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里日长,天也亮的早。阳光顺着窗户洒入屋子里,迷迷糊糊之间路缦睁开了眼睛,发现糜子正蜷缩成一团睡在她边上,脑子里还是昨日夜里妖精打架的景象。
她甚至在心中对师氏了一种畏惧的反应。
哪里想到南卓派来的师氏竟然有如此多的花招,每一个动作都是那样的让人难以启齿,路缦的脑袋里简直想象不出,都那样了……为什么师氏还能表现出一本正经的样子,好可怕的女人!
她可是昨日脸烧的如同能烙熟饼子一般火烫。
更要命的是,师氏只管放火,却根本就没有灭火的意思。
宛如在夏日中午走在沙漠之中,连口水都不让喝,太过分了。当然真要是有人来‘灭火’,路缦肯定要暴起,一定会让莽撞鬼没了贼心贼胆,外带连作案工具都要没收,来个一刀两断。
而糜子呢?
比路缦都不如,如同离开了水的一条大鱼,就知道张着嘴呜呜叫着,颇为无用。
想到羞死人的场面,路缦捂着脸从耳朵后头一点点的变红起来,一直延绵到了脖子根,宛如熟透的苹果。心里就一句话反复念叨着:“没脸见人了!”
撑着手臂起来的时候,路缦更羞怒地发现腰也有点紧,似乎有点酸痛的感觉,这一晚上的被两个女人折腾成这样,让她气地快要发狂。
朝食的时候,边子白见到了一个有趣的场景。
路缦低着头,却在注视下连脖子都红透了,而糜子似乎也没脸见他的样子,这让他很诧异,多嘴问了一句:“师氏都教你们什么了?”
“你怎么还不走?”路缦答非所问,此时此刻,她真恨不得有个缝钻进入躲避。
就算是杀了她,路缦也不会将昨日的事说出来,场面坚持让人奔溃。于是只能用嫌弃的口吻让边子白快些离开。似乎边子白走了,她就能免去尴尬似的。尤其让她头痛不已的是,师氏的教导要延续三天,这让人怎么活?
边子白也没在意,他知道等到糜子一个人的时候问,她一定会告诉自己的,呵呵笑道:“你们连家用的什物都没带,这不给你们整理一些,好过要用的时候没有。对了,婚礼放在城外的庄园里,你没意见吧?”
“怎么放在哪里,好像要过河吧?”
路缦微微蹙眉,她并不喜欢麻烦,尤其是要赶路结婚,这让她本来就觉得压力很大的婚礼,顿时又加了份量,格外沉重起来。而边子白在一旁开口解释道:
“不用过河,就在濮水边上。岳丈的名望你也不是不知道,如果外界知道他老人家要嫁女,估计连国君都要被惊动几个。”这话一点都不夸张,如今在帝丘的诸侯国君就有好几个,加上卫公,即便最后不会每个国君都来,但礼都会到。这会给列御寇造成很大的困扰。
想来想去,能找一个相对僻静的地方才比较符合心意。
“当然了,你的师兄们也要参加,总不能老师嫁女,他们还住在社庙里啃麦饼吧?连一顿酒都不让他们喝,最后岳丈脸上也不好看。还有我的一些朋友,官场的下属同僚,也会参加。想要瞒是不太可能,也没必要,又不是做什么偷偷摸摸的勾当。从简已经委屈你了。”
余下的几天,他们就不能见面了。
似乎定下婚期之后,连边子白都诧异,他的心好像和路缦近了不少。
这种感觉有种像是亲情,会随着时间越来越浓,却仿佛又不会像火焰一样燃烧起来。
“糜子。”
在院子里,边子白看到路缦进了屋子,喊住了糜子。
后者迟疑地走了过来,眼神中焕发着让人心动的神采,但是下一刻眼神顿时凝固了。边子白问:“昨天师氏到底教你们什么了?”
糜子的眼神顿时慌乱了起来,左顾右盼了一阵,突然撒腿就跑。
哐当……
有句话叫什么来着,慌不择路。没留神看路的糜子一脑袋撞在了门框上,好在并不严重。最终,边子白被路缦推出了院子。成了孤家寡人的边子白,无趣地摸着鼻子,一脸的不在乎地站在大街上,自言自语道:“我就是好奇而已。”
没错,边子白只不过是好奇,他很想知道古代的师氏是如何将成人教育灌输给新人的,这很重要。甚至他还有心事将这些有趣的东西整理成小册子,有空的时候再编辑成册。得亏当事人不告诉他,要不然,边子白恐怕要留下一部千古奇书的同时,成为纵横两千年的老司机。甚至比白居易的弟弟更加出名不可。这位就是写《大乐赋》的唐代文豪百姓简,书中描写都是闺房之乐,堪称古代夫妻宝典。
有人会问,为什么白居易如此让人敬重的文豪,他的弟弟却如此好色?
