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不印象仲叔牙对《千字文》的珍爱,认真地在简牍的第一行写上了书名《千字文》,留白的部分是给著作者署名用的。看了一眼周围,仲叔牙耿直的认为自己应该说点什么。于是他那标志性的军人嗓音在官舍内炸响:“还请大令立名!”
边上的南卓还在纠结《千字文》后半部分的文字功力不足。没想到让仲叔牙吼了一句,吓得他将手中的毛笔跌落在简牍上,沾染了一片墨迹。
可这并不是最糟糕的,让他如同一口干了一杯宿尿般的恶心的是,明知道《千字文》并不是边子白所著,只不过是他蒙学时候的读物,反正边子白是这么说的,他也这么认。再说,南卓可不认为边子白能写出如此文章来。可仲叔牙还是如此献媚,让边子白贪这不世之功。这让眼巴巴的等着边子白倒霉,心头才会舒坦的南卓会怎么想?wWW.ΧìǔΜЬ.CǒΜ
南卓气恼道:“仲叔牙,你可知贪他人之功,欺世盗名之辈为天下诸子所不齿?”
“什么不齿,都是酸书生的嫉妒,就和傻婆娘照鉴自以为天下美人都不如她一样。”仲叔牙说的这个叫理直气壮,就从他小小一个士,就敢在朝堂上反驳公卿的建议,就知道这家伙是一根筋的主。
南卓气地半死,低头看到了书简的那团墨迹,小心的用铜刀刮掉,重新誊写之后,吹着书简上的墨迹,等待墨干。他真不想继续和仲叔牙理论下去,因为他发现自己的学问在这个傻军汉面前一点用处都没有。
什么君子立德,立言,立功。
可能在仲叔牙的眼中,甚至还不如烤肉来的实在。
仲叔牙就是要用他的耿直告诉所有人,他是一个实在人:“在某看来,《千字文》这等美文非大令不能作出。”
好家伙,这几乎是一个不管不顾的脑残粉的思路。南卓张了张嘴,心里冒出的一丝丝想要理论一番的念头也熄灭了。
好在边子白没有功夫去争论,也没有应承下仲叔牙的恭维。他需要对这部来到这个时代属于自己的一个文字印记的书籍有一个认真的态度。《千字文》终于算写好了,查看校对端木方的一份,觉得没有什么问题。可仲叔牙却还迫不及待的要求边子白立言?
立言?
什么叫立言?
就是承认《千字文》是他的著作,并且以后传播之后,都知道边子白才是《千字文》的真正创作者。这就是立言,是对文人功绩的最大褒奖。
就算是边子白脸皮已经练到了水火不侵的地步,听到仲叔牙献媚般的肺腑之言,也不觉有点额头发热,脸颊有点发烫。他就算是完成了九年制义务教育,三年高中,四年大学,可是就他的文学功底,说白了就是替领导写一个发言稿的水平。
《千字文》这等旷世奇文,也是他能写出来的?
连他自己都不信,心里虚的就想上厕所。
边子白略做镇定,才开口:“这个《千字文》可不是本官能够写出来的佳文,写这本书的人另有其人。”
“大令!”
边子白摆手道:“授予本官《千字文》的老师说过,这本书是一位修行于名山大川的高士所做。原先不过是游戏制作,经过多次修改之后,发现这本书似乎给蒙童启蒙也不错。这才让我有幸获得学习的机会。”
“这样啊!”仲叔牙略显失望。
南卓满意的点头,这才符合他对边子白的预期。边子白很强,但还没有要他仰望的地步。如果《千字文》都是边子白所作,那么南卓估计这辈子都要仰望边子白一生了。这对于同样骄傲,拥有显赫家世,不乏智慧的南卓来说,简直是无法忍受的事实。
对此,公孙鞅表现出一丝怀疑。他并不是不信任边子白,可是处于对边子白性格的了解。他判断边子白的话,或许另有实情。
“这位名士性格高洁,自然不会看得上这点虚名,但是吾承载其所学,不能让其泽被万民,是本官的过失。”有的人脸上露出愧疚之情,看到的人都不信,可有的人,假戏都能做成真的,自然少不了有人追捧。边子白就有这等本事:“先师,周氏,讳兴嗣。不知其何许人也,子弟羞愧。”
说着,边子白从官舍里穿堂而过,走到了台阶前,对着虚空作揖,一而再,再而三,三而止。
架势摆的十足,就连对边子白所言有所保留的公孙鞅也相信了,更不要说其他人了。
仲叔牙恍然道:“原来授予我等绝学的是周师?”
