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要合。
年龄是小点。
先把婚事定下来。
……
反正当事人正在城楼边上放纸鸢的时候,就被赵武抓兔子似的提留了起来,送回家。
好言好语是不可能的,先是孟母在后院逮住了孟轲就是一顿暴打,凄厉的嚎叫笼罩了整座宅子。然后梨花带雨的小家伙耷拉着脑袋,沮丧地来到了前厅。看到弘考的那一刻,似乎愣了一下,随后却忍不住战栗起来,这个爱告状的中年大叔竟然是他的岳父?
他不要,可不可以?
而且,街头上的小孩子做游戏而已,就连孩子都知道是假的,大人却当真了,这太过分了。孟轲很不忿。他觉得自己很冤枉,在他看来,本来大家都知道是一场欢喜的游戏而已,最后有人当真了,这不是坑人,是什么?
饶是被一个五岁的蒙童,用一张哭花了的大花脸,眼眶中闪烁着晶莹的泪光,哀怨地注目着,弘考开始怀疑起来自己近四十年的人生阅历,他的老脸有点挂不住。
尤其是,他还是那个告状者,是诱导孟轲挨打的罪魁祸首。
反正这事他想要赖掉都赖不掉,孟轲那个大嗓门,在后院哭天喊地的动静,根本就阻挡不了传入了他的耳朵。曾经他也一度心惊胆战不已。似乎有种出师不利的感觉。
更让他尴尬的是,他都不知道如何称呼孟轲。
小友?
冲着边子白的官阶和名气,处处不如人的弘考要是串门,遇到了孟轲倒是可以这么叫,甚至有一种长辈对后辈的提携之意。尤其是孟轲看似前途无量,有两个才学雄厚的老师在背后,这句‘小友’喊出来,更没有负担。
可如今?辈分不对。
爱婿?
要是听到这么一句话,孟轲咧开大嘴当场哭着不要,他该如何收场?
正在弘考为自己找的这个女婿头痛不已的时候,孟轲开口了:“大叔,你我往日无冤近日无仇……呜呜……”
还没等说完抱怨的话,孟轲一肚子的委屈就被边子白给按下去了。这小子也不看看情况,孟母坐在他对面的脸色如同铅皮似的,黑黢黢的,别说拿出擀面杖教训儿子了,就是拔出一把刀来,也说不准啊!生死攸关的时候,孟轲这小子还胆敢作死,估计刚才那顿打算是白挨了,等人走了,他们母子的日常还得继续。
说起来也奇怪,孟轲这小子似乎不怎么怕挨打?
也不能这么说,基本上打了之后,过一天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好心情。
这等心态,绝对不该是儒门的徒子徒孙的种子啊!
“六礼的话,恐怕要等小轲成年行冠礼之后才能举行了。”孟母觉得有点对不住弘考,虽然她也意识到弘考似乎并非是看在孟孙氏的面子上,将女儿下嫁给孟轲的。孟孙氏就算是权倾一时的年代,恐怕卫国的大夫也不会对鲁国的大夫有所敬重。攀龙附凤更是子虚乌有。
孟孙氏的辉煌早就不再,对于孟母来说,给孟轲找一门亲事也都是不敢想的事。她甚至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这也不算是羞辱,毕竟女孩的父亲是一位大夫,就算是下大夫,也大夫啊!反正是跨过士一级的鸿沟。而她对孟轲的期待,是在有生之年,保留孟孙氏寒门的地位。
别以为寒门是真正的穷人,寒门也是门第,只不过是破落了门第。还是有机会和希望不如朝堂的阶级。
而如今,他们双方的地位似乎根本就是天上地下,毕竟弘考再不济,也是下大夫,而孟轲似乎是个没爹的苦孩子。
弘考急忙道:“正该如此。”
六礼源于《礼仪·士昏礼》,也就是青年男子人生中第二个重要的大事件。第一件是二十岁的时候,士冠礼,这也是男子成年的重要礼节。也有提前举办的,表示着男子已经成年。毕竟,眼下男子普遍会在二十岁之前成婚,并且拥有孩子。
早一点的话,二十多岁,不到三十岁做岳父的也比比皆是。五十岁儿孙满堂才是这个时代的标配。
五岁的孟轲遭遇了人生五年之内最大的一次打击,玩耍,玩出大事来了。
但也不是没有任何好处,他终于在五岁的时候,不用为了将来二十五岁没有媳妇,眼巴巴的看着人家的媳妇,做春梦了。
可是,这个惊喜,一点也没有让他开心。
“师父,我能不能不娶淇姐?她比我大,还傻傻的,我想要找一个年纪比小的女孩。”孟轲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赖掉一桩婚事的理由。可惜,在弘考有意的情况下,孟母是不会让孟轲做主的。甚至不考虑女方的年纪,不管是大一岁,还是大十岁。可以说,在孟母出现在厅堂的那一刻,孟轲想要寻找自由的幸福,只有离家出走这一条道了。
不得不说,孟轲的婚姻观很正,附和大部分人的普世观念。男人都喜欢比自己年纪小的女人,尤其是年轻的时候,反而岁数大一点之后,可能会换口味。不过在路缦面前,边子白似乎也不敢支持孟轲的正确理论,只能沉着脸告诉自己家的弟子:“小轲,岁数大一点好,疼人!”
