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能够引导他连个干嘛嘛不行的儿子走上奋发图强的正道上来的话,就更好了。可惜人无完人,边子白也不是万能的。
可在训练军队上,边子白的能力确实让卫公和卿大夫们眼前一亮。
历史上的苟变从军经历有些坎坷,但是别忘了,历史上的苟变是没有任何战功却成为卫国的上将军,这足以说明……卫国朝堂之中恐怕连一个像样的领兵将军都拿不出来。可见将领,一个能带兵打仗的将领对于卫国来说有多么的稀缺了。
就因为这个原因,边子白根本就不担心子南靳的到来,只是他需要头痛的是如何处理路缦的问题。总不能让辛苦从帝丘来到朝歌的路缦,因为国君和朝臣的质疑,让她一个女人回到帝丘做她的人质生涯吧?
虽说,卫公和朝臣都没有想要将路缦当成人质的意思。可作为臣子,总不能让国君在这件事上为难吧?
子南靳的车在空荡的朝歌城内的主干道上快速行走,坐在车内的子南靳却思绪万千。他担忧的问题很多,比如说上军为什么会出现在城邑之中。这可有违军营驻扎的规矩。在城邑中驻扎,如果是被围城也就算了。可要是平时,军营之中的军纪就是一个大问题。尤其是军中都是男儿,没有女人。一群精力旺盛,无从发泄的糙汉子,一旦放出军营之后,会对全城的良家妇女造成多大的心理压力和麻烦?等到军队离开之后,又有多少妇女会在丈夫不在家的时候,肚子一天天大起来?想一想,一旦发生如此局面,等于说一个城邑的道德底线彻底被毁掉,礼义廉耻这层遮羞布将被撕扯的粉碎。倒霉的城守大夫着急上火,上吊的心思都恐怕会有。他可不知道上军可能不足的地方很多,但是军纪方面的表现,绝对是上军最好的一面。
车过半城之后,远远的就是卫国曾经的宫城,如今被荒芜的朝歌宫城。曾经也是中原规模最大的宫城,毕竟经过数代商王营造之后,朝歌的宫城甚至比镐京和洛邑的王城一点都不逊色。可惜的是,这座规模宏大的宫城毁在了异族手中,曾经美轮美奂的宫殿群,被一把大火化了灰烬。
渐渐的路上行人多了起来。驭手也开始放放慢了马匹的速度,在车厢之中的子南靳随口问道:“前面发生了什么?周围都是吵闹的嚷嚷声,是否朝歌的百姓和上军在对峙?”
说什么,就担心什么。
子南靳不担心边子白会撂挑子,反正他根本就没有要深究对方的意思,所有的一切都是走一个过场而已。子南靳更没有夺取上军指挥权的打算,毕竟他对做上军将主完全没有想法。甚至将上军将主视为天下第一等的麻烦。
很快,从车外传来了回答:“禀告老爷,是国人。”
“怎么,上军真和国人有了冲突不成?”说话间,子南靳打开了车门,然后看到对他来说诡异的场面,就见百姓在街头,墙头,甚至屋顶上,人山人海的眺望愿望,还指指点点的样子,引起了子南靳的注意,他也扶着车辕眺望前方。
却赫然发现,上军应该是在训练。
一万多上军,洒入方圆几里的宫城之内,完全没有拥挤的感觉。甚至还能安排诸多生活区域。至少连一向对营区颇为挑剔的边子白都感觉颇为满意,可见朝歌的宫城到底有多大了。
“冲杀!不要让火部得意,一定要夺回昨日的荣誉。”
“火部!”
“战无不胜!”
轰轰——
如果双方不是穿着铠甲,子南靳斗分不出来,这是一支军队。反而像是一场场面恢宏,参与人数众多的比赛。对阵双方似乎都在为了争取最后的胜利而激斗。xiumb.com
但子南靳有点担心,虽然双方的武器都是被处理过的武器。戈已经被取了下来,换成了一段木头,还似乎沾着白灰,打在人身上,就是一个白印子。中招的士卒会退出战斗。很快,子南靳就似乎看出了门道,为什么有这么的朝歌的国人围观上军的训练。
而上军似乎对有人近距离刺探军情也并不在意,想看就能看到。于是好奇的朝歌百姓,就三五成群,在宫城附近围观上军的攻城防御训练。可是在国人的眼中,这根本就不是什么训练,而是声势浩大的打群架,唯独给人震撼的是,大群架哪里有如此大的气势?可即便这样,却还能听到不甘于做一个看客的朝歌国人们时不时发出一阵阵的叫好声,确实让人心中怪异无比。
“采!”
“好小子,老夫看好你!”
“哎呀,这小子怎么专往下三路招呼,能受得了吗?”
……
且不说过看了,就光听周围好事者的话都胆战心惊。子南靳听着都觉得不靠谱,这样训练成吗?可问题是,在带兵上,他根本就没有底气。作为大人物,更是怕因为不懂而开口,深怕说错之后被人看轻。努嘴对自己的随从道:“去问一问,上军搞什么鬼?”
其实子南靳心里多少已经有了一些答案,比如说上军的训练,他虽然看不出来这样训练到底有什么好处,可是子南靳却知道,上军想要在帝丘附近这样训练,绝对不成。就朝堂上的唾沫星子,就能将边子白给淹死。更何况,士卒如此训练的话,受伤恐怕也难以避免。
很快,他的随从就回来了。
身后还跟着一个文士打扮的年轻人,虽然不熟,但还是认出了对方的身份。
“贤侄。”
“大司徒。”
子南靳邀请对方登车之后,就迫不及待的问了起来:“贤侄,上军一直这么训练吗?恕老夫眼拙,有不少士卒似乎从城头掉下来,恐怕不少人受伤不轻吧?”
