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边子白就不是聪明人了吗?
是聪明人就会偷懒,边子白偷懒的办法就是,南卓比他有权有势,又是卫国公族,身份尊贵,他没有理由办不成事!
而南卓眼巴巴等着太子训口中的‘帮手’来和他接头,他甚至奢望,到时候‘帮手’将所有的麻烦事都处理完了,他只要把寇氏往外一送,万事大吉。
两人都想得挺美,可不同的是,边子白知道那个人是南卓,就一天天的看着南卓,可让他懈气的是这家伙印堂发黑,双眼无神,根本就没有解决麻烦,无事一身轻的气势!反倒是像一个霉运缠身,倒霉到家的丧家之犬?
以至于边子白只能暗暗焦急,却也无可奈何。总不至于他冲上去对南卓说:“老兄,差事办的怎么样了?上头等着回复呢?”
但他也知道,有些事情不能等。
比如说孕妇要生孩子,真要赶上那一天了,恐怕就算是请来神仙也无法让孩子回去。
边子白是急在心里,而南卓呢,他是急在脸上。以至于整日没有精神,脾气竟然出奇的好,甚至连边子白故意刁难他的事情,都一副茫然的生无可恋的丧气模样。
这日,边子白坐在内史府门口,门口的看门人豁着一大嘴,已经没多少牙齿了,就算是这样,老头还是很有性格的要吃肉,按照他的说法,他再过两年就耳顺之年了,吃肉这等享受,已经是吃一口少一口了。当然,整日嚷嚷着要发财的人,基本上都是穷苦潦倒之辈;整日嚷嚷着要吃肉的人,基本上能闻着肉香已经不错了。
老头叫老邢,卫国宫掖里大大小小的宫门至少几十座,基本上都是脸上刺青的犯人充当。这是《周礼》中规定的制度,现如今,已经没有几个诸侯国在执行这样的法令了,而卫国,还是固执的沿用《周礼》,并乐此不疲。
老邢就是其中之一,不同于其他宫门看守,基本上坐几年就回去了,老邢在卫国宫廷之中几乎混迹了一辈子。此时他和边子白这个中大夫正没大没小的坐在门槛上唠嗑,边上还有一个炭炉烧着一壶茶汤。这属于边子白的家伙什,走到哪儿,带到哪儿。边子白的茶炉,甚至比他在卫国的名气都要大。在卫国出仕没几天,几乎帝丘的所有官吏都知道内史令,中大夫边子白是个药罐子,走到哪儿都带着茶炉。
关于这一点,边子白连解释的心思都懒得去说。
他能说什么?
茶叶只有在药铺里才买,根本就没有健康人整日喝茶玩的。
“啧啧,这茶汤香是香,可就是没有那种肉的滋味。”老邢挺挑剔,在他看来,任何香味只要不同于肉味,都是次一等的货色。当然,老头也挺势利,要不是边上坐着的是内史令大人,他也不想陪着喝茶。毕竟邢老头固执的认为,他没病没灾,不用吃药。他唯一的遗憾恐怕就是,这辈子吃肉太少,以至于年纪大了之后,开始抽抽了。
茶水并非是真正的茶水,只有少量的茶叶佐香。其他材料都是常见的食材,整合之后,更像是一种类似于后世宁夏八宝茶之类的饮品。唯独没有冰糖。这时代可没有冰糖,至于如何制作,他更是不得其法。好在红枣本来就有甜味,多加即可红枣,茶水之中就有种甜丝丝的味道。
边子白却哂然一笑道:“红枣,芝麻、果干等放在一起,怎么可能煮出肉香味来?老邢,不是我说你,你都嘴里没有几颗牙了,还对吃肉念念不忘,到底为什么呢?”
在卫国的律法之中,刑徒在服刑期间不允许吃肉。当然,刑徒想要吃肉也吃不起。断绝了收入,还要服劳役,口粮都要家里准备,可怜到了极致。比如说守门人,就是犯了捡到物品贪墨,被失主找上门犯事的倒霉蛋。
“大人以为守宫门不能吃肉了?”老邢偷笑道,自以为得意道:“老糟头子在这宫闱之中近四十年,赶上国君赏赐宫中,就能有机会吃肉。另外糟老头子也是有点门道,吃肉不难!”
