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战国之菜鸡联盟>第224章 此子不凡
  言者无心,小孩子说话,虽说有童言无忌的借口,但作为一个寡居的妇人,孟母不得不考虑名节地重要,急忙解释孟轲容易让人误解的话。

  “这孩子之前住在坊市之间,整日跟着屠夫学卖肉,这话可没有别的意思。”孟母说话间,羞愧连脖子都红了起来。孟轲年幼的时候,绝对是熊孩子里的熊孩子,打不哭,骂不疼,终日也不惹事,就是做些让人哭笑不得的傻事。

  曹安这才恍然,他虽说是个正人君子,但少不了会因为一些误解的话看轻孟母。

  刚才一刹那,他还以为孟母的营生颇为低贱。询问道:“小孩子善模仿,并不是什么错事。大可不必奇怪。”

  孟母正色道:“孩子年幼,且无知。但小妇人可不敢放任,他日与其父相聚黄泉之下,问之,吾儿安好?小妇人羞愧难当,未尽严母之责,唯有再死一次了。”

  这一刻,一个严母的形象跃然而上,顿时让曹安钦佩起来。普通的山野妇人恐怕真没有孟母这等眼光,虽然穿着寒酸,但是形象气质都是上乘。恐怕来历也不简单,曹安好奇道:“可知其父?”

  “孟孙氏罪人而已!”

  孟母虽说将亡夫说成‘罪人’,只不过是因为孟孙氏失去了家族封地之后,颠沛流离,更多的是自责,愧对祖先,没有守住祖业而已。并非是说孟轲的父亲是逃犯。相反,想起亡夫的风采,孟母脸上浮现出一丝甜蜜和敬重。可见,孟轲的父亲也不是普通人,甚至有可能才学很好,只不过运气很差,没有一展胸中抱负就病亡。

  孟孙氏在鲁国曾经是一个大家族,甚至是一个能够让鲁国国君都忌惮不已的庞大家族。邹国是鲁国的附庸,怎么可能不知道三桓之一,孟孙氏的厉害?曹安心中了然,暗道:“原来是三桓之后。”

  小孩子,学东西很快,而且还惟妙惟肖,这本来就不算是什么坏处,反而是好处。什么孩子聪明伶俐,对父母来说也是如此。

  可孟轲不这样啊!

  他是一个拥有贵族血统的破落子,身上背负着振兴家族的期望。当年鲁国的三桓之一的孟孙氏后裔。三桓危害鲁国上百年,从阳虎、孔子政治之后,开始被削弱。直到穆公在位时期,鲁国才彻底了摆脱了三桓的控制。

  除了季孙氏之外,叔孙氏和孟孙氏都因为封地被齐国攻破而彻底退出了鲁国的政坛。就连季孙氏也只是退居在费一地,再也不过问鲁国朝政。曾经不可一世的三桓,彻底消失在庙堂之上。

  而失去了封地的孟孙氏就比较惨了,族人迁移到了邹国,没有了封地,缺乏生活技能的孟孙氏很快就没落了起来。

  这时候的贵族很奇怪,把血统看的比天都要大。

  孟轲既然是孟孙氏之后,身体里流淌的可是鲁国公室的血脉,曹安原本轻视的眼神顿时收敛了起来,将孟轲当成他可以提携的晚辈。当然,一面之缘还不足以让他伸手帮忙。只是不再会有对平民幼童嫌弃的隔阂。将小孟轲一把抱起来,笑着问:“可学过其他本事?”

  “卖肉不算?”孟轲奶声奶气的问道,他很奇怪,大叔原本似乎不太待见他啊!可什么当突然之间就热情起来。小孩子的想法很天真,但有时候也会很气人。孟轲忽然想到一个可能,担心的看向了孟母,随后再偷偷看了一眼曹安。心说:“这长得很丑的大叔想要给他当亚夫吧?”

  之前小武哥就是他娘给他找了个亚夫,天天吃不饱就不说了,还经常被毒打,甚至连出门玩都不敢,天天出城去捡拾柴火,日子苦地很。想到这里,孟轲忍不住颤栗起来,没错,他害怕了。害怕他过上曾经小伙伴一样的苦日子。

  曹安也就是不知道孟轲心里头乱七八糟的念头,要不然他说不定咬着牙也将孟轲从轩车上扔下去了,这不是败坏他的名声吗?

