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兄,阿翁是在和先生谈论你我的事吗?”
孙伯灵仰起头,眼神萌萌的看着苟变。这问题,苟变真回答不了啊!说什么好呢?自己资质太差,竟然到了没人要的地步,还让老师在临死的时候拉下脸来求人?
这会儿功夫,他心头五内如焚,恨不得一头撞死在廊柱下算了。苟变心头烦躁不已,暗道:“小屁孩,真多事。”
之前,他带着子蒙的礼物,还有书信拜访了王诩。好奇于王诩老头子竟然越长越耐看之余,就冷不丁地给王诩出的一道题目给难住了。王诩是个有原则的人,他也不见得会因为老相识而破戒。再说了,他和子思有点交情,但绝对算不上莫逆。
子思和王诩的交往,更多的像是子思去巴结王诩。而不是王诩故意要高攀权贵。要说权势,王诩留在楚国可要比子思有前途有权势的多,他可是楚国地卿大夫。就算子思是卫国的国相,也没有可比性。就算是隐退下来,回到了卫国,他一身的积累也不是子思能够比拟的。两人的差距太大,根本就没有可比性。
王诩和子蒙的关系就更单薄了,只不过是年少时的旧识而已。
让他破戒,显然不可能。
而王诩拷问苟变的问题竟然是数算。这可要了老命,他想不透王诩会出这样的一道题目。他原本想着从边子白哪里听到地一些只言片语,比如说‘为将’之类的,然后揉吧揉吧就当糊弄一下王诩。可让他没想到的是,王诩这老头子根本就不按套路出牌啊!
数算,他是来学兵法的,这玩意有用吗?
按理说,苟变家里可是商贾,算账都不行,还能传承家业吗?可苟变对于算账之类的根本就不擅长,看着就脑仁疼。似乎在家里,苟变的任务根本就不是继承什么家业,而是负责花钱,光大门楣的所在。涵加上性格豪爽,根本就不会计算得失,更无心去学习数算,这能怪谁去?
王诩当然不会给他解答,只能让他自己去体会。当然,王诩的理由也很充足,他就是不说而已。决定第二批弟子授兵法的那一刻起,他认定了数算才是兵法之前的必修课,对他来说,数算没天分,学兵法也是白瞎。为什么第二批弟子是授兵法呢?
一来,他对兵法也有研究。虽然带病打仗肯定不如吴起强,但要是教徒弟,说不准谁强谁弱。再说了,他和吴起搭档了十来年,耳濡目染之下,对于兵法也颇有研究,至少不会比吴起差太多。至于授予政务,他已经放弃了,公孙鞅在他看来太失败了。王诩的另外一门绝学就是纵横术了,只不过还在整理过程之中,没办法收徒。琇書網
既然决定让弟子学习兵法,就有必要有学习的天赋。王诩固执的认为,数算是兵法学习的基础。
说来也简单,为将者,需要在战场上时刻知道自己的军队数量,在权衡利弊的情况下,做出最恰当的选择。
一个经验丰富的将领,能够通过站在高处观察军阵的交战而得出想要的结果。比如损失多少,敌兵的消耗情况。这是为将在征战中的最后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前面的运筹帷幄,都是为了最后战场上见分晓。这或许对一个老将来说,并不困难,多年的经验可以不用计算就能得到最确切的答案。
可对于初出茅庐的将领来说,这绝对是保命的无上秘诀。数算表面上看,似乎和为将毫无关碍。但战场上,旗帜分明,可以通过旗帜就能得出军队的战况。这是第一层好处,其他也有很多。比如通过粮草来判断敌人的数量,后勤的压力等等。
当将军的,一场仗把自己给拼杀没了,还混个屁?王诩可不希望自己辛辛苦苦花上十年功夫培养的弟子,第一次上战场就把自己笨死了。
王诩不说,但他就是按照这个理念去做的。
苟变一脸懵逼的回来,让他更难受的是他的老师子蒙还没有怪罪他!
