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巴巴的对视了很久,才憋出一句话来:“小轲,喜欢打仗吗?”天地良心,公子虔压根就没有想过要将孟轲哄骗到战场上去的念头,他只不过想着小孩子多半应该喜欢打仗之类的游戏。毕竟他儿子就喜欢……要是不喜欢,就该挨揍了。
公子虔一脸期许,为自己的机智点了个赞,贵族的小孩子,没有不喜欢玩打仗游戏的异类。在秦国也好,在魏国也罢,公子虔的记忆之中满满的都是小时候玩打仗游戏玩疯了的场景,记忆的大闸一旦被打开之后,就再也无法合拢。
当然,公子虔更多的念头就是将欺负过他的魏国的公子和世家弟子,排成一行,一刀一个,挨个砍死。可惜这等好事只能在梦里偶尔做一做,颇为扫兴。
如果有一个山东诸侯的名士听到公子虔对童年的描述,会很快的做出判断,公子虔度过了人生中满是凶残,不堪回首的童年。这也是和他父亲寄人篱下客居在魏国有关。身负国仇家恨的秦国太子赢师隰,如果表现出是个软弱无用的人,那么即便是准备有心扶持赢师隰的魏国两代君主都对失去信心,最后失望。
所以,赢师隰不得不表现出一些强硬的姿态,但同时寄人篱下的身份让他不得不对不顺心的事情极力容忍。这让他在家里性格暴躁的很大原因之一。至于公子虔,更是小心谨慎,自从有记忆起,他就不得不在委屈之中积蓄力量,可是面对强大的魏国,他一点也不敢将内心的真实想法透露出来。至于喜欢打仗游戏,一方面是传统,秦国和魏国的少年都在这种氛围之中长大;其次就是他的父亲需要复国,而他作为长子责无旁贷。何以说,在少梁的童年,公子虔几乎完全摹刻了父亲的所有的性格,包括优点和缺陷。这也是为什么赢师隰经常对人说,在儿子之中,公子虔最像他。
就像是条件反射,公子虔认为,听到打仗游戏,或者说能够获得一些战场上才能获得小玩意,仿佛孟轲也应该和他一样欣喜一样。
没想到孟轲小嘴一撇,坚定的站在反战的立场上,鄙视公子虔的血腥暴力。小脸又是鄙夷,又是不屑道:“傻子才喜欢玩打仗游戏。战争都是残忍的杀戮,是恶人惩办恶人的修罗场,好人怎么可能会喜欢这种以杀人为乐趣的事呢?”
说完,一脸嫌弃的看向公子虔,后者尴尬的笑道:“某只是随口一说。”心头却颇为轻视卫人的软弱,果然一个个听到战争腿肚子都软了,不中用的国度。
公子虔愕然,随即笑道:“六博呢?”
“东城无敌。”说到自己玩的本事,孟轲顿时挺起胸膛,颇为自傲。
公子虔就纳闷了,什么东城无敌?别以为六博这是小孩子的游戏,其实成年人也喜欢玩,只是不如围棋高雅。后来汉武帝就很喜欢玩六博,他在后宫中经常和妃子们玩。公子虔不知道孟轲说的六博东城无敌到底算是什么水平?
是真的无敌呢?
还是童言无忌,属于小孩子的胡说八道?
担心之余,公子虔问道:“这东城无敌,是否还有一个西城无敌?”
“对,西城无敌是庄周。只不过他要离开帝丘了,去朝歌,那以后他就是朝歌无敌,我就是帝丘无敌。”说完,孟轲一脸傲娇的表示,面对王者,难道就不该表示表示?
公子虔很没有眼力界的问了一句:“庄周是谁?”