  还以为自己的官威吓住了小孩子,曹安和颜悦色道:“当然不算。”

  卖肉的营生,虽说有油水,日子在平民之中也算是好的营生。但在贵族眼里,是最为低贱的职业之一。因为有能力吃肉的人家,都不会是普通的平民,穷到揭不开锅的人,是不会整日幻想着吃肉的场面。对他们来说,吃饱饭,已经是了不得的幸福,不敢往深处去想。

  所以,基本上屠夫的主顾都是哪些达官贵人的家臣,还有就是一些家产颇丰的人家。至少也是小吏这样的人家,手中多少有点权势。或许这样的小吏在大贵族眼里不过是小门小户的小家子气,可是国君的命令传达到国人耳目之中,完全都是这些小吏。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真要惹恼了这些人,普通国人等少不得一场伤筋动骨的磨难。轻则,徭役赋税加重;重则,甚至可能因为得罪这些小吏而丧命。

  地位地下的屠夫面对这些主顾的时候,气势上本来就弱,又想着要从这些大主顾身上赚取钱财,少不了巴结几句。奉承话不要钱的往外冒,深怕得罪了主顾,不仅赚不到钱,还要遭受无妄之灾。

  可见屠夫被人看不起,并不是粗鄙,而是谁也得罪不起的低声下气,没有风骨。

  孟轲见曹安并不喜欢卖肉的招数,顿时有点失望,他学屠夫有模有样的,不仅仅是叫卖颇为娴熟,设置还会表演杀猪的戏码。牛肉就是连贵族都难得享用的肉食,非重大祭祀一般的小国也不会杀牛。羊肉也很贵,也很稀有,普通人家,就算是贵族也不见得一年能吃几顿。狗又是要看家的,平日里杀掉太可惜,于是就有了猪这种神奇的生物。

  这是一种专门培育出来吃肉的动物,和其他动物截然不同。

  但杀猪是一门技术活。

  猪在被捆绑住之后,感觉到死亡临近的那一刻,会疯狂的嚎叫挣扎,而屠夫会用布条擦着刀子,迈着气势十足的步伐,宛如一个决斗的武士,然后扑哧一刀割破猪的喉咙,一条血线如同飞箭一般射入早就准备好的木桶,一滴都不会浪费。

  想一想,一头猪小的也有一百多斤,大的二三百斤。这场面,对只能欺负老鼠之类的小孩子来说,太震撼了。就算是屠夫在大人的世界里很卑微,但是在小孩子的心目中,宛如一个英雄一般的存在。尤其是穷人家的孩子,屠夫家的伙食是很好的,常常能够闻到肉香味。就算是很多内脏之类的东西,达官贵人们不吃,但是烹饪得法,也是美味。至少对于肚中缺肉的平民来说,家里天天飘出肉香味,足以让孩子们羡慕不已。

  可惜大叔不喜欢杀猪卖肉的表演,孟轲没办法,想了想,眼前一亮,他似乎还有别的本事,在搬到集市上之前,他和母亲在墓地替父亲守孝,大孝二十七个月。他可是在城外的墓园附近足足住了两年多。曾经交好的小伙伴们也是一大把。而且不同于集市上,墓园中的小孩子也有各种各样的玩法。而且守孝的人往往会在墓园附近结芦为舍,所以也会有不少邻居。加上做殡葬生意的穷人,虽说是居住在墓园附近,也不会感觉冷清。

  先秦时期的墓地分为两种,家族墓地和公共墓地。

  要是封地还在,孟轲的老爹肯定是葬入孟孙氏的家族墓地。

  可是流落在邹国,死后自能安葬在邹国的公共墓地。一般都由国君,或者城守在城的一侧划定一块区域,作为国人的公共墓地。所以,孟轲之前经常能够看到有人出殡的场面。善于学习的孟轲甚至还学会了装模作样的哭丧扮演孝子。

  想到这里,孟轲兴奋道:“我会抬棺材,还会扮孝子!”

  许是见多识广的曹安也不淡定了,他甚至想着自己如果有这么一个倒霉儿子,会怎么办?打死他?还是干脆仍井里溺死算了。

  孟轲似乎感觉到了母亲脸色的怒容,挨着曹安宽大的袍子往后躲了躲。可即便这样,孟轲还是感受到了母亲身上散发出来滔天战意。

  反倒是曹安长叹一口气,也觉得孟轲淘气的没边没际了,同情地看向孟母:“你可真不容易。”

  生儿养女本来就不易,尤其是像孟母这样的情况,年轻寡居,办理完丈夫的丧事之后,恐怕家产也挥霍的差不多了,家中又没有顶梁柱。还要拉扯着一个淘气的熊孩子,这日子想一想都感觉灰败啊!

  也许是出于无聊,曹安拿着手中的《千字文》教授孟轲认字。

  而孟轲呢?

  脖子后的汗毛都竖起来了,他似乎感觉到母亲已经在暴走的边缘。装乖孩子他还是会的,一边假装很认真的认字,一边还用余光偷偷的打量母亲的表情,还装大人似的叹气,似乎有种大限将至的哀怨和害怕。Χiυmъ.cοΜ

  可即便是这样,一个时辰不到,孟轲已经快学了一百多个字了,背诵起来还抑扬顿挫。这下子连曹安都惊叹不已,心中暗道:“此子不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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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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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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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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