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一模一样的小萝莉,平日里站在面前恐怕要彻底分辨清楚也麻烦,更何况又跑又跳的,更是眼花缭乱。
“朵儿?”
边子白表情凝重的问道。在他的心目中,也就朵儿最贴心的小棉袄,主要是性格好,让人感觉非常妥帖。只要埋下了这个印象之后,恐怕这辈子都不大会改变了。
“是主人!”
“家里怎么来了孩子,让果儿把人叫来。”
很快三个孩子一字排开跪坐在了边子白面前,而朵儿也打理好了洗漱的用水,小心的解开边子白头上的包巾。一头乌黑的秀发,长发及腰,散开了睡边子白还真不习惯。没办法,只能用最原始的办法,将头发包起来,至少不会压到头发。
朵儿熟练的开始给边子白梳头,打理。而边子白歪着脑袋,盯着那个陌生的小男孩问道:“你是哪家的啊?”
“是我们家的啊!”赵果自告奋勇的抢答,可惜没有奖励。
边子白捂着额头苦笑道:“你们两个糊涂虫,我们家什么时候有孩子了?不对,是男孩子?”从年纪上来说,孙伯灵也算是孩子,还是个男的。但是从体重上来说……他已经成年了。
一百多斤的胖子,就从体重来形容对方的胖,似乎有点牵强。可不要忘了,这家伙才十岁。
可即便是孙伯灵年纪不大,但做派是个小大人的做派。
后院之中,两口大锅已经支起来了,一箩筐,一箩筐的蚕茧搬运在大锅的边上,就等锅中的水煮沸,然后煮蚕茧。经过了这道工序之后,在蚕茧内的蚕蛹会彻底死掉,不会咬破蚕茧,破坏蚕丝。孟母就算是在锅台边上准备干活了,还是有些恍惚。煮蚕茧的时候,女主人似乎有种跃跃欲试的要帮忙,这可吓坏她了。从小到大,她受到的教育都是主仆不同命的宿命论。哪里敢让女主下手呢?
再说男主人,也年轻的很,看着也就十几岁的样子。可已经是内史令,中大夫的官职了,命可真好。脸上还没有长出胡子,属于那种办事不牢靠的一类人。
还有这家人对奴仆也太好了一些,哪里有给这等吃食给奴仆的,一日三餐就已经过分,吃两顿已经不错了。而且每一顿都有肉腥,虽说不是大鱼大肉吧,但也不该是奴仆吃的饭菜啊!
孟母当然不是奴仆,她是说什么也不愿意低下这个头的,她只是愿意过来帮工,甚至工钱不给只要有个安顿之处管饭就愿意,算是报答白圭的救命之恩。至于原因,她是不肯说的。为了让儿子不低人一头,这种念头对于穷人来说,简直荒唐。
这家人……怎么说呢?
应该算是好人。
这个没毛病。
要是白圭知道孟母这么想,肯定气地跳起来,一个素昧平生的女人,还是一个已婚死了丈夫的女人,还带着一个孩子,有什么资格评价他如日中天的边氏第一家臣的人品?
关键是,为了孟母突然晕倒在他边上,他还付出了真金白银,那可是他的老婆本,花在芸娘身上,就是再多十倍百倍,他也一千个愿意,一万个欢喜,可是花在孟母身上,一个大子他都亏得慌。
可命运就是这么捉弄人,白圭找织工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眼瞅着家里的蚕茧就要破茧而出,价值几万中布的蚕丝就要毁坏。愁地他吃不香睡不着,可没想到,原本以为是被讹诈的一个女人,无奈之下在送到了家里,醒来完全大变样了。
孟母是个织工,水平如何不知道,但是路缦就粗略的问了一下,就决定将人留了下来。
不仅是将孟母留下来,还将孟轲也留了下来。
正准备干活的孟母撩起袖子,在手臂上扎紧之后,用笊篱将蚕茧下沸水的时候,有人匆匆跑来,喊道:“孟家娘子,快去看看吧,你家儿子冲撞了主人。”
“什么?”
孟母彻底慌神了,自己家的儿子是什么货色,她最为清楚了,属于上房揭瓦一刻也不愿消停的主。没想到来主人家第二天,就激怒了主人,这可如何是好?
