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人总要经历过一些事情,才会长大。
可现实是,人总是被逼急了之后选择跳墙或者谎言。前者过于极端,但好在几乎没有麻烦,就是一次镇痛而已;后者却需要承担无休无止的麻烦和不断的欺骗,会让人在不停的圆谎之中陷入两难。但要是让一个普通选择的话,等多半会选择谎言。
麻烦,虽然让人痛恨,可是作为一个凡人,我们时刻都在逃避着各种各样的麻烦,可麻烦却似乎永远都没有远离过我们的生活。
思来想去,讲真话的后果很严重。
边子白决定避重就轻,他总不能说,自己很享受这种贵族之间的潜规则吧?这话要是说出口,总感觉有点没脸没皮,还有可能因为得意忘形,被家暴!反正魏击也不在场,他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魏击的头上,估计也不会有人会跳出来指认:“这事说来话长啊!前几天,我和南卓授命去了魏击大营之中,恳求魏国出兵帮助卫国抵御赵军的南下。”
“要打仗了吗?”
果然,女人一听说打仗,所有的注意力都会被转移过来。尤其是当边子白叹气道:“要是不出意外的话,我会成为卫国前线的主将。”
“荒唐,你才十几岁,怎么就能成为主将?这不是让你去送死吗?”路缦大惊失色,对于朝政,她从来都是漠不关心的态度,似乎也没有想到过,有朝一日边子白会像很多分别之后再也见不到的青壮一样,被送上战场。
边子白长叹道:“谁说不是啊!可上军的主将是大宗伯南丰,还有就是南卓了,你看这两个人那个像是能去带兵打仗的主?再说卫国的庙堂之上的情况你也清楚,一说要打仗,一个个都唯恐避之不及,恨不得找个替死鬼给敌军送人头,好免除一场大灾祸。”
“但是他们可以逃跑啊!”
这话说的,很卫国。
糜子听得目瞪口呆,这卫人的想法绝对和魏人是不一样的,主将还没有上战场,就开始寻思着要逃跑了。这要是让魏侯知道了,估计又是一场雷霆之怒。但同时,她也不愿意边子白踏上战场,成为那个可能被牺牲掉的倒霉蛋。美女喜欢英雄的气概,可是当自己的丈夫要踏上战场,成就英雄伟业的时候,她们又怕变成寡妇。
一场注定是失败的战争,在政坛上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甚至要比胜利更加难能可贵。因为可以将在正常官场无法用极端手段解决掉,却又处处给自己找麻烦的政敌寻找一个好的归属。统统都送上战场,要么死,要么名誉扫地的苟活下来。总之,不管死活,政敌的官宦生涯都将被迫结束。
边子白一开始也是这么想的,逃跑也不见得丢人,反正打不过。
但卫国太小了,一不留神就会逃到国都,这就尴尬了,这算是正常的撤退呢?还是带路党,把敌人带回大本营?按照正常的思路,结局很可能被气恼之下的卫公在帝丘的城门楼子上开刀问斩,以儆效尤。
“南卓是不敢逃的,连南氏都别无选择。这次赵国的目标不是边境的小村庄,而是戚邑,他们的胃口很大,大到连南氏都成了他们口中的肉。”边子白说完顿了顿,赵国几次南下作战,声势浩大是不错,可抢劫对象是卫国的地主,小贵族。一次作战能够抢劫一百多个村子的诸侯国,也就是赵侯赵章了,他可真下得去手。堂堂一个国君,带着军队去对农民抢粮食,这事放到历史上,都属于奇葩的行为,可赵章就是做了,能拿他有什么办法?
边子白继续道:“卫国是无法抵挡赵国南下军队的攻击,就算是有大河之险的戚邑,到了冬天河面也要封冻,到时候赵军连渡船都省了。无奈之下,只能求助于魏国。可是魏侯拒绝了我们?”
“魏人的良心都让狗吃了!”路缦气急。
卫国每年都给魏国不少好处,魏国要打仗,卫国出钱出粮也不在少数,可是当卫国受到欺负的时候,魏人却连伸手拉一把的心思都没有,这难道不是良心被狗吃了吗?
