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过程仅仅用了两天。
就算是已经拜师有一段时间的孙伯灵,恐怕也没有真正融入到老师的家中,但是孟轲却毫无阻碍的融入其中,成为了其中一员。
这种本事,就连边子白的暗暗称奇。说白了,这小子根本就不拿自己当外人,还巴结奉承的话,不要钱似的往外说,这和小大人似的孙伯灵相比,好相处多了,不管是管事和仆人都喜欢找孟轲逗乐子。加上边子白弟子的身份,让孟轲在府邸内,根本就没有人去管他。
就算是孟母,自从孟轲拜师之后,也不再去约束他整日玩耍的疯性子。
因为她担心如果她过于干涉边子白管教弟子的行为,会不会引起边子白的不满。从而影响到儿子在边子白心目中的地位。毕竟这时代求学的士子身份,很多都是背井离乡,条件好的,有家中的奴仆帮忙。
但也有不要奴仆在身边打理生活的情况。
大多数求学士子都一个人,住在老师家里,或者附近,有问题来询问,或研习学问,或一边谋生一边求学。
就算是孙武后人身份的孙伯灵,他的身边也没有人照顾他的起居,也是一个人亲力亲为。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孟轲拜在边子白门下的那一刻,管束孟轲的责任就落在了边子白的身上,已经和孟母无关了,至少在老师在的时候如此。出于对名人的盲目敬仰,孟母固执地认为边子白肯定有对她儿子全盘的考虑,她不适合,至少不适合在边子白的府邸内越俎代庖管束孟轲玩耍。孟母哪里知道,边子白根本就没有对孟轲授业有一个完整的打算,甚至连框架都没有,只能先养在家里等一等。也就是俗话说的——放养。
她老人家要是知道边子白如此不靠谱,指不定早就操起后厨的擀面杖,管教越来越不听话的儿子了。
“大叔!今天吃什么好吃的?”白圭一脸无奈,想要告诫孟轲,自己不是什么大叔,自己才十九岁,还不到二十岁,连媳妇都还没有娶……叫小哥哥才合适,大叔不适合他白圭年轻俊杰的人设。可是白圭也知道,他就算是说了也是徒劳的,再说,他也没脸去和一个五岁的小孩子争论自己的长相。
真要是争论的话,不就意味着自己长得丑吗?
就算是真的丑,白圭也绝对不想承认的。更何况,他只是觉得自己的长相有点成熟,根本和丑不搭边。
再看孟轲,就算是昂首挺胸,也不到白圭的腰部,却给人一种自信,富有激情的即视感,当然如果他不是笑的那么暧昧的话,就更好了。感觉像是主人家的爱犬,到了喂餐时间,紧靠主人身边一步之内,眼神中处处透着巴结和雀跃的味道。
白圭笑道:“今天晚上吃醉鹅!”
“醉鹅?”孟轲不解,他的食谱还很苍白,各种野菜,最昂贵的估计就是猪肉。这也是他们母子最奢侈的伙食之了。除此之外,对于食物的名称缺乏一种记忆。孟轲还不明白,醉鹅到底是什么食物。
“就是大鹅,整只宰杀之后,然后用开水汆,去掉腥味;然后再用冷水激,紧实皮肉。等到皮肉收紧之后,剁成一指长,半指宽的肉,加入调料,米酒,还有各种佐料,将肉炖到酥烂之后就可以吃了。”不得不说,这个时代的食物烹饪太匮乏技巧了,白圭自从在边子白的门下学艺之后,顿时突飞猛进,隐约有种天下第一名厨的趋势。给人介绍自己的拿手菜,自然有种心旷神怡的感觉。
要是这个菜品是自己研发的,那么就更好了。可惜,没有边子白的菜单加成,白圭如今的表现也不过是个过得去庖厨。毕竟,他可不是专业厨师出身,技术有待打磨。
就介绍的功夫,孟轲就已经被这道大菜给折服了,一个劲的吞咽口水,好不容易才开口说话:“大叔,你是个豪客!”这估计是孟轲对白圭最高的褒奖了,用词太匮乏并不是他的错。在阿谀奉承的道路上,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白圭摸着脑袋,用商量的口吻道:“小轲啊!跟你商量给个事。不要叫我大叔好不好?你看我,才比你大十几岁,还没有娶媳妇,让你一口一个大叔,平白叫老了很多。要不你以后改个称呼,待会儿,我给你加个鹅腿。”xǐυmь.℃òm
孟轲刚想要点头,突然觉得不对劲,笑脸警惕的盯着白圭看了一阵,似乎有种害怕的惶恐:“你想当我亚父?”
亲爹是父。
继父有很多地方叫亚父。
孟轲是个聪明的小孩子,他的人生恐怕排在最前面的三件大事,保护母亲必然占据一个位置。而孟母是个寡妇,出身于市井的孟轲当然知道一个单身男人对一个寡妇的儿子献殷勤,肯定不是喜欢小孩子的原因。
孟母虽然端庄秀丽,却不可亵玩。再说了,白圭什么时候对孟母有过想法了,要是有这等传言流传出去,芸娘会怎么想?他还能守身如玉地等待芸娘了?白圭吓得一个趔趄,顿时放弃了让孟轲改口的念头,叹气道:“算了,大叔就大叔吧!总比当亚父要强。”突然想起边子白临时告诉府的人,从今以后,孟轲和孙伯灵享受一样的待遇。
孙伯灵什么待遇呢?
