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叔牙平日里不如苟变会来事,但他性格之中有一个优点,不会讨价还价,只要边子白下达的命令,他绝无二话也不折不扣的都会完成。
他这一板一眼的做事风格,让他在士兵中有了‘黑面神’的别称。似乎卫人都习惯给长官们起别称,这大概源于卫人市井生活的丰富。毕竟作为诸侯之中城市化最为发达的诸侯国,卫人的性格还是很跳脱了。当然,公孙鞅也少不了一个‘冷面罗刹’的诨号。
当然,士兵也不敢对这位做事认真,行事苛刻的上司敢阳奉阴违,虽然颇有微词,可是却很少听到有士卒对仲叔牙心存不满的风言风语。
别看仲叔牙担负了很重要的战役责任,但是在前期准备,他麾下的士兵是最无趣,也最为苦闷的一群人。五千人整天做的事就是砍柴割草,然后睡觉吃饭。醒来之后,又重复之前的工作。枯燥的让人几乎要发疯。更让士卒们绝望的是,好不容易等到了行军的命令之后,他们竟然每一个士兵都要背负几十斤的干草。倒不是他们不能背负更多的重物,而是干草这玩意不吃分量,几十斤,已经是很大一坨的累赘了。
割草,背着干枯的没有一丝水分的干草行军,这本来就是非常反常的行为。尤其是士兵,很不习惯这种做法。
可是看看仲叔牙的背后,几乎整个人都被他后背的干草给压垮了,却还来回在军中跑着。遇到一个有战车不座,却死要和士卒同甘共苦的上司,当兵的也很绝望啊!你丫为了监督兄弟们,连对自己都这么狠,用得着吗?
可别看士卒心中不乐意,可是面对主将都和他们一视同仁,做着一样的事,愣是一句抱怨的话都说不出口,憋屈的让人就要原地爆炸不可。
“将军,我等这是打仗还是去干活啊?”
“少说怪话,要是耽误了将主的大事,我等死不足惜。但是要让赵军得胜了,你等家人恐怕就要成为赵人的奴隶了。”
……
好吧,士卒也很无奈,他们似乎被赵人逼到了生存的死角,不得不站起来反抗。从军打仗,就要有战死的觉悟,但活着要是比死更加可怕,恐怕就没有那么多人拍死了。毕竟要是他们不反抗的话,等待他们的结局会更加悲惨。他们要眼睁睁的看着家里几代人聚集的财富,被拿着武器冲入家门的赵人劫掠一空,年轻的妻子被赵人淫笑着拉上战马。牛棚里牲口也会成为赵人釜鼎中的食物。而他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一切的发生。最后连自己都要被一根麻绳穿过琵琶骨,成为奴隶,再也没有人生的自由。
恐怕任何一个有着血气的男人都无法容忍这一切的发生。
所以,上军的士气还算旺盛。
唯独就是缺乏实战,而对战争有着一种陌生的紧张。
“将军!你看!”
突然,部下对仲叔牙喊道,手指着远处的火光和浓烟,应该是大野泽对面着火了。士卒不知道,但是他能不知道吗?
显然,苟变已经动手成功了。
接下来,就看他的表现了。他知道赵军很快就要过来,仲叔牙丢下了后背的干草,对周围喊道:“各旅进入各自的防区,赵军骑兵进入之后,听号行事。如若有赵军逃脱,主将罪加一等。”
仲叔牙蹭的一下子跳上了战车,随后下令道:“准备隐蔽行踪,在某下令之前,不准任何人暴露。跑了赵军骑兵,送军法处行事。”
反正仲叔牙也知道自己的威望不足,但是只要公孙鞅有震慑将帅的本事,他就不担心。如果说苟变是上军之中将主的狗腿子的话,那么仲叔牙就是公孙鞅在上军职中的狗腿子。作为拥趸,他甚至有邀请公孙鞅进入他的师训导的打算。
要不是这个要求太过奇葩和吓人,手底下的五个旅帅都很坚决反对,说不定公孙鞅也不用在平邑担惊受怕了,而是一同出现在了上军军阵之中,一起参与这场对赵军的伏击之战。
天地人。
天时地利人和。
边子白能够在绝对不利的局面下,将占据掰回如今的局面,已经非常不容易了。可以说苟变也好,秦军也罢,这些都不过是战争开始之前的迷惑手段。真正执行最后一杀的人却成了在上军之中最没有存在感的仲叔牙,这让很多将领都想不通。但边子白用人的原则就一个——听话。仲叔牙太听话了,没有别的心思,这才是他最为看重仲叔牙的地方。
是只好狗腿。
但仲叔牙也有麻烦,他在上军之中的威望要比其他几个将领要差的多。
毕竟,仲叔牙的身份之前可不是上军将领,而是禁军将领,名声还不大好。
不过其他将领都心知肚明,仲叔牙最大的有点就是两个字——听话。
当然不是谁的话都听,他只听一个人的话,边子白。
而边子白作为将主,自然将最重要的任务交给自己信任的人。可不会交给哪些对边子白颇有微词,却不敢说出口的部下。尤其是边子白在上军之中虽然有了一定的威望,可毕竟上军是南氏的上军,他才来上军几个月,想要彻底抹去南氏的印记确实不太容易。
挖掘。
堆积石头。
设置火带。
一切准备就绪之后不就,赵军骑兵的先锋就已经冲进了古河道。干涸的河床下,几乎寸草不生,反倒是大大小小的鹅软石遍地,小一点的也有拳头那么大小,大一点的就和磨盘一般,战马快速跑在河床上发出着如同滚雷一般的动静。
轰隆隆
轰隆隆
在河床上骑马,遍布河床底部的鹅软石对战马的威胁很大,少不了会有马失前蹄的情况发生。但是赵军丝毫不会因为有袍泽因为落马而减慢速度,反而根本就没有顾及袍泽的落马,甚至后面的战马避让不及的情况下,面对从地上爬起来的袍泽弟兄,选择直接冲了过去。
撞飞的骑士,在空中如同落叶一般脆弱,吓得埋伏在河提上的卫军士卒大气都不敢出一声。他们居高临下的趴着,透过草丛的缝隙看到了干涸河底发生的一切,不少人都被赵军的残忍给震慑住了。赵军对人狠,对自己人更狠。
太狠了,这都是袍泽弟兄啊!