“哎,缦姐你是不知道啊!南卓以前和魏国的公子罃关系很好,双方也有合作,戚邑毕竟是大河上的重要商埠,能够每年给魏国带来不少货物运输上的便利。他当时就因为和公子罃有合作,觉得请求魏国出手帮忙并不难。”
“可谁能想到,公子罃根本就没有跟随魏侯来帝丘,在魏侯身边的是公子缓,本来就是敌手,不落井下石已经是谢天谢地了,更不指望他能帮忙。”
边子白心说,公子缓应该一开始就是这个心思,爷们没造谣。
“还有魏侯身边的佞臣王钟,此人善于蛊惑,处处于我等小国臣子为敌。加上南卓也被公子缓看不顺眼,这让我等在魏侯营地的处境岌岌可危。援军求不来且不说,魏侯还对我等恶劣至极,我和南卓被魏侯扣留几日,连飨食都不安排。我倒是好一点,随便垫吧一点也就过了,啃军粮虽然味道不好,但也能吃饱。可你想一想,南卓这位公子哥,他哪里遭过这等罪啊!说什么也咽不下去,好好的一个翩翩公子饿地都快没人形了,你说可怜不可怜?”
糜子傻乎乎的看着自己要托付一生的人,有种内心深处涌出的绝望,似乎他们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仿佛生活在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突然间重合了。为什么边子白说的所有的话,她都没有经历过呢?这哪里是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良配啊!谎话张嘴就来,连一丁点的打断都没有,像是这几日真实发生的事情似的,太颠覆人设了?
说好的是白衣公子,羽扇纶巾,世外高人的形象。一下子跌落凡尘,变成了一个为推卸责任谎话连天的熊孩子,糜子用不到十七年的人生经历根本就无法适应这等转变。
要说吃苦受罪?
边子白敢拍着良心说自己是在魏侯营地惶惶不可终日?有性命之忧?还被看押在冷冰冰的帐篷里,限制他们外出?
可糜子好像记得,魏侯不仅怕冷落了边子白,让女御安排了她去边子白暖榻,甚至还是天天大摆筵席招待边子白,深怕让边子白不满。就算是魏国宫廷的庖厨因为做出的菜品不满意,边子白还亲自给庖厨讲解了几道菜品,才让他没有因为食物的原因抱怨。公子缓更是用对老师的恭敬来和边子白交往,至于厌恶和陷害,更是无从说起。
王钟倒是很不满意,魏侯身边的人都知道,他只要看到魏侯对那个官员有重用的迹象,这老头就会不高兴,甚至会跳出来坏事,可他在魏国说话不管用啊!
边子白也是说到了兴头上,反正不管别人信不信,他自己先信了:“……说时迟那时快,当时王钟正准备向魏侯高发南卓资敌之举,甚至已经准备下杀手的危险时刻。这时候在魏侯身边的侍女糜子不齿佞臣陷害忠良,却无奈位卑言轻,只好连夜偷偷的将王钟故意陷害的奸计告诉了我,当时我和南卓在魏国军营之中举目无亲,面对强权,我和南卓两人命在旦夕之间。好在有糜子帮忙,偷听到了一次密报之后大怒。再一次偷偷将消息告诉我等,原来赵国似乎也准备对中山的魏军下手。知道了魏侯发怒的原因,幸亏我激灵,顺着魏侯怒气的缘由想到了一个计谋,才化险为夷。”
“可是糜子就不一样了,她不过是一个侍女的身份,在宫掖之中,这等女子或许昨日还入繁花绽放般美丽,第二天就成了一具冷冰冰的尸体。何况她还将王钟的奸计告诉了我和南卓,已然被王钟怀恨在心。继续在魏宫之中,必死无疑,无奈之下,我和南卓只能用偷天换日,将一个身材和糜子相似的小卒子杀了,换上糜子的衣服,这才乘着离开魏营的机会将她接了出来。”
边子白大窜一口气,真累啊!感觉自己有种说书的错觉。而在他和南卓在魏侯大营的经历,仿佛是一场鸿门宴。
虽说故事很不完善,漏洞百出。但好在没有一个人是可以去求证的,这叫死无对证,要么选择相信,要么选择不信。
反正边子白在魏击王帐的对话,连守卫的魏侯亲卫士卒都被要求出帐二十步,留在帐中的人都是不可能泄露谈话内容出去的。绝无被偷听之后,泄露出去的可能。至于魏侯、公子缓、王钟,他们都不是可以被询问的对象。别说路缦了,就算是太子训去问,也是灰溜溜地不会给好脸色看。而路缦……估计连魏侯身边一百步的距离都不准踏入,怎么去求证边子白说的是真是假?wWW.ΧìǔΜЬ.CǒΜ
路缦眉宇间的怒气似乎消散了一些,眉头也展开了一些,轻声叹道:“既然是烈女,那就留下来吧!”
