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战国之菜鸡联盟>第034章 学好三年,学坏三天
  如同憋尿的人,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紧张局面,公孙鞅一阵小风似的吹进了他老师王诩的院子,最后一头扎进了自己的小院子。

  从卧室进进出出,翻箱倒柜之后他发现,君子坦荡荡的生活真的让他很安心,可是他已经回不去了。

  回来的路上,边子白问他:“公孙兄一定要举报小弟不法之事?”

  当时的公孙鞅表情尴尬,脸色绯红,可他老实人的属性再一次让边子白找到了对他的好感。就见公孙鞅嘿嘿傻笑了一阵,最后表情落寞道:“我打算去魏国。”

  虽说读音一样,可两人心里心知肚明,此魏国可不是沃野千里,土地肥沃,人口稠密,却一代不如一代的弱鸡卫国,而是三晋分裂出来的大魔王,魏国。战国时期第一个霸主级别的诸侯国。卫人去魏国谋官是很常见的,甚至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成为主流。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卫人没得选。

  赵国一直欺负卫国,齐国一直欺负卫国。投靠宋国和韩国?还不如去魏国呢?

  至于楚国?

  算了,南蛮子排外的很。相比魏国已经最大程度上接受了卫国成为其势力的一部分,对于卫人也有足够的热情和容忍之外,楚国绝对是一个让人又好奇,又抗拒的蛮荒之地。

  公孙鞅最终都没有做出出卖朋友的事,让边子白很高兴,他觉得没有在魏国接受法家思想的公孙鞅棒棒哒。因为这个时期的公孙鞅是富有人情味的,青涩却带有浓郁的少年习性,少年性格冲动,却讲义气。不得不说,这是他人生之中性格最好的时期。

  一旦他受到了法家思想的熏陶之后,整个人就变得不计得失,不近人情起来。

  这样的人,有朋友都是奢望,更不要说有人会喜欢了。

  受到边子白赞许的公孙鞅钱囊里的黄金多了一些零碎的‘小爰’,还有一大快来自于魏国的金饼。不得不说,商业繁华的魏国简直就是奸商国度。因为这个国家出来的金饼的成色是最差的。

  在卧房,书房,甚至马厩里转悠了一圈之后,公孙鞅的视线落在了院子里的柿子树上。

  找工具,挖坑,准备埋金……一系列的动作生硬,却似乎有如神助般的自如。

  出门一整天的王诩嘚瑟地哼着小曲,晃晃悠悠地走进自己家的门,自从他在帝丘城内准备给芸娘找一个如意郎君,完成老朋友临终前对他的托付。在帝丘城内无色佳婿人选,他就成了帝丘城街头酒肆,食肆,甚至是小广场的常客。周围总是围了一大群人,王诩虽然性格不好,暴躁的让人有点触不及防,可这毕竟是名士,一肚子的学问和见识,面对一群渴望新闻和八卦的闲汉和年轻士子们,如同磁石和铁钉的碰撞,只要他一出现,就有一大群人听他胡说八道。这在后世,有很多种说法,比如说摆龙门阵。比往日早回家的王诩透过没有关严实的偏远小门,发现自己的大弟子鬼鬼祟祟的在树底下刨坑,如同秋日里的田鼠一般忙碌,好奇地在门口看着。等到公孙鞅将装着金子的钱囊丢入挖好的坑里之后,才笑意盈盈的走了出来。

  他觉得自己的子弟长大了,有担当了,有主见了……当然这些都是屁话,让王诩高兴不已的是公孙鞅终于不是那块顽固不化的石头,让他为当年收了这么一个弟子后悔不已。王诩学究五车都不止,他的才华在很多方面都足以让人仰慕。可是在教授弟子方面,他觉得自己失败了。小时候的公孙鞅如同熊孩子一般天马行空,让人恨不得一脚踩在地上用藤条抽到死去活来。

  可没想到,随着年龄的不断长大,尤其是公孙鞅遭遇了丧父和丧母之后,整个人都变得傻乎乎的。

  君子?

  你妹的君子,他可是王诩啊!

  他的绝学是君子能够学的过来的吗?

  继承于吴起的兵法,在任何时代都是让人仰望的绝学,公孙鞅学不了;自己琢磨半生,研究出来的纵横学,靠的是思维敏捷,反映出众,尤其是口才更是要求颇高,公孙鞅同样也学不了;至于一些杂学,连王诩自己都不稀罕教授于人,公孙鞅也看不上,同样学不了。

  正如同一个腹黑了一辈子的老流氓,一肚子的坏水想要有人继承,可谁知道招来的徒弟是个榆木疙瘩,让他连骂人都力气都懒得去浪费。整个人都觉得被命运给愚弄了。

  “听声音,这好像是金子哎!”

  王诩的声音在公孙鞅背后响起,如同屁股底下放了一个窜天猴,公孙鞅蹦起有一丈多高,长期练武的身体条件反射般的在空中扭身,出腿,攻击如同迅雷般顷刻而至。

  可王诩是谁?

  兵法大家?

  这个没用,对于打架和比武来说,毫无用处。

  纵横家?