当然,也有可能子蒙已经没有力气去发火生气了。
正如苟变和孙伯灵猜测的那样,边子白和子蒙也在讨论苟变和孙伯灵的命运。在他看来,子蒙要是功利一点,完全不必如此为难:“长者……”
“你我忘年可好?”
子蒙把姿态拉的很低,事到如今,他恐怕也强硬不起来了。而边子白并没有拒绝,甚至没有推辞,点头道:“子蒙大夫。”
“子白大夫,你接着说。”子蒙感觉到对方似乎有点抵触。对此他也心知肚明,一个是时日无多的老头子,一个是如同朝阳的少年,忘年恐怕真不合适。
边子白想了想,才痛下决心问道:“大夫以伯灵为前,苟变为后,恐怕王诩就算是不看好苟变,但也不会拒绝伯灵吧?这样您最担心的事,就能解决了。”
这也就是绑架,卖小送大,不要不行。反正就搭着卖,王诩要是真喜欢孙伯灵的才能,就不会拒绝苟变。
这是边子白担心的一个结果,也是很可能出现的结果。但让他惊讶地是,苟变竟然提前带着礼物去拜师,带苟变去的还是应龙。这说明,子氏没有以权势压人的意思。结局很悲剧,苟变被王老头给拒了。王诩根本就不看好苟变能够传承他的衣钵。
子蒙长叹了道:“对苟变不公平!”话说完,觉得不能完全诠释他内心的想法,然后补充了一句:“对伯灵也不公平。”
公平?
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公平很重要。可对于贵族,他们生来就是让人嫉妒,诠释者世间最为不公平的状况的一群人。哪里还有公平可言?再说了,王诩看在孙伯灵的面子上,恐怕真无法拒绝苟变的加入。毕竟老头找一个合意的弟子,恨不得把六国都翻一遍,才找了一个庞涓。要是再遇到孙伯灵,王诩付出再大的代价也会答应下来,不就是苟变旁听吗?
这有什么难的,让他去好了。
子蒙随后问了边子白一个问题:“你看好他吗?”
“苟变?”
子蒙缓缓点头。
边子白想了想,组织了一下心头的语言,才郑重的开口道:“他还行。对于一个将军来说,武艺好至少能够在战场上多一份保命的把握。至于兵法这种事,两军交战,勇者胜。主将武力超群,士卒勇气倍增。但是否运气好,就难说了。毕竟,战场上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
苟变的武艺在卫国还算不错了,至少震慑军中已经没有大问题。他缺少的是对军队一个系统的认知,如何练兵,成军,选择战机等等。子蒙让他拜在王诩门下,就是让苟变学这些知识的。
子蒙身后靠着一床被子,仰着脑袋,看着房梁长叹道:“可不是如此,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
他应该是想起了姬颓带领私军攻入帝丘城的那一役,城内失火,本来就不过是一场再普通不过的意外而已,可没想到的是帝丘城内城头上的守军崩溃了,以为支持姬颓的士大夫在帝丘城内里应外合,顿时弃了城墙,逃跑了。姬颓的军队不费吹灰之力就攻入城内。
结局就是,军心,民心都崩溃,怀公在宫门被攻克,守军绝望中点火焚烧之后,站在宫廷最高的一座宫殿——执政殿前,眺望宫门方向,看到了浓烟和火光之后,再无侥幸拔剑自杀,而晚一些赶到的子蒙只能带着怀公的子嗣开始了长达三十年的逃亡之路。
运气……似乎也很重要。
要是当年没有那场毫无征兆的失火,或许一切都将改变。
边子白尴尬一笑道:“忘了正事,原先受到子蒙大夫的关照,先前在帝丘城外应龙带着子氏私军出手,小子恐怕回不了城了。既然苟变无处学习兵法……”
“你愿意收他为弟子?”子蒙浑浊的眼眸顿时亮了起来,苟变或许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一桩心事了。一旦解决,他将毫无牵挂。
边子白大恐,心说:“小爷什么是时候说过要收苟变当徒弟了?这家伙要是天天在家里,还曾经追求过路缦,膈应不膈应?”收苟变为弟子,这是说什么也不能答应的。
边子白急忙摇头道:“子蒙大夫误会了,小子以为《司马法》多为论政之谋,牵涉战阵练兵只有只言片语。”这话倒是中肯的很,相传《司马法》是姜子牙所著,按照身份他应该是文王和武王的大司马,而不是执政(国相)。但《司马法》并不是一本纯粹的兵书,很多都是关于政务的处理方法。武将学这些根本就没用。