路缦淡淡一笑,表示很满意。
但他忘记了一条,这桩婚事其实根本就不是边子白替代决定的,而是孟母。
尤其是在孟母还在他对面的那一刻,孟轲还敢作死,边子白不得不羡慕孟轲拥有一颗强大到让人惊叹的大心脏。
不过有一点边子白很好奇,孟轲既然不喜欢弘大夫的女儿,为什么每次都要争着当新郎官?
“小轲,为什么你每次都要当弘大夫女儿的丈夫?却说自己一点都不喜欢她?”
“她很会吃,嘴巴很馋……”
孟轲回忆着,数落着弘大夫幼女的种种不堪行径,却仿佛所有的罪状都按在自己的头上似的。继续作死道:
“一共就两个女孩,我要是不占一个,岂不是便宜了别人?”
有句话说得好有道理,有便宜不占,王八蛋。就是孟轲当时犯案时候的心态,也符合大部分人的价值观。不过,显然他说这话的场合不太对劲,见孟母咬碎银牙的隐忍劲,边子白心中笃定,孟轲恐怕这一晚上不好过啊!
不过,这也不怨他这个当师父的,完全是孟轲这小子玩性太大,动不动就惹点事出来,当妈的,尤其是寡居在家的年轻妇女,怨气恐怕还要暴涨几倍。边子白继续逗他,反正闲着也是闲着:“那不是还有一个女童吗?你为什么不和她玩结婚的游戏?”
孟轲一脸凝重道:“朋友妻不可戏,孟轲岂是那种浪荡子。”
“你不是像的问题,而是已经快了好不好。小子,你也长点心吧,以后再要作死,恐怕只能以命相抵了。”边子白捂着额头头痛不已,他似乎有点后悔了,招了孟轲这个弟子,改变了他原本的求学轨迹,是否真的对?
可是转念一想,孟轲原本的求学经历应该是在绛城吧,就是邹国的都城。可是孟轲母子两个从邹国千里迢迢来到了卫国,本来就已经将原本的轨迹全部破坏了。他就算不给孟轲做这个老师,恐怕孟轲也不见得一定会去加入儒门旗下了。
王诩老头在边上呵呵直乐,孟母实在听不下去了,眼不见心为净。也知道当师父的在逗自己的儿子,告了一声罪之后,就回后院了。王诩问道:“你小子,一身的痞性,让你师父很被动啊!还朋友妻,你们才多大的点年纪,就懂娶媳妇生儿子不成?你那个朋友到底是谁啊?说出来让我听听。”
“庄周啊!”孟轲掰开两个手指头兴奋道:“我们一人一个!”
幸灾乐祸的王诩顿时脸色凝固了,喜悦褪去,怒气倒是没有,反而是一脸惊恐,看向边子白问:“老夫一把年纪,也不会像你这样倒霉吧?”
“瞎说什么呢,是喜事。”边子白最看不得王诩在他边上幸灾乐祸的假关心,现在连带着他也跟着一起倒霉,似乎这也不错。
“白圭!”
“白圭!”
“给我出来!”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白圭这小子变得神出鬼没起来,尤其是在王诩老头出现在家里的时候,他总是能够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之中,似乎府里根本就没有这么一个人似的。
可每当王诩叫他的时候,却能够在第一时间出现在王诩的面前,仿佛做错事一般的面带愁容,恭敬地凑到王诩的面前,喊道:“老师,您叫我!”
从关系上来说,白圭算是王诩的弟子,是无聊的时候,在帝丘开了一个识字的学馆,白圭就是学馆的学生。
但是王诩从来没有承认过白圭是他的弟子之一。
原因说不清道不明,理由只有一个,白圭太蠢。
很打击人,但白圭似乎也认了。
王诩冷哼一声,面对这个一门心思打着读书的幌子,却将所有心思都放在自己女儿身上的混账小子,王诩气不打一处来,冷冷的问道:“庄周回来了吗?”
“回来了,和孟轲一起回来的。”白圭脑袋有种想要往肩膀里缩的念头,可惜他也不是神奇的龟人,根本就做不到。
在边子白看来,这家伙越怕王诩,王诩对他的印象就会越差,可有种生物相克另外一种生物,他们之间的关系或许就是这一种。
“人呢?”
“在后院看大鹅。”小孩子就喜欢看这种新鲜的动物,当然大鹅其实挺危险的,要在栅栏外看才安全。白圭停顿了一下,大喘气道:“还带了一个三岁半的小女孩。”
只不过,庄周似乎比孟轲还要小吧?
这小子太有前途了,才四岁就已经会领着姑娘回家了,当然这个姑娘年纪也小了有点,才三岁半,但这一切都不是问题。老庄家是宋国公族,有钱,有身份,血统也高贵,庄周可不是孟轲这种假高富帅似的,家族封地都没有了,顶着一个空的鲁国公室的名头,却根本就不顶用。人家是正儿八经的高富帅。要是女孩家的大人知道了,根本就不会阻拦,甚至会极力促成这桩婚事,对所有人来说,这似乎是皆大欢喜的一件喜事。
可是作为庄周的老师王诩,他可不想这样啊!
他这个弟子是寄予厚望了的,没想过这么小的孩子就开始对生孩子成家感兴趣,这不是毁人吗?
见过大风大浪的王诩,脸色铁青,捂着胸口跌跌撞撞地朝着后院跑去……嘴角还隐隐有点抽搐……
Χiυmъ.cο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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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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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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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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