  这也没用,嘴皮子再利索,与人动手的时候最后会让自己更惨,因为被一张臭嘴撩拨到火力全开的对手会让他鼻青脸肿之外,没有任何帮助。

  名家?

  算了,这不过是虚名。

  只能是武功,压制任何对手的武功。就像是当年的吴起那样,用一把剑,孤身一人就让三十多个拥有不俗战力的乡间游侠血溅五步。在鲁国、在魏国、在楚国,一对一的情况下,试问他怕过谁?

  只有别人怕他的份,还真没有他怕过人。

  唯独有一个人,让他忌惮,那就是王诩。一个看似和风细雨的人,黏糊糊的老好人,谁能知道这家伙原来是剑法大家?人剑合一之下的王诩,就算是吴起也不得不考虑失败的可能。吴起这样的人,眼高于顶,本来就拥有超强的智力,让所有人都忌惮的武力,可面对同样聪明,却从来显山露水的王诩,他选择了和对方结成盟友。能让吴起都忌惮的会是一个小角色。更何况,公孙鞅三脚猫的功夫还是王诩教的。其实老头越来越烦他,都不准备浪费时间去教他的这个大弟子。

  老头子看都没看,伸手在虚空一抓,轻描淡写的一送,公孙鞅就眼冒金星地摔在了墙根底下装凄惨。

  “老师!”公孙鞅当然觉得很委屈,他今天被人欺负了,自己最珍爱的节操不见了,回到家里还要被老师揍。人生最灰暗也不过如此,这一刻的表情,如同一只被欺负惨了哈士奇,只能用低声哭泣表示自己的无辜。

  “这小子,长废了。”王诩何许人也?和会承认自己教坏了学生吗?肯定不会,再说了,就公孙鞅的固执劲,年纪越大,脾气越执拗。虽说不敢和老师顶嘴,更不要说动手动了,别看王诩年纪大了,对付三五个公孙鞅,那是手到擒来。

  “金子哪儿来的?”

  公孙鞅情绪低落道:“别人送的。”

  “咦!”不怪王诩好奇,公孙鞅这个徒弟入门快十年了,这家伙家族靠不上,自己也没有多少名声,更没人提携,还能有人给他送黄金?摆明了不相信,憋着嘴冷笑道:“就你这样的破落户,帝丘城多得如同城外的蒿草一样茂盛,会有人送你金子?”

  被老师毒舌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可之前是敢怒不敢言,而这一次,他在心理承受巨大压力的情况下,竟然敢出口反驳起来:“老师,莫欺少年穷,这是我为官之后获得孝敬。难道就不可以吗?”

  卫公姬颓虽说对于手下臣子贪污深恶痛绝,可他却无法阻止手下官员的礼尚往来。这是人情,人情比天大。

  “你那个姬颓用来糊弄人的‘学士’官爵就别说了,这城里城外,你还能管得了谁?”王诩怎么会不清楚卫公的打算,边子白提议建立翰林院,主官为大学士。可学士是什么官?说出来笑掉大牙,学士不过是太学中的游学之士,是未来的国士,还在培养之中。用后世明清时代的同等身份来比较的话,最符合学士身份的就是国子监监生。这能是个官吗?

  就算是加一个‘大’,成了大学士,可听着也不像是个官员的样子。

  在王诩看来,这是边子白这小贼的奸诈之处,明知道卫公吝啬官职,高官厚禄是不指望,干脆弄一个不像官的官职当一当。卫公姬颓呢?也是就坡下驴,算是皆大欢喜。可这里面没有公孙鞅什么事,这家伙还真以为自己能够成为边子白的副手,是卫公看好他?

  一个权力欲望无比强烈的国君,是多么的无趣,显然公孙鞅还没有体会。

  嘲讽的眼神,轻慢的表情,加上让人恼火的一张丑脸,王诩将不屑两个字表现到了打脸无形的地步:“好,就算你当官了,你说一说,你的上官是谁,什么品级,上大夫,还是孤卿的身份?你的属下有多少人,何品何级?你又是什么身份?”

  公孙鞅张着嘴巴几次想要反驳,却发现边子白这个坑货更本就没告诉过他翰林院的职权范围,更不知道自己还有属下这一说法。既然不知道,那就是没有。可是个人都有自尊心,一整日担惊受怕的公孙鞅哪里受得了如此奚落,梗着脖子说道:“难道弟子就不能用职务捞钱?”

  “捞钱?”

  “没错,捞钱。公器私用。”公孙鞅豁出去了。

  让他猝不及防的是,王诩突然笑了起来,似乎非常高兴的拍着公孙鞅的肩膀道:“好小子,干得漂亮。你终于长大了,做了一件让人刮目相看的事。”

  目送老师轻快的步伐,还听到他给管家长生嘱咐道:“长生,去沽酒,老爷今天高兴。”

  这一幕让他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明明做了一件让自己厌恶,让国君恼怒,让世人鄙夷的丑事。

  可却受到了表扬,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王诩都是一副不太待见他的态度,已经很久,大概有好几年没有受到老师的表扬了。m.xiumb.com

  这一刻,连他都开始怀疑起来,自己到底做错了,还是做对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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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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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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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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