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战国之菜鸡联盟>第372章 拜将
  女朋友体力太好……

  不对,是老婆体力太好的结果就是太阳已经高高挂在枝头了,边子白有种累地只剩下一口气,却还死硬着不承认自己有点力不从心。

  尤其是路缦还有一个在魏国宫廷调教出来的外援的帮助下,就算是初夜,都展现出下山猛虎般的勇猛气势。而作为媵妾,糜子睡觉的地方就在后堂正屋的西南角安置了一个比主人小一点的榻。属于随时随地都能赶来支援的援兵。

  对于男人来说,老婆有帮手是一件幸福且快乐的事情。

  就算是有再大的‘痛苦’和‘屈辱’,边子白是绝对不会愿意有人帮他忙的,这是一个男人的尊严。躺在榻上,双眼有点无神,他仔细回忆着昨晚的疯狂,竟然有点不敢相信,这年代的女师竟然强大到这个程度,这才经过几天的调教,两个女人,尤其是路缦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大龄女青年,直接变身成为熟知宫廷秘方的老司机。

  要不是两个女人空有一番理论知识,缺乏实践,技术太过生疏,边子白甚至有种要阴沟里翻船的尴尬。

  好在最后关头,路缦应该是累了。可是一想到路缦是个练家子,他都后脑勺生风,感觉背后凉凉的有股子从下往上冒的寒意。

  “夫君,该洗漱了!”

  路缦还很不习惯自己的身份,或者说面对边子白的时候,她从内心深处都会有种荒唐的羞耻感。她稀里糊涂的就成了边子白的媳妇,然后想起老爹在送自己出门的那一刻深情的告诫自己:“男人做错了事情,武力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这段送女出嫁的话不应该是——“戒之敬之,夙夜毋违命!”

  曰:“勉之敬之,夙夜无违宫事!”

  曰:“敬恭听,宗尔父母之言。夙夜无愆,视诸衿鞶!”

  意思就是,到了夫家之后,从早到晚,不要违反公婆的意愿;不要违反夫家闺房的规矩;也不要有过错,经常看一看从家里带来的丝囊,就不会忘记父母的告诫了。

  按照流程,正常情况,是指父母在的夫婿在新娘登车前会用丝巾拉一把新娘,但是新娘的家人会说,还没有受到你们家的教导,这样做不合适。

  可以说,礼仪上的规矩,新娘嫁为人妇是一个再教育的过程。

  可是路缦想到自己的老爹呢?

  他老人家竟然说,夫妻之间有矛盾不要动手,动手解决不了问题。这话听着怎么就那面的刺耳,感觉好像路缦性格乖张,蛮不讲理,甚至动不动就会用暴力欺负自己的夫婿一样,难道自己就没有被培养成为以德服人的贵妇的潜质?就没有培养成为以德服人的气度,但路缦自认为自己肯定不是什么暴力狂。当然,她是动手打过边子白,还是很羞耻的打屁股。可当时他们的身份截然不同,自己是边子白的恩人简主人,当然也有姐姐的身份,打一顿又打不坏,怎么了?

  自从两人确定了关系之后,路缦心虚的想到,自己就没有动手过。主要是没有机会,边子白整天不着家,就算是着家里也多半是在教导他哄骗回来的两个便宜徒弟。这让她就算是有心不满,也没有了发作的机会。

  再说了,边子白如今也是大官了。

  总不能让他在家里抬不起头来吧?

  带着这份被污蔑的委屈,路缦晃着粉拳离开了家门。这和其他女孩子嫁人的时候哭哭啼啼,展现出一副女人柔弱的样子截然不同。看着女儿上车远去,列御寇也是一脸的惆怅,长叹道:“贤婿,可苦了你了!”

  边子白迷迷糊糊的从榻上直起身体,在糜子的服侍下,草草的擦了一把脸,唉声抬起道:“为何又要早起?家里高堂不在,你又不用忙碌。”

  这倒是一句实在话,边子白作为天煞孤星,家里就他一个。要不然,昨日迎亲的时候因为没有双亲之命,他只能在家里等着迎亲队伍回来。而由孙伯灵和孟轲两个弟子代替他迎亲。这种情况在当下是非常少见的,但对于边子白来说获得的好处也很多。

  比如说任何一个诸侯的国君看待边子白的眼神都带着一份亲近感。因为边子白连家里人都没有办法依靠,没有庞大家族支撑的大夫,除了投靠国君之外,基本上没有其他路可走。就像是当年的吴起,国君信任他,他才有机会建功立业。一旦国君不信任他,他除了离开,别无选择。但是有庞大家族的士大夫就不一样了,他们通过姻亲,建立了一张庞大关系网络,就算是国君对面这个庞大的关系网络,也会心生忌惮。xǐυmь.℃òm