“宋国公族子弟,快四岁了,拜在王夫子门下。不过王夫子和我老师不大对付,处处防着老师。老师说了,太小家子气的人是没有什么大成就的傻子。让我不要去学。”孟轲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对于王诩要将他唯一玩的最好的玩伴带走,孟轲即是无奈,又是有怨。可惜大人的世界,他连插嘴的份都没有,更不要说改变王诩的心意了。
公子虔心中了然,他还以为孟轲说的无敌,是在小孩子里无敌。好在他对六博没有什么兴趣,因为用下棋作为投其所好的办法,太笨了一点。因为耗时费力,却收效甚微。
不过孟轲还是说出了他无敌的境界到底有多高:“除了老师和王夫子之外,我和庄周在帝丘基本上没有对手,就算是成人也不敢轻易和我们比试。尤其是我们保持着和外人交手无一败绩的无双战绩,在帝丘已经没人会和我们下六博了。”www.xiumb.com
公子虔心头一紧,问:“和孙伯灵相比呢?”
“哦,你是问大师兄啊!他对六博没有多少兴趣,比庞涓强一点,但不如我和庄周。”孟轲如实道。
公子虔吓得冷汗连连,得亏自己没有准备六博棋,要不然今日只能跳入王八池子才能洗刷身上的屈辱了。
孟轲不喜欢打仗的原因有很多,他的家族就是因为打不过齐国,最后孟孙氏只能旅居邹国,族人泯灭在历史之中。
而边子白也有出征的迹象。
为此,连孟母都伤心的偷偷哭过几次,主要是好不容易给孟轲找到了一个好老师,却……好吧,女人都是那种活在担惊受怕朝不保夕的苦日子里的泪人。孟母也不能免俗。战场上刀剑无眼,谁知道会不会出现一点意外?他老公好好的在家里,就病死了,人生充满了变数,让她这个失去根基的女人,如同浮萍一般多愁善感。
将心比心,孟轲自然也讨厌打仗。对于公子虔的刻意讨好,他是感受到了,可他对战争的厌恶,却要更加深刻,一开口,就让气氛很尴尬的凝固了起来。不过孟轲也不是那个当年住在邹国墓地边上的义庄里,天天扮演哭死人的送葬小能手了,而是一个见识过大场面,游历过四个国家的有志少年郎。
尤其是他和庄周、孙伯灵、庞涓这些时代最聪明的人在一起,激起他智慧的潜力。加上边子白虽然不算是一等一的名师,主要是他内心很虚,认为自己害人很可能比不过王诩,万一那天被阴死了,就全盘皆休。但是边子白博学,对于少年人任何问题都能解答的能力,就算是王诩也做不到。孟轲在他门下的成长是极其惊人的,甚至超过了一些成年的贵族子弟。
他能看出公子虔眼中的热络,想到老师说过的一句话:礼下于人,必有所求。
于是,孟轲扬起小脑袋,问:“大个子,你有话就说,别遮遮掩掩的,看在你是公子梁的大哥,能帮忙的小弟一定不会拒绝。”
公子虔自从成年之后,已经不记得有过和四五岁的孩子称兄道弟了,一时间很不习惯。可不习惯也没办法,谁让他看上了《吴子兵法》,并且一门心思想要得到这部绝世兵法呢?
“听说……那个……”临了,公子虔竟然不好意思起来,偌大的一个粗鲁汉子,竟然做出小女人态,着实让人大跌眼镜。好在孟轲年纪不大,他只是好奇公子梁的大哥表情好古怪,脸色似红非红,犹如带粉的桃花。
孟轲不太满意了,他的时间很紧,不耐烦道:“快说,我忙着呢?”
孟轲自然是忙着找庄周去玩。和这个时代最顶尖的聪明人在一起,他颇感压力。至于为什么压力这么大,还要找庄周去玩?
