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阵!”
苟变目光凝重的盯着越来越近的赵军骑兵,这是他人生第一次近距离指挥作战。在他的潜意识里,帝丘那一次不算。
说起来有点赖皮,但那次临场指挥真不能算是他。边子白做出了最快的临战判断,随后的赵武帮了大忙,斩杀了临战要逃跑的军官。最后围剿的时候还是边子白指挥赵武稳住了军阵。可以说,那次战斗规模虽然小,但却让很多人看到了边子白身上不一样的潜质。
冷静。
太冷静了。
相比之下,苟变在交战的成绩并不好。
他接连出现了两次重大的失误,要不是边子白的反应够快,他甚至会在人生中的第一次上战场就经历一次刻骨铭心的惨败。
但这一次,不一样了,边子白在下令之后,虽然他本人在城墙上看着战局,但所有的指挥都是苟变亲自作出的判断,这一刻,他才算是真正踏上了沙场厮杀。
苟变仅仅的拽着车辕,口中有点发干,他知道自己紧张了。不仅仅是他,周围的几辆战车的士卒和军官都有这样的紧张。对于上军来说,正面的冲杀经历几乎何以追溯到十几年前,那时候的上军士卒早就换了一茬。如今的场面,对于沙场老将来说,或许并不稀奇,但对于上军的士卒大部分士卒,乃至军官来说,都是人生第一遭。
“弓弩手准备!”
第一面,令旗落下,每个步卒百人队中的弓弩手斗眯起眼睛,目视前方。身边地地上,插着三支羽箭,对于精锐弓弩手来说,在一个梯次的攻击之中,可以在不到十息的时间内,射出三十支羽箭,然后……歇菜了。
这并不是说这些弓弩手不好,反而是最优秀的弓箭手才能做到这一步。拉弓射箭,在短暂的时间内,将所有的弓箭都射出去,这是极度考验爆发力的过程。甚至不少弓弩手在几次拉弓之后,就会出现受伤的情况。射击的频率越快,对弓弩手的要求也就越高。因为在极短的时间内,他们将身体内积累的所有力量在这一刻都释放出去,仅凭这一点,他们就属于第一等的强军,足以自傲。
如今的诸侯之中,也就只有韩军中最精锐的弓弩方阵才能够做到这等程度。
当然,这是针对步兵的弓箭覆盖,而对骑兵,这个批次的攻击会大大降低,韩军或许能够做出射七箭的极限攻击,但是卫军不行,上军的士卒虽然通过训练,但也只能是在短时间内射出三箭,这已经是士卒的极限了。
距离最多一里,开始蓄力准备了。
苟变命令弓箭手拉弦。
放——
一声令下,两百支羽箭照着赵军行军的前方落去。随后耳畔又是传来嗡嗡声,又是一波弓箭落下,紧接着,第三波羽箭飞上了天空。
赵军一开始都很诧异,为什么卫军的军队还没有散乱的迹象,冲击距离最多一里的时候,他们发现自己已经控制不了战局了。战马已经冲刺了起来,后退是绝对不可能的,就算是停下来,也会造成士卒因为惯性掉下马屁而受伤。既然这样,只能硬着头皮往前冲了。赵军首领还真不信了,卫军难道脱胎换骨了不成?而且卫军的反应和他们预料的差距太大了。
谁也没有料到,卫军选择了正面交锋的办法,这是赵军根本预料不到的。
因为,不管是这个骑兵队,其他的骑兵在两国边境上都经常来卫国滋扰,延缓卫人建造修缮城邑的进度。但是收效甚微,赵军将军庞爰也没有下达对平邑作战的命令。双方几乎是用一种相安无事的状态,彼此做着自己的事。卫人如同土拨鼠一般,躲在城墙后面大兴土木,而赵军一次次的用骑兵冲刺,恐吓卫人。这种状态已经持续了将近两个月,且不说卫人是否习惯了这种根本就不会有任何伤亡的游行。
但是赵军已经习惯了。
习惯在他们抵达平邑附近之后,卫人轰然逃跑的啥样子。当然他们也没办法追上去,卫人如同但胆小的兔子一般,就算是出城,也不会距离城门口太远。稍微有一点风吹草动,就呼啦一下子都躲进了平邑城中,让人一点办法都没有。
卫人害怕的背影,和慌不择路的逃跑方式,滋长了赵军的狂妄和自信。
这让上军在一开始做出决定迎战决定的那一刻,有了一丁点优势。
但赵军毕竟长年征战,临战的经验不是上军能够相比的。面对卫国步卒军阵,赵军首领有两个选择,冲过去,或者命令骑兵转弯之后灰溜溜的离开。
赵军首领在短暂的迟疑之后,长剑出鞘,高举过头,大喊:“杀过去!”
