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战国之菜鸡联盟>第351章 恼羞成怒?
  公子虔从孙伯灵坐在对面的那一刻,自信又很没道理的涨了一波。瞧瞧,多胖多白的小子,像极了在乡下没本事的小贵族子弟,百无聊赖之际,除了鱼肉乡里之外,就只能养出一身肥肉聊以慰藉了。就差脸上写上两个大字,富贵。孙伯灵要是改名叫孙富贵,就更贴切了。从卖相上来说,公子虔坚信对方和自己是两个世界的人,他是天上的神灵,而孙伯灵只是在泥地里打滚的猪。

  孙伯灵先开口了。

  “野战是最没有技巧的作战方式,只要不出错,平局不难。”

  “但是真正的战场瞬息万变,就算是在同一片战场之中,区域的作战也同样非常重要。而上升到战役级别的话,就需要侦查,确定防御的主方向,僵持阶段的小规模试探。用实力耗死对方的战争没有研究的价值,关键还是要看临战的那一刻,迷惑对方主将真正的战役意图,这才是为将者在战场最应该考虑的问题。”

  孙伯灵说了很多,突然发现公子虔哑口无言的看着他,不好意思地笑道;“对了,我们推演那种地形的作战?”

  “山林攻防战?”

  “攻城破袭战?”

  “要是水战的话,就要分水寨,还是岸营,这都有区别。”

  ……

  孙伯灵说的话,每一句都浅显易懂,可是加在一起就让公子虔迷糊了起来。什么叫野战最没有技术含量?

  他只会指挥野战啊!

  还没有开始推演,就被鄙视了一波,这让公子虔有种吃了哑巴亏的难受劲。心中暗道,等待会儿,爷们杀的你片甲不留。

  攻城战虽然他也参加过,但是攻城战的路数不仅仅是他,连老秦军将们都不喜欢。

  要是不将就技巧的话,就简单了。让士卒打造好工程的扶梯,有壕沟就填壕沟。如果有护城河就泅水渡河,反正就是用人命去填。总有攻到城墙边上的时候。而城墙的争夺战,是攻城战的开始,也是战争最为惨厉的一个阶段。xiumb.com

  跨过去了,破城,大胜。

  要是跨不过去,城池依然固若金汤,而进攻方只能舔着伤口,体会失败的苦涩。

  当然,这些都是毫无技术含量的攻城办法。

  讲究技术的比如说:垒土成丘。就是让士兵和农夫在城墙边上堆积一个土丘,然后居高临下放箭,配合爬墙的攻击军队,一举拿下城邑。但是耗费的时间太长,而且堆积土丘距离城墙不能太远,太远了,弓箭射不到,只能当一个瞭望哨用。太近了,运送泥土的民夫和士卒就会被城内的敌军用弓箭偷袭,伤亡实在难以接受。

  这算是地上的攻城办法,属于笨办法。自然还有地下的办法——掘土成穴,然后掏空城墙下的地基,用大木头支撑起来,等到工程完工之后,点燃城墙下的薪火堆,将支撑的原木烧塌,没有了地基支撑的城墙就会整段倒下,城邑也算是破了。这个工程也很耗费时间,而且成功率同样也不高。主要是因为有护城河的城墙下没办法掘土作业,渗水不说,地道内排水也排不干净,还容易塌陷,挖掘也成大问题。

  至于说地道直接通入城内?

  也不靠谱。

  上千米,甚至更长的地道,能保证是一条直线吗?挖地道的是随军的劳役,本质上就是农夫,城内的赘婿之类没有地位的底层小人物。他们会掌握考功司官员的测量技术吗?

  地道就算进入了城内,也不保证会不会挖到敌人的军营之中。

  尤其是如今的城邑都不算大,一旦围城之战之后,城内的人口密集度高的吓人,根本就不可能有空闲的院子让地道挖掘者幸运的撞上。不仅如此,万一在大街上挖通了地道,不是就来一个死一个吗?

  通过地道运兵偷袭城门也不成。

  反正最靠谱的作战方式都在地面之上,还不如乘着夜色让士卒攀爬城墙,打开城门突袭城内。当然,这种战术的成功率也很低。毕竟城内的敌人要是不傻的话,在入夜之后肯定会对城墙防备森严,很难有机会靠着这种投机取巧的办法攻破城邑。

  似乎攻陷高城大邑最好的办法就是围城。

  就和韩国那样,举兵十多万,围困郑国的新郑半年以上,这期间也不是什么也不做,而是城外城内运用攻心战术,喊话,城内的权贵许诺高官厚禄之类的,当然也有等待城内的密探行动,甭管有用没用的招数,都用出来,指不定那个招数就见效了呢?等到城内的人心开始涣散了,破城的机会也到来了。

  至于山林攻坚战之类的……公子虔很憋屈的发现自己,竟然闻所未闻。

  他很想问孙伯灵一句,到底是故弄玄虚呢?还是真的对军棋推演有着很深的研究?

  可惜,这话太示弱了,他说什么也不敢开口,太丢人。

  不过公子虔还是做出了选择,出乎孙伯灵的意外,他的选择是野战,也就是在野外的决战模式,双方兵力相当,兵种各自选择,然后通过主将的排兵布阵获得战场的主动权:“还是野战吧?”随后公子虔加了一句:“先试着玩简单的,要是不过瘾,再选择其他的地形。”

  孙伯灵双眸中流露出些许的失望,他发现自己好像高估了公子虔。不过,十来岁的孙伯灵很好说话,仿佛没有一丁点的脾气似的,让人感觉似乎他根本就不是一个十岁的少年。而是经历过人生大起大落,已经垂暮的糟老头子……

  “掷骰子吗?”

