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战国之菜鸡联盟>第438章 捡软柿子捏
  平邑,一如既往的平静。

  恰逢公孙鞅到访,边子白竟然支起炭炉,架着小锅,喝着小酒,吃起了火锅。这等闲情逸致的作风,让公孙鞅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甚至连面前的美食都索然无味起来。

  “公孙兄,可有心事?”

  边子白放下酒爵,明知故问。公孙鞅的一张臭脸,已经写满了各种各样的信息,有着急的,也有惶恐不安的心情,总之很复杂,而且都是不好的念头杂陈其中。

  公孙鞅一口干掉酒爵的温酒,呼出一口热气,看着嘟嘟不停冒着热气的火锅,这种吃饭的方式让他颇为无语,很低端,似乎只有穷苦人家才会用这种方式来吃饭。因为家中太穷,缺少盛放食物的器皿,而不得不围坐在煮食食物的器具边上围坐。

  可不得不说,冬日里的火锅,不管是什么时代,都是慰藉心灵最好的食物。

  这也是边子白这么会享受食物的烹饪方法,面前这位上军将主,是在任何时候都不会亏待自己,连带着跟着他的人都能享受一番别样的风味。边子白甚至不嫌弃这个人是诸侯公子,还是门口的站岗老卒,他都一视同仁。就这份气度,公孙鞅就服他。

  可大战在即,或者说马邑之战已经开始了,难道边子白就一点都不紧张前线的战斗吗?要知道,从战争一开始的准备和谋划,边子白都没有料准庞爰的进攻方向。而当庞爰展露战争意图之后,边子白甚至都做出任何改变。

  “子白,有句话,为兄不知当讲不当讲?”

  “不说会很难受?”

  公孙鞅很认真的点了点头。

  边子白叹气道:“那你还是说吧!”

  边子白似乎还有心情和公孙鞅开玩笑,可是公孙鞅的心态就不如他很多了,愁眉苦脸的样子,仿佛一张被嫌弃的脸,怎么看都会让人不舒服:“子白,为兄一开始以为贤弟的做法颇为得当。示敌以弱,坚壁清野,固守防御坚固的城邑,消耗赵军的锐气。但是当庞爰在陶丘出兵,大军南下直接渡河之后,为何贤弟还要坚持原本赵军攻打平邑的兵力布置?”

  “很简单啊!万一是庞爰虚晃一枪,表面上看是攻击马邑,实际上派遣军队在半道上以逸待劳,逼迫我大军出城野战呢?如果我被庞爰的欲擒故纵的计量给骗了,傻乎乎的出兵,半道上被他拦住。打又打不过,逃又逃不掉,你说这等傻事能做吗?”边子白开口问道。

  公孙鞅坦然道:“一定不能,不仅不能,还要识破对方的阴谋诡计。”

  “然后呢?”边子白追问。

  公孙鞅傻眼了,这一段话推断下来,边子白似乎没有做错什么,反而处处透着智慧的光芒,闪亮了公孙鞅卑微的生命似的。可这不是他要的结果啊!他想要进攻,想要战场杀敌,想要为卫国贡献自己的光芒来着,可是就是没有机会。就算是他是一个文士而已,没有多少武力,但是他也有一颗为国效劳的忠心要表白。眼瞅着机会来了,却眼睁睁的看着溜走,他能满意?心里头能咽得下这口气?

  可是让边子白这么一说,公孙鞅却发现,不管他内心旌旗飞舞,战旗列张,可结局还是得照着边子白的想法做,以为——稳当。

  边子白放下木箸,觉得公孙鞅的情绪有点反常。不过他也习惯了,读书人,或者说文士都会有这种问题,经常会患得患失,搞的自己很难受。公孙鞅也是这样的性格,动不动就伤感,动不动就紧张,说白了,这是一种文士的神经质,不如武将大条。

  公孙鞅心中顿时明朗起来:“子白你想让赵军确定了攻击目标之后,然后放弃平邑,汇合骑兵之后增援马邑?”

