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战国之菜鸡联盟>第432章 招降
  苟变是一个正直的人,但是他接下来的行为诠释了,一个好人学坏的所有细节和过程。这是一个忧伤的故事,也是一个成长的故事。

  但相比苟变带着卫国的上军主力手段百出的伏击赵国的运粮小队来说,这场在大河边上卫国和赵国的生死之战,终于迎来了第一次场真正意义上的大战。

  卫国缺乏地势上的优势。

  又是实力弱的一方。

  不管做出什么样的准备工作,从战争一开始就陷入了被动的局面之中。

  这种局面甚至在赵军主力渡河成功之后达到了顶峰。在赵军帅帐之中,庞爰满意地看着一干手下,他们身体内的热血还没有冷却,一如既往的如同在边塞时候的那样,随时随地都能迸发出一切力量,用雷霆般的攻击,将卫国军队的阻挡击溃,撕碎。对此,作为主将的庞爰深信不疑。

  这也是为什么大战之际,他现在还有心情谈乱一些关于战略的高深问题,就算是买弄自己,也可以猜到这位赵军主将的心情是多么的灿烂。

  “尔等以为老夫放弃攻击平邑的计划,选择看似更加不容易进攻的马邑,难道是脑袋一热的想法吗?”

  庞爰自顾自的说道,赵军自己在没有任何阻挡的情况下,五万大军安全渡河并抵达马邑城下,已经完成了他大部分的战略意图,对此,他以为收割功劳的时候到了。

  “非也,我等武将被称为武夫,被文臣名士所不喜。但是老夫要告诉你们,武将才是这个时代的主宰。在邦交没有任何用处的时候,只有武将才能让国君洗刷耻辱,让国人获得荣耀。武将是谋略集于一身的统帅,既需要谋定于朝堂之上的文韬,也要有决胜于千里之外的胆略。这才是一个名将该有的气度和才能。”

  “表面上看,攻克平邑,大军挥师南下,拔除中牟,朝歌,然后于戚邑隔河相望,就算是中牟不在卫人的固守计划之内,容易攻克。但是朝歌和平邑都不容易攻克。尤其是平邑,别被表面的好处给迷惑了,攻克了平邑之后可以将卫国上军歼灭,但是你们想过邺城吗?”

  “魏国在邺城屯兵五万,哪里是那么好相与的?老夫选择马邑下手,就是要让魏国的五万大军连看戏的机会都没有,更不要说在关键时刻加入战争,让卫国上军在战败的同时,还被魏国大军保存。此对我赵国极为不利,国君的意志一直是南下,吞并卫国。为此,我们要让卫国上下都对战争失去信心,而歼灭卫国上军仅仅是第一步,也是最关键和重要的一步。更何况,马邑一旦被攻克,平邑的守军肯定会退守戚邑,甚至整个卫国在大河以北的军队都会退守戚邑。我等只要攻下眼前这个小城邑,就能将卫国在大河以北大片的国土收入怀中,而且老夫采用的就是阳谋,堂堂正正的告诉卫人,老夫就让他们首尾不能顾,不得不乖乖的接受战争不利的后果。”

  “卫国主将边子白不过是个娃娃!”

  想起在卫国帝丘的经历,老头有点心气不顺,尤其是自己的亲卫骑兵队还死于这小子之手,更是新仇加上了旧恨,恨不得将边子白枭首示众方解心头之恨。不过也有意外,万一边子白这小子投降了,他就算是有杀人之心,恐怕公子重也不会允许他怎么干。

  毕竟边子白卫国卿大夫,为国之重臣,有没有能力是一回事,但是对士大夫的优待,赵国不能开恶例。要是边子白投降的话,这货多半能够在赵国混上一官半职。当然卿大夫就别指望了,不入流的小官倒是很有希望。想起这些,老头就没来由的生气。语气顿时重了几分,更急切了不少:

  “老夫说这么多,就是要让尔等明白,马邑必须要在我赵军的铁蹄下被攻克,而且要快,要让卫人在毫无反应之中,接受一半国土被放弃的惨痛教训。尔等可知!”

  ……

  赵军帅帐内,庞爰对着手下侃侃而谈,要是将他脑袋上软塌塌的皮弁,换成逍遥冠,手里再给他塞一把羽扇,脸上扑点粉,捯饬捯饬,说不定能冒充三国的哪位美少年都督。就是庞爰在边塞几十载,脸上皮都和老树根似的,再说长相也磕碜了一点,老了一点,眼神凶了一点,嘴大了一点,一口大黄牙之外,没多少区别。

  “将军英明!”

  “老将军之谋,鬼神莫测!”

  “我等愚钝,不及将军万一也!”

  ……

  “诸位,老夫喊你们来,可不是让你们奉承的,如今马邑在我大营兵锋之下,却不见敌酋出城献城,显然是心存侥幸,为今之计,必然要破城。老夫问:马邑这城门如何破?用什么办法破?”

