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唐时月>第276章 王朝的奏报
  当夜,李丰满直接取了两颗土豆,一颗用来水煮,一颗用来烹炒。

  白水煮的土豆让王朝与老富贵儿相信这土豆确实可以做为主粮食用,李丰满并不是在信口雌黄。

  酸辣土豆丝是李丰满精心为晋阳公主及四个女儿烹制,告诉她们这土豆为菜时确实可以可口无比,她们的兄长与阿爹并没有吹牛。

  一刻钟左右的时间。

  水煮的土豆出锅,王朝与老富贵儿一人半个,剥了皮,轻咬了一口,面软寡淡,没有什么味道,一如李丰满之前所言,这东西的口味确实不是很好,不过用来充饥挡饱确实一点儿问题也没有,至少它面软好嚼,且极易下咽,比起草根树皮来简直好了不下百倍。

  “醮着精盐或是酱油吃味道会更好一些。”

  李丰满好心提醒了一句,水煮的土豆若是单吃的话确实有些难以入口,但是如果配上一些调味,其实也还可以。

  王朝与老富贵儿的嘴角同时一抽,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精盐与酱油岂是什么样的家户都能吃得起的,这土豆若是下发给普通百姓食用,有几家几户能舍得拿它来醮精盐来吃?

  不过看到赵大拿着两个装了精盐与酱油的碟子送到他们面前的时候,两个老头儿还是忍不住地伸出了手。

  “唔,确实好吃了许多,甚是美味!”

  王朝与老富贵儿忍不住出声赞叹,只是加了一点儿咸味,土豆的口感直接呈直线上升,让他们二人不由得食欲大开。

  李丰满这时又道:“没有精盐或是酱油的话,拌着大葱或是大蒜来吃其实也可以,只是品味较之前者要稍逊一些。”

  两个老头全都不以为意,能填饱肚子就好,至于品味,那是大户人家才会考虑的问题。

  不过就着大葱或是大蒜这招不错,一般的农户家里,并不是很缺这些东西。

  “李公子,这土豆新鲜清脆,似寻常的水果一般,怕是不易久存吧?”王朝很快就发现了土豆的一个弊端,边醮着酱油吃着土豆,边轻声向李丰满询问。

  李丰满也不隐瞒,直接道:“确实不易保存,引物如果保存不当,极易腐烂,生芽,而一旦生了芽,就会产生一些轻微的毒性,不能再吃。”

  两个老头儿的面色皆量变,这不是扯呢,不易保存,产量再高也只能解一时之困,有个毛用?

  “老爷,不知此物一般能保存多久?”老富贵儿切声问道。

  李丰满淡声道:“三个月到六个月,再久就很难说了。”

  如果有冷库的话或许还能更久,但是这里唐代,根本就没有那么先进便利的条件。

  “最多只有半年?!”

  王朝与老富贵儿的心一下就凉了,产量这么高的粮食,却最多只能保存半年,这也未免太可惜了。

  “半年时间虽短,不过在很多地方,土豆其实可以一年两熟,而且它的生长周期也很短,一般只需要三个到四个月就能成熟收获。种了它,虽说不能马上发家致富,但是至少一整年都不会饿肚子。”

  李丰满道:“更重要的是,土豆的栽种极为简单,不管是旱地还是山地,不管是良田还是瘠土,都能耕种。寻常的农户,大可以良田种粮,荒地种土豆,这样至少可以用土豆来抵半年的主粮。”

  王朝与老富贵儿不由点头,这确实是一个不错的办法,现在大唐农业的现状就是,农户们辛苦耕作出来的粮食大多都不能支撑整年的口粮消耗,所以一般在春耕之后到秋收之前,许多农家都会缩衣节食,忍受着饿肚之苦。

  如果这个时候家里种了一亩或是两亩的土豆,就等于是平白多了四五十石的口粮,哪怕只有半年,也足以让他们能够支撑到秋收时节。

  总的来说,此物确实大善!

  说话间,李丰满已经把另外一只土豆削皮切丝并浸泡在了水里清洗干净。

  灶中的大火生起,热油下锅,一根小尖椒中间切开,再配上半个葱段直接放入热油之中。

  “滋!”