  “没想过,这么想的人都是傻子。”

  边子白觉得公孙鞅有点异想天开了,一旦从平邑撤军之后,对于卫国来说并不见得是好事,因为战役主动权将彻底丧失,成为完全被动的一方。至少平邑在手中,卫国上军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威胁到赵国的都城邯郸。

  要是从平邑撤离,赵俊将再无顾忌。

  前期在平邑耗费的颇多资源无用不说,还留给了赵人,起码让人难以接收。而且大军撤离之后,上军主力去哪里的问题?

  一个是戚邑,一个是马邑。

  不管是哪个城邑,都不是好选择。马邑多半被赵军困住,上军主力除去留在戚邑的一部分军队之外,真正能打仗的只有一万人左右。这点人马一旦被赵军在马邑被截住,且不说全军覆灭吧。但是一战之下,损兵折将是肯定的。如果上军伤亡太多,将彻底失去对戚邑的保护作用。

  赵军一战可以将上军击溃,完成在战场上的主导权。也就是那样的话,赵军届时可以随便选择对手,攻打任何一个城邑而再也不用担心会受到卫军的抵抗。

  公孙鞅嘴角安安发苦,边子白哪里是个听劝的人。并非是说他刚愎自用,而是说服边子白需要在各方面都要用事实和推断说服。公孙鞅要是有这份才能,早就发迹了。用得了还在平邑偷偷发牢骚吗?一般情况,边子白不仅不会被说服,还会将试图说服他的人给说服,就像是现在:“公孙兄,你或许看不到平邑的地理优势。当初赵国选择在这座城邑建造堡垒,加固城墙,作为赵国南下的重要军需补给之地,是有过深思熟虑的原因。”

  “第一从战略上来说,这座城邑距离赵国的都城很近,和邯郸可以在防御上成为掎角之势,让敌难以下手。这是平邑成为要塞的第一个好处,也是最简单的好处。作为邯郸城防御的延伸,同时也大大降低邯郸被首当其冲攻击的威胁。我在平邑设防,驻扎重兵就是为了威胁邯郸,虽然赵人没有人会相信卫军会攻击邯郸。”

  公孙鞅大惊失色道:“子白,你不会想着进攻邯郸吧?”

  “我吃饱了撑的这么去想?”边子白憋着嘴,轻蔑的表情仿佛是嘲笑公孙鞅不切实际的想法。上军一万人,真要攻击邯郸,进攻卫国的赵军恐怕真要退兵了,国都受到攻击,是任何一个君主都无法承受的羞辱。

  要是邯郸被魏国攻击,赵国也就认了,可是卫国?

  这份羞辱足够让赵国国君赵章发疯,什么时候邯郸都是卫国军队可以攻击的城邑了?

  庞爰的大军必然会撤军,参与到围剿卫国上军的战争之中。而卫国的困境虽然被暂时解除了,但是对于上军来说,恐怕真要付出全军覆灭的危险了。说什么,边子白也不会把自己当成诱饵,却解戚邑之危。

  而且,这口诱饵明摆着一定会被赵国吞下的前期之下。边子白作死才会以自己的死,来获取卫国的生。再说了,他并不觉得自己一点机会都没有,虽然牌面看似不大,但也有好牌可以打:“算了,前几日你问我为何朝歌不驻军,万一被赵军攻击怎么办?”

  公孙鞅有点不好意思的点头道:“是愚兄想不明白的地方。朝歌被你收拢了这么多的百姓,我卫国北方大部分的村庄的百姓都让你聚在朝歌城,依照往年赵军攻击卫国,以掳掠人口为首的目的,恐怕我数万国人要遭殃矣。”

  “这也是为什么我不驻兵朝歌的原因。朝歌城太大,当初我已进入朝歌就发现那么大的一个王城,恐怕不是上军着一万多人能够守得住的城邑。”边子白悻悻然道。

  公孙鞅不解问:“既然如此,总比连驻军都不怎么安排的好吧?”

