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她小气不愿意多分点银子给那些村民,而是银子多了未必是好事。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那些村民无权无势,如果突然得到巨款,十分容易招来江湖中亡命之徒的觊觎,一人五两就恰如其分,既能帮助到他们,又不会引来麻烦。
紫龙乐呵呵地将自己那份‘赃款’塞进荷包,识趣地找了个借口闪人,给自家主子留下和楚云夕独处的机会。
看着跑得比兔子还快的紫龙,楚云夕揶揄地看着端木浩天,道:“你这个做主子的是不是平日将他管得太紧了,你看你看,这一得了银子就开溜,是不是找相好的去了呀?啧啧啧,话说,紫龙也一把年纪了,你就没替他操心操心终身大事?”
楚云夕记得和端木浩天初识的时候,紫龙好像就二十了,如今七年过去,艾玛,这货都已经二十七了,如果在前世,也就刚参加工作没多久的年纪,没结婚不奇怪,但这是在普遍十六、七就当爹的年纪,紫龙这货岂不是已经变成了大龄剩男?
端木浩天看了楚云夕一眼,意味深长地道:“紫龙能不能解决终身大事,可不在我,而是在你!”
“哈?”楚云夕眼带疑惑伸手挠了挠头,道:“关我什么事?”
“紫龙的意中人在你宫中,他能不能脱单,全在你放不放人,你说关不关你的事!”端木浩天和楚云夕在一起混久了,也学会了许多现代语言。
楚云夕眼中立刻燃烧起八卦地光芒,拉着端木浩天的衣袖急切问道:“什么情况?什么情况?那货看上我宫里的谁了?”
端木浩天眼神幽深地瞄了眼衣袖上的素手,翻手将它捏住,紧紧牵住,一边往前走,一边说道:“你还说我不操心紫龙的婚事,自己身边的人不也没关注,你好好想想,谁和紫龙比较好?”
“这……。”楚云夕被端木浩天说得一阵心虚。
是啊,她一天到晚不是忙逍遥居的事,就是忙暗中势力的事,好像、似乎、也许真的很久没有关心过身边人的情况了。
仔细一想,迎春、知夏、初秋和雪冬这四个最早跟在身边伺候她的大丫鬟,都到了可以婚配的年纪,尤其是年纪最大的迎春,过完年就二十了吧!
艾玛!迎春!
楚云夕眼睛一亮,抬头看着端木浩天说道:“是迎春对不对?”
“怎么猜到的?”端木浩天若无其事地继续牵着楚云夕往城外走去,心中暗喜自己‘吃豆腐’的行为没有被发现。
“哼哼!本姑娘是谁?以前只是没注意而已,如今仔细想来,以往你每次带着紫龙去逍遥居小住的时候,迎春就特别开心,还有,紫龙腰间那个荷包是迎春送的吧?咦~那样丑的鸭子也就只有迎春绣得出来!”楚云夕嫌弃地撇撇嘴。
她的四大贴身丫鬟,自从开始跟着甄沁竹学武之后,一个个的女红全部都荒废了,手工做得那叫一个惨不忍睹,还一个比一个差。
不过因为家里的针线上人手艺都非常好,楚云夕的刺绣也早已练到出神入化的境界,平时完全不需要她们做女红,也就由得她们荒废。
好在几人武功倒是学得不错,而且知夏做饭的手艺没有荒废,反而因为学了武功的缘故,刀工进步得非常迅速。
“不过,紫龙都二十七了,迎春才二十,他这不是老牛吃嫩草么?”楚云夕嫌弃地开始挑紫龙的毛病。
话说她如今的心态就如同自己好不容易养大的水灵灵白菜,被一只外面跑来的野猪给拱了的感觉。
端木浩天突然顿住脚步,眼光幽深地低头看向楚云夕,道:“夕儿,你是嫌弃我老吗?”
“啊?”还在想着怎么收拾紫龙一顿才能将迎春嫁出去的楚云夕,满眼蒙圈,呆萌呆萌地看着端木浩天。
“我十八了,你才十一,我不也是老牛吃嫩草么?”端木浩天语气酸酸的。
卧槽!忘记这茬了!
什么紫龙、迎春通通被楚云夕从脑海里赶出去,狗腿地扒拉着端木浩天的衣袖,摇啊摇,谄媚笑道:“没有没有,你绝对没有老牛吃嫩草,真的,这世上哪有你这么英俊又年轻的老牛,对吧?”
“可是我也比你大七岁!”端木浩天悲伤地耷拉下眼皮,道:“在夕儿的心里,紫龙比迎春大七岁就是老牛吃嫩草,我也比你大七岁,你肯定也是嫌弃我的,刚才的话,不过是安慰我罢了,哎!”ωωω.χΙυΜЬ.Cǒm
艾玛,这下咋整?
楚云夕背心汗都要急出来了,完全没有注意到端木浩天被眼皮遮挡的黑眸中,那一闪而过的揶揄和算计。
“你别伤心呀,我真的没有嫌弃你,话说,我其实非常喜欢比我年纪大些的男生,那些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在我看来,全都非常幼稚,一点都没有成熟男人的气质和担当,真的真的!你要相信我绝对不会嫌弃你!”楚云夕就差拍着胸脯指天发誓了。
“可是…。”端木浩天忧伤地撇了楚云夕一眼,继续忧郁道:“可是,如果夕儿不是嫌弃我,为何都这么久了,都没有将我们定亲的事禀告皇上,我看,你肯定是嫌弃我老后悔了,所以才不愿意告诉别人和我的关系,哎!我理解,我年纪大,以前身体也不好,你反悔也很正常,没关系,如果你觉得和我在一起是老牛吃嫩草,我…。我…。”
楚云夕看着浑身上下散发着浓浓忧郁地男子,心一下就揪了起来,脑子就跟当机了般,一把牵住端木浩天的手,身子一闪就消失在大街上。
“卧槽!老子是眼花了吗?”街边一座酒楼的二楼,一个公子哥端着酒杯靠在栏杆上,突然眼睛睁大,接着就不停揉来揉去。
“张公子,你怎么啦?”坐在里面位置的同伴好奇地问道。
“老子刚才看见街上有两个人突然消失了!”张公子惊诧地指着外面说道。
“切!这才刚开始喝呢,你就醉啦!来来来,咱们喝,别理这货,一看就是昨晚上在醉红楼纵欲过度,现在可是大白天呢,肯定不是鬼,那就一定是你的眼睛花了!”
“哈哈哈哈~这货昨日看来被榨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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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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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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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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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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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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