来的不是别人,是公孙鞅。自从上军各部因为训练都打出了火气之后,公孙鞅就在守城训练过程之中全程在场,目的就是不让失态继续恶化下去。人的名树的影,公孙鞅一出现在训练场之后,士卒倒是还想一如既往的来,可是军官们可受不了。因为挨罚的多半是他们,公孙鞅的魔王名头顿时将他们压地死死的,一点小心思都不敢有。
不仅公孙鞅,边子白也在不远处的军营之中,随时处理。
公孙鞅见子南靳堂堂的大司徒,朝堂之上的一方大佬,却因为一场训练而胆战心惊的样子,颇为好笑。可是想到自己第一次见到如此训练,也是面带惊容,这才正色道:“大司徒不用担心,城墙之下都垫了很厚的稻草。而且宫城的墙头要低矮一下,训练之前还做过平整,只有一丈多一点,士卒掉下来不怎么会受伤。士卒从墙头掉下去,只要不是脑袋着地,基本上都不会出大事。”
“如此说来,是出过事了?”
卫国的官员都有听风就是雨的谨小慎微,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就疑神疑鬼,深怕闹出大事之后无法收拾。子南靳也是如此,听说出事,心头就狂跳起来。似乎有种杞人忧天的担忧,深怕这样下去,距离兵变就不远了。
公孙鞅苦笑不已,他心说:怎么把这茬给忘记了?不过他耿直的性格不容他说谎,上军训练这些天一来,还真出过一次事故,死了一个人。这个倒霉蛋就是脑袋朝下掉在了地上。但这种事,是意外,没有人会因为一次意外而对训练排斥。更何况,上军之后还有公孙鞅这个军法官,这家伙出现在军中,已经绝了兵变的可能。加上训练积极刻苦的秦军深深的刺痛了卫人的神经。自己弱也就罢了,但在气势上绝对不能被人比下去。尤其是在没有危险的时候,卫人的干劲一点都不差。
毕竟是军队,就算是中原诸侯之中最弱的军队,也不会因为训练会出现伤亡而出现士卒闹事的情况。
更何况,训练了一段时间之后,公孙鞅这个不懂领兵的人都似乎看出了门道:“大司徒多虑了,那不过是一场意外。将主对此事还要求过各部严格要求训练中对士卒的保护,这几日除了少数的倒霉蛋需要在病榻之上躺上一个月之外,其他的都是一些小伤,就没有闹出过人命的事故了。”
“如此说来士卒还算平稳。”子南靳心有余悸道。
公孙鞅远远地眺望城头,发现攻防双方都已经陷入了苦苦缠斗之中,双方主将都下场动手了,只不过仲叔牙这货被苟变揍的有点惨,呲牙咧嘴的且战且逃。引起观看者阵阵高呼,公孙鞅也是频频摇头,笑道:“大司徒有所不知,如此训练虽然看着让人担心,但是益处颇多。头一件,就是士卒之间的配合更加默契了。军中已经鲜有各自为战的士卒了。大家都发现配合能够更加轻松的解决对手,彼此之间的配合就多了起来。”
“第二个好处就是,有彩头。赢的士卒可以获得哺食的奖励,而这些奖励将从输掉训练的士卒口粮之中匀出来,所以大家都很重视。怕输饿肚子是一会儿,各部的荣誉感也颇为重视。以小子看来,仅仅今日,上军就不一样了。”
团体观念,集体荣誉感这种事边子白这要解释起来也麻烦,再说了,他是将主,什么事情都要对属下说,岂不要累死?
于是就采取了一言堂的方式,先命令军队去做,试着做几天,有效果了,自然就能看出来。如果效果不好,再想别的办法。但是军中也不完全都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武夫,有公孙鞅这样善于总结的士人,自然能够看出军队才几天时间,精神面貌就有打不通的提升。
在啧啧称奇的同时,将帅们对边子白的敬重也是与日俱增。
子南靳真想不到,看似胡闹的训练,竟然有这么多的好处。脸色稍霁,问了一个困扰了卫国君臣很久的一个问题:“那么说来,上将军所率上军有将赵军挡在大河之北的希望?”
击败赵军不敢想,但是只要帝丘城外没有赵军打过来,对于卫国上下来说,就已经是胜利。
“此事不难。”其实公孙鞅心中对边子白的信心要比谁都要大。虽然他没有学习兵法,但是王诩是兵法大家,很多时候就会透露出一些军事思想。耳濡目染之下,多少有点自己的见解,或者说对兵家,公孙鞅的眼光很高。正因为眼光高,他才能看出边子白的与众不同出来,甚至笃信,只要给边子白足够的时间,这个人完全能够给卫国训练出一支截然不同的军队:“如果给上将军三年,未尝不可让吴国三万甲士震惊中原之举!”
这个评价已经高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吴国的三万甲士曾经在会盟之中震惊诸侯,而训练那支天下铁军的人是孙武。
那个时代的军神。
子南靳没想到连公孙鞅这个愣头青都对边子白评价如此之高,心中顿时有些不解,是否是因为他们俩关系好,帮着说话?
还是边子白确有奇才?
于是,子南靳有了更多的想法,他在见边子白之前,准备和上军的几个将领多接触一番,询问一下情况。好做到心中有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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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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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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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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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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