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人死后,也是如此。
华夏人被名声所累,大概也就是如此了。
对于鲁公来说,姬奋虽然对这个姐夫并没有太多的接触,当初姬颓政变成功之后,当时的鲁国国君穆公就出于卫国和鲁国一直都是兄弟之邦的考虑,选择了和姬颓联姻。实际上,卫国联姻的诸侯不多,主要还是鲁国,宋国,然后一些其他的小诸侯(嫁女儿不算)。
而卫人,对于母族来自宋国的公子继承国君的抵触会很大,这是历史原因。因为卫国的存在是坚实以殷商为传承的宋国。虽然是邻邦,但感情上,并没有将宋国当成自己人。所以历代卫公基本上都不会是宋国公主所生的公子继位。
鲁穆公原以为,他的这个选择会带来丰厚的回报。不过他年纪大了,看不到那一天了。于是将这份鲁卫的政治资本留给了儿子。但是姬奋却并不满意,他登基之后发现自己的妹妹在卫国并不如意,而外甥更是被排除在了储君的考虑之中。
这让他对卫公多少有点怨气。
但是在正式场合,以德服人鲁公姬奋是不会表现出内心的不满。反而对卫公能够低下头来向自己赔罪非常吃惊。看来太子训在姬颓的心目中拥有无法动摇的位置,自己原以为外甥公子岐是因为年轻而不被看重。恐怕个中不是那么简单。
想到此处,姬奋也不得不为自己的外甥考虑一番,就太子训和公子岐水火不容的关系,如果公子岐没有一份自保的能力,恐怕等到太子训登基之后,自己的外甥连带妹妹都有被牵连的可能。于是,他将这份念头埋在了心底,准备找一个机会好好和卫公姬颓提一下。这不算是干涉卫国的储君之争,而是对家人的关照。
想到此处,姬奋微微欠身,脸上表情依旧不变,如同涂了蜡的苹果,芯子有些坏了,但脸上还是光彩照人,一副仁人君子的做派:“卫公,那问卜还要重来一次吗?”
“不必了,获罪于天,乃卫人之不幸,不敢乞恕于天,就此作罢!”
姬颓也是心头一团烈火,他的这个儿子蠢的可以,卜人是否能够沟通神灵,他是不怎么相信的,因为经常问错。
天神是不可能出错的,唯一的可能就是,卜人更本就没有沟通神灵的能力。事实上,贵族,尤其是顶级的大贵族们都会有一个非常纠结的人生过程,他们对于神灵是否拥有万能的神力持有怀疑的态度,但同时,未知和怕死,让他们对鬼神之说避之如虎,谈之色变。
可真要是以为用巫蛊这种手段就能控制君王,那就大错特错了。
姬奋也是如此,在他眼中,卜人是仪式的一部分,是礼的传承,仅此而已。见姬颓不再坚持,也是暗暗松了一口气。他担心姬颓和他儿子不醒目,这对于鲁公,甚至对背后的鲁国都将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硬怼。
是开心了,可是一旦卫国就此怨恨上了鲁国,对姬奋来说也是得不偿失的一个结果。好在姬颓及时出现,要是太子训一直死赖着和他过不去,连姬奋都可能下不来台。好在事情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姬奋也没有继续坚持的理由,作为司仪,盛大祭祀活动中最为瞩目的人之一,他对卫公点了点头,就开始了下一个流程。
献黍。
这是一个需要老农人带着地里新割来的麦子或者黍禾,安防在祭坛之上。
一个鹤发童颜的老者,看着精神奕奕,神采飞扬地抱着地里长出来的麦穗,走到了祭坛边上,躬身对卫公说到:“君上,请看!”
大田多稼,既种既戒,既备乃事。
以我覃耜,俶载南亩。
播厥百谷,既庭且硕,曾孙是若。
……
来方禋祀,以其骍黑,与其黍稷。
以享以祀,以介景福。
这一首《尔雅·大田》也不知道在多少个丰收的年景之中被传唱了,但是每一次以丰收作为目的祭祀活动,都免不了要传唱一遍。
在场的不管是国君,还是普通的士卒随从,都陶醉在粮食丰收的场景之中,仿佛这一首歌有着神奇的魔力,能够给予他们所乞求的一切幸福。
而太子训躲在卫公姬颓的背后,也唱着这首对他来说很熟悉的歌谣,但是心情却跌落谷底。他曾经奢望的万众瞩目变成了河滩的一摊烂泥,他甚至连祭祀的主要部分没有到来之前,就被他的父亲剥夺了这项权利。这让他内心焦虑不已,同时也愤恨不已。
鲁公!
