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战国之菜鸡联盟>第222章 宝宝心里苦
  在国相子思眼里一直有熊孩子气质的苟变,终于在送孙伯灵这个被国相府寄予厚望的孩子拜师之后,带来了一个好消息。尤其是,这个好消息不属于孙伯灵,而是属于苟变,这大概是破天荒的事,这让国相子思颇有安慰的欣喜。

  苟变被任命上军司马不算什么好消息。从一个戴罪立功的小吏,一下子步入卫国中上层官僚体系中的中大夫,简直就是一飞冲天之势。

  可实际情况并不容乐观,在国相子思看来,这是大宗伯南丰故意拉个垫背的倒霉蛋,苟变就算是走了狗屎运,一下子从闲赋在家的待罪官员,被提拔成为中大夫。但这并不能让子思有哪怕丝毫欣喜的感觉,因为在子思看来,苟变作为一条咸鱼,能力德望都受到质疑,本来就不足以服众,面对彪悍的赵军,战场战胜是不可能的,失败才是理所当然的结果。等到上军大败之日,也就是他再一次被踢回家的日子。并且承担上军失败的所有罪责,而大宗伯南丰却只要承担识人不明的过错,就算是糊弄过去了。

  也就只有苟变的那个势利的阿翁,才会欣喜若狂,还真以为苟家要崛起了。

  可这一次,不一样,苟变竟然被王诩认可了。甚至为了表示重视,王诩还亲口告诉苟变,他将在苟变求学的过程之中,适当的会有所提点。

  虽说过程有点不为人道,但结果让子思有种瞠目结舌的难以置信,王诩这老家伙……没办法,多从撅了国相大人的面子,子思心里的怨气也不小。更何况,子氏族人都没有让王诩点头收入门墙,可苟变,竟然有此等运气。

  子思拿出龟壳给苟变算了一卦。

  作为《易》的铁杆拥护者,子思每逢大事都要给自己或者周围的人占卜一回,结果不论,可子思却每每都有所悟。他人生最得意的事就是,当年公子颓败走齐国,他在是否跟随一个失败者,还是选择当时的卫公之间徘徊,然后用占卜决定了自己的人生。而且还选择对了。也就是自私自娱自乐,如果边子白站在他面前,会很肯定的告诉子思,是非题蒙对的可能性是一半,太容易蒙了。

  这也是时代特色,要是明清时期,算命的都是市井的小人物,读书人的身份是不屑做这行业的人。而在先秦时期,只有家教好,家族底蕴足够的出身,才会学到《易》,学了不用,岂不浪费。所以,很多贵族都会给自己算命。也不算是真正的算命,而是卜算一下凶吉。

  不仅仅是如此,国家大事上也都会用到占卜,执政府管辖的官僚制中,就有不少专门负责占卜的官吏。掌管卜筮的最高长官就是太卜。

  国家祭祀,需要占卜。

  要打仗了,出征前也要占卜。

  就算是婚丧嫁娶,也要占卜……这个时代,是将占卜融入到了民族骨子里的基因。

  但至少怎么说,占卜总要比野蛮的萨满教的血祭要高级不知道多少。有理论基础,有文化传承,不管在什么方面,都能全方位碾压萨满教。《连山》、《归藏》、《周易》作为流传有序的理论基础,贵族们笃行不疑。

  子思看着掉在桌面上的乌龟壳,有点傻眼,从卦象上看:有命无咎,畴离祉。

  意思就是,奉行天命,替天行道。开通闭塞,没有灾祸。大家相互依附都可以获得福分。

  鬼神面前,不可嬉笑。就算是苟变这样的人,也是一脸凝重,他可没有子思这样的本事,捧起两片乌龟壳,摔在桌子上就能看出命运前尘……虽然,子思大佬似乎从来没有算准过。但要是苟变在子思卜卦的时候,表露出轻慢,子思绝对不能容忍。甚至会把惊动了神灵,怪罪到苟变的头上。苟变装出一副紧张又期待的表情,轻声问:“仲父,情况如何?”

  苟变是子蒙的弟子,称呼子思仲父(伯父的意思)自然一点问题都没有。

  子思却收起桌上的乌龟壳,握在手里,眼神古怪地盯着苟变,良久,才神神叨叨的开口道:“你要撞大运了!”

  苟变惊恐莫名,随后联想到子思的占卜技术,有种哀莫大于心死的颓废。

  “什么表情?”

  “仲父误会了,子弟是……弟子是受宠若惊的惊喜。”

  “既然是惊喜,怎么和哭似的。”

  子思呵斥道,摆明了苟变是不相信他说的话啊!

  《易》啊!

  多高端的学问,苟变这个狗东西竟然还敢一脸瞧不上的鄙视?这让子思很受伤,但苟变也不是毫无理由,他通过多年的人生经历,加上子思多次的卜算结果,就得出了一个结论。

  不靠谱!

  可不靠谱也没用,大家都相信的事,有人不相信,他就是异端。现如今,军队出征都要占卜,要是占卜的结果不吉利,一部分会放弃战争。就算不放弃战争,也会格外小心。因为占卜也是战争的一部分,而且还是很重要的部分。仅次于战争之前的祭祀,召告太庙。

  子思从苟变的身上看到了这混球好交好运的征兆,占卜的结果,和他预料的一样。本来嘛,苟变都连着被王诩拒绝了三次,最近连着拒绝两次。可没曾想,孙伯灵拜师的当天,王诩竟然接纳了苟变的存在,入室弟子就别指望了,王诩只要肯点头愿意为苟变解惑,就已经是烧高香了。

  就你这张脸,自己去照铜鉴瞅瞅,是不是看不出哪怕一丁点大富大贵的样子?