不过,很快老邢就发现和他一起坐在内史府门口的是大令,舞象之年的中大夫,顿时得意不起来了:“不过老头子自然是不能和大人相比,大人将来是要封君拜相的贵人,大富大贵,是生来就该吃肉的人。”
边子白摸着自己的脸庞,故作惊诧道:“我的面相如此之好?”
“贵,贵不可言!”这时候的老邢,像极了街头算卦的老骗子。问卜古来有之,鬼神之道虽然不被士大夫普遍认同,但是这时候的民众还是非常相信天上有神灵,万物皆有灵性的说法。就算是说出:“子不语怪力乱神。”的孔夫子。也不是不相信鬼神之说,这句话的正确的读法是:“子不语,怪、力、乱、神。”孔子不谈论怪异、勇力、叛乱和鬼神。并非是孔子也不相信神灵的存在。
而是孔子相信神灵无时无刻存在,所以对鬼神要三箴其口,以示其尊重。
这也是为什么《易》兴盛的原因,在华夏,《易经》的传播已经几千年,可是甭管蒸汽时代,工业时代,还是互联网时代,《易经》依然兴盛。
因为,这个世界总有一些问题是用现有的知识解释不通的时候。琇書蛧
人需要寻找慰藉,而这个慰藉很契合玄之又玄的《易经》。
这时代,要比后世更加严重。人们习惯将所有无法解释的东西都归功于神灵的力量,相面不过是其中的小道。而且祭品是超乎想象的丰厚,有时候甚至是活人,比如说:河神娶妻。就是为了平息河神的怒火,乞求风调雨顺的做法。当然,任何有神棍加入的活动,最终目的都会被歪曲,也就是欺骗以下无知百姓。
闲扯之中,老邢就说到了自己的生财之道,他年轻的时候在道路上捡到了一个包袱,然后稀里糊涂就被抓了问官。根本就没等他解释,脸上就被刺下了墨刑。然后就进入宫中担任看门人。看门人虽说不如修城墙,开矿之类的幸苦,但一年四季都需要警惕。
守夜,看门,更像是一份工作,而非刑罚。习惯了之后,老邢甚至觉得除了睡不安稳之外,也没什么。唯一难受的就是,冬日里因为需要经常伺候进出宫门的贵人,他只能谁在门洞里。
等到服刑结束之后,他想着离开宫廷开始新生活的时候,才发现周围人看他的眼神不对劲。年复一年,身上就落下了病根。老寒腿之类肯定不会少。
但这个时代的人的生命力,如同是戈壁上荆棘草,顽强的让人惊叹。
在富庶的卫国,能够活到60岁以上的老人也不多见。尤其是在贫穷的国人之中。但只要跨过了60这道年龄的坎,就算是年纪再大,身体好到让人无语,简直和小伙子没有什么区别。老邢就是在等这道坎的到来,似乎真过了耳顺之年,他就能浴火重生似的。
实际上,老邢已经回不去了。卫人对于罪犯的容忍度几乎为零,从国君到百姓都是如此。
更何况老邢的年纪,他就算是有家人,也都恐怕不在了。回家养老基本就是奢望,唯独在这冷清的宫掖中,苟延残喘,度过残生。
就算是后世,‘劳改犯’三个字,还是会吓坏不少人。更何况在卫国,道德立国的国都。种地没有人招揽他当农夫,想要做生意没本钱,也做不来。他原本有一个做鞋的手艺,却因为脸上的墨刑,做好的鞋子根本就没人买。
当年已经走投无路的时候,老邢遇到了好事,有人请他代替墨刑,服刑。
而且给了三年的钱粮,另外补了一笔钱。老邢觉得这买卖可以做,于是就再一次入宫,继续他的守门人事业。后来,他名气大了一点,一直有人请他服刑换取钱粮。久而久之,他就成为帝丘城内守门人之中最大的顶包人。
“老邢,你在宫中四十年,难道就没想过出去生活吗?毕竟在宫里不能一辈子,老了,老了,终究要入土为安的,难道你的家族没有打算接你回去?”边子白好奇道。
老邢目光呆滞了起来,眺望远处的宫墙,说不出的落寞和惆怅,良久,长叹道:“回不去了,老头子已经不知道回去的路了。”
说完,仿佛全身的精神气都被抽离了身体,整个人都佝偻了起来。
边子白正打算劝几句的时候,却发现南卓从外进入内史官舍,跨入门槛的那一刻,还鄙夷的看了一眼边子白。
在卫国,没有哪个官吏会像边子白这样,坐在官舍门口,和一个守门人聊得火热。这家伙看起来根本就不像是当官的料,可让南卓恼火的是,边子白这混蛋竟然是他上司。
没有官家气度也就罢了,甚至连贵族气度也严重不足。
南卓极度郁闷,边子白是怎么混入了卫国的官场,并得到国君的赏识,平步青云,官职却位列他之上的?