  “你以为上军最弱的一旅五百人马放在朝歌是真的放弃了朝歌吗?”边子白神神叨叨的摇头晃脑道:“非也。你以为国人不知道被赵军掳掠的后果?成为赵国权贵的奴隶,此生没有自由?没有人愿意这么做。如果我上军驻扎朝歌,且不说没有邺城的帮助,边境难以固守。再说朝歌城内的防御,国人因为有军队驻扎而懈怠,军队却因为城邑太大无法面面俱到的防御而遭受困境,处处受到赵军的制约,疲于奔命。你说,到时候我该怎么办?”

  “愚兄!”公孙鞅真的无法解答,因为这可不是他的长项。

  边子白继续道:“且不说这些,如果我只是派遣一支不起眼的军队进入朝歌,国人明知道军队太少的情况下,赵军来袭,是否会拿起武器保护自己的安全,用生命去捍卫自己免遭奴隶的厄运?”

  “这是自然。”公孙鞅赞同。

  边子白继续说:“再说我手中这一万多人,加上秦军,足足一万两千人,虽然这单人马无法在野战中给赵军产生威胁。但是如果赵军进攻朝歌,那么赵军的后勤补给将彻底暴露在我大军的兵锋之下。我虽然打不过赵军主力,但是欺负赵军的辎重民夫没难度吧?”Χiυmъ.cοΜ

  这么阴险?

  公孙鞅想到边子白竟然将进攻的目标放在赵军最弱的徭役农夫身上,或许他也感受到了当时庞爰的诸多无奈。进攻平邑,称了边子白的心意。要是进攻朝歌,押运的后勤将彻底被边子白打死,甚至运气差一点,赵军包围朝歌之后,将无法筹集一粒粮食和补给。庞爰将面临朝歌城内的百姓众志成城,为了不成为赵国的奴隶,为了自由,为了保护自己的家人,不得不拿起武器和赵军拼命,而边子白带着卫军主力跳出战圈,在他的身后到处惹事,自己却无可奈何。派遣绞杀边子白的军队少了,会被吃掉,多了,破城就更没有希望了。再说了,要是赵军至少要拿出两万人才能让卫国上军忌惮,也仅仅是忌惮。他甚至能够想到边子白那个家伙明知打不过之后,带着上军主力逃回平邑去。然后赵军面前城高池深的平邑城防无可奈何而去。

  这是绝境,而朝歌是边子白摆放在庞爰面前的一块诱饵,他吃下去,赵军的主动权将丧失殆尽。庞爰这等沙场老将怎么会看不出来?

  边子白继续道:“也就是庞爰,他看出了我的意图,这才将进攻目标放在了马邑。当然,马邑的防御不在我的管辖之下,但只要公子岐能够守住马邑,赵军退兵不过是时间问题。而且我也不是一味的示弱,也同时发动了进攻。你不觉得很久已经在城内看不到苟变了吗?”

  “对了,苟变去哪儿了?”公孙鞅好奇道。

  边子白悠悠道:“他去伏击赵军的粮道了。”

  公孙鞅差点一口热汤喷在边子白那张欠收拾的脸上,太贱了,说来说去,边子白只专门捡软柿子捏,而赵军的后勤似乎是边子白唯一的目标,那不过是一群被官府征兆的农夫而已。不过公孙鞅也很好奇,苟变这个新人的战绩如何,他也想知道一二:“那么苟变的战绩如何?”

  边子白举起左手,做出了一个大家都懂的手势:“七支,整整七支赵军的送粮队已经被苟变歼灭了,成绩斐然。要是继续下去,赵军不想出错都不行了。”说到这里,边子白身上露出强大的自信,狂妄的大笑起来。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将赵军的主力尽数歼灭了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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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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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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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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