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长辈在旁边偷笑,今天除了华锋只有姜洛一个未婚男人,华锋打扮给谁看显而易见。
姜洛看着华琳,心中五味杂尘,华琳是个好女孩儿,善良,正直,待人真诚,用情专一,与高敏完全相反。
前世姜洛落难后,如果不是华琳相助,可能连三年的苟活时光都没有。
姜洛当然知道华琳的心意,其实他也喜欢华琳,但这种喜欢是哥哥对妹妹的喜爱,是朋友之间的牵绊,是对恩人的感激,不含丝毫男女之情。
即使没有洛初然,姜洛也难以爱上华琳。
“我一定要找个机会,跟小琳说清楚,不,最好还是先给她介绍个合适的男朋友”,姜洛打定主意。
华琳注意到姜洛的眼神,心中窃喜,还以为姜洛对她也有意思。
华锋看出两人之间的“火花”,也不点破,喋喋不休地讲述自己在部队的趣事。
开席后,大家说说笑笑,喝得很尽兴,亲朋好友们恨不得把华锋夸上天。
二十四岁就荣升麒麟战队队长,的确值得骄傲,值得追捧。
酒过三巡,四五十岁的叔伯们都有点累了,从豪饮改为小酌,兴致勃勃地吃着菜。
华锋伸手搂住姜洛肩膀,低声道:“吃完饭后,让司机送姜叔回去,你跟我到步行街转转。”
姜洛笑道:“你走之后,我没去过步行街,今天正好缅怀一下过去。”
华锋差点笑喷,“哥们儿,别这么酸行吗?”
华琳沉不住气,嚷嚷道:“你们别想甩开我,带我一起去。”
华锋眼珠一转,“你先做完功课再去吧,明天警校月考。”
华琳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撅着小嘴叹气,身为警察世家的娘子军,月考不第一肯定被长辈们数落一顿,今天出去玩是没戏了。
长辈们喝完酒,坐在一起侃大山。
姜洛给家里的司机打电话,让他接父亲回家,然后跟父亲说了一声。
华锋跟华局长也报备一声,两位两人都没反对,儿子都这么大了,晚上出去玩很正常。
而且华锋身份特殊,在街上遇到流氓,流氓都得发怵,他们有啥不放心的?
不过,华局在半醉的状态下,仍不忘遵纪守法,叮嘱道:“小锋,你俩都喝酒了,不能开车,最好打出租。”
“爸,你放心吧,我可不会知法犯法。”
华锋和姜洛坐电梯下楼,一出公寓大门口,两人对视一眼,手臂提到腰际,前胸挺直,憋足一股劲儿,像箭一般冲出去。
他们根本没打算坐车,步行街里这儿只有半公里,跑几分钟就到了。
小时候,两人也常赛跑,姜洛一次也没赢过。
现在他是修士,步法轻盈,身轻如燕,速度比旋风还快。
华锋大吃一惊,没想到好友这么快,但他也不慢,在部队时平均每天跑二十公里,速度和耐力早磨出来。
两人你追我赶,在马路上赛跑,表面上看很疯狂,实则小心避开每一个行人。
几分钟后,两人几乎同时跑到步行街入口。
姜洛没用全力,不想在升迁的大喜日子打击华锋的积极性。
“小洛,你的速度一点不比我慢,到底怎么练的?”,华锋挠挠头,使劲儿回忆,确信自己没记错。
姜洛以前弱不禁风,斯斯文文,现在好像一头出笼的猛兽,不但身形矫捷,连眼神都透着一股野性。
“老大,过段时间我告诉你”,姜洛完全可以编个理由搪塞过去,但他不想骗最好的朋友。
“行,等你想说了再说”,华锋也不勉强。
两人并肩走在灯红酒绿的步行街上,买了几串烤串,握在手里大快朵颐。
街口的网吧早已换成361服装专卖店,结尾的绿叶火锅倒是越开越红火,规模扩展到二楼。
“一别三年,我终于有机会好好逛逛步行街”,华锋感慨道。
姜洛吃完一串烤鸡心,伸手一指前面的冰激凌店,“以前我们经常买冰激凌,还给心怡的女生送过。”
姜洛正说这话,一点寒光从身侧闪过,直射向冰激凌店的玻璃门上。
光可鉴人的玻璃门哗地一下碎落一地,店内的顾客吓得慌成一团。
华锋骇然变色,“不好,有人用激光武器滋事。”Χiυmъ.cοΜ
话音未落,几道银光掠过,附近三家店铺的玻璃门全碎了。
尖叫声此起彼伏,顾客们吓得抱头鼠蹿,几个淘气的高中男生还唯恐天下不乱地叫着恐怖分子来了,国内911事件上演。
华锋面色凝重,警惕地巡视四周,后悔出来时忘带侦察武器。
此时,如果有纳米探测仪或小黄蜂侦察机在手,他不到半分钟就能找到霍乱的源头,采取有效措施。
没有探测仪的情况下,他光凭一双肉眼,很难确定始作俑者在何处。
“大家别慌,尽快疏散”,华锋歇斯底里地喊,但他此时连身警察制服都没穿,说的话毫无公信力,根本没人听。
姜洛凝神聚气,神识瞬间覆盖整条步行街,识海中出现几道灿若星辰的银光,仔细一看,银光的源头竟在一个少年手中。
少年站在步行街第二层一家书店门口,瘦弱的肩膀微微耸动,夹在右手中的微型遥控器呈暗红色,比橡皮大不了多少,但控制着所有激光的发射。
姜洛抬手一指,道:“老大,他在那儿。”
“什么?”,华锋大吃一惊,还没反应过来,姜洛已经飞到那间书店门口。
姜洛一跃升空,比电视里的轻功还牛掰,又引起一阵骚乱。
华锋瞠目结舌,没想到姜洛居然会飞,但他毕竟是专业水平过硬的战士,很快反应过来,脚底抹油般顺着楼梯跑向第二层。
“小子,你到底想干?”,姜洛飞到少年面前,直接扣住他的肩膀。
少年不可思议地看着姜洛,蜡黄的小脸在白炽灯的照耀下显得很苍白。
“我……我不是故意的,你们别抓我,我还不到十四岁”,少年哇地一声哭出来,泪如雨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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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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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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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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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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