本太子和他根本就没有间隙,为何处处针对他?
或许只有一个人才能让鲁公这么做,就是他的二弟,公子岐。储君之位已经定下,难道这个家伙还是心不死吗?越是靠近巅峰的时候,越是容易懈气的时候,同时也是最疑神疑鬼的时期。太子训也不能免俗,事实上,他的情况不妙,甚至比其他储君更加尴尬。
一方面,他缺乏一个地位显赫的母族,至少和公子岐是无法比。
另一方面,父亲姬颓一直对他非常挑剔,似乎做任何事都无法获得姬颓的褒奖。但是公子岐却很容易获得姬颓的赞赏。
嫉妒就像是一根刺,扎进了太子训心头最软弱的地方。他攥这拳头,深怕自己因为无法控制情绪而做出让姬颓不满的事来。尤其是姬颓之前还传出生病的传言,对,肯定是伪装,要不然姬颓怎么可能还出席夏祭?
甚至在夏祭之中一出现问题,他就出现了。显然,这是一场针对他的阴谋。原因就是当父亲的根本就不信任他。这让太子训非常绝望,他并不想做一个毫无建树的储君,也没有想过在卫公的位子上混等死。他也是有理想的人,当然,让他征战四方,扩大版图这是妄想了。但是太子训也不认为自己会做的比父亲姬颓差。
人就是这样,在看人做事的时候,总觉得自己能够比对方做的会更好。
可是一旦做了同样的事,就开始怨天尤人。
赞美丰收之后,接下来就是舞。
这是对祖先庇佑的感恩,同时也是祭祀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六佾的舞者,唱着古老的唱词,跳着战舞缓缓地靠近祭台。
一佾是八人。
六佾的话,就是四十八个人的舞蹈方阵。
当然,祭祀这么重要的活动,是不会让歌姬出现的,只能是宗学之中的士子担任这份庄重而又神圣的工作。
不过,在队伍最前的一个小胖子不这么认为。
干戚,铠甲,甚至是涂在脸上的颜料,都不能掩盖这家伙的一身肥肉。袒胸的情况下,一堆堆如同水波一样晃荡的肥肉,白皙的如同牛乳一样的辣眼睛。孙伯灵气喘如牛地跟着舞步的节奏,心头就只有一个念头:“小爷要减肥,一定要减肥成功。”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宗学之中,学子的人数一直都不多。毕竟能够进入卫国最顶尖学府的子弟,都不是出身普通的小贵族。这就导致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一旦大型庆祝活动之中,需要士子参加的活动,人数不够。
于是,比同龄人高大一些,却已经进入了大学的孙伯灵就被很不幸的抓壮丁了。
一开始他还很高兴,以为这是露脸的事,祭祀可是国家最为重要的活动,有他孙伯灵参加,肯定增色不少。
可接下来的排练,乃至正式的入场,让他傻眼了。这服装简直就是一件小的不能再小的马甲,穿在他身上,有种化腐朽为神奇的紧身感。如同用绳子扎着煮熟的肘子,肉都鼓鼓囊囊地露出来了。胖子的肉基本上都是软塌塌的,属于那种动一动就波涛汹涌的视觉感受。不仅如此,他还因为学习好,排练认真,被作为领舞的重要选手,被安排在第一排。这不能怪他,孙伯灵习惯了做任何事都全身心投入,加上才智过人,让他总是比周围的同学高出一大截。
对孙伯灵来说,好在脸上涂花了,要不然他在祭祀活动结束之后,恐怕再也没办法在帝丘住下去了。舞步是《武》,也称为‘大武’,是纪念周天子击败商纣王军队的战舞,也是六舞之一的经典舞蹈。基本上,祭祀活动中《武》是首选。分为六个小节,展示了周天子获得天下的丰功伟绩。即便是干戚(盾牌和戈类武)这些都是为了跳舞而准备的道具,分量上都已经做了最低的处理。xǐυmь.℃òm
但是对于在鼓点和节奏之中还要保持队形的战舞舞者来说,也是很大的负担。但是孙伯灵的心里已经完全忘记了身体的劳累。他只有一个念头——
太丢人了。
他甚至在舞队行进过程之中,听到了边上观礼的人发出幸灾乐祸的笑声。这让他内心再次受到了无穷无尽的打击。
甚至当边子白听说孙伯灵被选中参加战舞的表演,还幸灾乐祸的笑道:“开心就好。”
是啊!开心真的很好,可是他根本就开心不起来。
