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
作为官媒,虽说不是什么官,但是小日子可舒坦。对于普通国人来说,夫家要采纳就必须要将官媒供起来,甚至有浪荡子想要娶美妻,就不得不通过官媒的手段。
男子三十,女子二十,如果没有成婚,就必须要官府出面,由官媒拟定人选进行婚配……
当然这个时代,男子三十已经算是中年人了,女子二十也是成婚多年的熟女。但也有特殊情况的存在,比如说孟母这样的寡妇,要是长相婉约,加上生养过的女子有着处子难以言说的风情,会让很多男人有这样那样的心思。
但是寡妇也是人,对伴侣也有自己的想法,瘸腿,歪嘴,斜眼的想要吃一口天鹅肉,很让人厌恶不是?
有心事尝一尝天鹅肉的老光棍们这时候托人下血本给官媒送礼,才是捷径。
不用女子同不同意,直接就官办了。
不过也有列外的情况出现,比如说孟母。她有一个儿子,肩上担负着给老孟家传承香火的重任。就算是要再婚,除非孟母自己愿意,外人不得干涉。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就是老孟家有长辈在,将孟轲留在家里,将孟母卖出去。好在,这等人伦惨剧孟家说什么也不可能做得出来。毕竟是三桓之一,还是鲁国的公族,还是要维持一些体面。
所以,官媒对那些没有子嗣,却成俊俏小寡妇的妇女来说,简直就是一头行走在人间的大魔王。谁知道,这狗东西收了聋子,瞎子,还是瘸子的钱,然后把她们给办了。
可惜,也就是在底层百姓面前作威作福一番,真要是在权贵面前,官媒连府邸里下人的身份都不如。
喊着男方家来人了之后。
官媒发现自己在厅堂内竟然连站的资格都没有,他还扮演了一回唱名地戏码,这要是在平常人家,都是邻居家半大孩子做的事。路缦的母亲毕竟家产有限,给路缦留下了这座临街的小院,已经是非常难得了。主屋本来就不大,还要留给客人坐的地方,加上女方也有好些个人,连太祝都没有混上草席,更不要说官媒了。
这位往日里出尽风头的街头闻人,一时间只好躲在屋子的西南角,暗自忧伤,舔着心头的伤口。
估计却内史令家里吃酒席的机会也不见得有,官媒的心内就更抑郁了,心中默念道:“权贵欺负人!”
“哎,说你呢?长没长眼?奥,是你该呆的地方吗?”太祝已经生不起和列神仙掰扯专业的心思了,但是他大小也是个下大夫,是卫国大宗伯府中非常重要的存在。手下有卜人、卦人、筮人一干神棍,不敢说人多势众吧?但至少是凡人都不敢得罪的一个群体,因为他们要是告状,就找神仙说话去,然后神仙动怒了,降下惩罚,谁也不知道神灵的惩罚会如何严厉。
反正想去吧,怎么害怕怎么来!
官媒可怜巴巴的小眼神,根本就打动不了太祝那冰冷的心。
他多半还想着在内史令面前混个面熟之类的心思,被太祝一下子给破坏了。
奥,是屋子的西南角,也是在白天屋内最为昏暗的角落,同时也是鬼神聚集的地方。而在是婚礼之中,这个地方不会有人,因为害怕被鬼神附着之后,引起不祥的征兆。
白圭举着小旗,迈着中等大小的步伐,却走得飞快,一阵风似的来到了当初路缦开酒肆的院子。
“内史令府家臣,白圭携带亲朋满座前来——”
刚开口,就见到了王诩正老神在在的坐在堂前,面对这位,白圭就算是满腔的豪情也将化作青烟而散,跟何况他并不是那种性格豪爽之人。曲着膝就要往王诩的面前凑近,王诩嫌弃地摆摆手,呵斥道:“滚回廊下去!”
“诺!”
王诩对于白圭来说,一方面是老师,虽然王诩从来没有承认过,但白圭识字阶段确实在王诩门下学习过。这个师徒身份就来不掉。另外,这家伙想要给王诩当女婿,而王诩看不上他,可白圭这个人虽然看上去软绵绵的,也没有什么雄心壮志,但真要论恒心,这家伙很能忍。见天的被王诩奚落到面红耳赤,第二天,他又眼巴巴得去了。m.χIùmЬ.CǒM
脸面这种东西,在他身上似乎根本就不存在。
面对这样的白圭,王诩也是无可奈何。总不至于动手吧?
那么到时候错的就是他王诩了。
列御寇觉得有趣,问王诩:“挺机灵的年轻人,难不成和王诩老弟也有关系?”
“没有。”王诩没好气地回了一句,忽然觉得有点过分了,才解释道:“这家伙是个周人,逃难来帝丘之后没想到竟然看上了小女,打又不好动手,赶又赶不走,颇为烦人。”
“是吴起的女儿?”
王诩很气愤,他有种被鄙视了的感觉,自己无儿无女怎么了,怎么了?你丫,要不是酒后失德,你能有女儿?可惜,王诩虽然一肚子的怨言,就不是不敢当着列御寇说出来。正如公子虔体会到的那样,在地球的老头子都是狠角色,列御寇虽然不是卫人,但绝对不能忽视这老头的破坏力。
王诩点头道:“没错。”
“你在意,吴起在意吗?”
列御寇的话如同一击重锤,打在王诩的胸口,吴起这家伙是个狠人,他能把自己的命都不当一回事,更不要说自己的女儿了。王诩对芸娘期待这么高,在列御寇看来有点不正常。许多是被列御寇异样的眼神看的浑身不自在,王诩起身走出大门。按照礼仪,他这个亲朋自然要将宾客迎接入屋内的过程。
只不过看到公子虔的时候,就算是将脸皮练到了如火纯青的王诩也不由愣住了,随后尴尬的笑了笑。
再看公子虔,他哪里还有当初刚来帝丘的那份豪气和洒脱,仿佛被雨打了的大公鸡,湿漉漉的淌着汗。
愣在门口,也不知道该开口好呢?
还是沉默以对。
白圭在边上轻轻地推了一把公子虔,他这才反应过来,唱起了《关雎》。看着公子虔总算进入了大门,白圭这才抹去了额头的虚汗,好家伙,屋子里的人气势太强,差点自己给跪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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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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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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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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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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