  “你先走吧!”

  公子虔偷偷看了一眼孙伯灵,后者老神在在的样子,似乎像极了胜券在握的样子,似乎吃定了他。心头不信邪的念头被激起,公子虔想着似乎应该用对付苟变的招数,来对付孙伯灵。效果且不说,气势上不能弱下来。

  可是很不幸的是,孙伯灵摆出的是偃月阵。

  这也是吴起成名后的巅峰阵法,在战国,基本上属于无解的阵法。阵前,车、步、弓,比邻而居,额如同鱼鳞一般排列,似乎又有三才阵的影子。对于只会摆个方阵和圆阵的公子虔来来说,似乎很容易就冲破对方的放线。

  可是担任评判的苟变,却……

  判定公子虔的前锋全军覆没。

  公子虔当然不服气了,跳起来就差指着苟变破口大骂了:“你们串通一气,羞辱本公子不成?”

  “这是偃月阵。”孙伯灵这才抬起眼皮,似乎第一次和公子虔的目光对视,看到对方迷茫的样子,似乎并不清楚这个阵法的秘密,才解释起来:“知道吴起吗?当年河西战场,吴起就是用五万新训练的士卒抵挡了秦军五十万,当时吴起用的就是偃月阵。”

  “哈!”

  公子虔张开大嘴,发出了一个让他都不知道什么意思的感慨声,似乎像是蛤蟆被吓傻了之后的反应。吴起的绝世战阵?怎么可能?

  孙伯灵觉得公子虔的本事似乎并不怎么样,可能和苟变在伯仲之间。当然,对手太弱,他也分不出来谁到底强大一点。可是对方不服气,自然要给予一些解释,他是讲道理的人,可不会凭借主人家的优势,蛮不讲理,无理取闹:“偃月阵,顾名思义就是外形如同朔月般形状,外曲而内实,属于善守的阵法。军阵之前将车摆放其中,甚至吴起军阵之中会选择掘土封住车的轮子,增加车在战争之中的抗冲击能力。”

  “阵前敌军来袭,却只能面对正中一点,可是我军却能以偃月之势,瞬间席卷来犯之敌,甚至在局部战场,可以达到兵力一对二,甚至一对三,这才是偃月阵的精髓。且阵法之中的缺口也不是生门,而是死门。”

  “偃月在缺,不在实。阵中兵种齐全,却区域配置的好处就是,可以让主阵的军队一直将敌人放入阵中绞杀,缺口不大,进入的精锐士卒最多一次三五千,却要要面对至少三万对手的攻击,可以说是惊涛骇浪之势席卷其中。”

  ……

  阵法的优点被孙伯灵都说出来了,但是如何布阵,如何驱动阵法,光看是无法悟透的。

  公子虔耳畔听着孙伯灵童子一般的稚嫩声音,却仿佛如同置身在那个金戈铁马的战场。在秦国当年最为强大的时期,五十万秦军冲击五万的魏军,却只能一次次的将秦人的血浸透河西的土地,无功而返。

  汗涔涔的浸透了两鬓,顺着脸颊往下淌。

  他甚至想着如果自己当年站在河西战场,作为主将,是否能够有办法冲击吴起的军阵。这简直就是一个乌龟壳,根本就撬不动。

  公子虔不信自己一点机会都没有,对方还是个孩子。知道一点吴起的军阵就能为所欲为了吗?

  他不信邪地将中军抽调一部分放入左军之中,孤注一掷,攻击孙伯灵的右军。在损失了大量的车之后,公子虔也知道军队的冲击可能不足。但他坚信,任何阵法都会有破绽,既然正面没有机会,就从侧面攻击。

  孙伯灵却笑了,开口就把公子虔吓了个半死:“公子犯了一个当年秦军一样的错误,攻击两翼。偃月阵看似两翼比较薄弱,但是你应该知道吴起用兵,骑和车缺一不可。骑兵虽然无法冲破厚重的步卒,但是对付没有多少近战能力的弓兵,是非常容易的。但吴子天纵之资,怎么会放着如此明显的弱点而不顾呢?看似弱点,其实暗藏杀机。”

  “公子且看,我在此变阵之后,你的左翼攻击军队不仅仅要承受正面的抵挡,还有来自扯面地威胁,最后骑兵插入其中彻底切断你步卒和弓卒的联系,三面受敌,焉能不败?”

  三面接敌,就算是秦军勇武,也无法长久支撑,胜负已经宣告了。

  公子虔失神地看着推演盘,全身感受到彻骨的寒意,如同坠入冰窟之中。失神之下,手中的骑兵棋子跌落在地上都似乎浑然不知。这才只有一刻都不到的时间,他就将麾下的士卒都送上了黄泉路,作为统兵将军,虽说是假的推演而已,但也难以接收这样的事实。

  “我麾下大军此般就全军覆没?”

  良久,公子虔才问了这么一句话。

  孙伯灵道:“怎么可能,经过吴子笔记,他当时记录过秦军在损失过半之后选择了撤退。此役,秦军损二十万。”

  “当然,小子不过是纸上谈兵,没有从军的经验,在战场上遇到公子,肯定不是公子的对手。加上小子武力低微,将士恐怕也不会如同吴子统帅的士卒那样敬重他……”

  孙伯灵说了一大堆,表示自己不如公子虔的地方。

  可是公子岐似乎被定身术给定住了似的,根本就没有反应。

  过了一会儿,就见公子虔的肩膀抖动了一阵,随即抖动越来越快。

  一股不祥的念头在孙伯灵和苟变的心头浮上来,要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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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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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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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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