他已经看到了卫军的反应,战车冲阵!
战车冲阵!
目的恐怕不是冲击自己骑兵的本阵,而是冲散骑兵队伍,至少也要将骑兵的队伍给弄松散了。减少骑兵对步卒的压力。
要是有二十辆以上的战车,他肯定会避其锋芒。毕竟战车在平原上对战马的威胁太大,优势也太明显。唯独欠缺的是战车的移动能力不如战马。可一旦交战,尤其是在正面战场,战车也好,步卒也罢,甚至骑兵,都没有时间做出最合理的选择。
一旦让战车跑起来,冲入骑兵群中,如果骑兵军阵厚度不够,会在交错的瞬间就被凿穿一次,就如同两个武士交手,就一对面,身上出现了伤口。
而伤口会流血,流血就会带走身体的力量和勇气。
但是仅仅五辆战车,就想要击溃他的百人队,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就在这一刻,赵军骑兵已经受到了弓箭抛射的攻击,第一波,第二波,第三波,如同雨点一般落下。好在赵军对这样的攻击很有经验,伤亡并不算大,只有寥寥不到十骑落马,对于赵军来说,骑兵冲入步兵军阵之中,将是一场没有预演的屠杀。
苟变在两军交错的一瞬间,做出了最后的判断。
命令步卒起戈,这是步兵对骑兵的唯一防御办法,不算太好,但也不算太差。
“杀!”
厮杀声在狂野之中开始,苟变率领的战车几乎没有付出多少代价的情况下,交错冲过赵军。他立刻命令战车转弯,试图用最短的时间围剿赵军骑兵。同时他非常担心步卒是否能够挡得住骑兵的冲阵,虽然战车已经将赵军的骑兵密度疏散了开来,还造成了至少一成的赵军伤亡。但这对于步卒来说,还远远不够。
一旦步卒被骑兵冲散,等待卫军的结果就是两条腿的人疯狂的逃跑者,身后半举着剑的赵国骑兵如同砍瓜一般一个个收割上军士兵的生命。
苟变的身体随着战车颠簸,当战车和骑兵交错之后,他还没有来得及回头查看战场,就对着驭手大喊:“快,快,再快一点。”
战车是不能尾随赵军攻入步兵方阵之中的,但是可以切,这样的战术如同将盘子里的肉从边缘一点一点的切下来,最终成为刚好一口吃掉的食物。当然,骑兵从战阵边缘切割的效果更加好。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在赵军骑兵再一次聚齐起来之后,被最大限度的削弱人数上的优势。一旦人数没有冲击的军阵的能力,速度也不过是个笑话而已。
甚至如果运气一直站在苟变这一边的话,他的五辆战场可以横在赵军骑兵迂回奔跑的路线上,给予一次致命的打击。
当苟变转过脖子,看到战场上的情况后,发现他的本阵步卒不仅没有被骑兵冲垮,反而在接敌之后,故意打开了一个个缺口,疏导骑兵通过,但对于赵军骑兵来说,这并不美妙,等待他们的将是一场步入地狱一般的噩梦。他在出城之后一直提着的心,终于可以放下一大半。
他的本阵步卒没有被冲散,反而在战场变成了十个小阵,步卒和弓弩兵配合着收割在他们身边一掠而过的赵军。
戈具有刺和钩的作用,一丈多的长柄足够让步兵站在原地,将骑在马背上的骑兵勾倒在地上。
掉落在地上的赵军惊恐万分,哭爹喊娘的嘶吼着,因为他们就算是趴在战场上撞死,也会有身后的战马冲上来,从他们身上踏过去,身受重伤。
可要是在地上打滚起来之后,也不安全。甭管是站着不动,还在战场上乱跑,那么很有可能会一头装上奔跑起来的战马,百十斤的人,被四五百斤重的战马高速撞击之后的结局,就如同一张轻薄的布帛一般,撞飞,飘落。在落地的那一刻,出气多,进气少。
内伤,永远要比外伤更加可怕,尤其是内出血,是这个时代医术无解的领域。
看到战场的情况,苟变的心中顿时松懈了一口气,他最大的担忧不复存在,那种释怀的心情宛如人在水下憋着一口气,快要到了极限,脑袋跃出水面的那一刻,新鲜的空气重新进入身体,那种舒坦的感觉让人迷醉。
就算是已经胜券在握,苟变也不敢松懈。