匆匆从后院跑到主人居住的院子,还没有进远门,就看到路缦在边上看着。
她是进也不是,不进也不是。
路缦扭头看了孟母一眼,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随后轻声道:“放心吧,子白性情很好的,平日里都很好说话。”
孟母想说的话都一下子被堵在了喉咙口,心说;“平头老百姓,相信贵族的仁慈,这是对自己最大的残忍。”再说她昨天还被边子白吓唬过,要将她当人豕给卖掉呢?
可这话说什么她也不敢说的,毕竟在人家的地盘呢?
边子白怎么说也是个中大夫的官员,看着似乎家世一流,肯定不是她一个小妇人能够得罪得起的大人物。好在孟母终于可以放心了,就边子白的长相,恐怕不会对她有非分之想吧!
从院门口,视线落入院中,就见主人和她的宝贝儿子正面对面坐着。边子白正在赵朵的帮忙下打理着头发,而他儿子也是一本正经地坐着,似乎在学边子白的做派。可孟轲是穷人窝子里出来的孩子,用野孩子来形容他此时的心性也不为过。
哪里学得了边子白与生俱来的富贵气派呢?
要是在平日里,孟母早就拿起笤帚,将孟轲打到屁股开花了,可这一刻,路缦在边上,还有此间主人,她就算是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冒然行事。
而此时边子白呢?
听着赵果叽叽喳喳的解释,终于闹明白了,眼前这小家伙叫孟轲,名气很大,那是在后世,尤其是在元朝以后,更是到了仅次于孔夫子的地位,被誉为‘亚圣’。但现在,小家伙还是个熊孩子。当然,如果他身上是不是也犯孩子气的话,他也有这资格评价孟轲是个熊孩子。
“孟轲,哪里人啊!”
“邹国人,孟孙氏。五岁了。”
“三桓之后?”
“嗯!”
孟轲似乎想要用力的点头,他自从遇到了曹安,才知道自家的祖宗也是很牛逼的,说出去不丢人。而且对面的那个人看着好奇怪,眼神有种狸猫看老鼠的眼神。这让他的小心脏突突的,有点瘆人啊!不过这家主人是个豪客,请人吃饭太豪爽,顿顿有肉。孟轲真的舍不得走。
至于他为什么学着边子白的样子,有七八分贵族跪坐洗漱的模样,完全是条件反射,是他身体内的属性觉醒了,没办法,他就是喜欢学人,没有理由,不分场合。
良久,边子白问了一句:“累不累。”琇書網
“累。”孟轲一脸凝重的点头,鼻尖都能看到细小的汗珠子了,能不累吗?
边子白叹气道:“我也很累。”
说完,整个人如同垮塌的堤坝似的,散了开来。而孟轲也如同被解放了似的,松散地靠在回廊边上的柱子。眼神对边子白多少有种心心相惜的好感,似乎平生打遍天下无敌手,终于遇到宿命之敌的欣喜。反倒是边子白笑眯眯的问道:“可曾进学?”
边子白记得,孟轲应该是拜在了子思门下,不是卫国国相子思,而是孔夫子的孙子孔伋,字子思。这位在卫国也住过近三十年,受教于孔子门徒的曾子。不过等到孟轲求学的时候,孔伋应该死了,史书上没有注明孟轲的老师是谁,但是估计也没有什么著作传世,名气不大。
孟轲傻呼呼问:“是问我有没有学过边子所著的《千字文》吗?”
“哈哈,你学过。”边子白一听,顿时来了兴趣。没想到《千字文》的威力如此之大,才一个多月,就已经传播道了鲁国,哦,不对是鲁国的属国,邹国。作为欺名盗世的作者之一,边子白顿时有种小星星膨胀的满足感。尤其是‘边子’这个尊称,顿时让边子白乐开了花,就一句话:“先秦人民真是太热情了,都没干啥,就如此厚爱小子,有点接不住啊!”
孟轲道:“要我背吗?”