作为家中主人的弟子,如同子侄一样看待。
“只不过以后的哺食你不能和你母亲一起吃了。”
这也预示着孟轲以后将在厅堂里享用饭餐,反而之前的用餐并不符合他弟子的身份。当然,记名弟子自备干粮的那种不算。孟轲是被当成入室弟子来看待的,甚至边子白以后基本也不会再招收弟子,没名没姓的他看不上,有名有姓的,就这个时代,好像最杰出的人才一半在王诩的门下,另外一半在他的门下。当然,从数量上来说,边子白似乎吃亏一点。从质量上来说……他也好像有点不如。除了一个孙伯灵能压住庞涓一头,其他的弟子似乎都不如王诩的弟子,这让他很忧伤。
孟轲根本没有意识到他的地位水涨船高了,而是以为他母亲吃肉太浪费了,只允许他一个人吃。顿时着急起来:“大叔,我能把自己的那份肉分一半给我母亲吗?”
说话的时候,还显出一丝不舍。当然了,作为食肉动物的孟轲,唯独只有孟母才能让他放到嘴边的肉松开。其他人,免谈。
白圭双手捧腹,哈哈大笑起来:“傻小子,家里才多少人吃饭,怎么会克扣你母亲的那份哺食。只是你以后不能陪着你母亲一起吃饭了,明白了吗?”
孟轲点点头,实际上,孟母已经说过几次,以后最好不要陪着她一起吃饭。毕竟孙伯灵这个大师兄天天在厅堂吃饭,还能和客人之间说说话。她甚至惊喜,原来王诩老夫子也是家里的常客,这让她更加坚定让儿子多露面,多见世面的念头。
至于她自己,对眼下的生活满意之极,甚至在获得超过她奢望的现实面前,有点诚惶诚恐。
不得不说,孟母的眼见确实让人惊叹。或许也只有这样一个母亲,才能教导出那么出色的儿子。可对于孟轲的老师来说,边子白还是一筹莫展。孟轲这家伙……太没有定性了,甚至连坐都无法持久,只能幽怨地看着庄周如同海绵一样吸收着王诩的学识,而孟轲沉浸在他的美好童年里。
无奈之下,他才决定让孟轲接触一下这个时代最优秀的一些同龄人。
这也是让孟轲改成在厅堂用餐的原因,至于晚上就寝的地方,边子白根本就没有插手的打算。孟轲还是选择和孟母一起睡。毕竟才五岁,一个人睡不安生,也要安排人陪着,还会让孟母不放心。与其这样,还不如让亲妈陪着。至少尿炕了之后,也有亲妈帮着洗被褥,晒地图的时候至少也有大人帮忙不是?
可临近餐点,孟轲一阵风似的从大门口飞快的窜进了宅子,一阵鸡飞狗跳之后,清洗干净,神气爽地出现在了孙伯灵的边上。
就他是边子白的弟子,也没办法享受厅堂内最靠近主人边上的食案。而他身边坐下的孟轲更是如此,不过孟轲不在乎,他脑子都历史是醉鹅的影子,所有的念头集中成一个,就是——醉鹅怎么想才好吃。
别说吃了,就算是见都没见过啊!
孟轲是没有收到打击,可另外一个人被打击到了。庞涓这几天的日子真不好过,被老师惩罚之后,剥夺了顿顿吃撑的享受。只能吃半饱,这可就遭罪了。他不仅仅要学习,还要练武。武卒之子,不会武艺,这还能说得过去?
想了很多办法,却毫无头绪,王诩的弱点要是能让他看出来,还混个什么劲?
垂头丧气地跟着王诩身后,走进了大宅院之中。突然,他眼神钉在了孟轲的身上,没办法,他最近患了小儿恐惧症。看到三四岁的孩子就打摆子,已经算是心理阴影了。
不对!
那天的小子家境可不好,似乎比他家里还穷。庞涓如是想到,孟轲来到帝丘的时候,穿着很寒酸,但是自从拜师边子白之后,顿时锦衣加身,玉食佐餐,已经不可与往日而语。要是一般情况下,庞涓恐怕还真认不出眼下的孟轲,可他对小孩子的警惕心近乎疯狂,看着孟轲的脸庞就似乎想起那个没心没肺的小孩子。
孟轲?
应该是那个家伙。
天杀的,他怎么来了?
这是不给小爷活路啊!
“庞兄!”
“伯灵,这位是……?”
“家师新收的弟子,孟轲。”
孟轲?果然是他,庞涓顿时面如死灰,他好不容易将孟轲的事情隐瞒了过去,并没有引起老师王诩的注意,可让他没想到的是,孟轲这小子一转眼竟然拜师边子白。要是之前,就算是王诩知道了庞涓刁难孟轲,只要把人给追回来,多半也就算了。
可眼下,对方已经拜师边子白了,恐怕再也没有可能成为王诩的弟子了。
庞涓偷偷往后看了一眼,脸色差的都快濒死的清灰,哀求道:“孟兄弟。”
“别去,我们不输。”孟轲记仇的很,眼珠子都快飘到头顶了,伸出一只手对庞涓摇了摇,他的意思就是不和解。可庞涓完全想岔了,脸色反倒是好看了一些,压低了嗓子问:“你要讹诈我?”
“讹诈?”孟轲根本就没有这打算了,可看了庞涓扭曲的脸,顿时不乐意,好像受伤的是自己吧?
于是点头道:“没错,没有这些,免谈!”
庞涓闻听之下,都快疯了,他竟然被一个五岁的毛孩子讹诈了,似乎……自己还只能低头认罚,这是个什么世道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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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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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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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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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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