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很久没有看到李玲了,仔细想想,她的孩子现在也有七岁或八岁了吧,记忆总是如此的清晰,想当初,我们也是小孩模样的在淤泥里玩耍,现在,都是做妈妈的人了。
看着熟悉的街道,夏暮眸光微微闪耀着,一抹兴奋涌上心头,又莫名的带着紧张感,呆呆的站在这个曾经自己等待李玲一起去上学的门口,墙壁下的野草慢慢重新长出来,隐隐约约的还能看见两个小女孩蹲着下边拔出小草,玩闹着。
破旧的铁门轻轻一推,里面出来了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她的头发又丝巾团团盘起,婉转动人的脸庞露出来,手上拿着一些补好的衣服,看到夏暮的时候,她细微的双眸满是惊讶,随即又扬起欢喜的笑脸,李玲想着不是那个只会一昧的耍脾气的姑凉了,她多了一份坚强的责任感,双眼的珠痣莹莹如水般细腻,她缓缓的放下手下的衣服,目不转睛的看着夏暮。
还能想到年幼般的稚气话语……
“夏暮,我们是最好的姐妹,一辈子都不会改变。”
“时光不老,我们不散。”
“李玲,你是不一样的存在,我们永远都是好姐妹,无关血缘关系,紧紧相依,不离不弃。”
夏暮的眼眶有些湿热,她苦涩的眯了下眼睛,果然,自己还是想重新拾起这些宝贵的人,就算有过不愉快的过去,当风雨过后,总是能看到彩虹招手的不是吗?
李玲看着夏暮,兴奋的伸出双手,抱住她,眼眶里的泪水已经夺眶而出了,她慢慢的抽噎着,无语之间亦述说着无尽的想念,她是真的以为,夏暮真的不会再回这个地方了,毕竟,夏暮嫁去城南了,和夏爸爸之间的暗隔很远,两人是好姐妹,李玲多多少少能理解夏暮,因为,在这种痛苦的环境中能脱颖而出的也只有夏暮了。
两人一起进入屋子,夏暮看着整整齐齐的小屋会意一笑,以前懒得要命的李玲现在都会整理房间了呢,看来,她真的改变了好多,也慢慢的接受自己现在的处境了。
“我去给你倒杯水,先坐会儿。”李玲笑着说,夏暮轻轻的点点头,眼光目送李玲进屋。
看着这个很挤的房间,夏暮思绪飘起来了,双眸有些暗淡,这些年来,李玲生活的很拮据吧,又用照顾痴呆症的母亲,还要照顾孩子,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压力一定很大吧。
李玲看着坐在凳子上的夏暮,微微一笑,说:“你还是和以前一样,喜欢坐在最小的凳子上。”
接过李玲手上的热水,夏暮微微一愣,轻声细语的问:“李玲,你妈妈和孩子呢,怎么没看到?”
提到母亲和孩子,李玲笑的一脸幸福,她灿然的说:“诺,这个时间我儿子也要放学了呢,我老妈天天就看着时间,里面兴奋的往学校跑去,待会,他们就回来了。”
李玲脸上满是释怀了的神色,虽然,那个男人欺骗了自己,但是,儿子很听话,很孝顺,李玲就很心满意足了,在自己长期的陪伴之下,母亲的病也好了,就是不幸中的大幸了不是吗?
“孩子都八岁了吧,小玲,你真的很厉害。”夏暮赞赏的说着。
“是啊,那件事过后,我就一直在家里照顾母亲和孩子了,现在对我而言,最重要的是,让孩子和母亲过得好,这是我的责任,因此,只要向着这个目标去实现就好了,人生很短暂,趁着现在有能力,我一定得努力让他们幸福。”李玲悠悠的说着,那个男人,已经是过去式的了,他对于自己所做的,只会是一道伤疤,久久停留在心间处而已。
“他……。有来找过你吗?”夏暮支支吾吾的问道,有些难以启齿的柔弱,其实,带着李玲私奔又抛弃李玲的吴晨有个奶奶在这里,所以,夏暮还是可以肯定,他是会回来的。
李玲闻言只是诧异的抬头看看夏暮,会心一笑,还真是什么都瞒不过夏暮呢,她只需要细细一看,就知道自己的心思了,李玲脸颊都是无言的冷笑,讽刺,她摸摸自己的头发,说:“是啊,他来过,那次他奶奶去世了,他终于回来这里,还带着别的女人,在门口大摇大摆的摇晃着,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回来了一样,一副榜上了富家女一样的丑陋面孔洋洋得意着,当看到我儿子的时候,他立马来威胁我了,不断的递钱给我,恶狠狠的警告着,叫我不要去打扰他们现在的恩爱生活,暮儿,我已经麻木了,痛到麻木了,唯一能让我活下去的毅力,就是孩子和母亲,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我也不想知道,孩子,只是我一个人的,跟他不会有关系。”琇書網
李玲微微的抽噎起来,她的声音很缓慢,里面夹杂着无奈和痛苦,她嘶哑着声音继续说:“但是,我不服气,为什么他骗了我以后,还能幸福的活着,我却要被人戳脊梁骨,活的那么不堪,所以,我告诉他未婚妻,我被这个人面兽心的男人欺骗过,还生了一个孩子,所以,他未婚妻狠狠的甩了一巴掌给他,生气的离开这里。”
夏暮看着难过的李玲,慢慢的靠近她,伸手抱紧她,安慰的说:“李玲,你没有做错什么,吴晨本来就是个渣男,这年头,碰到几个渣男是很正常的,你现在就得放下对他的感情,好好生活。”
“我知道的,反正,我报复过他了,没有遗憾了。”李玲淡淡的说。
一会儿,李玲的母亲带着孩子回来了,孩子看到李玲,很兴奋的跑过去,亲昵的抱住李玲,夏暮看着孩子高高的,他也不过才八岁,却有十五岁孩子般的身高,李玲的母亲一把牵住夏暮的手,笑着说:“暮儿,我刚刚看到你老公牵着两个孩子在外面逛街呢,孩子真好看。”
夏暮笑着握住李妈妈的手,说:“那两家伙调皮得很呢,不知要喂多少盐米才会和你的孙子一样聪明懂事。”
夏暮打趣取悦了李妈妈,从小到大,夏暮就是会哄老人家的孩子,听话有乖巧,李妈妈看着孙子微微一笑,说:“这孩子从小就很听话,我还是喜欢他皮一点的好。”
李妈妈的语气很怜爱,自己这个孙子,从小就很会看人脸色,知道李玲辛苦的养活自己的后,就更加的不敢撒娇了,每天帮忙照顾李妈妈,做家务,成绩很好,太过成熟了。
夏暮看着孩子,俯下身摸摸他的头,拿出口袋里的红包,递给孩子。
男孩很聪明,他一把想还给夏暮,夏暮轻轻的抓住他的手,柔声细语的说:“这是给你的,你收着。”
孩子一会儿看看夏暮,又扭头看看李玲,看着自家母亲同意的点点头,男孩轻轻的说:“谢谢你,阿姨。”
夏暮笑着点点头,和李玲相视一笑。
午饭是在李玲家吃的,夏暮格外的开心,吃完饭和李玲告别后,叮嘱李玲明天带她儿子过来家里玩,然后就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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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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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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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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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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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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