。但是我有一个要求,大军离开三天之内,不许对卫人投降。三日之后投降,不受军法制约。但是有一条,保住所有人,等待邯郸交涉的结果。之后将所有人都带回赵国。”
这也是庞爰深思熟虑之后的结果,三天之后,他应该可以带着军队从卫国走到齐国的边境,然后越过封冻的大河进入赵国。就算是被卫国人知道了赵军的动向,也无法在短时间内追上去。就算是边子白发现了端倪,派兵急行军赶上来赵军又如何?
没有魏军的支持,难道庞爰连击败边子白的勇气都没有吗?
似乎这样的选择,对他和赵军都是最为有利的选择。公子重也没有意义,至于雷横和周兴两个人,在赵军众将眼中,死道友不死贫道,才是真理。再说了,他们都已经被俘虏过一次了,人生已经有了污点,在受累为大伙担待一些,又有什么?大不了,等到他们回去之后,照顾一下两人在赵国的家族罢了,这也算是做到了仁至义尽。
雷横恨不得一头撞死,可是他在担架上动弹不得,早知道回到大军营地之后还会落下一个俘虏的结果,他还不如在卫人的营地里当一个安分守己的俘虏还会更好一点。
至少,他不用为第二次当俘虏而纠结。
而周兴却是一脸的平静,仿佛被出卖一样留下,并没有让他愤怒。或许他想到一句话,人离乡贱。他默默地安排人将雷横转移到了民夫营内,安排手下在营帐外守着,两人却陷入了沉默之中。
安顿之后,雷横盯着灰突突的帐篷顶,哼哼唧唧道:“早知如此,还不如在卫人军营之中,至少每日一碗羊汤还是不错的,没想到来到自家营地,让你我兄弟做如此腌臜之事,气煞人也!”
周兴的内心比雷横更加沮丧。
他的军队打光了,至少活下来的家臣不过三五人,而士卒稍微多一点,却被卫人押走了。他在赵军营地之中有种叫天天不应叫人人不灵的绝望。至于雷横故意示好的话,在他耳里听来更是刺耳。以前,周兴将雷横当成袍泽弟兄,可是雷横仗着自己是赵人贵族的身份,对他横挑鼻子竖挑眼,什么时候把他当成了自己人?
如今,两人是拴在一条绳上的蚂蚱,蹦跶是蹦跶不起来了。但周兴也不打算附和雷横的打算。他们不一样,从步入仕途那一天就截然不同。因为任何一个赵国高官面对雷横都会有一个标签,这是自己人,是可以信任的军中将官。但是周兴呢?他是外乡人,也不知道在周国犯下了什么罪行,逃到了赵国。国君可怜他,才给予优待。这种区别在平时最多是语言上的冷落一下罢了,但在战时,周兴甚至付出一切哪怕生命,都无法获得周围袍泽的信任。这才是让他最为绝望的地方。
看到雷横这等坏脾气的家伙也落得和他一个下场,周兴甚至心头还有些快意。让你小子往日里嚣张,到头来还不是和耶耶一样,给大将军当成累赘一样甩掉。可即便是如此窘境,雷横也不敢说出反了庞爰,等大军离开就投靠卫人。毕竟,他家人都在赵国。在他看来,赵军短期内想要大败卫人不太现实。但如果庞爰想要离开卫国,顺利撤回赵国,还是手拿把攥的容易。
两人随后,在硬仗内长吁短叹,仿佛人生选错了行当一般失落。却各自想着各自的心思。
而在大河对岸的卫军军营之内。
热火朝天的做工还在继续,可将帅们都似乎有些心不在焉。
咚咚咚。
营地内帅帐升帐,有资格参加将主会议的将帅们一个个从营地各处赶来。
三通鼓之后,帅帐内已经略显拥挤,该到的都已经到了。边子白眯着的眼睛也睁开了一些,给人一种威仪的错觉。他看了一眼副将苟变,问:“爬犁准备如何?”
苟变急忙躬身道:“回禀将主,都已经准备妥当,足足有四千架。足够全军使用。卑职对将主佩服不已,如此简单的构造,却能有比马车更加快的速度,简直是闻所未闻。”
本来嘛,两根木条子,加上一个木托架,就是爬犁的所有构造。简单到发指,谁也不明白这种玩意到底有何用处。没有轮子,在平地上马匹根本就拉不动。至于让人推着走,岂不是舍本逐末。当成战车肯定是不成的,因为爬犁感人的高度,真要是被改装成了战车,绝对是战车历史上的耻辱。哪家诸侯的战车的高度只有人的膝盖那么高?这不是笑话吗?
