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淑芬坐在泥土中,摇晃着小脑袋,喃喃自语道:“明明刚才有,为什么突然没了?”
几个巡逻的保安从家门口经过,好奇地打量她几眼,然后面面相觑,心照不宣地笑了两声。
在他们看来,这娘们儿很可能是疯子,乡下女人坐田埂上拔草,还知道垫个东西,她穿得干净体面,却一屁股坐在泥里,还满嘴胡话,不是疯子是什么?
小区门口,白衣少女靠在报亭边上站了一会儿,乌黑的眼珠一转,掩嘴笑道:“她一会儿说有,一会儿说没有,莫非是来大姨妈了?”
瘦弱的男孩摇摇头,“你有所不知,她叫姚淑芬是天上地下独一份的地生胎,好几次差点发现我,幸好我跑得快。”
少女嘴角微微翘起,傲娇地说:“就算她是地生胎又如何?比不了我们这些上古神兽。
而且最重要的是,我们能孕育后代,甚至能杂交,她却永远孤孤单单,连个传人都没有。”
卖报纸的老大爷很喜欢这俩孩子,一个比刚摘的水蜜桃还水灵,外表惹人怜爱,另一个老老实实,安安静静,比家里吵闹的小孙子可爱多了。
但听到他俩说起孕育后代,不由得心中来气,这么小的孩子,怎么想这么远?
还好,这俩孩子一个十四五,一个看上去还不够十岁,即使胡闹,也不至于把肚子搞大,否则,两家父母能哭死。
“孩子们,你们买杂志吗?这期有陆涵的专访”,老大爷展开一本杂志,在两人面前晃了晃。
“不买,我最讨厌娘炮”,男孩撂下一句话,拽着少女向远处跑去。Χiυmъ.cοΜ
老大爷唏嘘道:“现在的孩子们真是有个性,你们慢点跑,千万别闯红灯。”
…………
“夜阑珊,我呸,明明是窑子窝,还取个诗情画意的名字。”
一口晶亮的唾沫落在夜总会的招牌上,沈旭阳冷哼一声,背着手往前一迈,跨入京城公子哥们最喜欢的销金窟内。
“请问,您几位?”,身材傲人的小姐看见新客,连忙热情地迎上去,眼神却有点微妙,店里的客人几本都是年少多金的风流少爷,很少出现上年纪的款爷儿。
“我找你们总经理,让沈青城那兔崽子滚出来,他到底多大的谱,打七个电话都不回?”
沈旭阳这一喊,迎宾小姐吓得花容失色,诧异道:“沈总不在,他昨天出去后,就没回来过。”
“哼,他除了在这儿鬼混,还能去哪儿?”,沈旭阳又从鼻孔里冷哼一声,打定了主意,要借今天这个机会,好好羞辱沈青城一番。
今天中午,一位退休的将军突然造访,想撮合孙女和沈青城,沈老自然乐见其成,连忙联系心尖上的宝贝孙子。
然而打了七八次电话,沈青城都没接,沈老担心老将军生气,连忙吩咐沈旭阳出去找人。
沈旭阳懒得动用职权全城搜索,在他心里,沈青城那个名不正言不顺的杂种,根本配不上比较大的阵仗,也懒得打电话问亲朋好友,直接开车到夜阑珊堵人。
其实早就看这间夜总会不顺眼,或者更直白地说,他眼红沈青城靠夜总会获得的一切人脉资源。
想当年他儿子沈如春根红苗正,热情开朗,和各路太子爷有十几年的交情,都没混成铁磁,凭什么沈青城回国不到一年,就混成了太子党的头儿?
照这趋势发展几年,沈青城何止能接管沈家家业,,甚至能靠着小弟们的拥护从政,在政坛如鱼得水,扶摇直上,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他这个大伯往哪儿搁?
沈旭阳越想越生气,二话不说,用脚踹开一间包厢的大门,猴道:“沈青城,你谱怎么那么大?爷爷的电话不回,我亲自找你,你都不露面。”
包厢内没有音乐,开着凉飕飕的冷气,两个光着身子的男女在地上打滚。
女人惊叫一声,连忙护住最关键的三点,男人也惊慌失措,颤声道:“沈伯,你认错人了。”
沈旭阳讪笑道:“原来是胡公子啊,抱歉,我还以为是青城呢。”
他转过身,脸上浮现一丝奸笑,很快又走到下一个包厢,故技重施。
一连踹开五个包厢的门,夜阑珊乱成一锅粥,客人们纷纷穿上衣服往外跑,兔女郎公主们躲到了洗手间,只有几个男服务员敢在走廊上晃荡。
夜阑珊当然有保安,可哪个保安敢跟老板的亲大伯叫板?何况这位大伯在公安部身居高位。
沈旭阳在一楼走了一圈,琢磨着沈青城可能真不在,不然鸡飞狗跳的他也坐不住,干脆趁乱到夜总会的地下室一探究竟。
夜阑珊原是一家饭店,老板带着小姨子跑路,老板娘一气之下贱卖,便宜了刚到京城的沈青城。
饭店一般都有地下仓库,地下厨房,夜阑珊的地下室原本就是两间仓库,占地面积不小,沈青城把店盘下来后,前后改装过三次地下室,也不知搞什么名堂。
沈旭阳之所以想进去看看,就因为探子反应过,沈青城干完滚完床单喝完酒,经常带最美的妞到地下室休息。
这个情况很奇怪,他是总经理,睡哪张床都行,非往地下室跑?
除非,地下室隐藏着见不得光的秘密。
沈旭阳越想越兴奋,鬼使神差般地向地下室走去,地下室没通电梯在,唯一的出口就是半新不旧的楼梯。
沿着楼梯往下走,不到半分钟就到了地下室,一股浓郁的血腥味扑鼻而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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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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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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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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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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