  可子思明明从卜卦上看到了苟变要发达起来的迹象,这让他和难受。没错,是难受。当初子蒙带着苟变第一次来见子思的时候,子思也占卜过一回,结果……很不幸,这家伙就是倒霉催的模样,连福瑞如子思这样的贵人,都似乎难以撼动苟变的命格。

  唯一让子思不解的是,到底给苟变带来好运的人是边子白呢?还是王诩?

  这就让他踌躇了,早知道这样,苟变见边子白的时候,也应该占卜一次的啊!

  子思为自己的失策而暗暗后悔,随即问道:“当时情况你给我详细说一遍。边子白怎么和王诩何解的,王诩又如何允许你学习兵法,前因后果,不准有一点遗漏。”

  苟变是糙汉子,他的做事风格喜欢将答案摆出来,绝对没有过程。子思也是惊诧过头了,原本苟变一直被王诩拒绝,突然有一天,这小子撞狗屎运了,竟然被王诩认可了。内心的震动肯定是无以复加的激动,然后忘了询问苟变更重要的问题了。

  苟变回忆了一阵,才磕磕巴巴的说了起来:“一开始吧,王诩好像准备到边子白的府上找茬,然后赵武去拦他,被他打了。某以为这不太正常。”琇書網

  子思冷冰冰道:“有什么不正常?赵武就是边子白招揽的那个秦军百人将而已,王诩当年不仅学问好,武艺也是第一流的。”

  “第一流?”苟变猜不透子思说的第一流到底算那种,狐疑道:“老师不是和王夫子同时代的人吗?他们之间……”

  “别瞎问,你老师根本就不是王诩的对手。”子思闭着眼睛,回忆着当年帝丘城来了两个外乡人,一个看着很年轻,一个看着很丑(丑到看不出年纪的那种)。但是帝丘城内所有的年轻人很快就发现,学问和武艺,他们都不是对手。

  年轻的那个是吴起,丑的那个叫王诩。

  至于子蒙?

  当年在帝丘城内算是出色,可是和王诩、吴起相比,什么都比不了。吴起属于那种生而知之者,闻一直十的人,王诩呢?家学远远,又是绝顶聪明的人,很多人虽然挑战他们失败,但是并不服气。王诩相貌丑陋,吴起出身低贱,于是开始用语言挑衅他们,最后吴起暴起了,约了一个日子,一个人和三十多个帝丘子弟约架。

  谁也没曾想到,吴起竟然一个人曰都三十多人,然后定下了生死斗的契约,大家都拔尖了。那天死者血流成河,只有一个人活着离开。那个人就是吴起,从那以后,吴起就再也没有踏上过卫国的土地。

  而王诩的武艺,当时在帝丘城内,也就吴起能压得住他一头。

  可见这老头的厉害,关键是他从不显山露水,以至于很多人都以为他出仕之后只能做文官而已,不适合做武将。

  子思回过神来,叹气道:“十个子蒙,恐怕也不是王诩的对手。”

  “这老头这么阴险?”

  苟变惊恐万分,他差点为自己的冒失付出惨痛的代价。原本他准备偷袭王诩的啊!这老头连着拒绝子蒙的请求,作为弟子苟变实在看不下了。更何况子蒙对王诩的请求,还是为了他。

  子思冷哼道:“继续说。”他很想告诉苟变,王诩要比他看到的更加阴险和可怕。要不然,绝对不可能从楚国全身而退。

  尤其是在楚国,王诩和吴起是政坛盟友的身份,所有人都知道。

  苟变正襟危坐,他曾经觉得自己已经足够高估了王诩的能力,可现实是王诩比他想象的要可怕,甚至可怕的多:“后来边子白就和王诩,一个在墙头上,一个在大街上吵了起来。之后好像王诩消气了一些,就进了院子,在庭院之中,边子白拿出了他撰写的《吴子兵法》让王诩看。”

  “他撰写的?”

  《吴子兵法》传说已久,可是谁也没有见过真正的《吴子兵法》,他还以为楚国内乱的时候,阳城君带出来的呢。边子白撰写,算什么意思?

  苟变解释道:“也不算是边子白撰写,《吴子兵法》原本就没有成书,王夫子哪里有一部分散稿,边子白整理之后,就成了《吴子兵法》六卷。但是王诩说,这六卷书里,边子白夹带了私货。足足有两卷自多。”

  子思颔首道:“前人经验,后人整理,略有所感,未尝不可。”

  他这样做,算是认可了边子白在整理《吴子兵法》的过程之中,将部分自己的见解,加入书中。可之后苟变就气愤起来:“可谁知道,王夫子竟然觉得边子白夹带的私货不足,要将兵法中加入另外的篇幅,大概有十几卷的样子。然后边子白似乎也要求以吴子的名头,写自己的书。最后可能这部《吴子兵法》将有四十八篇之多,可实际上,大部分都是边子白和王夫子两人所做。已经和吴子没有什么关系了,可恨,吴子还以王夫子为友。”

  苟变还在抱怨,可子思却从苟变的描述之中,得到了他想要的答案。

  王诩是个高傲的人,尤其是在学问一途上,他既然允许了边子白加入整理《吴子兵法》,肯定是认可对方的才学。

  既然两人都心心相惜,子思没有理由放弃这等机会。开口嘱咐道:“以后还是背一卷拿一卷吗?”

  “换规矩了,每天去学一个时辰,等到学完之后,再学下一卷。”苟变愤愤不已,他想要学《吴子兵法》,谁想要学什么边子白兵法,还有王诩兵法了。

  可是子思接下来的话,顿时让他如坠冰窟:“以后每日学完之后,在我面前背诵一遍。”

  假的!

  假的!

  难道国相连真假的分不清了?

  硬是让他学一部根本就不是吴起编写的《吴子兵法》,到底是几个意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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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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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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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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