可是这玩意放在冰面上,简直就是神迹一般。牲口能够轻易拖拽不说,搬运的重物甚至能够比马车更多。
尤其是这种交通工具用起来太简单,士卒只要半天时间就能大致学会如何驾驭。
其实爬犁的用处很多,但是在中原只有一些特定的区域才有如此效果。但是在塞外就不一样了,草原上雪一下起来就会没过膝盖,战车在冬日难以行动。但如果是爬犁,却能轻松带着人,拉着货物,在积雪上的草原飞奔。而且边子白也不介意这种交通工具被赵人学去。反正学去了也不是对付中原人,而是对付草原人。而且草原人也不太需要这种交通工具。对他们来说,他们就算是打仗的军粮,也都是长着四条腿,能自个跟着军队跑的牛羊。物资运送远没有华夏军队需求大。
苟变带着士卒已经在不远处一处湖泊的冰面上训练了两天,数千士卒都已经能够熟练的驾驭这种神奇的交通工具。虽在陆地上不可用,但是在冰面上……堪比速度最快的战车。如今大河封冻,就给爬犁这种神奇的交通工具提供了一条无与伦比的道路。
边子白颔首道:“很好。如今叫上你们来,是准备说一下出兵的情况。”
帅帐内顿时嗡嗡声四起,这让边子白有点不悦,看着几个手下的将领跃跃欲试的想要开口,他提前开口道;“这次作战是上军此役最后一战,除了留下五百士卒看家之外,其他人都要上战场。”
“给你们一个机会,谁要留下来?留下来看守大营多舒服,不用受风吹,能顿顿吃上热食,谁在帐篷里,多惬意啊!”
众将也是学乖了,每当边子白说出一个很好的差事的时候,同时也会连带赠送一个让人后悔不已的坑。
他们可不敢轻易尝试将主口中的所谓‘惬意’。
边子白的眼神在众人的面前扫过去,一个个吓得如同鹌鹑一样不敢抬头。边子白心中得意不已,治不了你们还?想到此处,他更高兴了,蛊惑道:“你们要知道,留下来可是好差使。不用在风雪天赶路,睡在温暖的营帐里,还有数不尽的粮草可以享用,更没有作战伤亡的危险。也就是说不用担心在战场有个闪失,回不了家。而是在获得这个名额之后,那么就能够写家信,告诉家里的父母妻儿,还有多少天就能回家了。这等好事怎么就每人争取呢?有没有自告奋勇的没?”
“没人做声,我可钦点了?”
“将主!”车渠抬头低声道:“某是一定要上战场的,将军切莫冷落了卑职的一片赤诚之心。”
仲叔牙开口道:“是啊!将主,我等有为将主战死之决心,也不留下来。”
……
一个个将帅们开始表决心。于是大帐内最后剩下了下大夫弘考,这位是辎重司马,还是边子白在帝丘的邻居。等到所有人都表完了决心之后,他傻眼了,似乎就剩下他一个了。可问题是他是文官,上阵杀敌也帮不上忙啊!
边子白就认准了弘考似的,点头对弘考说道:“既然如此,就让辎重营留下来了,弘考大夫有劳你了。”
弘考茫茫然不知所以,他觉得自己似乎忽略什么,因为连公孙鞅都踊跃报名,看架势有上阵杀敌的胆略和决心。可公孙鞅不是和自己一样,都是文官吗?他瞎起哄个什么劲?
不明所以之下,他扭头低声问道:“公孙兄,此种是否有玄机?”
公孙鞅本来不想说,但是看着弘考乞求的小眼神,有种可怜巴巴的样子,心头一软,低声凑在他耳畔缓缓道:“大军都走了,留下来的不过几百士卒,万一赵军从马邑过河,岂不完蛋……”琇書網
听到这里,弘考差点吓晕过去。丢失了营地的罪过是小,万一赵军杀了他泄愤怎么办?
不讲义气啊!
平日里来仓廪领物资的时候,一个个开口就是弘兄,弘大夫,恨不得每个人都和他有八拜之交的热情。可是关键时刻,你们就是这么对兄弟的?
弘考立刻跳起来,他要反驳,他绝对不能做赵军的俘虏。上军数战皆胜,所有人都捞足了功劳,唯独他,作为辎重司马,没有功劳只有苦劳且不说,轮到最后还要担惊受怕,甚至有被赵军俘虏的危机,这让他如何能答应?
“将主,某虽然是文士,但也有弓马剑术傍身,如今诸位同僚都有战功在身,唯独某没有。还请将主给属下一个机会,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
弘考说完一揖倒地,大有边子白不答应他,他就不起来的架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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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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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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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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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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