而且《司马法》篇幅很小,夹杂了太多的私货的情况下,那么把兵法的内容一减再减,以至于很多贵族子弟学了《司马法》之后,还是对如何指挥军队一无所知。
如果有一本内容多一点,对于兵法阐述更加明确一些的兵书,对苟变来说,或许统军能力将有一个质的飞跃。
而边子白手上确实有这样一本兵书,写兵书的人名气很大,但不是孙伯灵的玄祖——孙武。不会因为拿出这本兵书之后,引起孙伯灵的不满,毕竟这是孙家的绝学,外人看都不准看,更不要说学了。毕竟《孙子兵法》的内容更加丰富,可真以为有一部兵法就能纵横天下,就大错特错了。后世著名军事学院出来的将军,还是当炮灰的多,名将不过寥寥数人而已。
说话间,边子白拿出了随身带着的一卷书,交给了应龙,后者将简牍外面包裹的麻布揭开之后,一卷成色很新,甚至木纹清晰可见的简牍出现在了子蒙的面前。而简牍背面的三个字,让他顿时动容起来:“这可是重宝,你可舍得?”
“在下最怕人情债,如果能够还了子蒙大夫的人情,未尝不可。”边子白笑了笑,有种装逼的高手范,当然他心中可是另外一套说辞:“反正又不是我的。”
“可有要求?”书是很贵重的,这种贵重远远要超出边子白对知识的理解。他并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他不能体会到,一部书能够传承出一个几百年的家族。无数人苦心研究之后,将书中原意揣摩通透,或者干脆是理解到面目全非,出现了新的领悟。
这才是知识的真正意义。
而书也是分等级的,最差的是散文类的书,文辞优美,却让人通读之下,所得无几。
其次是诗,诗歌能够涤荡一个人的灵魂,同时也能传承一个家族的德望。
再好,就是布道类的书籍,包罗万象,但字字珠玑。比如说《论语》、《道德经》之类的。为什么这类书不是最好的,只能是次一等的呢?因为学习这类书籍,几代人才能让家族兴旺。对于一个大家族来说,太慢。
最好的一类是谋略,兵法也是其中之一。
这一类书籍的好处就是,家族只要足够大,学习的子弟总会出一些人才,久而久之,甚至能够掌握一个诸侯国的一部分权势,比如说军队。
而边子白给子蒙看的是一本兵书——《吴子兵法》,著书者是吴起。全书六卷,他带来了第一卷,图国。这样的书,是一部能够立刻让一个不值一文的小人物成长士大夫阶层的一员,只要传承不断,几代人就能步入顶级卿大夫的行列。这才是子蒙问边子白有什么条件的原因,太贵重的东西,要说没有一点限制,连得到的人都会怀疑对方心怀不轨。
边子白从善如流,欠身道:“此为《吴子兵法》第一卷,图国。此书六卷,苟变可以学……”
停顿了一下,继续道:“子氏要是想学也可以,每一代只准一人学,口述不留字。苟变学完一卷,我会让人问他三个问题,回答合格,授下一卷。”
“正该如此!”子蒙挣扎着想要起来拜谢,却让边子白躲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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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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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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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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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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