“缦姐,你相信了?”边子白突然惊觉似乎这样说话不太对劲,似乎有种轻而易举就获得了信任,失去了所有难度之后,缺少了一种自我满足的成就感。可他惊诧之余的反应,有种故意欺骗的痕迹,连忙改口道:“不是,缦姐,你是说你答应让糜子留下来了?”
路缦没好气地白了边子白一眼道:“子白,你是否觉得我路缦是那种是非不分,恩将仇报之人?”
“怎么会?”边子白媚笑道:“您的心好着呢!”
路缦有点无语,边子白这反应怎么就和孟轲一个德行,总要到事发了的时候,笑地人畜无害的样子,刻意讨好的痕迹太重了。当然,当师父的肯定不会不如弟子,再说孟轲才五岁,要是边子白比五岁尿床年纪的孟轲都不如,他还怎么当师父?
孟轲认错的反射弧基本上是和巴掌和屁股亲密接触之前才会警觉,原来自己又闯祸了。
而边子白,早在回家的路上就开始在心底里想坏主意了,就开始想应对的法子了。
路缦也是心中无力,她感觉好累,感觉和边子白的关系仿佛是孟母和孟轲的关系,当然,这个念头一经出现在脑子里,顿时被他甩地无影无踪。说不出的苦涩和心酸:“你也累了,去好好洗一个澡,去去身上的晦气。”
“好嘞!”
“等等!”路缦突然叫住了边子白,似乎有难言之隐,却又无法启齿,贝齿咬着下嘴唇犹豫了好呢就,才开口道:“家父不日回来,你要有所准备。”
“爹要来?你还有爹?”边子白开口的语气很不对劲,这时代也就是入赘的赘婿才如此喊岳父。一般地称呼是‘外父’,通俗的叫法有‘外舅’,‘丈人’、‘妻父’之类的。不过‘外父’最为普遍。路缦纠正道:“子白,你不是入赘,别瞎叫。”
边子白被吓得不轻。老岳父永远都是女婿在新婚和恋爱期最大的敌人,当然在外孙或者外孙女出生之后,关系将成为非血缘关系中最牢靠的盟友。可让边子白惊恐不已的算是,路缦竟然有爹?他还以……好吧,他这个想法有点大逆不道。
但也不足为奇,路缦有家产,有店铺,很容易被人想到是祖业。因为如果是丈夫家的产业的话,丈夫死后没有子女傍身的小寡妇可没有资格占有故去丈夫的家产。就算是有子女,恐怕也不容易。就像是孟母,她什么要向周围表示要替丈夫守节?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丈夫死后还有一些家产,可以将来给孟轲成家立业做准备。可一旦孟母要是有改嫁的心思,这份产业就要被族人给瓜分了。这也是边子白很不厚道的以为路缦的家人都死绝了……
路缦气地直哼哼,眼神直接瞄到了挂在柱子上的宝剑摇光,眼中冒火,恨不得一把将剑拔出来,来一个最痛快的了断。喘息了很久,才咬着后槽牙瞪眼道:“难道我是石头里蹦出来的?怎么就不能有爹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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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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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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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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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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