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女孩儿都可以忘了后来经历的无数个男人,但绝对不会忘了自己的初恋。
那是她记忆中的根深蒂固,谁也无法抹去。
她在这样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重新登临这座充满文化底蕴的百年校园,有种恍然如梦的错觉。
大学已经放假了,校园显得十分空档,灼热的骄阳肆无忌惮的照着发光的柏油马路和浇的平整的水泥路,远远望去,马路上就像是积压了不少的水潭,那是被阳光反射后留下的阴影。
他们的校门已经进行了整修扩建,比当初更加气势如虹,巍峨耸立。
进去校园的人并不多,门口的保安也没有拦着她,她很轻松的就进来了。
其实校园的改变还是挺大的,比如说图书馆又增高了两层,比如说体育馆在经过各种不同渠道的融资后又换了新的书名,比如说学校的校徽也重新竖了一块,还有各种老式的atm机,现在也换了新影。
可,万变不离其宗。
学校大体的影子都还是在的,至少学院还是原来那个学院,虽然理学院又进行了细致的研分,划出了一个数学系,一个化学系。
空旷的马路上就她一个人在走,竟也不觉得孤单,尽管烈日炎炎,她身上汗如雨下,她却依然闭着眼,仿佛穿越了这两千多个日日夜夜,重回故地。
她回到本学院的时候,终于见到了两个抱着书本出来的学生,她也没有开口询问什么,只听她们热烈的说:“哎呀,走快点,我听说篮球场上有人在pk,赶紧去看看吧。”
“那走快点吧。”
秦洛站在原地,望着周围空无一人的院落。又听闻不远处传来阵阵欢呼声。
她突然明白,这里所有人的人想必都集中到了篮球场。
说实话,太阳这么猛,站在炙热的篮球场上看人打篮球真算不得一件让人舒心的事情。
可来都来了,她也不紧不慢的朝着球场而去。
球场里面,热火朝天,如火如荼。
这个校园里仅剩的人恐怕都集中到了这里面,因为秦洛听到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与阵阵浪潮声,伴随酷暑,几乎让人觉得嗓子眼都冒烟了。
她站在球场的铁丝网外,除了看到那攒动的人群外,里面什么情况,根本无从看起。
可是内围传来的激烈的叫喊声与吹哨声还是让秦洛忍不住一窥究竟。究竟是多大的勇气才能在这样的烈日当空来打一场激烈的篮球赛啊。
所以说,好奇心害死猫。
秦洛凭借着纤瘦的身材以及铜墙铁壁般的脸皮逐渐往内挤,躁动的男生回头看到一脸歉意的她一般都会让出一条供她通行的道来,女生则没有那么客气,不过有些似曾相识的面孔令她们一下子都回不过神来,秦洛也就顺势又往内拱了拱。
眼看着马上就要大功告成,到最里面的时候,秦洛的手臂被前面的人不耐烦的人推了一把:“我说你怎么……”
秦洛立刻道歉:“对不起,我太……”
“啊,啊,啊——”秦洛话还没说完,那个推她的女人就顺手抓住了她的手腕接着响起了三声尖叫,极强的穿透力当真让人耳朵发麻。
可是她脸上是掩饰不住的兴奋神情:“秦洛,你是秦洛?真是你吗,秦洛?”
秦洛随着她的动作也跟着上下跳了几下,冷静下来后看着这个面容圆润身材同样圆润的女子,突然有些不敢相认:“班……班长?”
“哎呀,秦洛,你可真是想死我了,可不是我嘛,太过分了太过分了,为什么我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为什么你的杨柳腰还在我就变成了水桶腰啊——”
明显的差距令当年瘦高的班长朱晨晓几乎崩溃,拉着秦洛的手说个不停。
秦洛显然也相当激动。
不过更快的是旁边high翻天的鼓噪声,打断了两人的叙旧,不得不重新将注意力放回到球场上。
朱晨晓一个紧张,便掐住了秦洛如十管白玉的细长手指:“哇,秦洛,快,你快看,刚刚射门那个,是沈少川,沈少川啊——”
秦洛的笑容,如冬日里的冰雹,瞬间密密麻麻的覆盖了整张脸。
她完全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沈少川。
可是如今在球场上快步奔跑汗如雨下的精彩射门的男人不是沈少川,又是谁呢。
明明天气那么热,她却听到了心底冒出来的一阵阵寒气,她伫立在原地,完全不能动弹,因为她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坚持下去,不倒下。
她想走,想快速的退出人群,可是朱晨晓发现了她的不对劲,用力拽住了她,并且坦然的说:“秦洛,你干什么,来都来了,难道你不想见见自己十几年的老同学了,你看看,球场上的,可都是咱们班的老同学啊,你不是跟我说你已经结婚了吗,难不成你还没放下?”