  别看庞爰口口声声说不让地下的将领奉承,可是听着手下们的奉承还是非常得意。

  “将军,某以为,土丘法虽然耗费时间多一点,但我大军五万人,只要人人怀土,何愁不能成丘?待丘成之后,城自然破矣。”

  在大炮还没有出现的时代,攻城永远是一个困扰着所有将领的巨大军事命题。城墙太厚,太高,用云梯攻城虽然简单,而且军营之中也容易打造。可是,这种攻城方式会带来巨大的伤亡,一旦伤亡过大,军队的锐气没有了,就没有继续战斗的精气神。

  而土丘法,是在城墙边让士卒和民夫运送泥土,堆积成丘,然后一点点的靠近城墙,建成一个紧贴城墙的缓和坡道,从而达到从城外直接登上城头的目的。

  这属于这个时代军事将领最为常用的土木工程。

  唯独耗时耗力,需要很长时间。

  “土丘法太慢,非一月之功不可成。而我大军兵临城下,卫人早已胆寒,只要士卒用命,直接登城,一举拿下马邑才方显我大军之威。”

  “将士伤亡大,你等只为自己功劳,而罔顾士卒性命,不当人子!”

  “土丘乃愚笨之法,不谙兵法之人的妄想,只要卫军在城头不停射箭袭扰,耗费时日不说,且劳民伤财,我五万大军一月粮草几何,尔可知晓?”

  “依我看,不如用掘地法。如今是秋冬时节,大河水位下降,掘地可以很容易到城墙边上,只要耗费十日,就能破城,岂不美哉?”

  “你个睁眼瞎,掘地法,你去瞅瞅马邑的护城河中是否有水再说。”

  ……

  帅帐内吵成一团,似乎人人都觉得自己的办法好,想要在公子重面前表现,好获得重用提拔的机会。同时,攻城的办法真不多,普遍的工程办法就是朝着城门放线死怼,不管死多少人,只要拿下了城门,城就破了。

  其次就是各种耗时费力的办法。

  堆土,挖掘,都是有显著缺陷的办法。

  以至于每一个人提出的办法都是有着很大缺陷,但却斗认为自己的办法最好。

  庞爰脸色有点尴尬,他发现自己的一干属下,真是扶不起的烂泥,想要让公子重高看一眼的可能都没有。

  不得已,他对自己的副将赵广看来一眼,见对方老神在在的坐着有点生气。不过没办法,这家伙是宗室子弟,属于国君信任的自家人,就算是庞爰看不惯赵广的性格,也对他无可奈何。不过在争执不下的时候,让他开口是最好的选择。说好了,是边军能力的体现,办法好用,边军战斗力强,从主将到士卒都是一种褒奖;要是说不出好办法,就是赵家人饭桶,和他庞爰没关系。反正赵广之所以在边军,留下来给自己添堵也是很大的一部分原因。

  反正,监军怎么会是好人?

  “副将,你以为意下如何?”

  “末将以为,都好。但都不好。”

  “何谓,都好;又都不好?”庞爰要不是碍于身份,换个人早就发飙了,这话听着简直让人牙疼。

  赵广这才从假寐状态下醒来,当然他不能真睡,只是秉承少说话,多打小报告,就能立功,何苦和一群固执到如同石头一般的莽汉争执不休?

  武将都喜欢直来直去的性格,可是赵广呢?黏糊糊的,滑溜溜的,说出来的话都是能两头听,正反都是他有理。www.xiumb.com

  这货在军营之中属于另类。

  要不是身份让他超然于普通军将的范畴,说不定早就在赵国边军呆不下去了,运气差一点,打仗的时候挨冷箭都是有可能。捋着胡子,赵广睁开眼环视了一下周围,淡然一笑道:“将军,我边军战力如何?”

  赵国的边军的敌人可以是异族,也可以是燕国,还可能是魏国,对手没有一个弱者,一直和强大的敌人交战,边军自然有自己的骄傲。他们是强者,面对弱者,哪里有担忧的道理?

  庞爰迟疑道:“不敢说和魏武卒相当,但也不远矣!”

  赵广心头好笑,边军再强,和武卒比还是比不过啊!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边军最多和齐国的持戟之士相当,当然不是那传说中的最强持戟之士,而是如今的齐国持戟之士。但是他可不敢给庞爰拆台,拱手道:“将军所言极是,我边军战力在赵国第一,就算是放眼诸侯,也是不容忽视的一支强军。不知道将军认为卫国上军如何?”

  “不堪一击之辈,我等议论此事,多为不智。”庞爰一听自己训练了十多年的边军和卫国上军相比,自然不乐意了,脸上也多了一丝不悦。

  赵广却不在意道:“不知将军可知马邑卫军有几何?”

  庞爰有点吃不透赵广想要干什么,这些情报庞爰就算是瞒着属下将帅,也不会瞒着他的副手赵广啊!这家伙心知肚明,还然问某,不会是想要在公子重面前显摆吧?

  耐着性子,庞爰道:“步卒五千,青壮六七千人左右吧?这些密报上都有。”

  赵广问了这么多问题,自然不是让庞爰对他不满,而是另有目的,而目的就是:“将军以为我五万大军,列阵马邑之外,卫人岂有不胆寒之理?”

  “这个……”庞爰脸色稍霁,似乎赵广这白脸的小白脸说话挺有水平啊,仿佛操作的空间也很大。于是探身问道:“副将的意思是招降?”

  “没错。”赵广抚掌笑道:“卫军明知不敌,马邑守将又是卫国不受宠的公子岐,公子为何不以友之名修书一份,在我大军陈列之际逼迫卫军投降呢?”

  公子重原本以为,他一个给老爹简直军队将领的闲散公子,在大战之中没有发挥的才能的机会,没想到还能成为主角,顿时兴高采烈道:“善,如此甚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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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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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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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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