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就是一个,将军们的铠甲看着是不错,也好看,穿再说身上威风凛凛,但唯一有一个缺点,太重。重到边子白都没有信心穿着六十多斤的铠甲还能活动自如的程度。
至于苟变和公子虔,他们都是来参加婚礼的,自然也没有穿戴铠甲的理由。
两辆墨车前行,一列骑兵在后。
抵达兵营之后,卫兵拦住了车,苟变从车上跳下来,卫兵见状行礼道:“将军!”
“今日值营何人?”
苟变在外似乎和整个周围都格格不入,但是当他出现在军营,仿佛和周围融为一体似的自然。这让公子虔颇为惊讶,再看卫兵的精气神,都颇为干练,顿时点头道:“不错,是好兵。”
“师帅仲叔牙!”卫兵首领回答。随后对身后的士卒喊道:“放行。”
营门口拦着的路障这才撤了下去,将营门打开之后,车辆鱼贯而入。而这一切都落在了公子虔的眼中,相比之下,秦国的军营并不比卫国强,至少在营地管理的条条框框之中,根本就没法比。乱糟糟的地方比比皆是,反而有种自家被比下去的错觉。
连他都在疑惑,不是说卫国的军队是中原战绩最差的军队,简直就是笑柄级的军队吗?
可是当他看到卫国士卒的时候,却恍然有种不弱的感觉,难道是为将的大夫太脓包,导致了士卒的不思进取?至于说,士卒没有彪悍虎狼之气,那是因为卫国的百姓生活很安定。甚至生活水平在中原都是一等一的水准。不像是赵国魏国秦国等诸侯,有边塞,异族袭扰,加上有从军的传统,士卒从小就生活在险恶的环境之中,身上就多了一些彪悍的气息。
“哦,你也这么看?”
边子白没有下车,他是主将,来的目的就是勘验虎符。对于士卒的训练,他彻底交给了苟变。
苟变只不过是战场经验较少,训练士卒对他来说并不难。
进入军营,士卒训练的呼喊声整齐划一,给人一种金戈铁马的萧索感。连边子白都对苟变的表现非常满意,至少对他来说将军营交给苟变是给对了人。
“恭迎将主!”
边子白下车后,军营中的管事之人都鱼贯而出,对边子白恭敬道。
“诸位幸苦,勘验虎符之后,升帐议事。”
对边子白来说,这是大姑娘上轿,头一桩。但他却好像不知道害怕似的,还敢带着几个人就在军营夺权,这让诸将有点怪异。本来,空降了一个上军主将,对于众人来说,都是一件不太愉快的事。军中之事,经验永远要比智谋来得重要的多。
因为智谋虽然可以料敌先机,也可以扬长避顿。
但是军队作战,并不是战局推演,说什么,就是什么。行军打仗,所遇到的基本上都是意外,只有可靠的经验在处理意外的时候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意外造成的麻烦减少到最小,或者在变动之中获得优势。
苟变从密匣之中拿出了半边虎符,和边子白拿出来的半边虎符核对之后,举起来在众将面前展示之后,开口询问:“可有异议?”
“无。”
众将应声答道。
从反应来看,苟变对军营的控制力不错,他甚至完全有取代自己的可能。当然这需要苟变在战场上获得足够多的胜利和战绩,才能让士卒和手下信服。
要是一个经常打败仗的将军,恐怕底下的士兵们也不会太在意将军的威望。
边子白开口:“诸位,本官需要介绍自己吗?”
众将面面相觑,不知道边子白是什么意思?至于中大夫,内史令的身份,在帝丘城内的名声很响亮,快要成为一块金光闪闪的招牌了。可是在军营里,边子白是属于还没有获得过任何战功,也没有带兵经验的新人,获得手下的信任几乎是不太可能做到的事。
尤其是原本主将被夺权,然后空降了一个主将的情况下,抵抗的情绪会更加猛烈一些。
但是边子白不一样,他的名声在卫国很不错。
至少大部分人因为边子白的出现,可以花费最少的代价,获得粗浅的识字机会,从而让他的名声大噪,总有士卒的家人和后代会因为边子白而受到恩惠,所以,士卒和低级军官们对边子白的抵触情绪并不大。加上内史令还是国君身边的高级幕僚,属于进步一就是公卿的高官,将苟变挤掉也理所当然。毕竟军队要听命国君,而不是对将军唯命是从。唯一让人担心的就是,边子白是个文官,他能做好武将的事吗?xǐυmь.℃òm
帅帐内还是冷场了,主要是在座的诸位都不知道怎么夸奖边子白。
好不容易跳出来一个弘大夫,就是孟轲的便宜老丈人,这位不善兵事,但是作为一个监管后勤辎重的司马足够了。不过他开口之后,顿时有不少人想要将他说话的嘴捂住:“将主,我等虽是不通文墨的粗鄙之人,但将主著《千字文》传播文教之功,举世皆闻。军中士卒也多有感激涕零,不少都因为研习,都快能独立写家信了……”
“那个……弘大夫,家信的事等会儿再说。”苟变觉得有点扯,赵军可不会因为卫人士卒会写家信,而获得战场免死的待遇。
再说了,家信并非是高深的文字,写给父母家人的家信:一般就是‘某某’在那个地方,过的很好,问父母安好之类的;要是写给情人……算了,不要指望会写两三百个字的家伙能有什么创意,基本上千言万语汇聚成一句话,不要被野汉子勾搭了去,在家里洗白了,等着爷们回来睡。总数也不会超过五十个字。一两片木牍就写完了。
对于士大夫来说,这点文采没有任何用处。
边子白也是颇为无奈,他还没有在正规战场上奠定自己的军事地位。这才是让部下为难的地方,就算是想要巴结边子白,又要小心翼翼的避开边子白不擅长的领域,尤其是作为军将,就跟让人为难了。
公子虔摸着下巴,所有所思。
他似乎找到了为什么卫军战斗力不强的原因了。
在军队里讲文采,这还能拿得动剑,还能杀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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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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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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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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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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