主要是这家伙竟然生出了一些不好的念头。
比学习,孟轲的超强能力让孙伯灵和庞涓压迫很大,这家伙几乎能够将一篇文章看一遍,然后默读一遍,然后朗诵一遍,就能将书扔掉,全部记在脑子里了。这种本事,基本上快赶上边子白了。当然边子白是开挂了,而孟轲没有。可惜,棋逢对手,将遇良才,孟轲遇上了庄周。庄周的小脑壳一样好用,在记忆力方面几乎和孟轲不相上下。
但是庄周有一个优点是孟轲学不来的,他能够一个人坐在屋檐下瞎琢磨出一些道理。
这就是学问上的‘告诸往而知来者’、‘闻一知十’的能力,算是迷糊之间就念头通达的顿悟。孟轲相破脑袋也学不来。
于是孟轲心生一计,不让庄周有迷糊的时间,找他玩。他晚上回到家里继续用功,或许能够赶上庄周的变态学习能力。可这样一来,孟轲的时间就很紧张,天一亮就从榻上爬起来,往王诩的院子跑。被公子虔耽搁了这么些个时间,就让庄周多了研究的机会。当然,这属于小孩子的攀比,还是良性的攀比,就算是王诩知道了孟轲的小心思,也不以为忤,随他去。
公子虔见左右无人,才偷偷的凑近道:“某听说……”
“道听途说的不能信。”孟轲用一句话就将公子虔的千言万语给堵回去了,连带着骗小孩的心思都没有了。
就见公子虔一跺脚,咬着牙道:“某知道边大夫获得了《吴子兵法》,我想投入门下,不知需要什么条件?”
孟轲往后退了几步,见公子虔要追上来,小手拦在半空中道:“不要动,让我仔细看看。”
良久,孟轲才颇为满意道:“是个不错的武士身板。对了,你刚才说想要拜我老师为师。既然有这个心思,那么你该知道,我可是老师的二弟子,入室弟子。”孟轲说话间,加重对自己身份的肯定,好让公子虔知道,他要巴结的人在眼前。
可公子虔太没有眼力见,这辈子都没想过要巴结人。反而满脑子坚信孟轲人小鬼大,动歪脑筋了。
孟轲心中暗想,果然老师说的很对,个子大的都傻,比如说苟变。现在他将这个评价扔给公子虔,反正是他撞上门来的,怪不了别人。
而公子虔的问题,很好回答:“老师对收弟子没什么特别的要求,只好能看得喜欢就行。”孟轲装大人般摸着下巴思量道:“对了,老师说过,这叫‘眼缘’。”
公子虔想到第一次和边子白的见面,应该是极其糟糕的一次见面,双方都隐隐有敌意。他就算是趴在王八池子边上照脸,也知道边子白看他的脸色是黑的,没有第二种表情。
心中暗自懊悔,好在孟轲给他打开了另外一扇窗户,因为拥有《吴子兵法》的人可不是他老师边子白一个人,还有一个不要忘了,是准备从帝丘搬家的王诩。
孟轲笑道:“对了,大个子,想要学《吴子兵法》为什么不去找王夫子,他也有,就我知道天下有这部兵书的就他们两位。”
公子虔闻之大喜,他发现自己的希望更了一份,拱手道:“还请小兄弟引荐。”
“好说,好说!”孟轲笑的如同一直奸诈的小狐狸,可是这些公子虔压根就不往西离去,最多给孟轲一点好处而已,他又不是给不起。
不过去拜访前有些事还是要问清楚,万一到时候出了变故,也不至于抓瞎。公子虔热情的拉着孟轲的小胳膊,讪笑道:“小兄弟……”
“叫我小轲好了,大家都这么叫我。”孟轲摇头晃脑的只为得意道:“在帝丘城内,要说热情还是我们鲁国人,都是一等一的豪客。大个子不要看我年纪小,但是要说仗义帮忙,我一点都不含糊。不过,你可不能偷偷告诉我老师。老师他不喜欢我在街头张罗事。”
孟轲谨慎的眼神毫无威胁的警告了一番公子虔,后者也是从善如流道:“本公子感激都来不及,怎么可能背后恶语中伤?”
公子虔想到边子白招收弟子要求很古怪,看着顺眼就行。可是王诩难道就是个人就能拜入门下吗?想到此种关键,急忙问道:“不知道王夫子年纪如何,有何喜好?”
“你琢磨这些都没用,王夫子收弟子很容易的,他只不收傻子而已,当然束脩不能少,这是规矩。”孟轲一脸警惕的告诉公子虔不要想着吃白食,天底下没有这等好事。
公子虔心头大定,心说:《吴子兵法》非我莫属!
本公子绝对不会让吴子的绝世兵法蒙尘,学成之日,即将大放异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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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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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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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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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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