她的话,令秦洛只得怔怔站在原地。
没有其他的反应。
“哦——太好了——”
“赢了,哈哈——”
正说话间,那边精彩纷呈的球赛已经接近尾声,其实无所谓输赢,他们只是在这个篮球场上寻找着昔日光辉灿烂的影子。
秦洛放眼望去,那一张张的,可不就是当年熟悉如今却在陌生中透着熟悉的脸吗?
既来之则安之。
她来这个同学会,是为了会多年不见的老友,并不是为了一个沈少川。
那么,她如何能在这个高兴个重新聚首的时刻离开呢。
于是,她定了定神,对朱晨晓说:“我只是刚刚坐了好几个小时的火车,想去上个洗手间,你瞧我,包都没放呢就到这里凑热闹来了,怎么可能走呢。”
朱晨晓看她的样子不像是说谎,就挥了挥手,让她快去快回。
秦洛点头,自那闷热而拥挤的人群中离开,外头其实一样闷热,可是至少有空气的流通,她可以自如的呼吸,她依旧站在篮球场的外面,看着那一群汗流浃背的人紧紧相拥在一起,为这来之不易的聚首欢呼时,她知道,自己不应该扫兴的。Χiυmъ.cο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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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洛重新回到球场的时候,人群正往外走,一眼就看到了在人群中鹤立鸡群的沈少川,与几个高壮的男人一起,他永远显得那么耀眼独特。
不过过去,还是现在。
他的衬衫拿在手里,一手还拿了一个水瓶,目光与不远处的秦洛交会时,脸上的笑意稍稍怔忪,可是很快的,便是如常的招呼起来:“秦洛,来了啊。”
朱晨晓在一边起哄:“可不是,来了,让我们一通好等啊,哎哎哎,都别光顾着说话了,热死了,也照顾一下我们这丰满怕热的妇女啊,走吧走吧,都赶紧去对面宾馆洗个澡,人都到齐了,咱们下面就该找个凉快的地方开同学会了。”
朱晨晓虽然身材变了,可那麻利劲头还在,同样是一呼百应,这些已经接近而立之年的优秀男人们,便手拱着手,如同每一次出征胜利凯旋归来时的盛况般,高唱着朋友一起一生走,热闹哄哄的朝门口走去。
天似乎越发热了。
可是从他们身上传来的正能量,却如同这七月骄阳,不断的被扩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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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可以带伴儿,可真正带伴来的,除了一个女同学带了个三岁的女儿来之外,真是没有其他人了。
其实从他们这个专业出去的,大部分的人都选择了走上教育岗位,职位从小学到大学,不一而足,剩下的一些大多如沈少川那般考了公务员,走上了从政的道路,也都算是事业有成,生活美满。再有的一些,也都是去了事业单位做了文职工作。
就业前景就摆在那里,选择虽然有限,可大都不失为好的出路。
就如和秦洛同房的朱晨晓,当年的她就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了当地的发改委,如今已是发改委办公室主任。
回忆起往事,朱晨晓一脸的感慨,她站在房间的单人镜面前,叉着自己的腰又开始哀怨:“你瞧瞧,秦洛,你瞧瞧,这就是我这几年的政绩,每天吃吃喝喝应酬不断,瞧把我吃成了什么样子了。”
秦洛莞尔:“这说明你事业有成。”
“呸。”朱晨晓一脸愤慨的往床上一坐,“哎,早知道这样的话,我还不如去学校教书呢。你看你保养的多好啊,瞧我这……哎……”
秦洛中肯的说:“当老师就意味着要吃一辈子的粉笔灰,还有一身的职业病,咽喉炎啊,肩周炎啊,多的你都数不清,所以也没什么好羡慕的,不过就是一种人一种活法罢了,你是个有能力又闲不住的人,老师不适合你。”
朱晨晓听罢,便掩嘴笑起来,她乐呵的说:“秦洛,听你说话还真是让人窝心。”
所以宋诗颖常说,秦洛,我咋这么喜欢跟你唠嗑呢。
因为秦洛向来是一个忠实的听众,最后又能给人如春风沐雨般的安抚。
*****
沈少川站在冷水下面冲澡。
刚开始的时候,被太阳暴晒的自来水管里面的水都是热的,淋在身上真是滚烫。
他往后退了两步,等水凉了,才重新站到水下。
看到秦洛,原本就在他的预计内。
甚至她的逃离,也没能逃过他的眼。
他只是没想到,她的气色看起来还挺好。
呵,看来他真是自作多情白白为她担心了。
她过的比他想的好得多。
痛快的冲了个冷水澡,手机就响了。
他围着浴巾接的电话,朱晨晓通知他们去楼下大厅集合了。
他穿了一件白色的短袖polo衫,一条米色的休闲长裤,随意,洒脱,又英俊。
他打开门,不期然的,对面的房门也正好打开,秦洛握着门把站在那里。
她完全没想过,他们会在此情此景的状况下见面,手不自觉的就紧了,视线也无法继续与他碰撞,所以她率先别开了头,朝电梯走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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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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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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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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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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