  一股刺鼻的油烟冒起,土豆丝下锅,陈醋相伴,些许精盐,几经翻炒之后,出锅盛盘。

  为了配合几个孩子的口味,李丰满不敢加太多的辣椒调味,只有些许酸辣。

  “这个,李公子,老朽能尝尝吗?”王朝看着桌案上这盘冒着热气的酸辣土豆丝,忍不住出声向李丰满询问。老富贵儿也是一样,亦是眼巴巴地看着,显然对于这种既能当口粮又能当蔬菜的土豆,他们心中都极为好奇。

  “每人可尝一口。”

  李丰满没有拒绝,拿起筷子,每人给他们夹了两到三根细丝。赵大、李壶四人也有份儿,土豆现在他们眼中都是稀罕物,给他们吃也算得上是一种别样的恩赐。

  “嗯?!不错啊!清脆爽口,酸辣开胃,这味道可要比刚才的水煮土豆要好上数倍!”

  “不想这土豆做菜竟然能如此美味,那岂不是说,种了这土豆,不但可以糊口,甚至连菜都可以给省了?”

  几个人对酸辣土豆丝的味道赞不绝口,心里面对土豆的期许更重了几分。

  这玩意虽然有不能久贮的缺陷,但是它的优点也相当明显,生长周期短,而且产量极高,一户人家只需种一亩土豆,基本上就能吃上小半年,若是一年两季都中的话,这一年的口粮也就有了。

  余下的田地则可以正常种植,在不消耗口粮的情况下,就算是产量不高,也能一年年地晒干贮存起来,以备不需。

  总的来说,这土豆,确实是一件天赐的宝贝!

  剩下的大半盘酸辣土豆丝全让晋阳公主与轻寒几个孩子分着吃掉了,果不其然,这些孩子只吃了一口就彻底爱上了这种菜肴,吃得不亦乐乎。

  可惜,剩下的土豆都要留种,不能再多吃。李丰满让赵大带人将土豆暂且收起,并嘱咐他隔天放在太阳下暴晒,如果是一直是阴天的话,可以试着用文火缓慢烧烤,把外面的泥土烘干翘皮为止。

  王朝抽身回府,直奔书房。

  心中的情绪澎湃难安,过了好久才缓缓安静下来。

  研磨,提笔,他要亲笔书写奏报将土豆之事上报对皇帝知晓,与刚刚他所亲眼的土豆高产之事相比,之前的承德茶敛财救灾之事简直就算不得什么了。

  如果天下百姓全都种植土豆,家中皆有余粮存贮,便是再遇到类似西北诸郡干旱成灾的情况,他们也必有了一定的自我承受之力,纵使朝廷不赈灾,或是不能及时赈灾,这些受灾的地方也不至于会因为没有粮食而有人饿死,或是出现暴乱。

  家中有粮,心中不慌,土豆的出现,利国利民利君,废太子,哦不,现在应该是李丰李承德此人,简直就是功德无量。

  这样的人,以后只要是不造反不谋逆,整个国家的百姓都会罩着他,纵使皇帝也绝对不敢轻易寻他的晦气。

  一个人的声名达到了一定的程度,那就是一把牢不可破的保护伞,而李丰现在,最需要的就是这样一把保护伞。

  这土豆出现的时机,恰到好处。

  王朝相信,就是远在长安的皇帝陛下,也肯定希望李承德能够获得这样的名望,如此的话,哪怕日后李世民薨天故去,李承德也不置于会再遭遇到什么凶险。

  “圣上万安:微臣暗卫副统领王朝给皇上叩首问安了,皇上,臣依圣命一直守护在中山郡王身侧,兢兢业业,日夜坚守,不敢有丝毫懈怠……”

  “……今日,臣在李府发现一物,名曰土豆,其形圆,其味甘,可为口粮充饥食用。此乃中山郡王从西域行商手中偶得,易耕种,三月即熟,且产量极高,一亩地可产土豆二十六石。臣甚为震惊,若非亲眼所见,几不敢相信……”

  “……臣有幸亲自品尝了半颗土豆,白水温煮,醮盐而食,味道甚为鲜美。还有,此物亦可为菜,切片成丝,入锅烹炒,菜味清脆酸爽,比之萝卜更为美味可口,亦是不可多得的佳肴……”