“不用了,你经常背吗?”边子白好奇道。
孟轲小小年纪却学会了苦笑,似乎很无奈道:“前几天背过一次,是王夫子家的弟子,叫庞涓。”顿了顿,抽了一下鼻子,似乎觉得很委屈:“可是我背了之后,他又问了我一个问题,就让我回去。”
“对了,你学《千字文》多久了?”边子白问。
孟轲回答:“十几天吧,曹安大叔天天教我,自然会背诵了,还有《千字文》背后的故事,我也都知道了。可是,这部书似乎没有什么大用,曹安大叔说只要我在夫子背诵一遍,就会被收为弟子的,可庞涓让我等是什么意思?”
“之前认字吗?”
“不会啊!”
边子白心中了然,在毫无基础的情况下,半个月学一千字,这绝对是天才的表现了。果然,孟轲没有让他失望。至于庞涓,这家伙的小心思恐怕也不难猜,一个庄周就让他压力山大,加上一个孟轲,他长到十二岁就能抑郁了,以后的日子每一天都是煎熬。
既然孟轲在眼前了,边子白看似随意的问道:“想拜我为师吗?”
“为什么要拜你为师呢?我只会背《千字文》。”孟轲陪着小心问道,庞涓的轻慢已经让他认识到了会背诵《千字文》真不算什么本事。这让他幼小的心灵颇受打击。
“《千字文》不算什么,我边子白收子弟,怎么会故于形式?”边子白呵呵乐道:“你看你,一天到晚就知道玩耍,还喜欢吃肉,你母亲几日劳作恐怕还不能满足你一天的口腹之欲。而我很有钱,你拜我为师之后,就能顿顿吃肉,却不用让母亲太劳作了,是不是这么一个道理?”
边子是连邹国太宰曹安都非常尊敬的人,可是边子白却故意贬低边子,她哪里知道边子白就是曹安所说的那个边子?
跟何况,孟母的想象之中,边子应该是一个白胡子老头,这才符合名士的做派。而边子白呢?翩翩美少年一个,年纪比她都要小不少,看着像是画里走出来似的,怎么可能和名士搭边呢?
尤其是轻慢了连曹安大人都敬佩不已的边子,绝对不能饶恕。想到这些,孟母顿时恼怒起来,此间主人太傲慢,她也是有脾气的人,顿时张口怒道:“边子岂是尔等能够编排的人物,《千字文》皇皇巨著,能等大雅之堂,非是黄口小儿轻慢的,小轲,我们走!”
还没等孟母迈步进入院子,拉走傻乎乎愣住的孟轲。她却被路缦一只手拦住了,后者面色寒霜道:“天下谁都不能说《千字文》不好,唯独他可以!”
孟母涨红了脸用力推了几下,很尴尬,看路缦纤细的身材,只不过将手臂往她面前一伸,她长年劳作的身板竟然没推动。可是路缦的话让她怒火中烧,质问道:“为什么?”
她很想说,难道权势真的可以掩盖学问吗?
之类的话。
不过,路缦可不管这些,悠悠道:“因为《千字文》是子白的游戏之作,仅此而已。”
如同春雷在耳畔炸响,孟母整个人都呆住了,游戏之作,边子白,边子……似乎有种联系在里面。可是她狐疑地眼神看向坐没坐相的边子白,顿时狐疑起来:“真的?”
“子白一人舌战卫国朝堂,如今是卫国内史令,中大夫,掌管宫廷书府、爵禄等。你说是不是真的?门下大弟子孙伯灵,是前吴国大将军孙武的玄孙。就他的身份,你想让你儿子拜其门下,花再多的钱也办不到,绝对是痴心妄想。我都奇怪你的傻儿子有什么资格成为他的弟子?”路缦脾气不太好,说话也冲。自然不会好言好语的让孟母听着舒服,当然,她如今是这座宅邸的女主人,凭什么对一个救回来的女人客气?
孟母顿时愣住了,边子,是曹安大人非常推崇的人啊!
刚才好像听边子白说要收孟轲为弟子的啊!
孟母看向边子白顿时热烈起来,如果眼神能喷火的话,这座宅子已经被她给点着了。看向傻不愣登的儿子,顿时心中焦急起来,心中一个劲的念叨着:“小轲,机灵点,快拜师啊!快一点啊!”
可是再看孟轲呢?
他完全被自己是个累赘个吓住了,回忆起和母亲相依为命的点点滴滴,顿时一股悲伤涌上心头,突然,哇的一声,孟轲大哭起来,大喊道:“我不是累赘,我不是累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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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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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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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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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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