当初在帝丘城外,眼看着赵军已经快覆灭之际,他还是被赵军临死的反扑打了一个触不及防。最后那一战,几乎一半以上的伤亡都是在这次失误之中造成的。事后他虽然后悔不已,但士卒战死的也不可能活过来。虽然当时的禁军并没有埋怨苟变,当时还在禁军担任旅帅的仲叔牙甚至一个劲的自责,认为是自己的无能没有训练好士卒才让兄弟阵亡,同时也一再宽慰苟变。可是他内心的自责从来没有减弱过。苟变无法原谅自己在战场上犯下的错误。因为正边子白一再告诫他的就是,作为一个将军,在战场上做出的任何判断,都会付出士卒伤亡的代价。
唯一的区别就是,庸将的错误,会让士卒白白死去,没有一丝一毫的价值。但是一个名将,最总能用最少的代价换取最大的胜利果实。但不管是最差的将军和最好的将军,都无法让士卒在踏上战场之后,不死一个人。
因为这是神都做不到的事。
眼前的一切似乎验证了边子白的要求。
对步卒方阵毫无办法的赵军骑兵,如果奔流的河流,却漫不过堤坝的阻拦。
更要命的是,赵军骑兵首领发现可恶的卫人竟然像熊孩子用竹竿捅树上的果子似的,将他的部下一个个从奔跑的战马上捅下来。
不仅如此,让他气地牙痒痒的是,还有卫人的弓弩手,躲在步卒后面突发冷箭。射不中骑在马上的士卒,难道还射不中战马吗?没有中箭的士卒,却被中箭之后发疯的战马掀落马下。而赵军刚跌落战马,就有数支戈从空中落下,并非是斩杀,而是像是街头打老鼠一般,一次次落在赵军的身上,直到对方奄奄一息,俯首就擒。在卫军出人意料的表现下,赵军的斥候探子,如同像是土鸡瓦狗一般,仅仅一次交锋,就将所有的心气都被扑杀个干净。xǐυmь.℃òm
射不中人没关系,难道他们连马都射不中吗?
一场原以为轻易能够拿下的遭遇战,却变成了屠杀,一个回合下来,一百多的骑兵,只剩下寥寥三十余骑。骑手甚至不足二十人。
回头看着在地上躺着哀嚎,还有马背空落落的景象,赵军首领气地嗓子一甜,似乎要吐血。他强忍住胸口的窒息,嘴角却隐隐有殷红的血迹顺着嘴角流下来,他内心悔恨交加地咬着后槽牙说出了一个让他后悔不迭的命令:“撤!”
留在城墙之上的边子白在赵武的保护下,躲在了城楼拐角处,可是公叔简却没有。
他趴在城墙上,恨不得从城头探出去,要不是这是一场规模小的让人提不起精神的战斗,边子白连城头都不见得赶来。
真要是万箭齐发,城头附近绝对是个修罗场。
公叔简心头震撼不已,他感觉战斗才开始,仿佛就结束了,开始快的惊人,结束更是快的惊人。
而上百赵军已经稀稀落落的如同丧家之犬一般,公叔简不仅自问:“这是上军,假的上军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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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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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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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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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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