问话的人肯定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白居易一生写了三十余首关于青楼的诗歌,他难道就从来不去青楼?这不是瞎扯吗?没有生活,哪里来的灵感?可见这俩兄弟都是青楼的常客。唯一不同的是白居易的弟弟在写作方面注重写实,而白居易注重意境。于是写实的弟弟名声臭了,成了小黄文作者;写意境的哥哥却成为千古留名的大诗人。
边子白之所以对师氏的教导感兴趣,多半来源于百姓简的《大乐赋》,他要是整理成册,这部千古奇书将早出世1500年,绝对是一桩美事。
可惜,没有人配合他创作此千古奇文。
颇感无趣的边子白只好将注意力放在了婚礼的布置上,准备出城一趟。
卫宫,勤农殿。
大殿里里外外都被清扫干净,这将是夏季最为重要的场所,大殿前面就有一个专门用来祭祀的封土丘,用五色土填充,预示着五谷。
而夏季是一年中最为重要的粮食成熟的季节,小麦,黍米、稻子都在这个季节成熟或收割。
尤其是黍米,这种粮食之所以被广泛种植,很大的原因恐怕是黍米是最好的军粮,甚至没有之一。原因就是黍米很容易储藏,而且还不容易坏。最长的储存时间可以达到十年左右。但是小麦和稻谷之类的粮食根本就无法达到这么长的存储期。最多也就是三四年的样子。
除去换仓,转运,囤积消耗的时间,就要耗费一年左右的时间,尤其是边塞,可能会更长一些。这就给本来存储不易的小麦等农作物的接受度增加了不少的难题。
以至于,如今虽然在帝丘磨盘已经普及,但是因为收税一直用黍米,导致百姓还是习惯主要耕种黍米。
这次卫国夏季的主角,也就是黍米。
仔细查看了最后的角落,没有发现遗漏之后,乐平打发走了打扫的宫人,独自一人在空荡的大殿之内,面带忧色。他站在王座面前,背对着宫门,发愣起来。乐平喜欢一个人呆着,在享受孤独的同时,回忆着往事,似乎这时候他才能真真切切的感受到自己活着,如同行尸走肉般的麻木也渐渐被唤醒了一些。
有脚步声。m.χIùmЬ.CǒM
长期生活在宫廷之中的生活,让他对任何外部的声音都一种近乎疯狂的警觉。
步伐很重。
乐平没有回头,他只是皱起了眉头,他很不喜欢有人打扰到他,尤其是独处的时候。自从两年前,他被调到了丁祇的身边之后,他在宫中的地位也渐渐地水涨船高起来,平日里阉人、宫女对他也是颇为顺,渐渐地养出了一些官威。
不对。
是老狗。
乐平听到了熟悉的声音,是丁祇的脚步声。而丁祇也没有开口的意思,径直走到了和乐平几乎平行的地方站住,也看向了王座。
良久,丁祇才开口道:“这个位子很多人都想要坐上去,但是更多的人却因为痴心妄想而最终落得个粉身碎骨的下场,你知道原因吗?”
“老祖,奴婢不知。”
短短的几吸时间,乐平已经平复了心情,他恢复了往日的表情,对丁祇顺从道:“奴婢不过是累了,站着休息一会儿。不知老祖有何吩咐,奴婢马上去办。”
“我的话你还会听吗?”丁祇阴阳怪气道,声音如同一扇破旧的窗户,在冬日的夜晚呜呜作祟似的,让人不寒而栗。
乐平心头一紧,但是随即又松开了,他知道丁祇的日子不好过,卫国夫人身边的小内官贾弃可是对丁祇内宰的位子虎视眈眈,而随着卫公身体抱恙之后,丁祇在宫廷内的权威已经多次受到了贾弃的挑衅。几次挑衅,丁祇都没有做出任何反应,只是生生地受了。这让最为势力的宫廷内,对丁祇的权威开始了动摇。反倒是贾弃身边聚集的人越来越多。
甚至有传言,等到卫公薨毙之后,丁祇将被殉葬。
真要是这么一个结果的话,丁祇的死期似乎也不远了。这让乐平心头大快之余,暗暗地惋惜,便宜了这个老狗。
但是在丁祇面前,乐平还是不敢有任何反抗的情绪,他知道丁祇的可怕,也知道丁祇还有很多的底牌没有动用,在卫公活着的时候,至少在还没有糊涂的时候,丁祇还是宫中的内宰,是宫中内最有权势的宦官。他知道丁祇的疑心很重,一旦被他怀疑上,不死也要脱一层皮。
乐平赶紧回答:“奴婢莫敢不从。”
“好一个莫敢不从,哈哈……”丁祇仰天长笑,他觉得很有意思,就如同一直精力充沛的狸花猫,盯着一只注定要死的老鼠。老鼠表现地越顺从,他之后的攻击就会越重。
丁祇笑停,幽幽道:“那么你将下毒的背后之人告诉丁某吧!”
乐平闻听,脸色顿时惨白一片,冷汗从头皮里沁了出来,不一会儿的功夫,就已经是汗涔涔,如同从水里捞出来似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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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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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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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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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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