这战马冲上去,被撞飞的骑士眼瞅着就不能活,怎么能下得去手?琇書蛧
相比赵军,卫人对战争的惨烈程度确实还没有适应。他们更多的是边子白用训练堆积起来的经验,这些经验在严酷的战场上,士兵稍微有点犹豫的心思,就会崩塌,变得毫无用处。当然,如果士兵闯过了心理这一关,那么上军一万多人就会脱胎换骨,变成一支真正的精锐之师。
而作为卫军的指挥官,负责这次埋伏伏击的将领仲叔牙也是暗暗吃惊不已,但他更多的是紧张。
这是他在将主面前第一次独立指挥……
好吧,上军之中的将领谁不是第一次?
万一要是让将主的计划失败了,他百死难辞其咎。事实上,能够将赵军逼到这个份上,边子白就足以引起各方诸侯的注意。但是对于上军将士来说,这些都不够。不把赵军弄死,他们心神难安。尤其是边军的骑兵,有骑兵参战的赵军,至少要比没有骑兵参战的赵军强大两个级别。就如同是野兽的獠牙和爪子,没有这两样利器,再强大野兽也不过是一只披着皮毛的萌宠而已。
“将军,赵军快要冲入陷马阵中了,是否……”
在属下的提醒之下,仲叔牙这才警醒道:“下令点火,仍干柴!”
一团团浇上火油的柴火点燃之后从河岸上被抛入干涸的河道之中,顺带着还引燃了早在河道之中准备的易燃之物,一时间,火光大作。赵军先锋受阻,但是麻烦远远不止如此,河道相比偌大的大野泽,简直就是个漏斗口似的狭小通道,一旦一头被堵住,会越聚越多,知道河道内拥挤不堪。随着后续的赵军骑兵涌入,河道内的赵军越来越拥堵,随军的将领虽然极力呵斥后退,但丝毫起不到任何效果。不一会儿功夫,整个河道都仿佛被堵住了,大部分赵军骑兵被堵住之后,动弹不得。失去了行动能力的骑兵,就和被捆住四脚的豕没有什么区别,躺在地上,眨巴的委屈的小眼神,惊恐的看着视线中越来越近的屠刀。
但是人要比畜生有办法的多。
赵军之中显然也知道他们受困肯定不是因为河道出了变故。而是有敌人故意为之。几乎所有的赵军骑兵从马上取下骑弓,指节之中扣住弓箭,蓄势待发。
仲叔牙这才下令吹号!
呜呜呜
当卫军的号角吹响的那一刻,埋伏在河岸两边的卫军立刻排期伪装,从地上跳起来,一捆捆早就准备好的弓箭被揭开之后,就变成了飞在空中的催命符,嗡嗡翁的弓弦声此起彼伏。而相比卫军的蓄势待发,赵军的反击太过杂乱,也没有合适的指挥,不过是各自为战而已,很快就败下阵来。
河道内,拥挤在马上的赵军试图反击,却发现仅仅两三丈高的河岸如同一道天堑一般,河提的斜坡很陡,战马根本就无法冲上去。而且战马想要冲击上河堤,还需要足够长的助跑的距离,才有机会。而现在,河道内到处都是拥挤的人和马,怎么可能给战马拉开冲刺的空地?
赵广担忧的事终于发生了,前后都有伏兵。对于赵军来说,已经是生死一线的紧要关头。
他刚想下令退入大野泽深处,毕竟大野泽虽然大部分干涸,但也有些地方是水。如果赶去哪些有水的区域,或许能够熬过这场大火。唯一的坏处就是一旦退入大野泽深处,骑兵就彻底将所有的主动权都拱手让给了卫军。失去了迂回和在泥泞之中寸步难行的边军骑兵,或许最后的结局还是覆灭。但是这时候,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正当他准备下令撤退的时候,却有部下赶来告诉他,后路也被堵了。
这时候,赵广才发现自己似乎一步步都被对方牵着鼻子走,最后落入了一个最大的圈套之中。
谁能想到一条干涸的河道,竟然在对方的布置下,竟然有了夹山之势的威力。夹山之势,就是两边都是高山悬崖,而在中间有一条山谷小路。在地势上被称之为天险,任何军队被困在这种战场环境之中,结局只有一个,全军覆没。当年秦晋在崤关之战,晋国几乎没有任何伤亡,就屠杀了三万最为精锐秦军,一战而此阵闻名天下。而战场的选择之地就是在崤山的谷道之中。这就是夹山之势的威力,天下无双之险境。这是死地,更是绝地。赵广看出了边子白的用意,但是这时候看出来,又有什么用?强大的边军骑军竟然如同豕狗一样被屠戮,等待战争结束之后,恐怕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边军骑军的称号。赵军经此一役,北地精锐尽失,不仅如此,数千赵军恐怕也难以逃脱,绝望之际,赵广仰天大喊:“天要亡我!”
“是天要亡我啊!”
羞怒之中的赵广在马上一个踉跄,吐出一口殷红的鲜血,倒下马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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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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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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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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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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