  初为人妇的路缦就像是想要在公婆姑舅面前表现一番自己的贤惠,都没有机会。更不要说想着小心思巴结小姑子了,对于新娘来说,婆婆虽然不容易搞定,但是最难的还是小姑子。

  “快起来,伯灵和小轲都在门口等着了。”路缦见边子白还是以前一副鸟样子,语气顿时重了一点。以前边子白赖床不管她的事,毕竟边子白也不会睡在她的房里。可是如今,一切都改变了,尤其是孟轲这家伙仰着头说了一句巴结的话,顿时将自己闹了一个大红脸,很有恼羞成怒的感觉。

  孟轲当时说了一句:“师娘,你的起色好像比以前好了很多,荣光满面。”

  这话要是平日里说,路缦肯定高兴。可是昨日刚刚收到了滋润之后,饶是路缦这等见习惯了荤段子的酒肆老板娘,发现那种男人的滋养落到了自己的头上,说什么都要闹个大红脸。至于孟轲……这家伙应该是童言无忌,他还等着拿喜钱呢?

  至于孙伯灵也没有听出这句话的歧义来,他虽然聪明,但还是在一个非常纯真的年纪。

  看着接连打着哈欠的老师,孙伯灵正襟危坐,相比孟轲略显松垮的坐姿,他除了胖之外,没有任何瑕疵。但是人一旦看着胖了,就变得圆润了,看着似乎连带着脾气什么的都变好了,完全没有了威胁。不同于孟轲学习的主攻方向是为政和辩才,打基础的时候,基本上不会考虑学习兵法和军事理论。孙伯灵以一个将主的模板为学习目标的存在,可是人生注定要带兵出征的将军,却有种丝毫的彪悍气息……这家伙距离一个威武的将军越来越遥远了。

  边子白盯着孙伯灵在发愣,他想了很久,才记起来这应该是他徒弟,将来的成就,将要让整个天下都大吃一惊的军事天才,纵横睥睨的大将军。

  可是孙伯灵身上怎么看都看不出有丝毫大将军的威严,反而像是个大财主似的,心宽体胖。

  “伯灵,你似乎又胖了。”

  良久,边子白才说出这么一句话,没办法刚起床,再加上昨日差点累死在地里。边子白起床之后的反应有点迟钝。

  孙伯灵也是一脸的绝望,他已经连肉都快要戒掉了,怎么还胖?

  还有没有天理了?

  看看庞涓那家伙,一顿吃的比他多了一倍。可是那家伙长的跟一根麻杆似的,似乎骨头上就挂着皮,给人一种莫名的扎手感。

  边子白挥挥手,嘟哝道:“罢了,罢了。以后你就跟着你师母学武吧,整天呆在书舍里,不胖才奇怪了。”

  当他看到孟轲可怜巴巴的仰头望着他,边子白这才恍然道:“给你们打了一个金元宝,好看吧!”

  说着,从衣袂的夹层囊中摸出两个一边大小的金元宝,不同于这个时代粗制滥造的金饼,这两个元宝显然打磨过,三两重。实心的,看着也就比指甲盖大不了多少,可黄灿灿的,看着就喜人。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黄金的成色差一点,有点泛红。

  孟轲喜滋滋的接过来之后,放在嘴里咬了一口,发出哦哦哦的声音,显然心头已经将元宝变成了一堆甜食,果脯,还有乱七八糟只有小孩子才会喜欢的玩意。

  边子白吓得一哆嗦,急忙伸出手去将孟轲手中的金元宝没收了,口中心急火燎道:“我的小祖宗,这东西要是掉进肚子里,你小子这条小命就要完!不行,这不能给你,等见到你娘的时候为师给她,不能落在你的手里。”

  孟轲怎么敢答应下来,这要是落在了他娘的手中,还能给他使唤吗?

  孟母有着一个强大的理由告诉孟轲,你要勤俭持家,将钱存起来,等到长大成年之后,娘给你娶媳妇用。

  基本上这属于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孟轲急地眼睛都绿了,可是边子白就是不为所动。

  三日后,宫中内官丁祇带着国君敕命赶到了庄园,将国君的敕命交给了边子白。

  后者郑重接过之后,拿到了属于国君的另一半虎符。

  从这一天开始,他将成为上军最高的军事长官,也等于是卫国最为重要的一支军队的主将,成为卫国官僚体系之中高层之中的一员。

  临走,丁祇告诉他:“七日后,垒土拜将,大军开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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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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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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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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