他的表演虽然中规中矩,但是身材太出挑,以至于几个国君都被他的魔幻舞步逗得忍俊不已。没办法,祭祀活动,很严肃的,不敢笑。
战舞是纪念祖先征战的歌舞,和平日宴会之中的歌舞截然不同。好在这个过程并不长,孙伯灵好不容易结束了舞步,站在了祭坛之下。
边上有一个不认识的大叔,还一脸忍俊地对旁人说到:“这个领舞的小家伙很醒目。”
这让孙伯灵好不容易平复下来的心情再一次坏了起来,他的评价竟然只有‘醒目’而字?
用后世的解释就是辣眼睛,孙伯灵在心底暗暗发誓,他这辈子……不下辈子也不会在跳什么战舞了,爱谁谁去,反正小爷不伺候了,真的丢不起这个人。
鲁公姬奋站在高处,心头抱怨不已,这卫国难道没人了吗?
怎么派了这么些个人糟蹋‘大武’,简直就是人神共愤。
当然,他也不过是这么想一想而已,毕竟‘大武’之后,祭祀活动已经过了一半,甚至一半更多一些。
接下来就是——颂。
是对祖先的丰功伟绩的一种追忆,这时候就该主祭之人出马,在祭品之前开始朗诵对祖先的敬仰。这也是祭祀活动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华夏是宗族社会。
华夏人信神仙的方式很特别,他们可以相信任何一个外来的神仙,同时也不相信这些神仙真的是法力无边。只不过是为了精神寄托而已。他们唯一相信的神灵只有一种,祖先。
在同一个祖先之下,子孙和睦,追忆过往,听从祖先的聆讯,这是每一个人华夏人会认真做的事。因为他们相信,只有祖先才会和他们同在,至于神仙……这是一种经常不在家的神灵,很不靠谱。
随着一团青烟飘到空中,祷文在火堆之中被化为灰烬。祭祀到了这一步,算是圆满完成了。
鲁公在卫公朗诵完颂歌之后,高喊道:“礼毕!”
接下来就是分胙肉的过程。
这时候卫公还不能上前,毕竟祭品是连肉带骨头一起烧熟的,带着骨头,任何一个国君对此都毫无办法。这时候就需要庖厨先出马了,上身光着的庖厨抱着一把刀登上了祭品区域,先是行礼,从容不迫的将手中的到切入牛腹之中,就见刀柄在庖厨的手中晃动了几下,一条完整的牛腿裤就被剔了出来。
随后,庖厨在众人的叫好声中,意气风发地开始了属于他的表演。
一个完整的牛骨架出现在案板上那一刻,庖厨这才松了一口气。接下来是羊和猪,这要比单独对付一头牛来的要容易些。庖厨三下五除二就完成了整个剔骨的过程。
终于到了卫国士大夫最为兴奋的时候,分胙肉。
这荣誉,也是各自争斗的战场。唯一的评判就是卫公手里的那柄刀。不过这次夏祭的情况和往日不一样,原本往日一定会在国相子思手中的牛耳,被卫公切下来之后,送到魏击的手中。对此,魏击起身感谢。
等到一干国君使团的人都分到肉之后,众人才发现,牛被分光了。
公孙鞅甚至眼神晦涩地失落不已,他发现自己想要得到一块胙肉的愿望,恐怕要落空。这让他颇为沮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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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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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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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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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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