南卓冷言冷语道:“你不知道的多了去了!”对于一个浑人,一个连家学底蕴都没有的破落户。当然,也可以是普通百姓眼中的暴发户。毕竟仲叔牙家族从平民到士,成为最底层的贵族,还是托了卫国多次的内乱。
再后世,功劳之中最大的几种,仲叔牙家都赶上了。
护驾之功!
拥立之功!
可惜出身太低,没机会凑到前几任卫公的跟前,所以最后论功行赏的时候,给仲叔家的赏赐低了一些。
不过仲叔牙这个人有一个优点,或者说这是仲叔家族的优点。就是认死理,他就算听边子白说著书立说的另有其人,《千字文》的原作者是周兴嗣的一个隐士。但是……将《千字文》带给世人的可是边子白,这也是功劳,而且还是不世之功:“大令,虽说《千字文》乃周夫子所著,但大令却将这等雄文传播于世,自然是少不了署名之功劳的。”
于是仲叔牙在自己抄录的竹简上恭敬地写上三个字。
唉……
为什么会是三个字。
而不是六个?
让仲叔牙尴尬不已的是,有一半的字他不会写,空在了竹简上。
这四个字就是‘子白’,‘周’,缺了一个‘边’和‘兴’、‘嗣’。仲叔牙用胳膊肘顶了一下南卓,脸色不悦的南卓恶声恶语道:“干嘛!”
“有三个字不会写,帮我写上。”仲叔牙说出道理让南卓都觉得肝疼,这货难道不知道爷们不待见他吗?
可仲叔牙根本就没有这等觉悟。他不被待见的时候多了去了,更何况南卓这样的家世,将来出将入相也不是没有一丁点可能。真到了那个时候,恐怕南卓对他像奴仆一样呵斥,他也得干受着,脸上还不能有一丝半点的不乐意。要带着笑,巴结的笑,才不会被继续羞辱。
南卓有心拒绝,最后还是忍住了,在仲叔牙的竹简上写上了三个字,一个字就是‘边’,一个字是‘嗣’还有‘兴’。‘嗣’和‘兴’就不用说了,比划很多;就算是‘边’这个字,比划也不少,不如后世的简体字书写起来那么容易方便。
“将你们抄录的《千字文》互相校对一遍,以端木方的为基准。校对完了,今日放衙。”
字体都是大篆,写起来很费劲,可要是校对起来,并不算太麻烦。这个时代的人已经学会将大篆在书写的时候简化的写法。不得不说,人民的智慧是无穷无尽的。即便如此,抄写一千个字也是一桩非常辛劳的工作。
半个时辰之后,校对完毕。
边子白看着十几份手抄版大篆竹简的《千字文》,心头说出不的自豪。虽说被仲叔牙插科打诨,很不要脸的在《千字文》的边上署了自己的名字。可是如果这本书作为蒙学推行于世的话,将会对这个时代产生不小的影响。
或许,今后的蒙学将获得一个爆发式的发展。
当然,明清时代的村村有读书声的场面是不指望了,毕竟手抄本的传播会有一个很大的限制。
拿起端木方的手本,交给了公孙鞅道:“公孙兄,这份作为府库范本,录入。”
处于对端木方的好感,边子白随口问了一句:“端木兄,你是否需要带回去几日誊写一份。”
“正有此意,恐令大人不满,方感激不已。”端木方真的喜欢这篇《千字文》,洋洋洒洒之中,透着一种对天地万物的解读,就算是饱读诗书的端木方也有种爱不释手的欢喜。
接下来边子白从十几份《千字文》之中挑选出另外一份,“这份字体工整,书写规范,不错,不错。”
周卓以为边子白对他的不顺眼,他怎么也想不到,上班第一天,他竟然受到了边子白的表扬。
正当周卓心中傲然之气有种隐隐要透出体外的通爽,边子白开口道:“潘毅,将南卓抄写的《千字文》给明堂送去,君上等着呢。”
潘毅接过卷成册的简牍,转身就离开了官舍。
南卓忽然发现似乎有点不太对劲,接着在边子白等人离开之后,其他人相继也离开。南卓这才想起自己抄了一个多时辰,最后书没了。有心张嘴问其他人借,先看端木方……算了,这家伙是对头,属于敌对阵营的敌人,不适合走太近。
其他人……?
刚才他似乎还曾一度一掠过子南丑等人的字难看来着,借阅恐怕是痴心妄想。
落在最后的仲叔牙似乎看出了南卓的为难,爽朗道:“南少爷是否想要借阅?”
“有劳!”南卓心情复杂地接过了仲叔牙的书简摊开之后,脑子里就剩下了一个问题——这是哪国的鸟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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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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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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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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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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