南卓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看他了,显然是不服气啊!边子白顿时有种想要找南卓晦气的打算,可他一不留神却发现了一个他惹不起的人,迈着四平八稳的官步,大远处走来。见边子白已经看到他了,对他之使了个手势,让他跟着去。
边子白一脸晦气的站起来,朝着对方走去。
在一个杂院里,丁祇沉声问道:“事情办的怎么了?”
“不是南卓去办吗?”边子白无辜的比划着自己,想要让丁祇确信自己只不过是个出谋划策的人。
要是换一个仁人君子,说不定真让边子白过关了,可丁祇不是善茬,在宫里的老宦官,能有一个是善茬吗?他需要将事圆满结局,而不是看着南卓和边子白互相推诿。刚才南卓脸黑,也就是被丁祇训斥了几句。
现在风水轮流转,轮到边子白倒霉了。
“我可告诉你,再过几天说不定孩子就要落地了。君上的意思,这孩子出了宫廷,不是姬家的人,但君上将此时托付你,太子将此时托付南卓,你们之间总该有个人负责吧?”丁祇笑眯眯的表情,隐藏着幸灾乐祸的小心思:“说起来也不亏,寇氏身份低贱,但孩子是太子的血脉,叫你们任何一个人‘爹’都不亏。”
“不成,这是绝对不可能。”边子白没等丁祇说完,就心急火燎的打断道,他才多大的年纪,就要当爹。其实当爹也没有什么,可总不能顶着太子训的一顶绿帽过一辈子吧?
会抑郁的好不好?
可丁祇不这么看,冷笑道:“其实老夫看好你,如果你和太子有了这层联系,将来就算太子不喜你,此生荣华富贵总是少不了。而且,我想了想,你的办法虽好,可操作起来难度不小,百密一疏,一旦事泄,恐怕大家脸上都不好看。”
“别,您老可别吓我。”边子白硬着头皮问:“大宦(不得已用上尊称),小子敢问寇氏妊娠几个月了?”
“至少七个月。”丁祇皱眉道。他也着急,可是他眼瞅着边子白和南卓这两混蛋都事不关己的高高挂起,实在忍不住,才来逼着问。毕竟,此时卫公也在关注。
我去!
都七个月了,有可能更长。
这不是说,最多一个多月,这孩子铁定要落地了?
这玩意要是砸在手里,他这辈子还怎么做人?
心急火燎的边子白连告辞都忘了,急匆匆地朝着官舍跑去,丁祇在后面还追问:“干什么去?”
“找人想办法。”边子白没头没脑的丢下这句话,人已经消失在了官舍之中。
半个时辰之后,满是不情愿被上官拉着出城办事的南卓一副要吃人的样子瞪眼看着边子白,良久,咬牙切齿道:“你简直就是个混蛋!”
“彼此彼此。”边子白翻着白眼道:“你可别说自己没有存着和我一样的心思。”
南卓哑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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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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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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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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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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