  “……只叹此物稀有,李府只有百三十枚,需细心呵护。臣请圣上即刻下旨,派人来将土豆带去长安,供司农所属加紧种植并推广,如此,我大唐百姓当再无饥荒之日,我大唐国力必蒸蒸日上,此乃天佑大唐,天佑圣上,微臣欢喜涕零,不能自己……”

  扬扬洒洒千余言,一蹴而就,王朝的奏报从来都没有写得这么舒爽过,感觉好过瘾。

  写完之后,王朝又前后仔细检查了一遍,确定没有错别字后,轻轻将奏报上的墨迹吹干,然后折叠封装。

  “胡莱!给老子进来!”王朝冲着书房门外喊了一句,胡莱直接推门而入。

  “去,把这份秘报火速发往长安,以最快的速度将之呈献到圣上的御案之前!”

  “呃?王头儿,你竟然亲自书写奏报了?”胡莱接过秘信,眼睛瞪得老大,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王朝,“今天这是怎么了,不怕皇上骂你字写得丑了?”

  以前的奏报,不管再怎么紧急重要,王朝也绝对不会自己动笔写上半个字,一般都是让胡莱代笔。

  没办法,字写得丑,羞于见人,以前没少挨过皇上的训斥,所以自从发现了胡莱有不错的书法天赋之后,王朝的一切公文往来,皆是由胡莱代笔。

  只是今天这是怎么了,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一向不怎么要脸的王老大也开始要脸了?

  若是胡莱记得不错,这老儿已经有差不多三年都没有摸过笔了。今天却这般一反常态,而且还兴致勃勃,一定是受了什么刺激,不得了。

  “哪那么多废话,赶紧去!若是送晚了,看老子不打断你的腿!”

  王朝狠瞪了胡莱一眼,这孩子都这么大了还是这么不懂事,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不知道啊?

  老子这么优秀的人写出来的字怎么可能丑,潇洒飘逸、个性十足,只是一般人都不懂得欣赏罢了!

  见王朝要发飙,胡莱一个激灵,脚底抹油,赶紧开溜。

  “对了,还有玉米,竟然给忘记了!”

  胡莱走后不久,王朝一拍自己的脑门,心中懊恼不已,刚才被土豆的事情给整得热血沸腾,让他都忽略了李丰满所种植的另外一种主粮。

  玉米的产量据说亩产至少也有十石,之前王朝不敢确定,所以迟迟没有向李世民禀报。现在有了土豆打底,保不齐玉米的产量也不是虚构。

  十石啊,虽然比之土豆差了许多,但是与大米,荞麦及粟米相较,已经好了数倍不止,也绝对能够称得上是神物!

  而且玉米似乎并没有土豆不能久贮的弊端,他之前仿佛听李丰满在他的面前提起过,玉米与大米、小麦这些主粮一样,晒干之后可贮存数年而不腐,磨成面粉之后,一样能够做馍馍蒸窝头。

  与土豆只能存贮半年的时间相比,玉米这种作物才算得上是真正的农家至宝。

  若是土豆与玉米能够同时推广种植,大唐的国力必然能在短时间内成倍甚至成数倍激增。

  “要不要再写一封呢?”

  王朝心中有些纠结,胡莱已经去了多时,那封奏报想要追回来恐怕已经来不及了。但是玉米的情况较之土豆更甚,如果没有及时奏报的话,日后圣上若是知晓不知会不会怪罪。

  “还是算了吧,玉米的产量毕竟还没有证实,现在就冒然上奏太过冒失,万一日后玉米的产量有所出入,圣上岂不是一样要怪罪于我?”

  王朝轻摇了摇头,把再写一封奏报的念头给强压了下去。

  李丰满曾经说过,玉米的收获之期就在这两日,待玉米收获之后,确定了每株的产量以及大致的亩产数量,再去上报也不迟。

  “收到奏报之后,圣上肯定会派司农卿过来实地查验,到时再连同玉米一同上报,亦是一样!”

  心中有了计较,王朝躁动的心绪顿时安稳下来,缓缓坐在椅上,端起茶杯饮了一口茶水,脑袋里面不由又浮现出了刚刚他与老富贵儿一同品尝土豆时的情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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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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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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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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